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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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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选读】

第六讲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是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生计和尊严,也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我们党历来重视就业工作。进入21世纪,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央明确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2007年,党的十七大强调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把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安排,各级政府建立起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和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就业总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在总结国内外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此后又根据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地进行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使积极的就业政策渐成体系,惠及城乡所有劳动者。

2008年,随着《就业促进法》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与此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工作也得到长足发展。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到2007年已较好地解决了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并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进而推动就业工作和就业政策向建立长效机制迈进。同时,就业总量持续增加,2003年至2011年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800万人。就业结构也在逐步优化,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趋于合理,尤其是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成功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截至201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

然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叠加,农民工市民化难题、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交织的基本状况还难以改变,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知识链接

劳动力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

劳动力总量性矛盾是指劳动力数量过大,远超过国家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增大,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是青年就业者,也就是大中专毕业生。同时,还有900万到10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阜阳火车站每年运送农民工上千万人次

 

阜阳火车站每年运送农民工上千万人次

 

所谓结构性矛盾,通俗地说,就是工作岗位不能正好满足就业需求,有的岗位需要的人多,但是合适的人少,即有事没人做,而同时有的岗位需要的人少,但是合适的人多,即有人没事做。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表现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招工难主要体现在技工和一线普工同样短缺,就业难主要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要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具体地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开发和利用。社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者有更高的就业能力,就业总量持续扩大,城乡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在总体规模上能够使新增劳动力得到基本消化。城乡统筹就业较好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经过中等以上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二是就业渠道通畅,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统一开放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城乡就业的体制分割基本消除,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更加健全,遍布城乡直到社区村镇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联通网络更加完善。三是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对失业的扶助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都能获得失业保险,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四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互利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各种劳动权益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劳动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并形成健全的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能通过有效的途径得以解决。劳动收入水平有较大增长,社会保障覆盖所有劳动者。

为了解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实现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党和政府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具体地讲,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第一,选择有利于就业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大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注重培养发展新型消费产业以带动就业有效需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第二,推进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发展对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同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等各项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在工作地实现较稳定的就业。第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实施有利于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并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培训政策、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政策的有机结合,使相关政策措施组合配套,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综合政策体系,达到最好的促进就业效果。第四,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普遍组织城乡劳动者进行就业培训、创业轮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第五,解决好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军队退役人员等的就业问题。第六,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促进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第七,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为劳动者和就业岗位需求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典型案例

扩大就业 保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山东把扩大就业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坚持以发展促进就业。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万人,连续8年实现“双过百万”。为此,采取了如下具体的就业措施:

 

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上潮水般涌来的求职者

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上潮水般涌来的求职者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狠抓就业政策的落实和相关资金配套。省级财政安排毕业生就业资金6500万元,增加创业资金4500万元,保证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的落实。二、狠抓重点群体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这两个就业重点群体,2011年,全省共举办36场就业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17万人次。2011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85.85%,特困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23%。累计举办“农民工恳谈日”活动100余场次,解决各类问题900余个。打造山东特色的“四全援助”模式:“全员登记认定”、“全员免费服务”、“全员岗位提供”、“全员特困安置”。三、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一网两库”建设和大学毕业生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中期绩效评估。2011年1-9月,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978笔,总金额达7.72亿元。四、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10年,组织各类招聘会3727场次,帮扶农村劳动者就业94.6万人。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12.2万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大力加强就业培训,积极推进就业培训五年规划。

二、就业难与招工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必须解决就业领域存在的求职者就业难和用人单位招工难并存的问题。

就业难主要是指大学毕业生和部分城镇居民就业难。招工难主要是指企业难以招收到合适的普工、技术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销售或服务人员。从本世纪初,招工难与就业难这对孪生兄弟就交织在一起,逐渐趋于常态化,从沿海蔓延到内地。随着人口红利时代的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中青年劳动者逐渐减少已成必然趋势,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用工矛盾将愈演愈烈。

 

  

导致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原因很多,其中以下三点是主要原因。

首先,求职者技能与就业岗位要求不符是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原因之一。例如,部分用人单位表示,企业招聘的工种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如车工、钳工、钻工、水电工等,而拥有这些技能的应聘者太少了。服务行业和销售岗位对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要求,满足条件的求职者也不多。这种求职者技能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的结构性错位既导致用工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同时也造成许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由于缺乏工作经验、特长和技能而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其次,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和岗位环境不符合求职者的期望,也是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就业市场中求职者的平均期望工资高于用工企业给予的平均工资。在福利待遇方面,很多企业不会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或者“五险一金”等,有部分企业表示会在工作一年或两年后给员工缴纳“三险一金”。除了关注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农民工特别是大学毕业生还关注招聘岗位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以及对工作生活环境、业务文化生活的改善,而企业提供的岗位环境往往难以满足求职者的这些要求。从这个角度讲,企业招工难实际上还是求职者找到好企业难。

大学毕业生及有关求职者对福利待遇优越的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

大学毕业生及有关求职者对福利待遇优越的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

再次,收入分配不公平也导致就业市场“两难”并存。一方面,垄断行业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会出现“千人竞一岗”的极端现象;另一方面,许多大学毕业生宁愿在家啃老,也不愿到中小企业做普通工人。城镇居民失业和就业困难,除了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的原因,也有劳动力市场调节功能不充分的原因。以民工荒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招工难现象,是由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之间的矛盾造成的。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量逐年下降。与此同时,经济快速增长继续产生对劳动力的需求,这便导致劳动力短缺。而且,东部与中西部给予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差距缩小,农民工尚未成为城镇户籍居民,在城市中工作缺乏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权益,面临周期性失业风险。这导致农民工就业不稳定,从东部地区回流至中西部地区就业,从城市流回农村就业,从而造成民工荒和企业招工难。

破解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难题,需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措施。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求职者的就业技能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和就业岗位需要,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使用效率。

二是提高职工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者要转变观念,把职工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资源,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要吸引职工,留住职工,就必须满足职工更多的发展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职工权益方面的保障机制,给予职工合理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是政府应当强化就业促进措施,架起求职者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合理配置劳务资源。政府要全方位加强信息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辟求职招工绿色通道。特别要将各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充分提供给求职人群,同时将求职者的学历、技能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各用人单位,帮助用人单位、求职者全面掌握所需信息。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改善面向员工的公共服务。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虽处于产业链末端,却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由于经营门槛低、平均利润率低、工资水平低、员工流失率高,致使这些小微企业成为受累于“招工难、就业难”问题的政策洼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必须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尤其是在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要统筹规划公租房、学校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小微企业招工留人营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典型案例

沛县着力解决就业难与招工难

并存的结构性矛盾2012年以来,江苏省沛县人社局把就业再就业放在首位,加大劳务输出,加大财政补贴,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和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7月底,城镇新增就业525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0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0人,农村转移劳动力7410人,开发面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民政协理员公益岗位34个。

搭好平台疏通就业绿色通道。春节前后,县人力资源市场依托各职业介绍所,帮助106家企业委托招聘,发布用工信息11万个,推荐介绍6000多人次。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月举办4场定期公益招聘会,有效地发挥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服务平台在调节、配置劳动力中的桥梁作用。

开展“三进五送”提供零距离服务。春节前后,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县劳动就业管理处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以“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送服务、送温暖、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为主题的“三进五送”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招聘信息和紧缺工种及优先扶持产业工种的技能培训信息,切实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抓实多层次职业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按照政府统筹,行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办学原则,全县定点19所包括中专、职校在内的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城乡劳动力从业技能的培训,重点突出品牌培训。在培训形式上,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展校校之间联合办学,校企之间联合办学,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内容上,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在培训层次上,按照初、中、高级培训梯次重点培训,积极引导城乡劳动力参加市场紧缺的高技术、高收入工种的培训。按照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一般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产业培训与特色培训相结合的要求,从常规性培训向适应性培训发展,努力提升城乡居民就业能力。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面面观

为了到2020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因此,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对实现充分就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更难。图为女大学毕业生排队等候和用人单位洽谈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更难。图为女大学毕业生排队等候和用人单位洽谈

近几年来,不少大学生一直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就业难问题。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经济增速的放缓、就业岗位的减少(尤其是民营企业)及工作岗位质量的下降,大学毕业生的求职难度将会更大,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与没有实习或者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相比,有实习或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相对容易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还会导致工资低和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等问题。例如,许多企业向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工资接近甚至不如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与大学毕业生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而且许多企业往往不与大学毕业生签订企业、学校和大学毕业生均认定的三方协议,只与大学毕业生本人签订就业合同,无法保证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大学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这么难?综合来看,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从供需角度讲,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大学毕业生总量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特别是就业市场对高层次就业人员的需求不足,导致一些大学毕业生难以就业,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200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为115万。此后,人数迭创新高。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比2012年增加19万人,再一次刷新纪录。中国社科院2012年《社会蓝皮书》的数据显示:2008年大学毕业生失业率为9.1%,2010年为12%,2011年为17.5%,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数十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且,相比前十年,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工作岗位质量下降,也使得大学毕业生的求职难度更大。

第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不畅,也加剧了就业难。当前的就业信息渠道主要是学校推荐、熟人介绍、校园和社会的招聘会、人才或就业网。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网站和招聘会才是最主要的就业渠道。因此,目前的就业信息渠道还不够合理,导致就业不够顺畅。另外,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还不够广阔,特别是创业渠道不畅,无法充分发挥大学毕业生创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小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对大学毕业生的吸纳能力较低。

第三,高校专业设置错位,培养的大学毕业生不符合市场的用人要求。一些大学的专业及课程设置有较大盲目性,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供给严重大于需求。一些学校仍然沿袭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一些学生高分低能。不少学校专业划分过细,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一些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缺乏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功底不系统,应有的动手能力也不强。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则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第四,大学毕业生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就业。大学生就业理念也存在一些误区,如“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就业难不如再考研”等。此外,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存在期望过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薪酬、地域、个人发展机会、职位要求、行业要求、假期要求和要求专业对口等方面。大学生还缺乏求职技巧,部分学生在求职时往往表现得不够自信,过分紧张,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表现不出自己的实力。大学毕业生的职业规划意识也不够强。很多大学本科在校生对于以后的就业没有清晰的打算,还有一些没有做任何的打算,而真正有明确规划的人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第五,就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公平,加剧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当前,公众反映最突出的就业不公平是“拼爹”就业,一些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权力、社会关系等各种资源,在子女毕业时为其铺路搭桥。一些用人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出现了“萝卜招聘”、“内部招聘”等破坏公平公正的丑恶现象。另外,企业也存在用工制度不合理现象。一些民营企业不仅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不提供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劳动福利。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提供的起薪较低,升幅不大,并伴有苛刻的罚款制度。同时,用人单位还设置工作经验、性别、户籍、毕业院校等障碍拒绝应届毕业生。

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采取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综合措施。

一是改革高校专业设置,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革人力资源的供给结构。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就业状况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是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结合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尤其要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定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和国有企业等渠道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逐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创业地应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四是提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水平。大学生在读期间,学校要全面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辅导。支持实行校企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高校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健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直辖市除外)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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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促进就业公平,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准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准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必须“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也即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当前,农民工就业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关系两亿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市民化问题。

知识链接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伴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具体分为从农民到农业转移人口、再从农业转移人口到市民两个过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质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四层含义:一是经济活动的市民化,在寻找工作、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权益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二是权利的市民化,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民主政治参与权利,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三是社会生活的市民化,在文娱生活、消费支出、社会交往、心理和价值观等方面变得越来越与城镇居民一样,最终实现无差异的城镇生活;四是身份确认的市民化,获得城镇户籍身份是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行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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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个重要目标

近年来,与农民工群体大量出现做散工、打短工的“短工化”现象和“用工荒”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和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日益增长。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对市民化产生强烈诉求,出现重大转变。首先,由农民工向民技工转变。据调查,当前农民工群体对自身定位由亦工亦农正在向非农就业转变,之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过客心理转向在务工地区长期稳定生活,对职业角色的认同逐步向产业工人迈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在转向民技工,渴望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其次,从要求吃饱饭到要体检。当前,农民工进城就业不再是为了仅仅吃口饭,而是更加强调职业健康、技能培训、发展前途、文化生活等软性条件。第三,从讨工资转变为找身份。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民工期盼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和权利,如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

鉴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第一,改革农民工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体制,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改革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机制,实现对农民工权益法制严肃、机制合理的优先保护,实现农民工有体面、有健康的生产劳动,实现农民工有尊严、有理性的话语表达。调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政策,促进农民工等各类群体普遍参加养老保险,努力实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

第二,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的经费投入,努力推动农民工享受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随迁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城市,通过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或依托街道社区居民服务平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方式,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第三,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满足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愿望。按照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充分尊重农民工意愿前提下,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全面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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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变长期以来附加在户籍上的种种束缚条件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17:40 来源:人民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