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世纪历程》 高世琦编著 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高世琦,清华大学无线电系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长期从事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历任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处长、局长,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主任、秘书长。曾多次主持或参加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和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世纪历程》简介
由高世琦同志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世纪历程》一书,于2013年3月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系统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发展历程的社科综合图书。全书分为140个专题,对我党干部教育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政策文件,以时间为线索,进行了专题记述;对于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经验,选择适当的时间节点切入,进行了总结和综述。全书视野开阔、史料翔实、见解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权威性和资料性。
本书是系统学习党的干部教育史、深入领会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参考图书,也是一部研究干部教育工作的教科书、工具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同时也是做好党史党建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很好的史料价值。
91 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1994年12月9日,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江泽民、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以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参加了讲座。讲座的题目为《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由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曹建明教授进行授课。
在讲座开始前,江泽民讲话指出,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县级以上党政干部在努力学习和掌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科学知识。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是为了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的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把市场运行纳入规范和法制的轨道,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发展。
江泽民强调,依法管理各项事业,是写入了我们的党章总纲和国家宪法的,作为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学法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带动全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在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曹建明教授谈了四个问题: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国际商贸法律制度的新发展与中国的涉外经济法;关贸总协定与中国的经济法制;思考与建议。他提出,建立完善的与国际经贸规则、惯例相适应的对外经贸法律机制,要加快涉外经济立法;注意涉外经贸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加快国际经济法律人才的培养;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严肃执法,改善和加强对外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在对外开放和体制改革中,我们不仅要善于总结和正确运用本国的法制建设经验,而且也要善于从国际经济法角度,更多地和更大胆地学习和借鉴一些国际经济法原则和规则以及国际惯例,使我国的法规、政策及其通常的经济贸易做法尽快向公认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靠拢,这对于加快我国经济法制建设,尽快形成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与扩大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讲座结束后,中央领导还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加强国际商贸法律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推荐阅读】
一部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力作——《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世纪历程》简评
1995年1月20日,中央又举办了第二次法律知识讲座。在讲座结束时江泽民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具有两重意义,既是适应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在我国建立和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还要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长期努力,绝非一日之功。我们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就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党的主张的体现。执行宪法和法律,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党既要领导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又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这对实现全党和全国人民意志的统一,对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中央的权威关系十分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具备较高的依法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能力。
江泽民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已成为一项紧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而且要形成制度,除了每年集中听一两次法制课外,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干校在传授法律知识中的作用。小平同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思想以及法律的基本知识,应该成为党校、干校的必设课程。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和实践,务必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尽快地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江泽民强调,搞好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需的。我们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已经进行了近10年,“三五”普法工作还要继续搞下去,这是坚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重要内容。抓好这项工作,对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有好处。
至2001年7月,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共12次。
附:
中共中央举办的12次法律知识讲座
共产党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49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