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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

来源: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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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逐步实现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新修订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上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2007年开始,免费义务教育扩展到了农村,国家实施的西部地区的“两基”攻坚计划顺利完成,改变了西部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2008年9月,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惠及1.6亿学生,保证所有适龄儿童都能“不花钱、有学上”,实现了义务教育事业“大步跨越”发展,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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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开始实施。为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水平,从2011年秋季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约2600万名在校生,中央财政每年拿出160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了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义务教育在城乡公平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快进步。

 

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复兴村小学的学生在吃免费“营养餐”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在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之后,适龄儿童“有学上”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提高全民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之间还存在明显差距。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少年儿童“上好学”,有着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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