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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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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难说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张清江和那个流浪汉绝对有着不解之缘。那种缘分不以张清江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永远客观存在着。说实话,张清江若是知道一切的真相,若是知道流浪汉是惟一掌握着自己致命秘密的人,他绝对不会想办法让流浪汉成为自己的什么保镖,他只会毫不犹豫地做一件事情——亲手杀人!

陈晰警校毕业那年的年初,张清江的“事业”步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张清江周围聚集了大量刑满释放人员,这些人都说张清江是一个很够意思的人。手下聚集这样一帮人,直接导致张清江声名鹊起。

往根上讲,张清江本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歹徒,他潜在的犯罪意识基本上都已付诸实践。然而,令张清江骄傲的是——他始终没有落入法网,他两次严重违法犯罪活动都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很多年以来,张清江一直这么坚定地认为。张清江根本不知道,那其实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

早些年的时候,张清江曾与两名摆赌欺骗他的小混混抢劫过民工夏东山。当时,小混混中的一个把手中的假冒进口墨镜摔在了夏东山的脚下,然后非说墨镜是夏东山碰坏的,接着开始讹诈他,朝他要钱赔墨镜。他们玩的是“撞炮”的活。

民工夏东山不给钱,两个小混混便开始殴打那个民工,并拿出尖刀相威胁。

张清江的本意是在他们一同把那个民工收拾掉后,他再把那两个萍水相逢的小混混干掉。他太恨他们了,如果干掉他们,不仅所有的抢劫所得是他的,还可以寻回自己被他们赢走的巨额赌资。

在那次抢劫过程中,意想不到的出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老警察。张清江当时真的急了,这半路杀出的警察很容易坏了他的好事。他同两个小流氓一同殴打那个警察,想吓阻他。很快,张清江发现事情越闹越大,一个小混混用刀扎了那警察。见事情不妙,张清江溜掉了。

张清江后来听说那个警察牺牲了,那两个小混混也被枪毙了,张清江后怕了很长一段时间。幸好,张清江同那两个小混混交往不深,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要不然可全完了。

那个半路杀出的警察名叫陈伟龙,一名曾经非常优秀的刑警队长。

当年,就在少年陈晰和母亲为了父亲陈伟龙的离去而伤心欲绝的时候,张清江对此没有过多的感触,因为他这个人对警察有着天然的恨意。当张清江听说那个警察身后撇下了妻子和一个未成年的儿子,他对这种悲惨没有予以任何同情,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任何悔恨。要说他的感觉,只有侥幸逃脱后的喜悦。

其实,当年看热闹的人群里就有那个流浪汉。流浪汉那时候一边啃着一个没有多少肉的猪蹄,一边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流浪汉从不管任何闲事,那是他流浪生活的原则。但由于当年那场恶斗过于残酷,使得很多年过去之后,当所有人都已淡忘了一切的时候,流浪汉依然深深记得陈伟龙、张清江及民工夏东山三个人的长相。

若干年前六月的一天夜晚,张清江带着枪独自抢劫了燕江市隆丰金店,并当场干掉了两名保安,其中一名保安是张清江收买的、喜好吃喝玩乐的那种人,事先张清江向其许诺案后分他一半金子。说实在的,张清江不是舍不得分他一半金子,他是怕那个没什么骨气的保安作为这件事的知情人,他的存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威胁到自己远比金子更珍贵的生命。

从这起真正大一点的案子开始,张清江再也不干小偷小摸的事情了。案后两年,他才把金子带到外地逐渐兑现。张清江用一半金子换了五十万元现金,另一半金子分别打了两个四斤重的金佛,两个金佛的形态并不相同。在那两个金佛还没有被当作礼物送出去之前,每当张清江看到那两个金佛的时候,他都为那次抢劫案的天衣无缝而向自己竖起大拇指。

当年张清江敲金店大门的时候,由于炎热而无法入睡的流浪汉就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无所事事。金店门前的大灯泡非常亮,流浪汉一见到张清江就认出了那张面孔。

张清江进了金店,大门灯就灭了,当一个背着大包并四处张望的黑影蹑手蹑脚地从金店走出时,流浪汉真想用力咳嗽一声,调理那人一下,但他转念一想,那样就违背了自己“不管闲事”的原则。

第二天早晨,金店门前密密麻麻全是警察,警察绝对不会向他这个流浪汉调查什么,他们认为他无外乎就是个看热闹的傻子而已。不管任何闲事,是流浪汉的流浪原则。况且,他原本就十分讨厌警察,他们曾不止一次地把他送到遣送站,他们甚至还曾把他送进过收审站。警察是惟一破坏他流浪生活的人,警察是惟一让他感到不愉快的人。所以,流浪汉不可能向警方提供什么。

这一切,就是流浪汉与张清江之间的缘分。鉴于张清江的恩情,流浪汉对一切当然更会守口如瓶,这也在另一个角度保证着他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17:52 来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