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党代会现场:99个历史深处的细节》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77.差额选举是从十三大开始的吗

     大会代表以及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选举,确实是从十三大开始的。

     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方面。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召开十三大后,1986年11月,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三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1987年2月,又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党的十三大代表选举工作的补充通知》。

     全国33个选举单位,根据上述决议和两个通知的精神认真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解放军分别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代表大会。经过半年多的时间,代表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这次选举代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实行差额选举。这标志着党内民主取得新的进展。

     1987年9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说:出席党的十三大的1936名代表已全部选出。选出的1936名代表,代表了全党4600多万名党员。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干部占75.7%,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各方面人员占18.9%,著名劳动模范和战斗英雄占5.4%。妇女占14.9%,少数民族占10.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9.5%。代表中,建党初期到解放战争各个时期入党的老党员各占有一定的比例,新中国成立后入党的占大多数。代表中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有朝气蓬勃的中青年优秀党员,55岁以下的占58.8%。台湾省籍党员代表是由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选出的。

     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选举人的意志。大多数单位的代表候选人是由下而上提名,逐级推选出来的,广泛听取了广大党员的意见。全部代表都是经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的。整个选举工作进行顺利。

     1987年10月27日上午,党的十三大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差额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预提候选人数的5%,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预提候选人数的12%。差额预选分两次进行,即先进行中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预选,然后进行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的预选。中央委员候选人落选的,列入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的预选名单,参加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的预选。差额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分别投票,由大会统一记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按照差额预选的结果,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各代表团讨论确定。“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分四张选票,即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依次投票,分别记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10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33个代表团经过酝酿,按照选举办法规定进行选举。经两个半天的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了中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及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提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10月31日,各代表团又酝酿了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顾委委员、中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代表们同意这些名单。

     虽然党的十三大只是在候选人的选举上实行了差额选举,正式选举还实行等额选举,但还是应该肯定这是一个进步。

    相关书评:

    评《党代会现场:99个历史深处的细节》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16:04 来源: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