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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

来源: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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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择校费

“择校费、择校费,中间多少家长泪!”一句民谣道出了天下父母的辛酸和无奈。在一些大城市,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大部分家长就在为子女择校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拼爹、拼钱、拼命”,都是为了“拼重点”,而这几年择校费也是行情猛涨。

何来择校费?这是一个答案明确的问题。择校费根源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政府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重点学校”,集中了最好的师资力量、最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最雄厚的资金,教育质量足可以傲视其他普通学校。对于望子成龙的父母来说,这些进了校门就相当于迈进重点大学一只脚的学校,无疑吸引力巨大,但付出的金钱也更多。享受最好的教育就得付出更多的金钱,这不仅是一些学校收取择校费的理由,就连一些家长也这样认为。
但是,这里有一点被忽视了,每个学生都有公平享有教育资源的权利,择校费的出现,显然打破了这一公平。在现有教育制度下,分高者上学是人人能接受的规则。但是,“择校费”的出现,打破了这套规则,“分高者上”变成了“价高者上”,最终把重点高中变成有钱人的“私立学校”。将学校人为划分成三六九等,等于在促进学校之间的两极分化,重点中学越来越好,普通中学越来越差。两极分化的结果将造成下一代受教育机会更大的不公平。

2010年底,教育部要求各地用3年到5年时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既是受教育机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教育公平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资源配置制度,通过合理的配置资源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旨在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

 

 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绽放灿烂笑容

四、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让每个孩子成为有用之才,是教育的理想和目标。党的十八大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学有所教作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

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达2.63亿人,他们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已经成为各项建设、各个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到处可见他们的身影。他们背后还有另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子女。据相关数据显示,现有农民工子女数在7000万以上,其中有1200多万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其余适龄儿童作为留守儿童大军在农村学校就读。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党的十七大要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顺利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免费义务教育。

农民工随迁子女已可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但是,他们需缴纳高额的赞助费才能进入城市学校的大门,而这对本来收入就不高的农民工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许多人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让自己的长辈抚养,成为所谓的留守儿童,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就学,更不能在城里参加高考。孩子的教育关乎家庭和整个国家民族的未来,所以推进教育公平,让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教育,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成为有用之才”。国家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由“义务教育”扩展到“教育”的整个阶段,即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是在解决了“有学上”的基础上,对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更好地实现“上好学”提出的新要求。

“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是党和国家的嘱托,也是人民的期待、父母的期望,更是教育事业的伟大使命。坚持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是实现这个美好愿望的前提。与此同时,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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