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基本信息】

作    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写

出    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书    号:978-7-5004-9003-6

定    价:66.00元

出版时间:2012.7

读者定位:全国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为落实江泽民同志要求全党全社会应重视学习中国历史的重要指示而组织历史学者编写的。2012年7月13日,江泽民同志在通览《读本》书稿后,欣然命笔作序。全书知识含量丰富准确,体系结构系统完整,较广泛吸收了史学研究的新成果,深入浅出、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上自中国境内远古人类与文明起源,下迄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灭亡的历史,是集学术性、思想性和知识普及性为一体的力作。可为党政干部、社会大众以及需要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海内外读者提供一部基本教材。全书40万字,插图60余幅。

【目录】

序:高度重视学习中华民族发展史——江泽民

绪论  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

第一章  中国的原始社会与文明起源

第一节  古人类与旧石器时代

一 由猿到人的演变

二 中国的古人类与旧石器文化

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一 农业的起源与平等的农耕聚落社会

二 中心聚落的出现与社会不平等的产生

三 邦国文明的出现

第三节  古史传说与远古社会

一 三皇传说的时代特征

二 五帝传说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第二章  夏商西周时期

第一节  夏朝

一 夏王朝的建立

二 夏朝的国家结构与政治制度

三 二里头遗址与夏文化的探索

第二节  商朝

一 商朝的建立和发展

二 商朝的政治制度

三 商朝的社会经济

四 商朝的灭亡

第三节  西周

一 西周的建立和分封

二 西周的阶级结构与社会经济

三 西周王室的衰微

第四节  夏商西周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哲学思想

二 文化和教育

三 科学技术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

第一节  春秋五霸的迭兴

一 平王东迁与诸侯争霸

二 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出现

三 奴隶、平民反抗斗争与卿大夫夺权

第二节  战国七雄的兼并

一 变法运动与政治改革

二 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

三 兼并战争与秦王政统一中国

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诸子百家

二 文学和史学

三 艺术、体育和娱乐活动

四 科学技术

第四章  秦汉时期

第一节  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秦王朝

一 秦始皇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体制的建立

二 巩固统一的措施

三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四 陈胜吴广起义与秦朝的覆亡

第二节  西汉王朝的兴衰

一 西汉的建立与汉初“黄老无为”政治

二 西汉前期与诸侯割据势力的斗争

三 汉武帝的文治武功

四 西汉中后期政治

五 王莽改制与新莽的灭亡

六 西汉中后期的边疆与民族关系

第三节  东汉的社会变动与王朝政治

一 东汉的建立与前期政治

二 豪族势力的发展

三 外戚宦官交替专权

四 清议与党锢

五 黄巾起义与东汉的灭亡

六 东汉的民族关系与对外关系

第四节  秦汉时期的社会与经济

一 社会阶级与阶层

二 户籍、土地和赋役制度

三 农业与手工业

四 商品经济

第五节  秦汉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经学与今古文之争

二 史学、文学与艺术

三 佛教的传入与道教的兴起

四 科学技术

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

第一节  三国的建立与治理

一 曹操与曹魏政权

二 蜀汉建国与诸葛亮治蜀

三 孙吴立国江南

第二节  西晋的短暂统一

一 西晋的建立与统一全国

二 八王之乱与西晋灭亡

三 门阀制度与门阀士族的形成

第三节  十六国时期的北方形势

一 “五胡”内迁与十六国前期的北方

二 后赵与前秦民族政策的差异

三 淝水之战与北方再分裂

第四节  东晋门阀政治与南朝政权的交替

一 东晋建立与北伐西征

二 士族内争与东晋门阀政治

三 南朝政权的嬗代

四 南朝寒人庶族兴起与门阀士族衰败

五 侯景之乱及其社会影响

第五节  北朝的社会发展与政治变迁

一 北魏统一北方与前期民族关系

二 孝文帝改革与北方民族融合

三 六镇起义与北魏分裂

四 关陇集团与北方再统一

第六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与阶级关系

一 土地制度演变与北方社会经济的曲折发展

二 移民浪潮与江南经济开发

三 社会阶级阶层及劳动者地位

第七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思想与宗教

二 文学艺术

三 史学

四 科学技术

第六章  隋唐时期

第一节  隋的统一与灭亡

第二节  唐前期的昌盛

一 唐太宗与“贞观之治”

二 女皇帝武则天

三 唐玄宗与开元盛世

第三节  唐后期的衰亡

一 安史之乱与藩镇割据

二 朋党之争与宦官专权

三 王仙芝黄巢起义与唐朝的灭亡

第四节  隋唐政治制度

一 三省六部与使职差遣

二 科举制的确立

三 律令格式的完备

四 府兵制与募兵制

第五节  隋唐社会经济与阶级结构

一 均田制及其崩坏

二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三 城市与商业

四 阶级结构

第六节  隋唐民族关系与中外关系

一 突厥、回纥、西域

二 吐蕃、南诏、渤海

三 中外关系

第七节  隋唐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思想与宗教

二 史学与文学

三 艺术与科技

第七章 五代十国与辽、宋、西夏、金时期

第一节  五代十国与契丹的兴起

一 五代更迭

二 十国割据

三 契丹的兴起

第二节  北宋的建立和政治改革

一 北宋的建立及其局部统一

二 北宋的统治措施

三 北宋的统治危机与农民起义

四 王安石变法

第三节  辽、西夏、吐蕃、回鹘和大理

一 辽在北方的统治

二 西夏政权的兴起和发展

三 吐蕃、回鹘和大理

第四节  金与辽、两宋的对峙

一 金的建立与辽、北宋的灭亡

二 南宋与金对峙局面的形成

三 金的统治与灭亡

四 南北对峙局面确立后南宋的政局与灭亡

第五节  辽、宋、西夏、金时期的社会经济与阶级结构

一 社会经济

二 阶级结构

第六节  辽、宋、西夏、金时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宋学

二 宗教

三 史学

四 文学艺术

五 科学技术

第八章  元 代

第一节  蒙古族的崛起

一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与创立大蒙古国

二 蒙古西征与四大汗国的建立

第二节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一 元朝的建立与全国统一

二 中央与地方行政

三 民族地区与边疆的有效治理

第三节  民族等级制度及元政的衰败

一 四等人制

二 元中后期的政局与吏治败坏

第四节  元代的经济与阶级关系

一 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二 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

第五节  元代的思想文化和科技

一 思想与宗教

二 史学、文学与艺术

三 科学技术

第九章  明 代

第一节  明朝的建立与巩固

一 元末群雄并起与朱元璋建立明朝

二 君主专制统治的加强

三 屯垦与赋役制度的建立

四 明成祖对民族地区与边疆的经营

第二节  明中期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 从仁宣之治到弘治中兴

二 内阁制度与宦官参政

三 巡抚总督制度的建立

第三节  明后期的危机与张居正改革

一 明后期的政治危机

二 南倭与“北虏”

三 张居正改革

第四节  明代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

一 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市民阶层的崛起

二 海外贸易与白银流入

三 资本主义萌芽

第五节  明朝的灭亡与清兵入关

一 明末的政治腐败

二 满族的崛起和后金与明朝的战争

三 李自成起义与明朝灭亡

四 清兵入关与山海关之战

第六节  明代的中外关系

一 郑和下西洋

二 明朝与朝鲜、日本及中亚的关系

三 明朝与欧洲的接触

第七节  明代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思想与宗教

二 文学艺术及文化事业

三 科学技术

第十章  清代前期

第一节  清朝定鼎北京与全国统治的确立

一 清朝的建立与清初各地抗清运动

二 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与少年君主亲政

三 平定三藩之乱与统一台湾

第二节  康雍乾时期民族地区和边疆的稳定

一 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与驱准保藏

二 雍正帝稳定民族地区与边疆的措施

三 乾隆帝的平准平回与统一天山南北

四 民族地区和边疆的行政管理与清朝的民族政策

第三节  清代前期的中央与地方行政制度

一 中枢辅政机构和中央行政机关

二 地方直省行政机构

第四节  清代前期的赋役制度与社会经济

一 赋役制度的改革

二 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 人口膨胀与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第五节  清代前期的中外关系

一 清朝与邻近各国的关系

二 清政府对入华传教士及天主教的政策

三 英国使团来华与中英冲突

第六节  清代前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一 清初启蒙思潮与三大思想家

二 清廷的文化政策

三 思想学术

四 文学艺术

五 科学技术

第十一章  清代后期

第一节  列强侵华与国势衰微

一 两次鸦片战争与《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

二 中法战争与《中法新约》的签订

三 中日甲午战争与《马关条约》的签订

四 八国联军入侵与《辛丑条约》的签订

第二节  主权沦丧下晚清社会与政治制度的变化

一 洋货入侵对封建自然经济的冲击

二 晚清政治制度的演变

第三节  人民大众反抗斗争与志士人的救亡图存主张

一 三元里人民反英斗争

二 洪秀全与太平天国起义

三 捻军起义与义和团运动

四 志士仁人的救亡图存主张

第四节  洋务运动求强求富的尝试

一 “同光新政”与洋务运动的兴起

二 编练海陆军与兴办工矿、交通、新式学堂

三 洋务运动的破产

第五节  民族危机的空前严重与变法维新的失败

一 瓜分中国的狂潮与《时局图》

二 戊戌变法及其失败

三 康有为《大同书》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抨击

第六节  清末“新政”的夭折与辛亥革命的爆发

一 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与广州起义

二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的夭折

三 辛亥革命爆发与清帝退位

参考书目

参考图目

后 记

《读本》编写缘起

《简明中国历史读本》,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为落实江泽民同志要求全党全社会应重视学习中国历史的重要指示而组织历史学者编写的。2012年7月13日,江泽民同志通览《读本》书稿后,欣然命笔作序,再一次强调指出全党全社会学习中国历史的重要意义,并向广大读者推荐本书。他说:“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历史,把提高历史素养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来看待,多读一点历史特别是中华民族发展史,汲取经验,陶冶情操,开阔眼界,以利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使命感,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

《读本》的文化价值

(一)宣传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

•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基本理论,旗帜鲜明地揭示中国历史上从古代至近代各种社会形态演进的路径、属性与特点。

•运用唯物史观关于社会阶级、阶层、集团、派别的分析方法,客观解析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变迁、重大事件、人物活动及其深层次原因。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历史主义态度,阐释中华民族历史传统的丰富内涵与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抵制和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二)传播比较丰富而翔实的历史知识

1.扫描全貌,简而不漏,让读者了解中国历史的基本知识:《读本》从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科技以及民族关系与中外关系等各个层面,比较全面而系统地叙说各个时期的历史发展、变化,比较完整地勾画古代与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大势与基本线索,比较具体地展示五千年来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的历史风貌。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让读者了解各时代历史发展的基本面、特色与亮点:《读本》将关于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发展,影响各时代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革故鼎新、承前启后的历史性变迁,富有启迪、借鉴意义的历史现象,作为《读本》叙说的重点。

3.不偏一端,尊重真相,让读者了解人民大众与杰出人物共同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原貌:《读本》既肯定人民大众的劳动生产创造与反抗剥削压迫斗争的历史作用,也重视杰出历史人物从事变革或完善制度、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改善民生、消除秕政、维护国家主权与制止分裂动乱的突出贡献。

4.扬弃旧说,接纳新知,让读者了解史学研究与考古发现的新进展:《读本》注意吸收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学术研究新成果,利用新出土的简牍与文物资料,以新的历史知识取代陈旧的、尤其是失真不实的“历史知识”。

5.正文主述,注释补充,让读者了解更多的知识点:《读本》对普通读者比较生疏的史实、名物制度、词语概念等正文中叙述不详或不易理解者,加以简要注释、注音。全书注释合计350余条(含引述古籍出处)。

 

序 言

高度重视学习中华民族发展史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五千多年来一脉相承,始终没有中断。这在世界历史上是很罕见的。

中华民族是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从遥远的古代起,我国各族人民就建立了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共同开发了祖国的河山。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是我们必须十分珍惜的宝贵财富。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和传承的,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牢固纽带。

一个民族的历史深刻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现在和未来。今天的中国从历史的中国发展而来。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史,包含着治国安邦的深刻道理,也揭示了今天我国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要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我们不仅应该懂得中国的今天,而且还应该懂得中国的昨天和前天。我曾经说过,一名领导干部不善于从历史中吸取营养,不可能成为高明的领导者;一个政党不善于从总结历史中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不可能成为顺应历史潮流的自觉的政党;一个民族不善于从历史中继承和发展本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多读读中华民族发展史,可以使我们加深民族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更加信心百倍地投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

当代中国正处在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从国内看还是从外部环境看,我们在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必须继续进行长期而艰苦的努力。要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发展得更好,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和发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也必须注重汲取和运用历史经验,科学把握和正确运用历史规律,正确借鉴历代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

学习中华民族发展史,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精神源泉。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史上,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绩,我国各族人民经历的种种苦难曲折,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都是激励我们为祖国、为民族发展进步而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要真正形成对祖国、对民族的深切之爱、理性之爱,必须重视学习中华民族发展史,不断丰富历史知识。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历史,把提高历史素养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来看待,多读一点历史特别是中华民族发展史,汲取经验,陶冶情操,开阔眼界,以利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新形势下,我们不仅要学习中国历史,而且要学习世界历史,善于从中外历史上的成功失败、经验教训中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律,认识和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同时,我们还要向世界介绍我国历史,特别是要介绍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受的历史苦难和进行的伟大奋斗,让国外民众了解我国历史和国情,帮助他们从历史角度来客观观察和分析今天的中国。

“述往事,思来者”;“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历代杰出的史学家们,用丰富的体裁和浓重的笔墨,给我们留下了珍贵而又丰厚的史学遗产,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写的《简明中国历史读本》,为我们了解中华民族发展史提供了一部通俗易懂的读物,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

江泽民

2012年7月13日

 

 第一章  中国的原始社会与文明起源

中国是远古人类起源的一个重要地区。远在距今800万年,腊玛古猿禄丰种就繁衍生息在云贵高原的莽莽森林之中,并开始从猿到人的悠长进化历程。

同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形态是原始社会。从重庆巫山人算起,中国原始社会的开端距今约200万年。其后在社会组织形式上经历了自原始群到氏族公社(包括母系氏族公社与父系氏族公社)[1]的演进,在考古学文化分期上前后发生了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的更替。在距今约6000—5000年,中心聚落与普通聚落相结合的农耕定居社会共同体在华夏大地星罗棋布,各聚落之间及聚落内部的社会关系从平等走向初步不平等,并逐渐酝酿着早期文明的萌动。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距今约5000—4000年,全国各地城邑纷纷崛起,小邦小国并立,众邦国结成邦国联盟。邦国已具有国家的初始形态,形成了群星璀璨的邦国都邑文明。这是中国的早期文明时代,是华夏先民们告别原始社会、迈进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

原始社会是一个人人平等、共享劳动成果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同时也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成员平均寿命短促、普遍贫困和蒙昧的初级社会形态。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阶级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文明战胜蒙昧,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进步。

第一节  古人类与旧石器时代

一  由猿到人的演变

近代以来的科学研究表明,人类是由类人猿进化来的。一般认为生活在距今1200万—800万年的腊玛古猿是人类的祖先。这种古猿化石首先发现于印度与巴基斯坦接壤的西瓦立克山区,随后在肯尼亚、匈牙利、希腊和我国云南等地也都有发现,其中以云南禄丰发现的化石资料最为丰富,也最为重要,学术界定名为腊玛古猿禄丰种。以往大多认为,人类起源于非洲,而后向世界各地扩散。我国古人类学家根据腊玛古猿的材料提出,人类的起源地以“亚洲南部更可信”。禄丰古猿的发现使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中国是世界上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

继腊玛古猿之后,被归入人科的是生存时间距今四五百万年的南方古猿和距今约二三百万年的被称为“能人”的早期人类。在我国境内,南方古猿化石发现于湖北、广西等地,“能人”化石目前尚未发现。 [2]

由猿到人的演变,主要是在从南方古猿到“能人”的体质形态漫长进化与劳动技能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完成的。在这一进化过程中,手足分化、直立行走和制造工具具有决定性意义。最初,古猿成群地生活在树上。在长期的攀援生活中,古猿学会了用上肢摘取果实,拿木棍或石块抵御野兽,这样就使手和足有了初步的分工。但行走时仍然是半直立姿势,而且经常需要用手来帮助。后来,由于气候的变化,森林的减少,迫使一部分古猿迁移到地面上生活。环境的改变使得手需要从事越来越多的和脚不同的活动,于是在行走时就开始摆脱用手帮助的习惯,渐渐直立行走。直立行走是南方古猿对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的一种选择,它完成了从猿到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由于直立行走,他们的手和足开始分别从事不同的动作;特别是手的解放,为制造简单的工具提供了前提,而劳动正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从此,人类不同于猿类,具有了简陋的生产工具和支配自然的微弱能力,而具有思维能力的大脑和音节分明的语言也随之逐渐发展。

二  中国的古人类与旧石器文化

人们一般将文字出现以前的人类历史称为史前史,将史前社会形态称为原始社会。考古学家又按照人类使用生产工具的性质把史前史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两个阶段。旧石器是指以打制方法制作的石器,新石器是指磨制的石器。旧石器时代是人类历史最早的阶段,这一时期的人类,以打制石器为主要工具,过着采集和狩猎的生活,属于人类的童年时代。

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称直立人,也称猿人。直立人大约生活在距今200万—20万年。我国发现许多直立人化石,其中较重要的有巫山人、元谋人、北京人等。

我国境内已知最早的人类是巫山人。巫山人化石是1985年在重庆巫山县龙坪村龙骨坡发现的,当时发掘出一块猿人下颌骨和一枚上门齿,一同出土的还有两件打制石器。巫山人生活在距今204万—201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

比巫山人稍晚的是距今170万年的元谋人。元谋人遗址位于云南元谋县上那蚌村附近的小丘梁上。1965年发现两枚人类牙齿化石和一些粗糙的石器,以及大量炭屑、小块烧骨、哺乳动物化石等。从元谋人遗址出土的炭屑和烧骨看,元谋人已经知道用火。  [3]元谋人与巫山人属于早期直立人。

在全世界的晚期直立人中,北京人是最著名的。北京人化石是1927年在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山洞发现的,最初发现的是牙齿和下牙床化石。1929年,我国青年古人类学者裴文中发现了北京人第一个头盖骨,轰动了世界。此后,又陆续有新的发现。这样,在北京人遗址的历次发掘中,共发现分属四十多个男女个体的北京人化石,十多万件石器和石片,一百多种动物骨骼,还有灰烬层厚达6米的用火遗迹。北京人遗址是世界上出土古人类遗骨和遗迹最丰富的遗址之一。

北京人头盖骨低平,头骨较厚,有较多的原始性状,平均脑容量约1075毫升,男性平均身高162米,女性152米,较现代中国人稍矮。依据多种方法测定,北京人的年代距今71万—23万年。

北京人以洞穴为家,洞内各个地层中堆积的灰烬表明,北京人不仅懂得用火,而且还能保存火种,已经具备管理火的能力。由于用火,人类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境况,开始了熟食,从而缩短了消化过程,从食物中汲取更丰富的营养,大大促进了体质的发展。由于用火,提高了原始人同野兽斗争的本领,增强了人在大自然面前的能力。所以,火的使用在人类历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北京人过着采集和狩猎的生活。那时的周口店一带,森林茂密,野草丛生,猛兽出没。北京人采集一些能吃的叶子,挖掘植物的根茎,以及各种果实和种子食用。在狩猎方面,北京人不仅能猎获小动物,也能捕获个体较大的动物。采集和狩猎生活为北京人提供了广泛的食物来源。北京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对于整个直立人时代都有代表性意义。

到距今20万—5万年,进入了旧石器时代中期,此时的人类被称为早期智人。以大荔人、丁村人为代表的早期智人的主要体质特征是脑容量较大(在1300毫升以上)。此时,石器打制技术更加进步,类型也较为丰富。狩猎生活中大量使用投石索抛掷石球,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狩猎的发展,使得肉食有明显的增加。生活方式和营养的改善,使得早期智人只用了不到20万年的时间就过渡到晚期智人。

距今5万—1万年的晚期智人,体质形态与现代人已无差别,世界上三大人种基本形成,这时的石器文化也有较大进步,已进入旧石器时代晚期。

我国的晚期智人化石和文化遗存遍布于全国各地,但以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最为著名。山顶洞人的年代距今约18万年,化石中三个比较完整的头骨,分属于青年妇女、中年妇女和老年男子。山顶洞人仍使用打制石器,但已掌握磨光和钻孔技术。他们已会人工取火,靠采集、狩猎为生,也从事捕鱼,还能用磨制的骨针缝制衣服。山顶洞人已产生一定的葬俗,人骨周围散布有赤铁矿粉末,并有许多装饰品,应具有特殊的含义,也许已经有了审美意识。

人工取火和弓箭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两大发明。自从人类懂得使用火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类都是利用天然发生的火。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由于掌握了磨制、钻孔和锯的技术,才发明了人工取火。从利用天然火到人工取火,这是又一巨大进步。我国古代有关燧人氏钻木取火的古史传说,就表达了这一伟大的历史进步。而弓箭的发明和使用,使狩猎技术和武器获得飞跃性发展,给原始狩猎经济带来了新的生机。恩格斯曾高度评价弓箭的发明:“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4]

人类走过二三百万年的漫漫长路,完成了从直立人向现代人的进化,人类文化也随着人类体质的进化而向前发展。在旧石器时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人类的社会组织先是长期处于原始群状态,只是到旧石器时代末期,才进入氏族社会。根据“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古史传说,最初的氏族社会属于母系氏族社会。该社会由一个个既简单又封闭的母系氏族公社构成。氏族是最基本的单位,部落是若干近亲氏族的结合体。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和以动物、植物或无生物为徽号的图腾,并由氏族成员民主推举年龄长、能力强、富有经验和威信者担任首领。氏族实行族外婚制,内部保持严格的母系血缘关系,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成员之间关系平等,共同生产劳动,共同居住消费,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旧石器时代末期,伴随着劳动技术的提高、生产活动的发展、装饰品的出现、埋葬习俗的萌芽、抽象思维的发展,人类取得了多方面的进步,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人们在高级采集—狩猎经济中,依据自己对动植物生长规律的认识,开始尝试着谷物的栽培和牲畜的驯养,这样,由高级采集经济逐渐发展出农业和家畜饲养业,原始社会也由旧石器时代转型为新石器时代。

 

第二节  新石器时代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一  农业的起源与平等的农耕聚落社会

距今一万多年前,人类迎来原始社会的第一次大变革,进入了考古学上称为新石器时代的全新时期。与旧石器时代打制石器、采集和狩猎相比较,新石器时代以使用磨制石器、制造陶器、出现农业、饲养家畜、修建村落等为特征,其中农业的发明是最根本性的。农业的发明和定居聚落的出现,是世界上一切农业民族通向文明时代的共同起点。

中国农业起源最早可追溯到一万多年前。[5]现已发现的中国南方一万多年前的含有稻作标本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大多还是洞穴遗址,如湖南道县玉蟾岩和江西万年仙人洞。站在洞口放眼展望,前面是开阔的平原沃野,有着丰富的植物食品资源。远古先民们在当时的采集和狩猎生活中,也开始对沃野上的可食性植物进行有意识的培育,这种从采集植物过渡到培育植物,就是所谓农业的起源。随着培育的农作物在食物中所占比重的增加,先民们就由以前只是从自然界直接获取食物的攫取经济发展到了生产经济。随之而来的便是走出山洞,定居于适合农业种植的平原与河谷地带,建造房屋和村落,培育谷物,栽培蔬菜,饲养家畜,烧陶纺织,进入农耕聚落生活。伴随着农业的起源,在中国的南方和北方都出现了一批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农耕聚落。考古发掘表明,全国各地都可以建立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到中期和晚期的比较完整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展现出新石器文化的多样化发展。中国农业的起源和新石器早期文化的多样化发展表明,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既是本土的,又是多元的。

中国原始农业的种植,在北方以俗称小米的粟和俗称黄米的黍为主,南方以水稻为主。最早饲养的家畜是狗、猪、鸡和水牛,其中猪一直是主要家畜。到七八千年前,中国北方和南方的农业与农耕聚落都有了很大发展。当时主要的耕作方法是,先用石斧把树木砍倒,晒干后放火焚烧,以此开辟出新的田地,然后再用石铲、石锄、骨耜(sì)、木耜等翻土播种。收获时,用石镰收割,用石磨盘、石磨棒加工谷物。由于松土工具耒(lěi)耜的出现和普遍使用,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考古工作者在河北武安磁山聚落遗址中发现88个用来储存粮食的窖穴,根据其内粮食遗迹堆积体计算,粮食储量达13万余斤。在浙江余姚河姆渡聚落,其储存的稻谷也有20万斤以上。这么多的粮食储存,再加上家畜饲养、狩猎、捕捞、采集等所补充的食物来源,足以保证一个300多人口聚落的全年需求。

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与粮食的储备,为聚落生活的安定提供了保障。而稳定的社会生活,则使人们的精神生活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在距今八千多年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了25只用丹顶鹤的腿骨制作的骨笛。骨笛的孔数有五孔、六孔、七孔和八孔,其中七孔骨笛数量最多。经测定,这些骨笛不仅能够吹奏出完备的五声音阶,还能够吹奏出六声和七声音阶,这在中国音乐史和乐器史上都是了不起的发明。此外,在贾湖遗址的墓葬中还出土了许多龟甲,龟甲内装有数量不等的石子,有的龟甲上还刻有符号。经研究,这些龟甲和龟腹石子都是用来占卜的,反映出八千多年前舞阳贾湖先民们的原始宗教意识。

中国史前农耕聚落社会发展到距今六七千年,进入了考古学上的仰韶文化时期。[6]仰韶文化不但以其精美的彩陶闻名于世,其聚落形态在当时平等的氏族部落社会中也是最典型的。以陕西临潼姜寨聚落遗址为例,在用壕沟围起来的村落中,大约100座房屋被分成五组大的群落,由这五组房屋围出一个1400多平方米的广场,构成一个共同活动的空间。各组房屋的门均朝向中央广场,形成一个典型的圆形向心布局,体现出聚落内部的团结与内聚。

姜寨遗址内五组房屋实为五个大家族。在同一时期,每组房屋内都有一座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大房子和一座面积30多平方米的中型房子,其余则是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的小型房子。大房子是大家族内举行集会议事等活动的家族公房,中型房子是供家族长使用的,而小型房子则可供家族内三四口人使用。这样,姜寨聚落的社会组织结构为:若干近亲属成员组成一个大家族,五个大家族组成一个氏族。姜寨聚落就是一个氏族公社,其人口约300—500人。

姜寨聚落有氏族公共墓地。墓地内各个墓葬的随葬品不多,差别不大,说明当时社会还未产生贫富分化。综合姜寨聚落的各方面情况来看,姜寨氏族公社的人们非常团结,很有凝聚力。他们既从事农业,也兼营狩猎、采集和陶器的制作。整个聚落在经济上自给,内部大小血缘集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关系平等和睦。因而,以姜寨聚落为代表的这一阶段的社会,依旧属于母系氏族社会,只是在氏族内已产生了家族。首先是母系家族破茧而出。这种家族由一位始祖母的若干近亲属组成,仍然保持着成员共居的母屋和原始共产制,不过已孳生了本家族的特殊利益和相对独立性,从而迟早会向原“无势利之争”的氏族社会注入离心因素。自此以后的社会变革,沿着母系家族的变化与父系家族的出现而展开。 

三  邦国文明的出现

人类社会由平等走向不平等的复杂化过程,也就是文明和国家起源的过程。中国史前社会,在经历了社会关系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阶段之后,到距今5000—4000年,迎来了早期文明。由于这一阶段分布在黄河流域的史前文化属于龙山文化,因而这个时期也被称为龙山时代。龙山时代,由墓葬所反映的阶级和阶层分化愈加显著,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内蒙古中南部河套地区等地都出现了城邑与国家的初始形态——邦国,这些都属于中国早期文明与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突出现象。

用壕沟围起来的村落,考古学上称为环壕聚落。从环壕聚落发展出用城墙围起来的城邑,城邑的建造不仅在防御上是巨大进步,更主要的是体现出社会管理机制和组织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能力的提高。中国的史前城邑出现得很早,如南方距今6000年的大溪文化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北方河南郑州西山距今5000多年的仰韶文化晚期城址。然而,这些城邑还都不属于早期文明时代的国家都城。作为国家都城,城内应该有宫殿宗庙等高等级、高规格的建筑物,还应当伴有阶级和阶层的分化,以及手工业的专业化分工等,这些只有到距今5000—4000年的龙山时代,才在阶级和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出现。龙山时代的城邑不但具有防御功能,也是强制性权力机构存在的标志。这种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强制性权力的设立,正是早期国家形成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尚书》等秦汉以前的典籍,把早期国家称为邦国。在邦国中,每邦一般都有自己的都城,因而这样的文明也被称为邦国都邑文明。在众多龙山时代的城邑中,陶寺遗址对于我们了解当时邦国都邑文明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陶寺遗址在今天的山西襄汾县陶寺村南。根据古史传说,包括陶寺在内的临汾盆地是帝尧陶唐氏的居地。陶寺遗址的年代大约为距今4300—4000年,其中作为都邑而存在的时间约为距今4300—4100年,这一年代范围在夏代之前,属于尧舜时期。所以,陶寺遗址很有可能是帝尧陶唐氏的都城。[7]

陶寺城址的规模比较大。在陶寺城内,发现有宫殿建筑,有贵族居住区,有仓储区,还有用作观象授时的大型天文建筑。在陶寺遗址出土的各种遗物中,很多陶器都施以各种彩绘,其中彩绘的龙纹陶盘可能是一种礼器。在彩绘陶器上还发现朱书的两个文字,其中一个可释为“文”,另一个或释为“昜”,或释为“堯”(尧)。陶寺发现的这两个文字的字形和结构,比大汶口文化中的图像文字又进了一步,应是中国最早的文字之一。在陶寺的大型墓中出土有用鳄鱼皮蒙作鼓面的鼍(tuó)鼓,一同出土的还有大型石磬。鼍鼓和石磬都是重要礼器,其墓主人有可能是握有祭祀和军事大权的邦君之类人物。在陶寺遗址还发现了一件红铜铸造的铜铃和红铜环,证明当时已出现了金属冶铸业。此外,陶寺遗址还出土了许多玉、石制的礼器,如琮、璧、钺、瑗、环等。通过陶寺遗址所出土的各种不同质地、不同种类的礼器,可以推想当时已形成了礼制,“器以载礼”,贵族身份和尊卑等级都可在礼器的使用中得到体现。

陶寺遗址墓葬资料呈现出鲜明的阶级阶层分化。陶寺墓地发现的一千多座墓葬,可划分为大型墓、中型墓和小型墓三大类七八种等级。处于最高层的是甲种大墓,其墓主人使用木棺,棺内撒朱砂,随葬品数量多而精美,达一二百件。处于最下层的是小型墓,占总墓数的80%以上,小墓墓主有的只有骨筓(jī)之类的小件随葬品1—3件,而更多的则一无所有。小墓中个别的尸骨缺失手、足,或头骨被砍伤。究其原因,若非战争中受伤,便是受刑所致。可以说,从公元前2400年开始,陶寺社会已形成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和阶级关系。

综合陶寺遗址各种考古发现,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历史画面:陶寺都邑和其周围村邑的分布格局已具有早期国家的框架,已出现邦君都城、贵族宗邑和普通村邑相结合的组合结构;墓葬的等级制表明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层分化;陶寺的经济生产不但有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而且制陶、制玉、冶金等手工业也已从农业中分离了出来;生产的专门化使产品空前丰富,但不断增多的社会财富显然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陶寺城址规模很大,城内发掘出土物非常丰富,陶寺文明是当时众多邦国文明中的佼佼者。

陶寺之外,河南、山东等地的龙山文化,浙江、上海的良渚文化,湖北的石家河文化等,也都有城邑和贵族墓葬,社会也已产生阶级和阶层的分化,也存在制玉、冶金、制陶等手工业的专门化,只是各地的发展程度略有不同而已。可见龙山时代的邦国是一大批,而非孤零零一个、两个,这正是在各地交互影响作用下产生的。

文献中,夏代之前的尧舜禹时期已有“万邦”。如《尚书·尧典》说帝尧能“协和万邦”。《汉书·地理志》说尧舜时期“协和万国”,到周初还有1800国。《左传》哀公七年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这里的“万邦”、“万国”之“万”字,只是极言其多,未必指实,其中既有属于早期国家形态的政治实体,也有许多属于仍处于原始社会的诸氏族、部落,但“万邦”这一概念充分表现出当时众多部族分布各地、小邦小国并立的实际状态,而这些恰恰同考古学上龙山时代城邑纷纷崛起、散处各地、互不统属的格局相吻合。邦国已具有国家的初始形态,而国家正是政治文明的首要标志和主要载体,所以距今5000—4000年的龙山时代,即古史传说中的黄帝[8]、颛顼(zhuān xū)、帝喾(kù)、尧、舜、禹时期,就是中国早期文明——邦国都邑文明[9]的形成时期。

 

第三节  古史传说与远古社会

一  三皇传说的时代特征

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人们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来保存和流传历史。这些内容后来被用文字记录下来,便成为文献中的古史传说。古史传说中含有一些神话的成分,有些可能是关于远古时代的朦胧记忆或想象,也有些则属于古人对宇宙和自然的一种解释。例如女娲(wā)抟土造人的传说,就是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10]的神话传说,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和许多江河都流向东南的走向。

在传统史学中,中国的历史自三皇五帝开始。三皇五帝作为一个专有名称,出现在战国时代。《周礼》、《庄子》和《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三皇五帝”这一概念,但三皇到底指谁?五帝由哪五位组成?在古代文献中说法不一。正如东汉末年王符在《潜夫论·五德志》中所说:“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今天看来,战国秦汉时期的人是用“三皇五帝”统括了远古其他诸帝,用它表述社会历史的推移和递进,表达了一种社会发展的历史观。其中有关燧人、伏羲和神农的“三皇”传说,分别反映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某些社会特征。

相传燧人氏钻燧取火,使民懂得熟食而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燧人氏“钻燧取火”属于人工取火。发明钻燧取火的前提是不仅要对火及燃烧条件有充分的掌握,对木料质地有充分的认识,还要有磨、钻、锯等工艺产生,然后才有可能发明钻燧取火的方法。考古发现证明,正是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发明了磨制、钻孔和锯的技术。因此,燧人氏“钻燧取火”的传说,反映的应该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发明人工取火之后的社会生活。燧人氏实为一个人格化的“指示时代的名词”或“文化符号”,而不应将之视为某一个人或某一族的名称。

传说中的伏羲文化主要特征除“教民以猎”、结网捕鱼之外,还有“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11]。“始作八卦”说明已出现原始、朴素的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而伏羲氏时代的渔猎经济也已不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较低级的渔猎经济,应与旧石器时代晚期较高级的渔猎经济相对应。

传说神农发明了农业,也发明了耒耜。但是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发明农业与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耒耜农具是两个不同的阶段。神农氏的传说若代表的是农业的起源,反映的是距今12000—9000年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的事;若传说的是耜耕或锄耕农业,则属于农业起源之后,即距今9000—7000年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事。

中国的原始农业分为北方的粟黍旱作农业和南方的稻作农业两大系统。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华南各地都可以看到属于农业起源阶段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国的农业不可能起源于一地,它起源于南北不同的地方。因此既不能把神农氏看成是一个人,也不能说农业是由他一人发明的,与燧人氏、伏羲氏一样,神农氏也应视为一个人格化的“指示时代的名词”或“文化符号”,他们都是伟大历史进步的一种具象概括。

二  五帝传说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三皇之后是五帝。《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的五帝是: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黄帝为五帝之首,其余四帝都是黄帝的后裔。颛顼是黄帝之子昌意的儿子,即黄帝之孙。帝喾的父亲叫蟜(qiáo)极,蟜极的父亲叫玄嚣(Áo),玄嚣与颛顼的父亲昌意都是黄帝的儿子,所以,帝喾是颛顼的侄辈、黄帝的曾孙;尧又是帝喾的儿子,舜则是颛顼的六世孙。

《五帝本纪》所叙述的五帝,大致反映了他们在历史舞台上先后称雄的时间顺序,但五帝中其他四帝与黄帝在血缘上并不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从族氏上看,黄帝为轩辕氏和有熊氏,颛顼为高阳氏,帝喾为高辛氏,帝尧为陶唐氏,帝舜为有虞氏,他们分属于不同的族团。考古学也表明,远古时期中华大地上的新石器文化星罗棋布,新石器文化遗址数以万计,创造这些新石器文化的氏族部落林立,这些部落后来组合成几个大的部族集团,各大族团之间起初互不统属,不可能都是同出一祖、万古一系。但在诸族团之间不断交往、纷争、联合的漫长过程中,也会逐渐发生互相融合并认同彼此祖先,乃至最后认同共同祖先为五帝—炎黄二帝—黄帝的现象。司马迁等史学家生活在大一统时代,在大一统观念的作用下,他们将原本属于分散的材料,原本属于不同系统的部族领袖人物或部族神,经过取舍、加工、合并、改造等一番工夫,或者是安排构筑在一个朝廷里,或者是描写成具有血亲关系。这种做法,既是大一统历史观整合神话传说的产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远古时期诸族团逐渐融合为华夏族的过程中,“祖先认同”由互异而日渐趋同、由分散而趋于集中,最后走向一元化的历史真相。今天我们面对《五帝本纪》中的“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这一谱系时,不必拘泥于这些传说人物是否具有血缘上的祖孙关系,而不妨把他们看成是不同的部族集团称霸一方时的早晚关系,同时也是诸族团融合后,“祖先认同”由异趋同时所崇祀的祖先先后承继关系。

1.黄帝与炎帝

在历史上,每每“炎黄”并称。《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所载的五帝,也是把炎帝包括在内的。所以,黄帝时代也被称为炎黄时代。《国语·晋语》说:“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按照这个说法,黄、炎两族是从互通婚姻的少典氏和有蟜氏繁衍出来的。黄帝族最初居住在今陕北的黄土高原上,炎帝族最初居住在今陕西宝鸡一带,后来黄、炎两族逐渐东移。黄帝族的迁徙路线偏北些,东渡黄河以后,沿着中条山、太行山的山边地带一直来到今冀北地区。炎帝族的迁徙路线稍偏南,顺着渭水和黄河两岸发展到今河南以及冀南、鲁东北一带。他们在迁徙过程中曾与所迁地区的土著部落发生过战争,其中在今冀北地区,黄帝族联合炎帝族,与蚩尤族发生涿鹿之战,其后黄帝族又与炎帝族发生阪泉之战。炎黄时代,诸族之间有冲突和斗争,但也有联合和融合。

我国远古时代,人名、族名和地名常常合而为一。黄帝号称轩辕氏,又号称有熊氏。轩辕氏即天鼋(yuán)氏,是以大鳖为图腾。有熊氏是以熊、虎等猛兽为图腾。《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与炎帝在阪泉之野作战时,曾用以兽为名的六支不同图腾的军队:熊、罴(pí)、貔(pí)、貅(xiū)、貙(chū)、虎,这也说明所谓有熊氏是图腾的名称。此外,相传黄帝有二十五宗,有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jí)、儇(xuān)、依十二姓。二十五宗即二十五个氏族,十二姓即十二个胞族,所以黄帝族实为一个庞大的部族集团。轩辕氏与有熊氏以及二十五宗与十二姓,都统一在黄帝的名下,可见在“黄帝”这一名号中,实际上存在着部族融合的情形。炎帝族的情况也是这样。炎帝为姜姓,而相传炎帝又号称连山氏、烈山氏等,炎帝一名也是部族融合的产物。这种部族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后来就成为以黄帝族和炎帝族为主体,融合其他诸多部族而形成的华夏民族。华夏族的主干是由黄帝族、炎帝族所构成,黄帝和炎帝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

2.颛顼与“绝地天通”

继炎黄而来的是颛顼时期。相传颛顼的居地在“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帝颛顼时,发生了著名的重和黎“绝地天通”[12]的原始宗教变革。《国语·楚语》记载,颛顼让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又让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并达到“绝地天通”。这是说南正重和火正黎作为颛顼时设立的祭司兼管理人员,分管天上与地上的事情,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沟通民神与天地,从而把原始宗教祭祀变成了只限于少数神职人员的事情,改变了以前家家有巫、人人都能与神灵交往的局面。这种神职人员的出现,意味着一个祭司兼管理阶层的形成。这也是一种社会分工,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

3.尧舜禹禅让与邦国联盟

颛顼之后是尧舜禹时期。尧,名放勋,是陶唐氏的邦君,所以又称唐尧。陶唐氏最初活动于今河北唐县一带,后迁徙来到晋南,在帝尧时定居于晋南的临汾盆地。

尧舜禹禅让传说是这一时期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在尧舜时期,各地已产生邦国,并出现邦国联盟。尧、舜、禹最初都是各自邦国之君,也先后担任过中原地区邦国联盟的盟主。尧舜禹禅让传说,描述了盟主职位在邦国联盟内转移和交接的情形。据《尚书·尧典》等记载,尧在年老的时候,让邦国联盟内的“四岳”推举继承人,大家一致推举舜,尧经过一番考察后,认为舜具有齐家治国的能力,于是决定让位于舜。舜正式继位前,曾把权力让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避居于南河之南。然而天下诸邦和民众却不信任丹朱,而拥戴舜,这样,舜才正式继位。

舜,名重华,有虞氏之人,所以又称虞舜。孟子说舜最初是东夷人,生于诸冯。诸冯在今山东诸城。虞舜后来由东方迁徙到了今晋西南的永济一带,所以舜又被称为“冀州之人”。据《尚书·尧典》记载,舜执掌了邦国联盟后,命禹为“司空”,主持治理洪水、平定水土;命弃为“后稷”,主持谷物播种和生产;命契为“司徒”,主持教化;命皋陶为“士”,主持刑罚。禹是夏族始祖,弃是周族始祖,契是商族始祖,皋陶是东夷人。当时的邦国联盟还没有发展成王朝,禹、弃、契、皋陶等人并不属于“同朝为官”。因此,这些官职的任命未必实有其事,但却反映了舜与诸邦的广泛联系,也反映了当时邦国联盟的构成情形。舜年老的时候,决定将权位让给禹,禹在正式继位以前,也是谦让,提出把权位让给舜的儿子商均,自己避居于阳城,但是诸邦依然拥戴禹,禹这才正式继位。

关于尧、舜、禹之间权位的转移,还有另外一种传说。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舜囚尧。”《韩非子·说疑》说:“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孟子·万章上》也说:“(舜)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簒也,非天与也。”尧、舜、禹相互争斗的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原地区各个邦国之间势力消长的关系。这种情形与史书用“万邦”、“万国”来称呼尧舜禹时期的政治实体是一致的。我们可以看到,尧、舜、禹是双重身份,他们首先是本邦本国的邦君,又都曾担任过邦国联盟的“盟主”亦即“霸主”。夏商西周三代之君“天下共主”的地位,就是由尧舜禹时期邦国“盟主”或“霸主”转化而来的。

禹来自姒(sì)姓夏后氏。他执政期间,作为邦国联盟的盟主,已完全具有不经过原始民主程序而决定生杀予夺的专断权力。据《国语·鲁语》记载,禹曾令各地邦君会盟于会稽(今浙江绍兴),防风氏迟到,禹一声令下,就把他杀了。会盟涂山(今安徽蚌埠西,一说在今绍兴西北)时,各邦国都要奉献玉帛。随着社会内部的阶级与阶层分化日益加剧,社会各种矛盾冲突日益尖锐而难以调和,暴力手段的运用日益凸显和经常化,邦国之间以掠夺土地、财物和人口为目的的战争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宗教祭祀、举办水利工程与应对自然灾害等社会公共事务也日益发展,中原各地区、各邦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文化认同日趋增强,一个以今豫西、晋南为中心,华夏早期文明辐射四方的广域共同体逐渐形成。在远古社会日益复杂化的新形势下,不论是邦国和邦国联盟的性质与功能,还是邦君和盟主的地位与权力,都在相应地发生蜕变。财产私有化的汹涌浪潮,也从经济领域波及到政治领域,植根于原始共产制和原始民主的禅让制已奄奄一息,世袭王位制即将取而代之,以“天下共主”为最高统治者的国家形态在中原地区呼之欲出。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就要破晓了。

 

【本章注释】

[1]关于原始社会史的分期,学术界存在“三分说”与“两分说”的分歧,焦点在于“原始群时期”与“氏族公社时期”之间有无“血缘公社时期”。关于原始群时期的古人类,学者们也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正在形成中的人(指从腊玛古猿至南方古猿),有的则认为是直立人(如元谋人、北京人等)和早期智人(如丁村人等)。本书采用后一种说法。

[2]国外古人类学者指称在东非发现的早期直立人为“能人”。我国古人类学者认为,生活在距今170万年的云南元谋人约相当于“能人”时代的晚期。

[3]比元谋人用火还要早的是距今180万年的山西芮城县西侯度遗址,在该遗址中发现有用锤击法打制的砍砸器、刮削器等三十多件石器,还有人工砍砸过的残鹿角和一些烧骨,只是没有发现直立人化石。

[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页。

[5]世界上的农业起源中心,主要有西亚、东亚和中南美洲三个。东亚的农业起源中心主要是中国。

[6]仰韶文化最初于1921年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以后数十年间,在河南、陕西、河北、山西、甘肃东部等地区所发现类型相近的众多文化遗址皆以仰韶文化命名。它们的年代范围大约在距今7000—5000年间,其中又划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仰韶文化时期,农业、畜牧业、制陶业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以种粟为主,畜牧业主要饲养猪、狗,制陶业则以烧制的彩陶最为著名。西安市东郊的半坡遗址、临潼的姜寨聚落遗址都是保存最为完整的仰韶文化早期聚落。

[7]关于陶寺遗址的族属,有人认为是帝尧陶唐氏的遗存,有人认为是尧和舜的遗存,也有人认为是夏禹的遗存。本书依据最新的考古学发现和碳十四测年结果,采纳陶寺遗址是帝尧陶唐氏的都邑这一观点。

[8]关于黄帝的历史年代,自古迄今众说纷纭,所定时间相差四五百年至一千多年。翦伯赞、齐思和等学者合编的《中外历史年表》(中华书局1961年版)定在公元前2550年。

[9]世界上最古老的原生形态文明共有6个: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埃及文明,印度河流域文明,中国文明,中美洲文明,南安第斯文明。其中,只有中国文明自古迄今一脉相承,从未中断。

[10]《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11]《易传·系辞下》。

[12]《尚书·吕刑》。

 

第二章  夏商西周时期

夏商西周三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形成、发展并走向鼎盛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华文明日臻繁盛并开始形成独特的民族风格、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的历史时期。

夏朝(约公元前2070—前1600)结束邦国并立纷争状态,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天下共主”为最高统治者的复合制国家结构的奴隶制王朝,以王位的家族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天下为家”,王权、族权、神权三位一体,开上古王朝政治文明的先河。商朝(约公元前1600—前1046)以相当成熟的文字体系甲骨文和灿烂夺目的青铜文化著称于世,由此中华文明的特色凸显,自成一格,别具异彩。西周(约公元前1046—前771)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封邦建国,家国同构,制礼作乐,首倡“明德”、“慎罚”、“保民”,创立了垂范华夏两三千年、影响远播域外的中华礼乐文明。

夏商西周三代历时约1300年,并非古人称颂的“黄金时代”,社会精英和人民大众在创造辉煌文明的同时,也经历着奴隶与奴隶主、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第一节  夏朝

一  夏王朝的建立

约在公元前2070年,禹之子启继位称王,建立起以传子制度为标志的“家天下”——夏王朝。这是中国中原地区历史上第一个以“天下共主”为最高统治者的奴隶制王朝,从此结束了早期文明时代邦国并立纷争多中心的局面。

相传禹曾推举东夷人首领益为继承人,但各邦国部落都反对益,而共同拥戴启。不论前来朝贺或裁定诉讼,他们都去启处,拒不见益。有的还为启大唱颂歌、造舆论。益不得不让位于启,自己为避祸而躲到箕山之阴(在今河南登封东)。这说明启早已为取得继承权而收揽人心、培植党羽。《战国策·燕策》所载“禹名传天下于益,而令启自取之”,系游士之言,未必可信。古本《竹书纪年》也许透露了更为真实的历史信息:“益干启位,启杀之。”说的则是益干预启继承其父之位,但一番较量的结果,益被启杀了。《史记·燕召公世家》也说:“启与交党攻益,夺之。”这两则记载说明禹去世前后的继位斗争十分尖锐而残酷。

按照《史记·夏本纪》的记载,从禹开始,夏朝共传14世、17王。古本《竹书纪年》说夏朝共历471年,可能接近于实际。

夏朝的统治范围,大体上西起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东至河南、河北、山东三省交界处,南抵湖北,北达河北。中心地区在今豫西和晋南一带。

简明中国历史读本第二章夏商西周时期夏朝都城先后有过几次迁徙,如禹都阳城(今河南登封),又居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启都夏邑(今河南禹县),太康和夏桀曾都斟寻(今河南巩县西南),相居帝丘(今河南濮阳),杼(zhù)居原(今河南济源),又迁老邱(今河南陈留附近),胤甲居西河(今山西永济、虞乡一带)。夏都的多次迁移,或东进或西向,说明夏朝政治中心所在的地域前后是有很大变动的。

夏朝470余年的历史中,发生过几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夏启继位称王,同姓的有扈(hù)氏(居今陕西户县)不服,起兵反对。启伐有扈,有扈氏被灭。启死后,子太康继位。太康只顾畋猎游玩而不恤民事,结果东夷的后羿(yì)乘机夺取了王位,并得到夏民的拥护,史称“太康失邦”。羿掌控夏朝政权之后,恃其善射而不理政务,废弃武罗等贤臣,重用善于谄媚的寒浞(zhuó),结果寒浞乘羿畋猎之机,将羿及其全家杀死,并占有羿的妻室,篡夺了王位。后来太康侄孙少康在有虞氏的领地(今河南虞城)重新积聚力量,剿灭寒浞,夺回王位,史称“少康中兴”。少康子帝杼继位后,继续整顿武备,向东发展。《国语·鲁语》说帝杼能继承禹的伟业,夏人用隆重的“报”祭来纪念他的功绩。帝杼子帝槐继位以后,居住于今海岱和淮泗流域的“九夷来宾”,向夏王纳贡祝贺。可见,少康、帝杼、帝槐在位期间,夏王朝确实实现了“中兴”,属于夏朝的盛世。

夏朝的衰亡,始自孔甲。《夏本纪》说孔甲“好鬼神,事淫乱”,邦国部落首领相继叛夏。孔甲之后三世是夏桀,夏桀荒淫无度,为政暴虐,对外接连用兵,大伤夏的元气,再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终于导致夏王朝的衰亡。夏王朝衰亡虽由多方面的因素促成,但根本的原因在于统治阶级自身的腐败。

二  夏朝的国家结构与政治制度

夏朝脱胎于邦国联盟。以夏王为“天下共主”的奴隶制王朝建立后,各地邦国大都臣服于夏,接受它的统治。因此,夏朝呈现一种复合制国家结构。在这个国家里,既可以看到作为王邦的夏后氏,也可以看到以臣服地位存在的韦、顾、昆吾、有虞氏、商侯、薛国之类的属国;既有与夏后氏同族的族邦,如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等,也有一些与王邦关系不稳定的部族,如方夷、畎夷、于夷、风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等。这种由多层次政治实体和多部族共同体组成的夏代社会,构建了以夏王为“天下共主”的王朝,形成了众星拱月的格局。夏王既直接统治着王邦,也间接支配着若干属国和族邦。

夏后氏与各个属国族邦之间存在着一种宗主与附庸的不平等关系。如《左传》宣公三年说,作为国家社稷象征的“九鼎”,是由远方诸邦所贡纳的金属铸成的。《孟子·滕文公》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指夏代按田亩缴纳贡赋。《左传》定公元年还说,薛国之君奚仲担任夏的车正之官,专门造车,为夏王提供车辆。商侯冥担任夏的水官,因治水而殉职。这些属国和族邦的人,在王朝中央任职,既是对王朝国家事务的参与,也是对中央王国“天下共主”地位的认可;而各个属国和族邦,分处各地,则履行着藩屏王邦、守土卫疆的责任与义务。

关于夏王朝的政治制度,根据已知的历史文献资料难以复原它的历史全貌。夏王是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正式称谓是“后”,如夏后启。王位继承实行“天下为家”的世袭制。夏朝设有中央行政机构,主管行政、军事、司法和宗教管理。夏朝对地方除直接统治王邦外,主要是通过控制族邦和属国来进行间接统治。相传夏曾作“禹刑”。夏王还鼓吹对上帝和天命的崇拜,又利用本族和其他各族仍聚族而居、按族分治的宗族社会特点,将王权与神权、族权紧密结合。

夏朝刚从邦国联盟脱胎而来,国家结构和政治制度的构建尚处于草创阶段。从复合型、较松散的国家结构可以看到此前邦国并立时代的孑遗,政治制度也很不完备周详。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在中原地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肇始先行的政治体制和各项具体制度开上古政治文明的先河,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三  二里头遗址与夏文化的探索

记录夏代历史的先秦古籍,主要有《尚书》的《甘誓》、《汤誓》、《召诰》、《多士》、《多方》、《立政》和《诗经·大雅·荡》等。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夏本纪》紧接《五帝本纪》。但夏代至今尚未发现像商周那样用当时通用的文字如甲骨文金文来记录有关史实的情形。《夏本纪》是用周代以后的文献材料来叙述夏王朝的历史和文化,未必都翔实可信。所以,考古发掘成为复原与确立夏代历史文化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为了确切证明夏朝的存在,考古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其中最为显著的成就是二里头都邑遗址的发现。

二里头遗址位于河南偃师二里头村,发现于1957年冬。其后数十年间,在豫西、晋南等地发现多处相同文化类型的遗址,被统称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头遗址规模宏大,重要文化遗存分布范围约5—6平方公里。在已发掘的面积约3平方公里之内,文化层堆积丰厚,被细分为四个时期。其中第一期尚属普通村落,从第二期开始成为都城。

判定二里头遗址为都城的第一个要素,就是发现有宫殿建筑群和宫城。在二里头的宫殿建筑群中,一号宫殿最为壮观。它以面积近一万平方米的夯土台基为底座,底座高出当时地表0.8米。四周有高耸的围墙,围墙内外建有回廊。大门开在南墙中部,由三个门道和四个门塾组成。主体殿堂南面是面积达5600平方米的广阔庭院。殿堂四周也有回廊。整个建筑气势宏伟,巍巍壮观,象征着主人的权力、地位和威严。在二里头遗址中,与一号宫殿相似的大型建筑还有多座,它们组成一个规模宏大的建筑群,外有宫城环绕。

青铜器是夏商西周三代文明的重要特征。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青铜器,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种类齐全。其中,鼎、爵、斝(jiǎ)、盉(hé)等属于礼器;钺、戈、戚、镞等属于兵器;锛、凿、钻、锥、刀等属于工具;另外还有各种镶嵌绿松石的铜牌和铜铃等。礼器可以反映等级身份,兵器显示出战争的重要,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当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的社会价值取向。

在二里头还出土了各种玉礼器,如玉钺、玉璋、玉戈、玉刀、玉戚、玉圭等。这些玉器制作颇为精美。在一个贵族墓中出土的用绿松石片粘嵌的大型龙形器,是中国早期龙形象文物中珍贵的精品。作为礼乐之邦的中国,玉器和玉礼器是礼乐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里头遗址中发现了铸造铜器、制陶、制骨、制造玉器和绿松石器的作坊。二里头的一处铸铜作坊遗存,范围约一万平方米,遗留有多座操作间,铸铜工具有坩埚、炉壁和陶范。这样大的铸铜作坊,说明二里头青铜铸造业已具一定的规模。

目前在二里头遗址尚未发现王墓。在二里头遗址发现的青铜器、玉器、漆器和陶器等,主要是出自中、小贵族的墓葬。

除墓葬外,在二里头遗址还发现了大量的遗骸,不仅没有随葬品,而且是被捆绑埋入或被砍杀后丢弃在乱坑中,死者身份应是战俘、罪犯或奴隶。

就地域而言,据文献记载,豫西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夏王朝的王都所在地。从时间上看,在2005年以来最新碳十四测年数据中,二里头遗址第一期至第三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750—前1600年,这是夏朝中晚期的年代。综合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大致可以推定二里头遗址是夏朝中晚期的王都。[2]至于夏朝早期的王都,应该在二里头文化之前的龙山时代末期的遗址中去寻找。

 

第二节  商朝

一  商朝的建立和发展

商兴起于东方。成汤伐夏桀之前,大致活动于今天的冀南豫北及豫东鲁西一带,是夏朝的一个方国。

史书记载,商的始祖名契,与尧、舜、禹同时代,因辅佐禹治水有功,被帝舜命作司徒,封于商地,赐姓子氏,所以,商以地为名,以子为姓。《诗经·商颂·玄鸟》篇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讲的是契母简狄洗浴时,由于误吞玄鸟蛋而受孕生契的故事。如同许多古代民族起源传说一样,这则传说反映的是商始祖所具有的“天命”特质。从契到成汤,历经14世,称为商的先公时代,时间上基本与夏朝同时,其间先后八次迁徙,不断地推进商方国的发展。

成汤是商朝的第一个国王,定都于西亳(今河南偃师)。他起用原本为奴隶的伊尹辅政,先是消灭夏的属国葛,接着剪除夏的羽翼韦、顾、昆吾等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3],最后集中力量进攻夏桀,双方会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之野,桀败南逃,死于南巢(今安徽寿县东南),夏亡。按照《史记·殷本纪》的记载,自成汤建国到商亡,共传17世31王,时间长达五六百年。

成汤灭夏之后,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强大统治者,边远地区的众多诸侯国也纷纷来朝。由于长子太丁先死,成汤去世之后,其弟外丙、仲壬及其子太甲相继即位,都由伊尹辅政。由于太甲不遵循成汤制定的典则,曾被伊尹放逐于桐宫(今河南偃师一带),三年悔过自新,得以恢复王位。此后,从太甲到太戊是商朝统治较为稳定的时期。随后出现了王位纷争,“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4]的局面,导致商朝的政治中心经常转移,曾有过五次迁都,最后盘庚把都城从奄(今山东曲阜)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历8世12王273年,未再迁都。因此,商也称殷,或合称殷商。

盘庚即位之初,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日益突出,彼此离心离德,只知搜刮钱财,以致殷人认为上天要降大灾害了。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盘庚抱着进取的雄心,力排众议,迁都于殷,从而扭转了商中期一度出现的混乱状态,加强了商王室的统治。这是商朝历史的重要转折点,也为商朝的新发展打下了基础。

盘庚以后,传至武丁,是商朝的极盛时期,也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一个高峰。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在位59年。据《尚书·无逸》篇记载,武丁年轻的时候,久在民间劳作,了解“小人”的疾苦,深知稼穑的艰难。他即位以后,提拔版筑匠人傅说为相,对内整顿吏治,改进税收,发展农业生产;对外征伐四方,其中主要对北方及西北地区的土方、方、鬼方、羌方等多次用兵,取得重大胜利。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是一位英武的女将军,曾多次率兵攻伐。

后人赞美商朝是“邦畿千里”的大国,其势力范围东至于海,西达陕西,北到河北,南抵江汉。考古工作者在今天的河北、山东、辽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以及山西、陕西等地都发现了大量的殷商文化遗存,表明商朝的统治区域已经远远超过夏代。远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青铜器和玉器,其风格也明显受到过殷商文化的影响。

二  商朝的政治制度

商朝是继夏朝之后,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直接控制的王都及其附近地区为王畿,又叫大邑商、天邑商,包括今天的晋东、鲁西、豫北和冀南一带的广阔平原。王畿四周分别由商朝贵族和分封的诸侯来统治,称为“四土”。在诸侯封地之间以及封地外围,还存在着许多方国和部落,或服属于商朝,或反叛无常。

商王作为全国最高统治者,自称“予一人”、“余一人”或“我一人”,对臣民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并借助宗教迷信的力量,进一步强化自己的统治。

根据殷墟卜辞的记载,商代晚期,宗法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商王相对同姓贵族而言为大宗;同姓贵族相对商王而言为小宗。同样,在各级贵族之间也有大宗、小宗的划分,而嫡长子继承制正是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密切商王与各级奴隶主贵族之间的联系,而且更有助于凸显王权的至高无上。

商王以下可以分为内服和外服。内服是中央百官,外服是地方诸侯。中央百官有尹或相,辅佐国王,是最高行政长官。在尹或相之下,主要设有三类职官系统:一类是王事职官系统,主要负责管理王室事务,有宰、寝以及相关的各种小臣等;一类是神事职官系统,主要负责管理神祇(qí)事务,有史、卜、作册和巫等;一类是民事职官系统,主要负责管理民众事务,有管理农事的小藉臣、管理众人的小众人臣,还有管理手工业的司工以及包括管理军事的多马、多亚、多射、师、旅、卫、犬、戍等。当时已经有了师、旅的建制,甲骨卜辞中有“王乍三师:右、中、左”的记录,战前要进行“登兵”(即征集兵众),动辄千人、几千人,甚至多达万人以上。兵种有车兵和徒兵两种,作战时往往混合编队,以车战为主要作战方式。

地方诸侯则有同姓、异姓之分,见于殷墟卜辞的有侯、伯、子、男、田(甸)、任等不同称谓,他们仿效王室设有各自的职官系统,并且担负对王朝纳贡、服役、戍边以及出兵征伐等义务,商王主要依靠这些内服百官和外服诸侯来维护其统治。

商朝还没有成文法,但已有残酷的刑罚,称之为“汤刑”。所谓墨(在脸上刺字)、劓(yì,割鼻)、剕(fèi,断足)、宫(男子阉割生殖器,妇女幽闭)、大辟(死刑)五刑,都已经具备,而且刑罚名目繁多。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监狱,卜辞中有“圉(yǔ)”字,正像戴梏坐牢的形状。《荀子·正名》篇说:“刑名从商”,反映了商代刑制对后代的影响。

三  商朝的社会经济

随着商朝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商朝的奴隶制社会经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农业是商朝的主要生产部门,一直受到商王室的高度重视,甲骨卜辞中祈求时雨、渴望丰年的记录很多。从考古资料来看,当时的生产工具仍然以木、石、骨、蚌器为主,包括一些青铜农具在内。器类有翻土的耒、耜、铲,中耕用的锄,以及收割用的镰刀等。其中耒和耜是普遍使用的生产工具,耒是木制的起土农具,前端分叉;耜呈铲状,安在木棒下,可以用石、蚌或金属制作。在殷墟发现的一处木耒遗留痕迹,齿长19厘米,齿径7厘米,两齿的间距有8厘米。常见的耕作方式有“田”,即众人协力耕作,而卜辞“田”字的形状像“棋盘状耕地”,一纵一横,形成若干方块田,正像田中有阡陌和沟洫一样,反映了我国古代井田制[5]的特征。

当时的农作物种类很多,仅卜辞所见有黍(大黄米)、稷(小米)、稻、麦(大麦)、麳(lái,小麦)、菽等。今天所说的“五谷”,在商代已经具备,而且产量很高。考古发现了不少储藏粮食的大型窖穴,卜辞中有仓廪的“廪”字,像露天谷堆的情形。商王经常派人到各地巡视储藏粮食的仓廪,即“省廪”。商人酗酒成风,相当一部分粮食用于酿酒,出土的殷代青铜器中,酒器种类和数量都很多。

除了农作物种类之外,商朝的经济作物种类也很丰富,圃(菜地)、囿(园林)、栗(果树)等都有发展,特别是蚕丝生产更为发达。卜辞中已有蚕、桑、丝、帛等字,出土的玉器中还有玉蚕。同时,畜牧和狩猎经济也占有重要地位。后来的所谓“六畜”(马、牛、羊、鸡、犬、豕),也都已经具备。卜辞中还有捕获象、虎、鹿、兕(sì,犀牛)等记载,捕获野兽的方法有车攻、犬逐、矢射、陷阱、布网、焚山等办法。

青铜铸造业是商朝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不仅生产门类增加,手工作坊规模扩大,而且分工精细,生产技术水平提高较快,到商后期达到高峰。青铜器的种类繁多,主要有礼器、工具和兵器三大类别。礼器包括生活用具,有烹煮器鼎、鬲(lì)、甗(yǎn);酒器爵、觚(gū)、觯(zhì)、斝、尊、卣(yǒu)、壶等;以及储盛器簋(guǐ)、盘、盂等。工具有斧、锛、斤、凿、刀、锯、钻等。兵器有戈、矛、钺、镞、剑、戟等。另外,还有乐器、车马器和建筑构件等。

这一时期,青铜器纹饰的演变尤为突出,其中饕餮(tāo tiè)纹最为常见,变化丰富,鸟纹、蝉纹也开始流行,而且铭文渐长,出现了几个到几十个字的短篇铭文,内容涉及祭祖、赏赐等多个方面,著名的司母戊[6]大方鼎代表了商朝青铜器发展的最高水平。

制陶业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是商朝主要的手工业部门。随着质地坚硬的灰陶出现,在一些早商遗址当中,还出土了原始瓷器,器表施以青绿色或黄绿色的瓷釉,色泽光亮,吸水性弱,从而把我国瓷器的历史至少提早到三千多年前的早商时代。晚商的制陶业沿袭早商而来,最有代表性的刻纹白陶的烧制,以高岭土为陶坯,经过1000℃以上高温烧制而成,刻镂精美,色泽皎洁,纹饰和造型仿模青铜器风格。

其他诸如骨器业、玉器业,以及丝织业、建筑业、漆器制作业等,也都有许多突出成就。

在农业,特别是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朝的商业和交通也迅速地发展起来。当时已经出现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也就是所谓的贝,贝有海贝和铜贝之分。考古发掘中,常常有用贝随葬的现象,少则数十枚,多则几千枚,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往往有“赐贝”、“赏贝”的记载,以朋为单位,最多赐贝30朋。

货币的出现是商业兴起的主要标志。甲骨文中有关商贾的记载也不少,除了民间交易外,主要还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在郑州、安阳等地出土的商代遗物中,有一些并不是中原地区的物产,如鲸鱼骨、海蚌、大龟和玉石等,有的是从远方纳贡而来,有的则是通过商业贸易而来。

商朝的交通道路,主要有水路和陆路两种。水上的交通工具是船,卜辞有“舟”字,其形制与现在的小木船相仿;陆上的交通工具是车,卜辞的“车”字为两轮一轴之形,许多商代遗址都出土了车马坑和车马具,车是木结构,由车架、车舆和车轮三个重要部分构成,复原形制与卜辞“车”字形相仿,是使用马驾的两轮大车。商代的车除用做交通工具之外,还可用在攻战和狩猎等方面。

四  商朝的灭亡

商朝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有奴隶主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不同层次。

奴隶主贵族是商代的统治阶级,以商王为总代表,包括王室宗族、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等,总称为“百姓”。王室宗族有王族、子族或多子族之分;邦伯即诸侯,有同姓、异姓之别;师长、百执事则包括畿内外各级政府官员在内,他们构成了奴隶主贵族的主体。

平民是商朝社会人数众多的被统治阶级,殷墟卜辞上叫做“众”或“众人”,古代文献上则又称做“小人”或“万民”,商王蔑称他们为“畜民”。他们主要是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成员,其族属或是商人本族,或是其他族群的原住民或徙民,也有些由贵族沦落而来,大多在井田上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盘庚迁殷时召集本族“众人”来王庭,让他们参与国家大事,征询他们的意见,可见他们的地位要比奴隶高。不过,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被牢固地束缚在井田上,还要承担当兵、纳贡和服徭役的义务,随时有被剥夺人身自由、沦为奴隶或遭受刑罚甚至被杀戮的危险。

奴隶则是商朝社会最下层的被统治阶级,大量用于手工作坊生产、畜牧及山林川泽开发。灿烂的青铜器,以及各种精美的手工制品,多数都出自于他们的劳动双手。殷墟卜辞中,称手工奴隶为“工”,还有一些罪犯在手工作坊充当苦役。

商代拥有大量的家内奴隶,被称为奴、婢、妾、臣等,主要为奴隶主贵族从事繁重的家内劳役,甚至在奴隶主贵族死后还要为他们殉葬。

战俘是商代奴隶的主要来源,其中除部分被杀之外,大都成为商王以及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的奴隶。羌族战俘最多,卜辞累有“获羌”的记载,而且有些方国或部落被征服后,整个家族、氏族或部落都成为奴隶,或直接向商王朝进贡子女作为奴隶。

商朝后期,社会矛盾日趋尖锐,阶级斗争异常激烈,奴隶主贵族统治更加腐朽,人祭人殉之风日益盛行。商王和各级奴隶主贵族死后,不仅要杀人殉葬,而且以后每次祭祀活动都要杀一批人,少则数十,多则几百不等。从1928年到1973年发掘的商代遗址和墓葬中,可以辨认的人祭人殉,已经接近4000余人。目前,已知的这类卜辞有2000余条,至少残杀1.4万人,用于人祭。

祖甲统治后期,商朝由盛转衰。此后,历代商王都很腐朽,“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7],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奴隶和平民采取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商王朝统治危机四伏。

商朝末年,帝乙、帝辛(纣)不断用兵东南,征伐夷方。经年不息地发动战争,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奴隶、平民与奴隶主贵族之间的矛盾,各诸侯国与商王朝之间的矛盾,都空前激化,加速了商朝的灭亡。

商纣王是一个有名的暴君。他骄奢淫逸,大修宫室台榭,广建离宫别馆,与宠妃妲己“以酒为池,悬肉为林”[8]。为满足奢侈生活的需要,纣王在经济上加紧搜刮,使广大民众生活在死亡线上,社会动荡不安,民怨沸腾,甚至出现了把商王祭祀上帝祖先的牛羊等祭品都抢光吃光的现象。纣王重用奸臣崇侯、恶来、费仲、蜚廉等,排斥微子启、王子比干、箕子等有识之士,使统治阶级内部陷入严重危机。此时,商的属国周邦在西边兴起,国势日渐强大,腐败的商王朝灭亡之势已成定局。

 

第三节  西周

一  西周的建立和分封

周邦,姬姓,原本是商王朝的属国,居住于我国西北部的泾水和渭水流域,即今天陕西中部和甘肃东部的黄土高原地区。

相传始祖名弃,因有邰(tái)氏(今陕西武功)之女姜嫄践巨人足迹而生。尧始尊弃为农师,舜推弃为后稷(农官名)。至夏桀时,公刘迁居到豳(bīn)(或作邠,今陕西旬邑)。过了九世,古公亶(dǎn)父又迁居到岐山之南的周原(今陕西岐山、扶风之间),利用那里良好的自然条件,发展农业生产,摆脱戎狄风俗,为“翦商”大业奠定了基础。

古公亶父以后,历经季历,传子姬昌,是为文王。文王最初任殷牧师,称殷西伯,又称周方伯。由于周邦的势力不断发展,直接威胁到商纣王的统治,于是商纣王把文王囚禁于羑(yǒu)里(今河南汤阴),后来文王被释,商周关系恶化。文王先是讨伐西方的犬戎、密须(今甘肃灵台),以巩固后方,接着又挥师东向,连续伐黎(今山西长治西南)、邘 (yú)今河南沁阳西北)、崇(今河南嵩县以西),深入殷商腹地,基本上完成了对殷都朝歌的战略包围,并且迁都于丰(今陕西长安县沣河西岸的客省庄、张家坡一带),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制定了“有亡荒阅”[9],即对逃亡奴隶进行大搜查的法律。

文王死后,其子姬发继位,是为武王。武王秉承文王遗志,迁都于镐(今陕西长安斗门镇附近),积极准备灭商。即位的第二年,会盟诸侯,观兵于盟津,没有继续东进。又过二年(公元前1046),灭商时机成熟,遂率兵东进。这一年的二月甲子日清晨,向商都发动最后的进攻[10],双方战于牧野(今河南汲县北),商军“前徒倒戈”,纣王大败,最后纣王登鹿台自焚而死,商朝覆亡。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了西周青铜器利簋,上面专门记载了这一重要历史事实。

武王灭商是一场顺应历史潮流、深得人心的正义战争,在历史上是起进步作用的,有利于当时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灭商以后,周武王建国,定都于镐,史称西周。武王居镐,诸侯尊奉为天下的大宗,所以周也称宗周。

周初的局势并不稳定,潜伏着殷人复辟的危险。周公旦协助兄武王制定了以殷治殷的政策,一方面让纣子武庚继续统治原先殷都附近地区;另一方面,把商王畿分为邶(bèi)、鄘(yōng)、卫三国,派自己的兄弟管叔、蔡叔、霍叔去统治,以监视武庚,称之为“三监”。

但是,灭商后的第二年,武王病死。年幼的成王继位,由叔父周公摄政当国,引起管叔、蔡叔的不满,他们联合武庚,发动徐、奄、熊、盈等诸侯一起叛乱。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周公与召公一道“内弭父兄,外抚诸侯”[11],并亲率大军东征,杀死管叔,囚禁蔡叔,攻克殷地,迫使武庚北逃,进而平定以奄地为首的东夷各族的叛乱,取得东征的决定性胜利,稳定了周初形势。

随后,周公按照武王的遗愿,营建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成周中设王城,为宗庙宫寝所在地,派成周八师驻守,作为控制整个东方的中心。同时,还把殷商顽民强制迁到洛邑,以便监控。

在东征胜利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巩固新生政权,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管辖,周初统治者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规模分封。所谓分封,包含了“天子建国”与“诸侯立家”两个层次[12],其核心内容是“授民授疆土”,即周天子依次派遣自己的子弟、同姓功臣,以及亲属或臣服的旧邦首领,带着武装家臣和俘虏,到指定地点去治理那里的土地和人民,建立西周的地方政权诸侯国;在诸侯国内,诸侯又将大部分土地分封给属下卿大夫,作为“采邑”;而卿大夫再依次把所封采邑的土地分封给属下士,作为“食田”。这就是西周的大分封,史称“封藩建卫”。

西周建国伊始,已有裂土分封之事。不过,真正的大规模分封,是在武王克商以后以及周公摄政期间。据说周武王时,分封“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13]。周公摄政时,把文王之子分封于管、蔡、郕(chéng)、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fēng)、郇(xún);把武王之子分封于邘、晋、应、韩;把周公之子分封于凡、蒋、邢、茅、胙(zuò)、祭;还分封异姓勋戚姜氏于齐、纣王异母兄弟微子启于宋,等等。相传周公兼治天下,先后分封了71国,其中姬姓53国,以鲁、卫、宋、晋、齐、燕等国最为重要。

经过周初大分封,确立了天子、诸侯、卿大夫之间严格的等级臣属关系,从而形成了“封建亲戚,以藩屏周”[14]的统治格局,这对于巩固和扩大西周王朝的统治和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它是我国古代从方国林立走向专制帝国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

西周分封制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宗法制源于原始氏族社会的血缘纽带关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经过夏商二代的不断改造,至西周日臻完善。按照宗法制度原则,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作为天下的大宗,诸侯相对为小宗;同样,诸侯作为诸侯国内的大宗,卿大夫也相对为小宗。依此类推,这种大宗、小宗的层层区别,把各级奴隶主贵族紧密地联系起来,并且从“同姓不婚”的传统出发,用婚姻关系把异姓贵族结合起来。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整个国家宛如一个庞大的家族系统,形成了政权和族权的有机结合。

周天子作为西周王朝的最高首脑,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在他的统治范围内,握有最高的政治、经济、军事、司法以及宗教祭祀等方面的大权。虽然诸侯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面,但是,要按照礼制的规定定期向周天子纳贡、朝觐,乃至出兵征战,等等。

辅佐周天子的最高长官有太师、太傅和太保,总称为三公。在三公之下,由太宰总理朝政。大致分为三个职官系统,即民事、神事和王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5],即指神事和民事,是西周王朝事务的核心。

在民事职官系统中,主要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和司士等官。司徒,主要管理土地、人口以及耕种藉田之事;司马,管理军事、军赋;司空,管理百工、劳役等事;司寇与司士,主要掌管刑狱司法,等等。

在神事职官系统中,主要设有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等官,具体负责宗教祭祀以及帮助周王制定诰命、发布文告、记录历史和决定政策等。

在王事职官系统中,主要设有宰、公族等官,他们直接掌管王事内部事务,属官有膳夫、寺人、小臣、小子、守宫、御正、虎臣等。

地方诸侯国的官制也基本上仿效王室,按照公、侯、伯、子、男的不同爵等,分别设有各自的职官系统。

西周的军队包括诸侯国军队在内,仍以车兵为主,其编制规模有所扩大,武器装备更加精良。常设宿卫军有两支:一支是“西六师”,驻守宗周镐京,用以镇服西方;一支是“成周八师”,又称“殷八师”,戍守成周,用以镇抚东方。

当时的刑罚,除了“五刑”之外,还保留有古老的鞭刑,西周后期还发展到“九刑”。西周王朝还通过种种礼仪制度,强化等级秩序,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反映了周礼具有法律的属性。

二  西周的阶级结构与社会经济

西周社会的阶级结构具有森严的等级性,统治者把人分为多个等级,“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16],上下等级之间为统属关系。

西周社会的等级分野呈现鲜明的地域特色。西周王朝建立以后,把统治区域划分为“国”与“野”两部分。“国”,即城邑,居住在“国”中的称为“国人”,包括奴隶主贵族、贵族下层士、平民以及工商业者,他们出身于周人本族或盟族,以血缘宗族关系为纽带,家族公社仍未解体;“野”,或叫鄙、遂,是被征服的广大农村,分布着被征服族群的农村公社或氏族部落。居住在“野”中的称为“野人”。“国人”与“野人”的社会地位不同,“国人”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和当甲士的资格,“野人”没有;“国人”能够受到教育,“野人”不能,而且“国人”与“野人”在经济地位上也有所不同。不过,在“国人”中也存在高低等级之分和权利享有的不平等。

西周社会阶级结构由奴隶主贵族、平民与奴隶构成。

奴隶主贵族主要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几个等级。周天子为天下之共主,诸侯有封国,卿大夫有采邑,士有食田。士是奴隶主贵族中较低的一级。

平民包括“国人”中的平民和“野人”,统称“庶人”、“庶民”。他们大多是作为西周主要农业生产者的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成员。公社农民中的“野人”,社会地位低下,实际上接近于奴隶;具有“国人”身份、居住在城邑郊甸的农民虽然享有某些政治权利,不过,就其所受严格监控与奴役的程度而言,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民。

奴隶位于西周社会的最低层,其中既有官奴隶,也有私家奴隶;既有生产奴隶,也有大量为奴隶主贵族服杂役的家内奴隶,如皂、舆、隶、僚、仆、台等皆属此类。他们世代为奴,地位极其低下。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或罪犯。西周仍然存在人祭人殉制度,从考古材料看,贵族墓中普遍有人祭人殉现象,不过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这与社会进步和劳动力的价值逐渐得到发现与重视有关。

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土地国有制,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名义上占有全国的土地和臣民,正如《诗经·小雅·北山》所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7],它的主要形态是井田制。

井田制至西周发展更为完备。实行井田制的前提是土地国有,或者说名义上的土地王有。国王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凭借政治上的统治权力,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奴隶主贵族作为禄田。各级奴隶主贵族是封国和采邑土地以及臣民的实际占有者。夏商西周的土地所有制关系都是属于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性质,那时土地还不属于个别奴隶主私有,土地(包括房基地)不能随便买卖、转让,叫做“田里不鬻(yù)”。

井田制的经营方式,有“公田”和“私田”的区分。所谓“公田”,原是原始公有地,后为奴隶制国家所有。各个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农民,通过在公田上集体耕作的方式,承担缴纳赋税的义务,公田上的产品全部归王室和各级奴隶主贵族所有,此外还要服各种劳役。所谓“私田”,是指公社农民负责耕种的份地,要定期重新分配,“三年一换土易居”,公社农民只有规定年限内的使用权。私田上的产品一般归公社农民所有。

周邦以擅长农业而著称,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工具仍然是石、木、骨、蚌器,青铜农具比商朝增多,其主要耕作方法是“耦耕”。所谓“耦耕”,大概是两人协同耕作的方式。另外,西周还实行三田制,即撂荒休耕制。简单说就是把一定面积的土地划为三块,三年一循环,保证三分之二的面积耕作,三分之一的面积休耕,起到养地力和利用绿肥的效果。

当时,农作物的种类很多,仅见于《诗经》中的植物名词就有一百多种,主要有黍、稷。此外,还有麦、稻、粱、菽、蔬菜、瓜果等,并已普遍种植桑麻和染料作物。

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基本上由官府经营管理,称为“工商食官”。官府手工作坊由长官司工(司空)负责,王室和诸侯都设司工,还设工正、陶正、车正等专业作坊的工官。西周的官府手工业作坊规模较大,分工细,号称“百工”。

冶铁业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河南省三门峡市上村岭发现的两座虢(guó)国墓,皆属于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墓,都发现了铁器。特别是其中的“虢季”墓,出土了一件玉茎铁芯铜剑(以铁、铜、玉三种材料组成的剑),尤为世人注目。经鉴定,此剑是我国最早的人工冶铁制品,它的出土将我国人工冶铁的年代推前一个多世纪。

西周的青铜铸造业继承和发展了商朝的青铜铸造技术,器形和数量都比以前增多,还发明了一模翻制数范的技术,使生产效率提高了好几倍。铜器上铸刻长篇铭文是西周铜器的重要特点。著名的铜器有大盂鼎、曶(hū)鼎、毛公鼎等,其铭文为研究西周社会历史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制陶业则继承和发展了商人的制陶技术,釉陶工艺(原始瓷器)比商朝进步。在陕西西安、河南洛阳、安徽黄山(屯溪)、江苏丹徒、北京等地都发现较多的釉陶片。陕西沣西张家坡遗址出土的原始瓷片经分析烧成温度需1200℃左右,矿物成分已接近瓷器。

纺织业有葛布、麻布、丝织品等。丝织业比商朝发展,大约在西周后期出现了锦。此外,当时已能把各种织物染成不同的颜色。

西周的骨器、玉石器也都很精致。在湖北蕲(qí)春毛家嘴西周早期遗址中发现了一件彩色残漆杯,属薄板胎,在黑色和棕色底上绘红彩,颜色鲜艳,是我国目前发现较早的成型漆器。

西周的建筑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在早期的宗庙宫室遗址中,出土了板瓦、筒瓦和半圆形瓦当等。西周中期以后,用瓦覆盖房顶已比较普遍,在西安客省庄、洛阳王湾、北京房山董家林等西周遗址都有许多瓦出土。

在“工商食官”体制下,西周商业的主要作用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由官府经营管理商业。至于民间贸易,则仍处于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初期阶段。那时还没有固定的市场,往往是“日中为市”、“交易而退”,货币主要还是海贝和玉贝。

三  西周王室的衰微

西周王朝从穆王时代开始走下坡路,穆王征伐犬戎,劳而无功。到夷王时,势力逐渐衰落,诸侯不朝觐宗周,甚至周王不得不“下堂见诸侯”。这时,作为西周统治经济基础的井田制也发生了动摇,抵押、转让更换土地的事情屡屡发生。

西周后期,厉王政治腐败,他任用贪婪“好利”的荣夷公做王朝卿士,实行“专利”政策。“专利”就是王室独占山林川泽之利,重申把山林川泽收归国王所有。这项政策直接触犯了国人的利益,使“民不堪命”,引起国人的谴责。于是,厉王便派卫巫监视,凡受到告发的人都要被处死。从此,国人在路上相遇,只能以目示意,不敢交谈,以至于召公劝谏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18]。国人终于忍无可忍,于公元前841年在王畿镐京爆发了以平民为主力的国人暴动,迫使厉王“奔彘”(彘,zhì,今山西霍县),史称“彘之乱”。这次暴动沉重打击了周王室。国人推出一个地方诸侯共伯和,摄行天子事,史称“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公元前841)是我国有确切历史纪年的开始。共伯和执政14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

宣王(公元前827—前782年在位)是一位有作为的周王。他内修政事,外治武功,史称“中兴”。宣王北伐狁(xiǎn yǔn),歼敌甚多;南伐淮夷,声威播及南海(泛指南方);又伐徐淮,徐淮归附。通过一系列征伐战争,形成了“日辟国百里”的局面。但是,王室衰微的历史趋势却已无法扭转。

宣王死后,幽王即位,周王室继续衰落,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奴隶采取逃亡等斗争方式反抗。此外,贵族与平民的矛盾、贵族内部的矛盾同样日趋尖锐。幽王政治更加腐败,他把实权交给“善谀好利”的虢石父,使得“国人皆怨”。

幽王即位第二年,关中发生大地震,旱灾也相当严重。《诗经·小雅·谷风》记载:“无草不死,无木不萎。”老百姓到处流亡,社会矛盾更加剧烈。同时,幽王宠爱褒姒(sì),废掉原来的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王后、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宜臼逃奔到母家申侯处,幽王讨伐申侯,要杀宜臼。申侯大怒,联合缯与犬戎攻围,将幽王杀于骊山(今陕西临潼东南)下,掳走了褒姒,把丰镐之地洗劫一空。

幽王死后,西周王朝出现了平王(宜臼)与携王二王并立的短暂局面。后来,携王为晋文侯所杀,诸侯独尊平王。平王虽立,但已无力驱逐犬戎。公元前770年,在晋文侯、郑武公的拥奉下,平王东迁到洛邑,把岐西之地赠与秦伯,河西之地赐予晋文侯。至此,西周灭亡,历史开始进入东周即春秋战国时期。

 

【本章注释】

[1]《左传》成公十三年。

[2]二里头遗址第四期的年代是公元前1500年,这说明二里头第四期已进入商代早期。在夏朝的中晚期,亦即二里头遗址第二期和第三期,二里头是作为夏的王都使用的。到第四期,商汤推翻夏朝之后,二里头虽已失去了王都的地位,但夏的遗民还继续居住在这里。

[3]《孟子·滕文公下》。

[4]《史记》卷3《殷本纪》。

[5]商周井田制是在国有土地上实行的土地制度。它的得名与田间沟洫道路有关。当时将大片土地用沟洫和阡陌划分成一块块比较规整的农田,每块都有一定的亩积。放眼望去,形状如同“井”字。每块井田既是商王或周王给各级贵族分封土地的单位,又是王室和各级贵族向公社农民征收赋税的计算单位。

[6]有学者认为,“司”字,或识读为“后”。

[7]《尚书·无逸》。

[8]《史记》卷3《殷本纪》。

[9]《左传》昭公七年。荒,大;阅,搜查。

[10]关于牧野之战的年代,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本书采纳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意见。

[11]《逸周书·作雒》。

[12]《左传》桓公二年。

[13]《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14]《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15]《左传》成公十三年。

[16]《左传》昭公七年。

[17]《诗经·小雅·北山》。

[18]《国语·周语上》。
 

第十章  清代前期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前后历10帝[1],共268年,即自1644年定鼎北京至1911年被辛亥革命推翻。以中国近代史的开端——1840年鸦片战争为界标,清朝历史分为前后两期。清代前期是指1840年以前的清代历史。在这近二百年期间,相继在位的皇帝有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六帝。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是清朝确立全国统治的时期。康熙二十三年至乾隆中期,是清朝的鼎盛时期;但从乾隆晚期开始,自诩“物产丰盈,无所不有”的“天朝上国”盛极而衰。嘉庆至道光,是清王朝日益衰败腐朽的时期。

1644年,满洲贵族率领八旗铁骑大举入关,并抓住大顺农民军在摧毁明王朝之后却于山海关决战中遭到重创、主动撤离首都的难得机遇,迅速定鼎北京与分兵西进南下,将辽东地方民族政权清国转变为统治全中国的清王朝。清初二三十年间,战乱频仍,多项政策失误,经济凋敝,社会动荡。康熙帝拨乱反正,带领清朝走上蓬勃发展的强国之路。康、雍、乾三朝文治武功显赫,由几十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空前巩固和发展,版图辽阔,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综合国力位居当时世界前列。

自18世纪中叶以后,闭关自守封建制度的清王朝,老态日益凸显,步履日渐蹒跚,而新兴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则强势崛起,两者之间的差距愈来愈大。在国际秩序以强权为王、公理无奈的不平等世界环境里,落后就会挨打,贫弱难保尊严。当19世纪中叶船坚炮利的西方列强兵临城下时,古老的中国面临着殖民主义者的野蛮侵略及随之而至的民族危机与深重苦难。

第一节  清朝定鼎北京与全国统治的确立

一  清朝的建立与清初各地抗清运动

清顺治元年,满洲贵族在明朝降将的协助下,踏着农民军的血泊,实现了清国从辽东地方民族政权向定鼎北京的全国政权的历史性转变。

这年五月,清摄政睿亲王多尔衮率领八旗劲旅,乘胜进入大顺军弃守的北京城。九月,顺治帝(福临,1644—1661年在位)也自盛京(今辽宁沈阳)来到北京。十月初一日,正式宣布即皇帝位,定都北京,仍用清国号、顺治纪元。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随即,清廷开始了夺取全国统治权的战争。多尔衮下令兵分两路,同时并举:以英亲王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统兵西行,目标是打垮大顺军主力及其政权;以豫亲王多铎为定国大将军率军南下,以摧毁弘光政权,平定江南。

在山海关之战中死伤惨重的大顺农民军,由北京撤退至陕西,清军多路追击。潼关陷落后,李自成率军由商洛地区南下。顺治二年,杰出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遭地主乡兵袭击,不幸牺牲,终年40岁[2]。次年,张献忠遭清军突袭,也壮烈牺牲。此后,大顺军、大西军余部联合南明政权,共同抗击清军。

弘光政权是明朝灭亡后成立的第一个南明政权,朝政被马士英、阮大铖等人把持,腐败无能。清军大兵南下,小朝廷的内讧却日益加剧。史可法的扬州保卫战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军抗战。顺治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清军攻克扬州,史可法被俘。多铎亲自劝降,威胁利诱。史可法大义凛然,坚贞不屈,惨遭杀害。多铎痛恨扬州人民顽强抵抗,纵兵在城中杀掠,繁华的扬州变成一片废墟。五月,南京陷落,弘光政权灭亡。

入关之初,满洲贵族就规定官民一律剃发结辫,以示降顺。这项政策因汉族官民激烈反对曾一度暂停执行。进占江南后,清朝统治者严厉推行以剃发为标志的民族压迫措施。顺治二年六月宣布:“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这就是所谓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种以蛮横手段强迫其他民族改变风俗习惯的做法激化了民族之间的矛盾。清廷还在畿辅地区大规模圈占汉人土地。满洲八旗人员通过圈地和接纳投充,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劳动力。为了维护满人的利益,清廷又推行严酷的逃人法,缉捕逃人,惩治收留,处分失察官员,使汉族官民深受其害。

清朝统治者的暴行,激起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抗。江南人民举行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其中,江阴、嘉定两城人民武装反抗剃发令的斗争尤为壮烈。一些明朝官员继续维护明朝正统,先后拥立鲁王(朱以海)、唐王(朱聿键)、桂王(朱由榔),成立新的南明政权,在长江中下游和两广、福建地区举起抗清复明的大旗。李自成大顺军余部和张献忠大西军余部,在民族大义的感召下,联合南明,共同抗清。全国性的抗清运动风起云涌,先后形成三次高潮,给清朝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

郑成功原名郑森,福建南安人。南明隆武政权成立后,颇受朱聿键的器重,亲赐朱姓,改名成功。时人因此称他为“国姓爷”。顺治三年,隆武帝被清军擒杀后,郑成功举兵抗清。此后,得知桂王朱由榔在广西称帝,建立永历政权,郑成功高兴地说道:“吾有君矣!”立即派人前往祝贺,并改用永历年号。从此,他与西南地区抗清力量互相配合,彼此声援。

顺治十六年四月,郑成功第三次率师北伐。他与张煌言联合,组成水陆大军十余万人,由崇明入长江,夺瓜州,克镇江,大军一直开抵南京城下,江浙大震。传檄大江南北,各地人民响应,官员归附。清廷举朝震惊,顺治帝甚至要领兵亲征。但郑成功战略有误,遭到清军突然袭击,损失惨重,急忙沿江东下,返回福建。

为了削弱郑成功等沿海一带抗清势力,切断他们与大陆的联系,清廷颁布了禁海、迁海令,不许船只下海,沿海居民限期内迁。抗清斗争更加艰苦。郑成功决定东征,收复台湾,建立新的基地。顺治十八年(1661),他率领水师进征台湾,驱逐荷兰殖民者,结束了荷兰对我国台湾长达38年的殖民统治,宣告中国人收复了宝岛台湾的领土主权。

康熙元年(1662),永历帝被吴三桂缢杀于昆明,南明最后一个政权覆亡。

二  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与少年君主亲政

皇太极去世后,满洲贵族内部因皇位继承问题出现了尖锐矛盾,多尔衮与豪格争位激烈。最后形成一个折中方案,由6岁的福临继承皇位,多尔衮和济尔哈朗辅政。这样的结局使清廷暂时渡过了分裂危机,但并不能消除明争暗斗。

多尔衮是清帝国的实际开创者。在建功立业的同时,他为自己攫取的权势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顺治元年十月,他被封为叔父摄政王,后又定称号为皇叔父摄政王,大权在握。顺治五年十一月,他又“称皇父摄政王。凡批票本章,一以皇父摄政王行之”[3]。

多尔衮称皇父摄政王,引出“太后下嫁”的传说。这一传说源于推论,无史实可以证明。顺治七年十二月多尔衮猝死于喀喇城,年仅39岁。顺治帝令以皇帝之礼治丧,追尊多尔衮为义皇帝。第二年正月,年方14岁的顺治帝亲政。二月,苏克萨哈即首告多尔衮曾谋篡大位,济尔哈朗等大臣合词追论多尔衮之罪。顺治帝下令追削多尔衮封爵,掘墓鞭尸,对亲信党羽分别处置。

顺治帝在孝庄太后的支持下清除了多尔衮的势力,加强了皇权。清廷继续实行剿抚兼施的策略,出兵两粤,进取云贵,建立起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开始注意缓和满汉民族矛盾,重用汉官,整顿吏治,关注庶民生业,下令停止圈地,积极推行垦荒。正当顺治帝励精图治、施展抱负的时候,因董鄂妃之死哀伤至极,一度消沉。不久感染天花病毒,于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1661年2月5日)病逝于养心殿,年仅24岁。他遗留给继承者的是清朝初具规模的国基及经济凋敝、社会动荡的局面。

顺治帝去世后,玄烨(康熙帝,1662—1722年在位)继位,因年龄幼小,由鳌拜等四大臣辅政。辅政期间,四辅臣宣扬“率循祖制,咸复旧章”[4],推行保守、倒退的方针,造成朝政紊乱、吏治腐败、百姓困苦。康熙六年,14岁的康熙帝亲政。但辅臣仍行佐理,依然执掌大权。位居辅臣之首的鳌拜飞扬跋扈,企图长期“独专权柄”,甚至凌驾于皇帝之上,对皇权构成严重威胁。

康熙帝倚索额图为心腹,命他训练身边的少年侍卫。康熙八年五月十六日,鳌拜进宫入见,康熙帝一声令下,少年侍卫一拥而上,将鳌拜擒拿,交议政王审问。议政王勘问鳌拜罪状,拟议将他斩首。康熙帝念他早年立有战功,从宽免死,革职拘禁。鳌拜的主要亲信班布尔善等九人被处死,其他党羽从轻治罪。

清除鳌拜及其党羽,是康熙帝亲政后处理的第一件大事。他以16岁的年纪果断决策,周密筹划,大胆行动,在极短时间内一举铲除盘根错节、实力强大的鳌拜集团,且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只处死少数首恶分子,宽宥大多数成员,没有引起政治动荡,显露出不同凡响的政治才能和胆略。从此,他真正掌握了清朝大权,直接处理各方面政务,使清朝统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  平定三藩之乱与统一台湾

康熙帝亲政后,清政府对全国的统治虽已确立,但部分地区一直未能置于有效管辖之下。南方数省有三藩割据势力,台湾岛屿有郑氏反清集团。康熙帝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平定三藩,收复台湾,完成了清初的统一大业。

所谓三藩,是指驻镇云南、贵州的平西王吴三桂,驻镇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和驻镇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清廷建三藩的目的,本为“辑宁疆圉,以宽朝廷南顾之忧”,然而,三王分镇之后,手握重兵,雄踞一方,位尊权重,骄恣无忌,逐渐走上与中央政府对立的道路,成为分裂割据的军阀势力。

康熙帝确认“三藩势焰日炽,不可不撤”,要寻找适当的时机予以解决。康熙十二年(1673),尚可喜请求归老辽东,由其子尚之信袭爵留镇。康熙帝顺水推舟,下令全藩北撤。吴三桂、耿精忠深感不安,假意疏请撤藩,试探朝廷态度。康熙帝将计就计,下令三藩并撤。吴三桂大失所望,率先发难,点燃了三藩之乱的战火。十二年十一月,吴三桂在云南起兵,公开叛乱。叛军东行,如入无人之境,横穿云贵,直指湖南。“伪檄一传,四方响应”。耿精忠据福建作乱,尚之信在广东挟父叛清,孙延龄乱起广西,王辅臣为患西北。全国局势极为严峻。康熙帝临危不乱,统筹全局,调兵遣将,剿抚兼施,经过八年的艰苦斗争,终于取得了平定三藩之乱的胜利。

三藩之乱的平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清除了地方割据势力,避免了一次国家的大分裂。由于藩镇制的取消,加强了中央集权,既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又增强了抵御外敌的力量。同时它还使清政府争取到汉族士大夫的全面合作,为清政权的巩固提供了保障。

在三藩之乱即将平定时,康熙帝的注意力便转向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后,翌年病逝,其子郑经继位。康熙二十年,郑经病死,台湾内乱,郑克塽(shuǎng)继位。康熙帝认为时机成熟,决策进征台湾。他起用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授以专征之权。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施琅亲统水师大军,乘风破浪进军澎湖。二十二日,施琅指挥全军与郑军决战。清军英勇善战,大获全胜。以杨德为首的五千余名郑军官兵倒戈归清,余者全部被歼,刘国轩和少数将领乘船逃回台湾。澎湖海战,郑军主力丧失殆尽。清廷在发动军事进攻的同时,又进行和平招抚。郑克塽无力再战,只得投降。清廷封郑克塽为汉军公,授刘国轩天津卫总兵,其他将领部属也都分封录用。

收复宝岛台湾后,清廷内部发生了“弃留之争”。有大臣主张“宜迁其人,弃其地”,而施琅则坚持认为“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5],康熙帝决定采纳施琅的建议。康熙二十三年,清廷在台湾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台湾府下分置台湾、诸罗、凤山三县,管辖台湾岛、澎湖列岛及其他附属岛屿。台湾、厦门合派一道员管辖。全台设总兵1员,副将2员,士兵8000镇守。澎湖亦设副将1员,士兵2000镇守。台湾的行政建制从此与内地划一。这不仅对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对台湾经济、社会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藩乱平,隐患根除;台湾回归,海内一统,清王朝确立了对全国的有效统治。从此,清廷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使业已恢复的经济迅速发展。清初社会由乱而治,迎来了繁荣昌盛的曙光。

 

第二节  康雍乾时期民族地区和边疆的稳定

一  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与驱准保藏

明清之际,在我国西北方居住的蒙古族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和漠西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是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居住在天山以北。康熙十年,噶尔丹成为准噶尔汗。他在较短时间内便统一了厄鲁特蒙古,又向西横扫哈萨克等部,向南摧垮“回部”诸城,向东进攻喀尔喀蒙古。随着军事战果的扩大,噶尔丹的野心愈加膨胀。他切望统一整个蒙古地区,与清廷分庭抗礼。为此,他不惜与沙俄勾结,以获取军事支持。康熙二十九年(1690),在沙俄的支持下,噶尔丹借索要土谢图汗和哲卜尊丹巴为名,举兵南犯,前锋逼近乌兰布通,距北京仅700里,京师为之震动。

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康熙帝三次亲征,进行了平定噶尔丹的战争。康熙二十九年八月一日,清军与噶尔丹军在乌兰布通展开激战。清军凭借优势火力,连续发动进攻,大败噶尔丹军。噶尔丹乘夜逃遁。翌年,康熙帝亲临多伦诺尔,与喀尔喀蒙古贵族会盟。会盟中,康熙帝调解纠纷,平息了喀尔喀内部的矛盾;取消蒙古贵族原来的济农、诺颜等称号,按满洲贵族之例,改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对喀尔喀蒙古编旗设佐领,建立与内蒙古相同的行政制度。多伦会盟进一步发展了清朝中央与内外蒙古的关系,增强了对喀尔喀部的管理。这对于加强中国统一,巩固北部边防,具有重要意义。

康熙三十四年,噶尔丹卷土重来,率兵沿克鲁伦河再次南下,扬言借俄罗斯鸟枪兵6万,将大举内犯。康熙帝于次年初调遣大军,分三路进击。其中中路军由康熙帝亲自统率。五月初八日,康熙帝率军进抵克鲁伦河的布隆之地。噶尔丹得知后,登上北孟纳尔山,遥望清军规模,自知不敌,传令尽弃庐帐器械逃遁。康熙帝亲率大军跟踪追击。十三日,逃亡中的噶尔丹军与费扬古率领的西路军在昭莫多相遇。清军奋勇杀敌。噶尔丹军遭到惨败,死伤甚众。噶尔丹仅率数十骑逃去。

昭莫多之战使噶尔丹元气尽丧,但他拒不投降。为避免其死灰复燃,康熙帝决定第三次出征。康熙三十六年,清军两路出兵,进剿噶尔丹。清军日益进逼,噶尔丹的残部纷纷逃亡。沙俄对噶尔丹也失去兴趣。噶尔丹势穷力竭,病死荒漠。清政府取得了平定噶尔丹分裂势力的胜利。

噶尔丹死后,其侄策妄阿拉布坦为准噶尔汗。康熙五十五年,策妄阿拉布坦派军队开始入侵西藏,挑起一场新的内战。康熙五十六年,准噶尔军攻占拉萨,杀死拉藏汗,在西藏各地大肆骚扰。

清初,清政府以政教分离制度统治西藏。以顾实汗(又作固始汗)掌管行政事务,以达赖喇嘛掌管宗教事务。而西藏事务的具体执行人为第巴,受命于顾实汗及其继承者和达赖喇嘛。顺治年间,清廷封顾实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康熙年间,清廷封顾实汗的后裔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为了驱逐准噶尔的势力,恢复西藏地方秩序,康熙五十七年,清政府令侍卫色楞率兵进征西藏。由于决策失误,进藏清军遭到失败。消息传来,朝廷上下一片震惊。康熙帝决定第二次进军西藏。他任命皇十四子允禵(tí)为抚远大将军,驻扎西宁,统筹军务。康熙五十九年,清朝大军兵分两路,分别从青海和四川向西藏挺进。由于准备充分,清军一路进展顺利。加之清军此行负有护送新达赖喇嘛进入西藏的任务,得到藏族人民的欢迎和支持。八月,清军进入拉萨。九月,在布达拉宫为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举行了隆重的坐床典礼。

随后,清政府强化了对西藏的管理。在西藏驻兵,加强戍守。提拔一批在抗击准噶尔入侵中的有功人员,分别封赏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爵位。废除第巴一职,设立了由噶伦(亦作噶隆、噶布隆)数人组成的西藏地方政府。任命贝子康济鼐、贝子阿尔布巴、辅国公隆布鼐,以及达赖喇嘛辖下的僧官扎尔鼐为噶伦。康济鼐为首席噶伦,总理西藏事务。

二  雍正帝稳定民族地区与边疆的措施

康熙末年,诸皇子为争夺皇位继承权展开了激烈的储位之争。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去世,胤禛(雍正帝,1723—1735年在位)继位,时年45岁。关于雍正帝继位的问题,众说纷纭,难成定论。但他毕竟是这场皇位争夺战中的胜利者,一个奋发有为的皇帝。他在位13年,励精图治,敢于革除旧弊,办事雷厉风行,为乾隆时期清朝进入鼎盛阶段进一步奠定了基础。为了民族地区与边疆的稳定,继位后他采取了一系列的军事、政治措施。

雍正元年(1723),青海发生了罗卜藏丹津叛乱。罗卜藏丹津是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康熙五十九年,清军护送新达赖喇嘛进藏时,曾随军同赴。他原以为凭借亲王爵位,以及顾实汗的嫡系裔孙,可以由他统治平复后的西藏。可是清廷不仅没有授予他这种权力,而且又封赏了一批和硕特部头领,以分化地方势力,防其尾大不掉。这就抑制和削弱了罗卜藏丹津在青海的权势。罗卜藏丹津对此极为不满,回到青海后便窥测时机,图谋发动叛乱。

不久,驻扎在西宁的抚远大将军允禵回京奔丧。罗卜藏丹津认为这是个极好机会,便公开发动武装叛乱。他自称达赖珲台吉,强令青海蒙古各部取消清朝封号,煽惑喇嘛寺庙中的僧侣参与叛乱,派兵进犯西宁,烧杀抢掠。清廷迅速派兵平叛,命川陕总督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指挥全局;命四川提督岳钟琪为奋威将军,前往参赞军务。清军首先进攻西宁周边各处叛军。雍正二年初,清军剿平郭隆寺等处,平叛战争进入专力讨伐罗卜藏丹津叛军的阶段。二月,清军分路进剿,先后擒获叛军头目阿尔布坦温布等人。罗卜藏丹津见大势已去,逃往准噶尔。

叛乱平息后,清廷将青海蒙古各部编旗设佐领,划定游牧地界,规定入京年班和互市场所。在藏族中设置千户、百户等职,大力整顿喇嘛寺院。雍正三年,改西宁卫为府,下设二县一卫,设立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政务。从此,青海地区完全置于清朝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

雍正初年,西藏诸噶伦之间互有歧见,不断发生摩擦。阿尔布巴反对康济鼐,矛盾日益激化。为稳定西藏局势,雍正五年初,清政府派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为驻藏大臣,赴藏督理政务,调解纠纷。这是清政府以往派遣大臣入藏办事的继承和发展,表明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直接统治。在驻藏大臣抵达之前,阿尔布巴发动战乱,杀死康济鼐,进攻支持康济鼐的噶伦颇罗鼐。雍正六年,颇罗鼐平定战乱,擒获阿尔布巴。清政府遂命颇罗鼐总理西藏事务,正式决定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正副2人,任期3年。在驻藏大臣的督导下,颇罗鼐实行“休养生息”之策,西藏的局势逐渐好转。

西南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最多的地区,长期实行土司制度。随着历史发展,土司制度的弊端和危害日益明显。顺治、康熙时期,清政府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雍正年间,在云贵总督鄂尔泰的提议下,清政府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地进行改土归流。运用政治手段辅之以武力废除土司制度,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流官进行统治。各项制度与措施大体与内地保持一致。这是清政府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打击了土司割据势力,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一定程度上废除了土司、土官凌虐属民的制度,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由于政体的统一,使得民族杂居地区减少了战争,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为民族联系的加强提供了条件。

三  乾隆帝的平准平回与统一天山南北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二日,雍正帝去世。根据他生前制定的秘密建储方式[6],弘历(乾隆帝)继位,时年25岁。乾隆帝在位60年(1736—1795),清朝统治既达于极盛,又危机潜伏。乾隆帝对自己的文治武功颇为得意,自满之情溢于言表。乾隆中叶,平准,平回,统一天山南北,是他的重要政绩之一。

乾隆十年(1745),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零去世,准噶尔贵族为争夺首领继承权互相残杀。先后嗣位的纳木札尔、喇嘛达尔札相继被杀。最后,达瓦齐取胜,成为准噶尔部首领。阿睦尔撒纳起初是达瓦齐的支持者,后又彼此残杀。结果,阿睦尔撒纳失败。准噶尔部长期的对外征战和无休止的内讧,使厄鲁特蒙古贵族及其属下牧民感到厌倦绝望,纷纷投向清朝。乾隆十八年,杜尔伯特部首领车凌、车凌乌巴什、车凌孟克带领属下三千多户一万余人归附清朝。十九年,阿睦尔撒纳也率众归附,并把准噶尔内部的虚实报告给乾隆帝,建议清廷攻打达瓦齐。

乾隆帝认为平定准噶尔是康熙、雍正两朝筹办未竟的大事。如今三车凌等归附,正是平准的好时机,不容错过。因此决定出兵伊犁,征讨达瓦齐。乾隆二十年春,清政府以班第为定北将军、阿睦尔撒纳为定边左副将军,由乌里雅苏台出北路;以永常为定西将军、萨喇勒为定边右副将军,由巴里坤出西路,约期会于博罗塔拉河。清军长驱直入,顺利进抵伊犁。达瓦齐见势不妙,退往格登山。清军进击,叛军溃败,达瓦齐向南疆逃窜,后被俘获,押解京师。

平定达瓦齐后,清廷准备在厄鲁特蒙古地区采取“众建以分其力”的方针,将厄鲁特分为四部,设首领各管其事。而阿睦尔撒纳归附清朝是想借清军之力消灭达瓦齐,实现他当四部总台吉、专制西域的梦想。由于野心不能得逞,阿睦尔撒纳于乾隆二十年八月公开叛乱。

清廷再次出兵,进剿阿睦尔撒纳,平定叛乱。战争进行了一年多。乾隆二十二年六月,阿睦尔撒纳败逃俄国。乾隆帝认为俄国收留叛贼,必然抚而用之,将来为患边陲,坚决要求俄国交出逃犯。不久,阿睦尔撒纳患痘病死,俄国当局在恰克图向清政府交尸验视。自噶尔丹叛乱到阿睦尔撒纳灭亡,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长达67年的平定准噶尔割据势力的斗争终于胜利结束。这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了清政府对西北边疆地区的统治,打击了沙俄的侵略势力。

清代天山以南地区称为“回部”,居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人民。乾隆二十二年,回部首领波罗尼都、霍集占,即所谓大小和卓兄弟发动叛乱,企图建立割据政权。乾隆二十三年五月,清廷命雅尔哈善为靖逆将军,统兵平叛。后又命尚在伊犁处理善后的定边将军兆惠驰赴回疆,平定叛乱。二十四年七月,清军擒杀大小和卓,稳定了回部局势。天山南路的广大地区归于清朝的统治。

在西藏,乾隆十五年,清廷平定了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乱,翌年颁布了《西藏善后章程》。这是清朝治理西藏的第一部法规,明确规定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共理藏政。乾隆五十三年和五十六年,西藏地方发生了廓尔喀(今尼泊尔)人大举入侵的事件。清廷派遣军队,将廓尔喀侵略者逐出西藏。事件平息后,五十八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西藏章程》。这是清朝比较完备的一部治藏法典,内容包括政治、军事、财政、司法、宗教等方面。《章程》根据西藏的特点,既充分尊重达赖、班禅的地位,又强调了驻藏大臣的作用,使朝廷的方针、政策能切实得到贯彻。这对于稳定西藏,巩固边陲,具有重要意义。

康雍乾时期,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军事征战和政治改革,巩固和加强了国家的稳定和统一。同时,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条约,划定了中俄边界。这样,我国的疆域东起台湾、库页岛,西迄帕米尔、巴尔喀什湖,北及外兴安岭、萨彦岭,南达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领土之广大,民族之众多,管辖之有效,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然而历代统一的程度都没有达到清代前期的高度。康雍乾时期,清朝完成了统一大业,奠定了中国的辽阔疆域,使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联系愈益紧密,对祖国的向心力大为增强,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的世界大国格局最终确立,并深刻影响着中国近代和现代的历史发展道路。这是清朝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贡献。

四  民族地区和边疆的行政管理与清朝的民族政策

清政府在民族地区和边疆的管理与内地不同,因地制宜,随俗而治。

东北地区是满族的发祥之地,清朝统治者早在入关前就十分注意招抚该地的各部落,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编入八旗,后来又调到内地作战、驻防,多数仍留住原地,编设佐领进行管理。康熙年间相继设置盛京将军、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分别掌管东北三省的军、民诸政。盛京作为留都,设官同于京师,除吏部不设外,余五部同时并建。盛京将军外,尚有副都统,分驻锦州、熊岳、金州、兴京四处;还有城守尉,分驻盛京、兴京、凤凰城、辽阳、开原;下设协领、防守尉、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各若干人。从将军衙门、都统衙门到旗佐衙门均为治八旗旗人而设,只理旗务不问民人之事。盛京附近各州、县设奉天府,辽河以西各州、县设锦州府,专理民人之事。

内外蒙古与青海诸部,推行盟旗制度。旗设旗长,又称札萨克,由理藩院奏请简派旗内最有威望之王公大臣充任,掌管一旗的军政、民政及入京朝觐诸事务。合数旗而为一盟,盟设盟长,由各旗札萨克内简派。盟长主持各旗会盟事务,并代表皇帝监督各旗。内蒙古设绥远将军一人,驻今呼和浩特新城,佐贰有副都统一人。另有热河、察哈尔都统各一人,下有协领、佐领、防御等各若干名,分掌内蒙古等处地方旗、民诸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一人,有参赞大臣二人为之副;又分设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库伦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自将军、都统到各大臣,均由皇帝简派。青海置办事大臣一人,驻西宁,掌管青海等处地方的军政、民政。下亦设旗,置官悉如内外蒙古,唯旗上不设盟。

在新疆,设伊犁将军总揽全疆各项军政事务。伊犁将军之下,设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职,分驻天山南北各地,管理本地军政事务。在军政长官统辖下,分别建立起三种不同的民政管理系统。州县制,施行于乌鲁木齐等内地民人移居较多的地区。札萨克制,施行于新疆的卫拉特蒙古游牧部落。伯克制,施行于新疆维吾尔族地区。伯克是维语“长官”的意思,伯克制是维吾尔族社会业已形成的制度。清廷在沿用这一体制的同时,适当地进行了改造,如划定品级、发给“顶翎”、“钤记”,又废除世袭,规定高级伯克须经朝廷任命,在俸禄和养廉方面也做了若干规范。这样做,一方面照顾了上层贵族的固有利益,同时又使中央政府能加以控制。

在西藏,清政府自废除第巴制度后,改命由三名贵族和一名僧侣组成的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处理全藏事务。参加噶厦的四人称噶伦,由清政府授予三品官衔。下属藏官有仔琫(běng)、商卓特巴、业尔仓巴、朗子辖、协尔帮、达琫等,分别掌管商务、财务、刑名、马厂等。为了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辖,清政府又设置驻藏大臣。乾隆末年,颁布《钦定西藏章程》,进一步提高驻藏大臣的职权。明确规定:驻藏大臣总揽全藏,主管西藏僧俗官员的任免,稽查财政收支,掌管藏区军队的调遣,督察司法、田产、户籍等项事宜,巡视边境防务,办理一切涉外事项。清政府还建立金本巴瓶制度,规定达赖、班禅和前后藏各大呼图克图转世时的“金瓶掣签”[7]仪式,驻藏大臣要亲临监视,然后呈请清朝中央政府批准,才能生效。达赖、班禅的坐床典礼,也由驻藏大臣主持。

在西南地区,清政府不断进行改土归流,但仍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土司。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控制,清政府对土司的承袭、分授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这既适当缓和了土官家族内部因觊觎职位而屡屡引发的争斗,有利于土司地区的稳定,又通过“众建以分其势”,消除或减少分裂倾向,便于中央统治。

清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清朝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的统治和管理。在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实施的策略是:第一,因地制宜,按照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特点,分别建立不同的行政机构,在东北和伊犁地区设立将军制度,在蒙古设立盟旗制度,在西藏设立噶厦制度,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沿袭以前的伯克制度,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改土归流,实行基本与中央地区一样的行政制度。第二,利用宗教,修其教不易其俗,为加强与蒙族和藏族的关系,清政府推崇黄教,大修喇嘛庙,封赐喇嘛教首领,实行政教合一。第三,恩威并用,对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封赐爵位,给予厚禄,或联姻,或召见,会盟筵宴,施恩笼络,而对破坏统一的叛乱割据势力则予以坚决的军事打击。清朝统治者对少数民族所实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它有效地协调了民族关系,形成了汉、满、蒙、回、藏等50多个民族共同生活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这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一个新的高峰。同时也加强了对东北、蒙古、新疆、西藏、西南以及台湾等民族地区与边疆的统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为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团结御侮,维护统一,以及多民族国家体制的延续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清代前期的中央与地方行政制度

一  中枢辅政机构和中央行政机关

在清代,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和军机处。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代颇具特色的一种制度。其端绪可追溯到努尔哈赤诸贝勒共议国政的制度。其时,他们除议决军国重务外,甚至还能废立国汗。皇太极继位后,为了削弱和限制诸大贝勒的权力,增加了议政成员。议政的内容既有军国大事,也有制定法规、处理王公大臣等。入关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仍有很大权力,甚至其决议既定,皇帝亦无可奈何。这就与皇帝集权发生了矛盾。随着国内局势的发展和康熙帝政治上的成熟,康熙帝不断采取措施,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康熙帝还深深感到,要加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提高办事效率,需要建立一个常侍左右的顾问班子。于是,南书房应运而生。南书房位于内廷乾清宫西南,起初不过是皇帝读书和讨论学问的地方,后来逐步成为参与机密、起草诏旨的场所,其地位骤然提高。它的建立是康熙帝将外朝权力逐步转向内廷的成功尝试,为雍正朝军机处的建立积累了经验。

内阁掌议天下之政,为百僚之长,是政府的最高机构。清代的内阁制度可追溯到关外皇太极时期。当时的内三院即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和内弘文院,是内阁的雏形。入关后,清廷日常政务大大增加,内三院承担了转呈一部分题奏本章的职责,并于顺治十五年正式更名为内阁。康熙初年,鳌拜等四大臣辅政,一度恢复内三院的名称。鳌拜被擒后,康熙九年复称内阁。内阁设满、汉大学士,例兼殿阁衔。雍正时又设额外大学士,即后来的协办大学士。乾隆时调整殿阁兼衔,定为三殿三阁,即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和文渊阁、东阁、体仁阁。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有很大权力,“大事关大臣,群事关内阁”,内阁只处理一般日常事务。但在康熙朝也出现过索额图、明珠这样的权臣。南书房的设置部分地剥夺了内阁的权力。军机处设立后,皇帝又常调大学士、学士办事,形成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参与政事的定规。内阁成了无首揆办事的空架子,日常所做不过秉成例而行。

军机处为清代所独创,对清代政治产生过广泛深远的影响。它的设立与雍正初清廷向西北用兵有密切关系。它的组成比较简单,不像内阁有正式衙门,有正式实任官,而是随时简派,不用时即发回原衙门。办事人员少而精,不过三四十人,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二职,有官无吏,无闲员。它所承办的均为军国大政,且有人事咨询权。高级文武官员遇缺请旨升补,都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但是,它又只起承旨、草诏、代发的作用,类似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处地处内廷,直接听命于皇帝,随时承旨,随时草诏办理,发出的诏旨不通过内阁,而是交兵部直接发出,称为“廷寄”,保密性强,办事效率高,成为皇帝加强统治的得力工具。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封建专制统治已经发展到顶峰。议政王大臣会议形同虚设,终于在乾隆五十六年被取消。

清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的尚书和侍郎都是复职。尚书一满一汉。侍郎有左右之分,亦各一满一汉。吏部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课考、黜陟和封授。户部管全国户口、田土赋税、俸饷发放、仓库收支等事。礼部主朝廷礼仪、科举学校、外国贡使交聘。兵部管武官除授、封荫、考绩、军资、军籍、马政、邮传。刑部负责民刑律令和狱断,又与大理寺、都察院一起负责全国各衙门狱案判决的审核。工部掌工程建筑、水利兴修和钱币鼓铸等。

理藩院具有与六部同等的地位,是一个专管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也掌管一部分属国及其他有关与外国交往的事务。监察机构有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大理寺掌管全国刑名案件。通政司主要负责收掌各省题本。翰林院掌修史撰文。内务府管宫廷日常事务,并负责各地的皇庄、牧地等。宗人府管理皇族事务。

二  地方直省行政机构

清朝内地的地方政权机构分为省、道、府(直隶州、厅)、县(州、厅)四级。另外,京师所在地称顺天府,盛京则有奉天府,单列建制。清初,除京畿地区称直隶,另有山西、山东等14省。后经调整,至乾隆年间为18省。各省的辖区有大有小,所领人户田土、城镇村庄多少不等,故省与省之间的府、州、县数差别很大,加上中间增设、裁并等,常有不少变化。

总督、巡抚是省级的最高长官。总督一般辖两省,个别的辖一省或三省,巡抚辖一省(有的由总督兼任)。乾隆以后,全国共设总督八人,计为直隶总督(兼巡抚事)、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湖广总督(辖湖北、湖南)、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并兼甘肃巡抚事)、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四川总督(兼巡抚事)。清代督抚为封疆大吏,总揽地方各项事务,拥有很大权限。大体上总督偏重军务,巡抚侧重民政。总督一般都例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巡抚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此外,还有一种专职性的总督,即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河道总督为治河最高长官。初为一人,综理黄河、运河两河事务。后增至三人,分管北河、南河、东河三段。北河由直隶总督兼管。漕运总督管漕粮运输事,总督衙门位于江苏淮安,管辖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漕政。

督抚之下,省级官员又有布政使、按察使和提督学政。布政使一般称“藩司”,掌一省之行政,司全省财赋之出纳。国家政令由其宣布于府州县,所以叫“承宣布政司使”。每省一员,唯江苏因钱谷税务繁重,特设两员。按察使一般称“臬司”,每省一员,掌全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风纪而澄吏治。重大案件与布政使会议办理。提督学政负责全省学校、科举,稽查士习文风。学政官原来按出身分学道、学院两类,后来一律称学院,并加翰林院官衔。

道员原为藩、臬二司的派遣官。由布政司之参政、参议派出者为分守道;由按察司之副使、佥事派出者为分巡道。大致守道偏重钱谷会计,巡道管理刑名。乾隆以后,道员改属督抚,成为地方实官,官阶正四品。道员有两种,一是有固定辖区,管理若干府州。一是通辖全省,经管某项专职事务,如粮储道、盐法道、海关道、兵备道、屯田道、茶马道等,无守土责任。实际上,守道、巡道常兼专职道员衔。此二职成为地方实官后,分守、分巡的界限也逐渐泯灭。

司、道之下的行政机构为府(直隶州、直隶厅)。府的长官称知府,官阶从四品,是管理全府民刑财政、统辖所属州县的长官,起承上启下的作用。下有同知、通判等官,分管粮饷、水利、缉捕、抚边、江防、海防等事。京师所在的顺天府和盛京的奉天府,因地位特殊,在编制上与众不同。其长官称府尹,正三品,管辖的范围也比一般府大,直隶州、直隶厅相当于府。

府之下有县(州、厅),是清代行政系统中最重要的基层政权单位。县的正印官叫知县或县令,正七品,直接与百姓打交道,有“亲民之官”、“父母官”之称。散州设知州,从五品。厅设同知或通判。凡所辖行政、司法、赋税、教化、防灾救荒、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等事务,都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知县的佐贰官有县丞及主簿,分掌钱粮、户籍、征税、巡捕、河防等事。事繁之县多至数员,事简之县可以不设。县之下有地方基层组织里甲制和保甲制。里甲制是为了编审户丁,征派赋役。保甲制主要是治安保警,强化基层控制。

清代的地方官,从州、县至督、抚,总要聘请几位有学问的能干人协助办理事务,称之为幕宾,俗称师爷,尤以绍兴师爷最为有名。师爷非命官,待以宾礼,合则留,不合则去。

 

第四节  清代前期的赋役制度与社会经济

一  赋役制度的改革

赋役制度败坏,加派频行,是明朝覆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清朝统治者入关后,鉴于明亡的教训,首先颁发旨令,宣布:“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8]为了使田赋征收有章可循,顺治十四年,清政府按照明万历年间的征收则例颁布了第一个《赋役全书》。此外,像盐课、关税以及其他税制,也以明代规制为基础,结合清代情况,先后建立起来,使赋税制度逐渐走上了轨道。

田赋是清朝财政收入中所占份额最大的一项。按照传统的两税法,分夏税和秋粮。夏税定于五、六月征收,秋粮定于九、十月征收。大致一部分征米、麦、豆、草等实物,一部分征银,因此又通称钱粮。为了表示吸取明亡的教训,清朝统治者一直标榜不搞赋外加派。实际上,特别是顺治和康熙初年,由于军需浩繁,财政收支入不敷出,各种私派经常不断。所以时人说:“征收钱粮,民不苦于正额之有定,而苦于杂派之无穷。”

康熙中期之后,随着全国性战争停止,政府财政情况好转,统治者为了缓和矛盾,保证赋税足额,对原来税制中的某些疏漏环节进行了调整改革。具体措施包括:清丈田土,建立“地丁确册”;改进征收手续,实行三联、四联串票和滚单法。修订《赋役全书》,删除丝秒以下尾数,以及豁免、厘剔浮冒钱粮等。

丁税,又称人头税。在清初一般是按丁征收丁银,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人丁统计不实,丁税负担不均。田连阡陌者丁税无几,贫苦农民负担沉重,无业光丁被迫逃亡。因此,变革丁银编征制度势在必行。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宣布:“令直省督抚将见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察明,另造清册题报。”[9]这就是著名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诏。它有利于缓和丁银编征矛盾,减轻人民负担,而它的最大意义在于进一步加速了“摊丁入地”的进程,为雍正初年大规模地推行摊丁入地铺平了道路。

所谓摊丁入地,是将丁税合并到田赋之中。这是封建社会晚期统治阶级继“一条鞭法”后,在赋税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简化了税则,减少了头绪,有助于保证封建国家的税收实额,同时对于缓和户口的隐漏和逃亡,也起了积极的作用。由于丁银摊入田地,官府只要认定田主,就可以保证赋税征收,所以对于一般人户的流动,也不像以前引起惊恐了。人们获得了更多的人身自由,谋生的出路比过去扩大。这就促进了城镇的繁荣,推动了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在客观上有利于当时已经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

自明中叶赋税折银以后,为便于计量和运送,州县要将纳税人所交的零碎银两熔铸成银锭。销熔过程中不免有损耗,必须酌量加征。这就是所谓的“火耗”(亦称“耗羡”)。火耗加征多少,各地不一,且无限额。这对封建官吏来说,正是贪污的好机会。顺康年间,征收火耗愈演愈烈,除了官吏本身贪污以外,也与财政制度不健全大有关系。由于清廷不断裁扣地方政府的额定款项,各地政府的政务开销没有着落,征收火耗就被视为理所应得。地方财政如此脆弱,除了导致加派积弊丛生外,还直接造成国库钱粮严重亏空。雍正帝继位后,决定进行火耗归公的改革。

所谓火耗归公,就是根据各省情况,将火耗比例数额固定下来,大致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个别省份定得更高一些。归公的火耗银两,主要用于各官养廉和拨作地方政府公用经费、填补亏空,从而建立起清代历史上著名的养廉银制度。所谓养廉银,是针对官吏借口俸薪不敷应用,恣意贪污苛索的弊端,由政府以合法方式给官吏一定的补助,以为各官养赡家口及办公所用,使其贪婪借口不能成立,故曰养廉。这一做法至少有两点重大改革,一是各官养廉银定额化,二是改各官自取为全省统一支给。这就意味着原来无限制的非法侵渔,转变为制度化的合法收入。不过,在腐朽的封建官僚制度下,真正要杜绝贪污、限制私派,那是很困难的。这是统治者在整顿财政制度、进行赋税改革中无法解决的矛盾。

二  社会经济的发展

明末清初长达半个世纪的战争,以及各种自然灾害,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全国各地到处可见流亡的人丁,残破的房屋,荒芜的土地。为了稳定封建秩序,恢复社会经济,清政府的首要措施是招徕流亡,开垦荒地。为了鼓励农民从事开垦,清政府宣布放宽起科年限,向垦荒农民提供耕牛、农具和种子,并以招民劝垦之多寡作为官员考成的标准。在康熙帝的倡导下,政府还十分注意治理河流,兴修水利,这些都促进了垦荒的进程。

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自豪地说道:“前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省,遭叛逆之变,地方残坏,田亩抛荒,不堪见闻。自平定以来,人民渐增,开垦无遗,或沙石堆积难于耕种者,亦间有之,而山谷崎岖之地,已无弃土,尽皆耕种矣。”[10]此后,清政府十分注意对于山头地角等零碎荒地的开垦,使剩余的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与此同时,清政府用移民、屯田等方式,开发边疆土地,扩大种植面积,发展当地农业。这些措施使全国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乾隆中期,全国耕地的开垦已接近于饱和。此后,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大规模地推广高产作物和精耕细作,提高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都是当时重要的稻米产区。湖北和湖南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商品粮食产地,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谣。

在粮食增产的基础上,经济作物的种植有了较大的发展。棉花种植遍及全国各地。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山东都是棉花的重要产区。甘蔗在广东、台湾等地已有大面积种植。此外如茶叶、苎麻、花生、药材等作物的种植也都不断扩大。作为农村副业的养蚕、缫丝、绩麻、纺纱等都有了普遍的推广。

伴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经济的上升,以及人口增殖、消费需求的扩大,清代手工业生产不断发展。各主要手工业的生产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生产规模有了显著的扩大,生产技术有了重要改进。原来已有相当规模的杭州、苏州的丝织业,松江的棉纺织业,江西景德镇的制瓷业,广东佛山的铸铁业,四川的煮盐业又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另外,更多的手工业地区出现了众多的新兴手工业部门。如南京、广州和佛山的丝织业,福州、佛山的棉纺织业,福建、台湾的制糖业,福建、云南的制茶业,新疆、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地的铜、铁、铅矿采冶业。

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达。市镇大量出现,农村集市蜂起,具有地方性和区域性中心市场地位的市镇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岭南等地,墟市和地方区域中心市场组成一个相互连接、各具功能的市场系统。称誉一时的天下四大镇:佛山、景德、汉口、朱仙,就是因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兴起并于此时进一步繁荣。它们与北京、苏州、杭州、广州等原有的大城市,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全国市场网络的各个中接点。在西北各地,也出现了很多商业中心,如库伦、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西宁、伊犁、哈密、阿克苏等。它们的兴起和发展标志着各族人民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

对外贸易也有发展。康熙年间解除海禁后,四口通商。中国商船纷纷远航到日本和南洋各地进行贸易。中国和西方国家的贸易主要集中在广州。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一口通商,广州成为中西贸易的唯一港口。清政府对中西贸易的限制很多,但进入广州的外国商船还是不断增加。

在商业活动中,许多富商大贾积累起巨额资金。全国最富有的商人是盐商、票商和行商。盐商经营盐业。票商是山西的票号商人,专门经营汇兑、存款、放贷业务,拥有雄厚的资本,其票号遍及全国。行商是享有外贸特权的广东十三行商人,拥有巨资。

康雍乾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清政府不断地蠲免钱粮。尽管这种蠲免并不像统治者宣扬的那样,使“万姓均沾实惠”,但毕竟表明了封建统治者为关心百姓生计所作出的努力,也是国家经济繁荣、财富丰盈的一个标志。

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在清代前期从康熙到乾隆这一个多世纪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史称“康乾盛世”,不仅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而且在经济结构、制度形式、经济运行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变化,特别是其间有新的因素显现,如资本主义萌芽进一步发展、永佃制、土地产权的变动、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的进一步松弛等。但是,这一发展是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取得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封建势力犹如泰山压顶,资本主义萌芽与传统社会转型的萌动只能经过曲折、困难的道路,极其缓慢地向前发展。而此时,西方国家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时代,随着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产业革命出现,生产力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西方列强迅速崛起。清王朝正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清朝封建统治者却以天朝自诩,固步自封,闭关自守,拒绝交流,对正在发生的世界变局茫然无知,面对世界范围工业革命的历史性大变动不知所措。当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野蛮侵略时,“天朝上国”便急剧地坠入落后挨打的境地。

三  人口膨胀与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清朝初年,因久经战乱,人口锐减。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三藩之后,社会经济开始走向全面恢复,全国人口也随之稳步增加。 据《清实录》记载,从乾隆六年(1741)开始,清朝有了逐年统计的人口数据。这一年,全国人口1.4亿人。乾隆二十七年,突破2亿大关。乾隆五十五年,又突破3亿大关。这是中国人口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数字。

因人口增加而引起耕地紧张和民生困难的问题,早在康雍之际就有人有所觉察。康熙、雍正两位皇帝,都曾议论过此事。如康熙五十五年,康熙帝谕道:“今太平已久,生齿甚繁,而田土未增。且士商僧道等,不耕而食者甚多。或有言开垦者,不知内地实无闲处。”[11]雍正帝说过:“国家休养生息,数十年来,户口日繁,而土田止有此数,非率天下农民竭力耕耘,兼收倍获,欲家室盈宁必不可得。”[12]

然而,真正因人口问题而造成社会压力,还是在乾隆中晚期以后。有学者根据官方记载推算,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四十九年的60年间,耕地面积约增加了35%,而人口在同一时期却增加了91%。耕地面积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而人口却急剧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从4.82亩降至3.42亩。人多地少,导致粮食不足,粮价上涨。

为了解决人多地少、粮食紧缺的问题,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致力于扩大耕地面积,不放过尺寸闲土。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人们利用河滩地、山坡地、房前屋后的余地等不成块土地耕获粮食。同时,利用移民、屯垦等方式,开发边疆,扩大种植面积,发展当地农业。其次,清政府注重粮食调剂。当时,地区间的粮食流通日益频繁,全国粮食市场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粮食从生产地到集散地,由集散地到全国性粮食市场,以至运送到缺粮地区,都已形成固定的路线。清政府还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从国外进口粮食。暹(xiān)罗(今泰国)、安南(今越南)盛产大米。为了鼓励从这些国家输入大米,清政府采取了减免外国船货税银的措施。第三,大力推广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使原来不适宜种植的许多沙砾贫瘠土地得到利用,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全国的粮食产量,养活了众多的贫苦百姓。

上述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多地少、粮食紧缺的矛盾,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口剧增的社会问题。一些地区的滥垦滥伐还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严峻的现实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思虑。乾隆末年,著名学者洪亮吉撰成《意言》,集中地提出了他的人口学说,认为人口增长过速,是造成社会危机的重要原因。乾隆五十八年,乾隆帝在查看《清圣祖实录》,比较了康乾两朝人口之后,也得出了“朕甚忧之”的结论。乾隆帝的感叹,是清政府承认社会出现危机和人口问题严重的标志。

人口急剧膨胀已使人均耕地面积迅速减少。土地兼并之风,又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生计维艰。许多地方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不平等现象。与农民的贫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统治阶级的穷奢极欲。乾隆帝本人就极为奢侈。其生活的豪华远远胜过其父其祖,尤为突出的是巡幸和土木二事。他曾到各地巡幸,六下江南,五游五台,四往盛京,等等。这些巡幸,有的是出于政治目的,有的则纯粹是游山玩水。他的南巡就与康熙帝的南巡颇为不同,极尽享乐。所到之处,绅商供奉争奇斗巧,劳民耗财,几无虚日。

最高统治者的任情挥霍,既为大小官僚的奢侈享乐树立了榜样,又为大小官僚的贪污勒索提供了借口。乾隆帝的宠臣和珅就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大贪官。民间传说他的家产折银高达8亿两。这个数字虽然夸大,但也反映出他贪污勒索的惊人程度。在和珅的带动下,乾隆后期吏治更加败坏,贪污问题更加严重,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甘肃捐监冒赈案就是一起集体贪污大案,通省官员无不染指。案发被处死者包括督抚藩臬、道府州县,以及县丞等56人,免死发遣者46人。

各省官员普遍贪污,层层勒索,最终的受害者是老百姓。因此,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的反抗斗争一浪高过一浪。乾隆三十九年,山东爆发了王伦领导的清水教起义。乾隆四十六年,甘肃爆发了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尔族人民起义。乾隆四十九年,甘肃爆发了田五领导的回民起义。乾隆五十一年,台湾爆发了林爽文领导的天地会起义。乾隆末年,爆发了湖南、贵州苗民大起义。嘉庆元年(1796),爆发了历时九年,波及四川、湖北、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的白莲教大起义。

嘉庆(颙琰,1796—1820年在位)、道光(旻宁,1821—1850年在位)时期,清朝统治日益衰落。政治腐败,吏治废弛,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河工、漕运、盐政等败坏已极。军队的腐败益发严重,八旗、绿营均缺乏作战能力。白莲教起义时,四川、湖北一带就流传着许多谚语,如“贼来不见官兵面,贼去官兵才出现”,“贼去兵无影,兵来贼没踪。可怜兵与贼,何日得相逢?”[13]这样的军队又怎么能够抵御外来的侵略呢?

 

第五节  清代前期的中外关系

一  清朝与邻近各国的关系

清代中国与亚洲邻国的友好关系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与东亚、南亚诸国关系密切。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与中国有密切的民间交往,如日本。中日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相当频繁。两国的贸易集中在九州岛的长崎港。两国的文化交流也往往以此作为媒介点。深受日本知识分子欢迎的中国书籍以及中国的医药学等,都是先传入长崎再转往其他地区的。

另一种属于中国传统的藩属国家,如朝鲜、琉球、安南等。所谓宗藩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封建君臣关系在国家关系上的体现。它虽然是一种以小事大、不平等的关系,但它又是历史上宗主国和藩属国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互动关系的一种延续。宗主国对藩属国主要是为了维护“万邦来朝”的天朝“尊严”。藩属国国王定期向清朝皇帝进表纳贡。老王去世,新王继位,到北京告哀、请求册封。清廷有大的庆典活动,属国派使臣前往祝贺。清朝皇帝除向属国颁布敕谕诏旨、派遣使臣外,还要向国王和来使进行赏赐。为了显示天子的大度和天朝的富有,“赐”往往多于“贡”,表明天朝“怀柔远人,厚往薄来”之意。使臣及其随员来华时,都携带货物和银两进行贸易。使团中的文人学士,在北京逗留期间常常与中国学者结识交好。因此,朝贡除了政治上的含义以外,又起到了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的作用。

朝鲜是清朝十分重要的属国。两国之间,使节不断,联系频繁。来华的朝鲜使臣回国后,往往要由国王召见,汇报有关中国的情况。尤其是书状官,必须将途中见闻记录禀报国王。使团中的其他人员也常常记录下出使见闻。这些记录多被称为《燕行录》。它是研究清史和中朝关系史的宝贵资料。

俄国是一个欧洲国家。它原来的疆界远在乌拉尔山以西,与中国并不接壤。16世纪末,沙俄殖民者越过乌拉尔山向东方扩张,吞并西伯利亚后,继续东进。1643年,波雅科夫奉命率队远征黑龙江,在中国的土地上为非作歹。1650年至1658年,沙俄殖民者不断地侵入我国,在雅克萨(今黑龙江省呼玛县黑龙江与额木尔河交汇口东岸俄罗斯阿尔巴津城)等地修建武装据点,在尼布楚筑涅尔琴斯克堡。从此以后,在相当长时期里,尼布楚成为沙俄对我国黑龙江地区进行殖民活动的中心。

为了保卫家园,当地居民和清军进行了多次自卫反击战,沉重地打击了沙俄殖民者。在这种情况下,沙俄政府一面顽固地坚持武力侵华方针,一面派出外交使团前来北京,谋求建立外交联系,获取通商利益,搜集各类情报。顺治十三年,巴伊科夫使团到达北京。康熙十五年,尼果赖使团到达北京,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尼果赖访华之后,沙俄侵略者无视清政府的一再抗议和警告,继续在黑龙江地区实行武力扩张。清政府多年来不断遣使投书,呼吁和平谈判,但沙俄的反应却是蔑视、欺诈和变本加厉的侵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清政府不得不行使自卫权利,反击沙俄的入侵。

康熙二十四年(1685)五月,清军攻打雅克萨。俄军走投无路,只得乞降。雅克萨收复之后,清军将沙俄强建的堡垒焚毁,然后撤退到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南爱辉镇),可是,俄军却背信弃义,迅速卷土重来,又占领了雅克萨。康熙帝极为愤怒,再次下令反击。二十五年六月,清军进抵雅克萨城下,实行围攻,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不久,严冬来临,俄军困守孤城,饥寒交迫,加之坏血病流行,死者相继,雅克萨城旦夕可下。九月,沙俄政府派急使来到北京,声称俄国政府已派戈洛文为全权大使与中国举行边界谈判,请求清政府停战,撤雅克萨之围。康熙帝立即允其所请,宣布停止攻城,撤除围困。当时城内俄军粮食告罄,疾病流行,清军以粮食接济俄军,并为俄军治病。这一切再次表明了清朝政府和人民和平解决中俄边界问题的诚挚愿望。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中俄两国使臣在尼布楚举行谈判,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这是中俄两国之间的第一个条约,是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它明确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领土。中国收回了被沙俄侵占的一部分领土,制止了沙俄对黑龙江的进一步侵略,保证了东北地区疆域的安宁和完整。俄国则把中国方面让予的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带地方纳入了它的版图,把乌第河流域划为待议地区,并获得同中国通商的权利。条约规定中俄双方在划定疆界以后,永敦睦谊,贸易互市,为两国关系正常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景。因此,在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近一个世纪里,中俄两国的边境基本上是安定的,两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大大增强。

二  清政府对入华传教士及天主教的政策

顺治元年,以范文程为媒介,耶稣会士汤若望进入清朝宫廷,修订历法。经过公开验证,清廷确认汤若望的历算准确无误。清廷不仅采用了汤若望按照西洋新法修订的历书,将之定名为《时宪历》,而且任命汤若望为钦天监监正,使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任此重要官职的西方传教士。

汤若望以渊博的学识、出色的工作,赢得了顺治帝的器重和礼遇。除任钦天监监正外,他先后被加封了太常寺卿、通议大夫等品衔。从顺治八年到十四年冬,他不仅成为顺治帝身边一位备受宠信的老臣,而且与顺治帝建立起一种亲密的个人关系。顺治帝在与传教士交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他们所具有的科学知识的价值。时值清朝建国之初,百废待兴,清廷十分重视网罗人才。传教士既有才能,又愿意为清廷服务,顺治帝因此予以重用。由对传教士个人的好感,延伸为对天主教的宽容,顺治帝为传教士赐地建堂,御制天主堂碑文,客观上为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营造出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但同时,他又在御制天主堂碑文中明确表示,他所服膺的是儒家学说,不是天主教。

康熙帝继位之初,鳌拜等四大臣辅政。杨光先兴起“历狱”,汤若望被捕,含冤去世,传教士被押送澳门。康熙帝亲政后,以实验的方法当众分辨中西历法的优劣,为汤若望等人平反。康熙帝大胆起用传教士,利用他们的知识为朝廷服务。传教士们为清廷观测天象、推算节气历法、制造天文仪器、编纂天文书籍,为西方天文学的东传和中国天文学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他们还设计和制造火炮,为平定三藩之乱立下功劳。

耶稣会士的科学知识、对清廷的高效服务、合儒补儒的传教策略,使康熙帝对天主教产生了一定兴趣和好感,认定天主教不是邪教异端。在这种情况下,康熙帝对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二十八年(1689),康熙帝南巡。途中他召见传教士,与之亲切交谈。这实际上是康熙帝继二十三年南巡之后,又一次与外省传教士进行接触和了解,是对各省天主教状况的一次实地考察。同年,耶稣会士徐日昇、张诚以译员的身份参加中俄尼布楚谈判,促成了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增进了康熙帝对传教士的好感。此后数年,徐日昇、张诚等人奉命每日轮班进宫,向康熙帝系统地讲授西方科学知识。在这种频繁的交往中,康熙帝对传教士感情日增。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清廷颁布了允许天主教在华传播的诏令,史称“康熙容教令”。这是天主教入华百余年来首次得到中国朝廷以旨令形式的正式允准,是中西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

然而,礼仪之争的爆发,却使局面发生逆转。早在明朝末年,为了便于在中国传教,以利玛窦为首的一批耶稣会士顺从中国礼仪,对于教徒的敬天、祀祖、祭孔均不禁止。利玛窦去世后,耶稣会内部产生了争议。康熙三十二年,担任福建代牧的法国外方传教会士颜当突然下令,禁止辖区内的中国教徒祀祖祭孔。因此,礼仪之争进入了高潮,在中国和欧洲引起激烈争论。康熙三十九年,闵明我等耶稣会士联名上疏,一方面表明耶稣会士对中国礼仪的看法,一方面请求皇上颁谕,证明中国礼仪与宗教无关。收到奏疏的当天,康熙帝就朱笔批示:“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耶稣会士收到后,立即派人送到罗马。

教皇格勒门十一世无视康熙帝的看法,于1704年11月作出了关于禁止中国礼仪的决定,并派遣多罗出使中国,解决礼仪之争。1705年,多罗抵华。康熙帝耐心地向他解释中国的礼仪,说明祀祖、祭孔、敬天绝不是迷信。康熙帝谕令凡在华传教士均须领取清廷的信票,声明遵守利玛窦的规矩,顺从中国礼仪,方可留居中国,否则驱逐出境。多罗顽固不化,死硬对抗,结果被驱逐并拘禁于澳门。

罗马教廷一意孤行,第二次派人出使中国,重申禁令。1721年1月,康熙帝愤怒地批示:“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从此,康熙帝对天主教的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清廷开始了长达百年的禁教,中西文化交流随之跌入低谷。不过,清廷保留了招徕西方科技人才为清廷服务的方针,允许有一技之长的传教士进京效力,对他们实行使用与限制的措施。因此,紫禁城里仍然活跃着传教士的身影。如意大利传教士郎世宁留居北京51年,是著名的宫廷画家。

三   英国使团来华与中英冲突

康熙年间,清政府解除海禁,开海贸易,设闽、粤、江、浙四海关。从此,中外贸易有了较大发展。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宣布一口通商,广州是中西贸易的唯一港口。英国等西方商人多次要求到粤海关以外的其他关口贸易,均遭到清政府的回绝。为了打破清朝的种种限制,扩大对华贸易,同时也是为了搜集有关中国的情报,估计中国的实力,为英国下一步行动提供依据,英国政府决定派遣使团出访中国。

乾隆五十八年,马戛尔尼使团以为乾隆帝祝寿的名义来到中国。清政府最初是持欢迎态度的,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六月,马戛尔尼使团到达天津。钦差大臣徵瑞亲赴天津接待。然而,外交接触尚未开始,礼节冲突便已发生。清政府要求英国使臣按照各国贡使觐见皇帝的一贯礼仪,行三跪九叩之礼。英使认为这是一种屈辱而坚决拒绝。礼仪之争自天津,经北京,而继续到热河。由于双方都不肯迁就让步,谈判几近破裂。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14]八月,83岁的乾隆帝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并宴请了英国使团,接受了英使呈递的国书和礼品清单,并向英王及使团回赠了礼物。

马戛尔尼向清政府提出了六项要求:(1)允许英商到宁波、舟山和天津贸易;(2)准许英商像以前俄商一样,在北京设立商馆;(3)将舟山附近一处海岛让给英国商人居住和收存货物;(4)在广州附近划出一块地方,任英国人自由来往,不加禁止;(5)英国商货自澳门运往广州者,享受免税或减税;(6)确定船只关税条例,照例上税,不额外加征。

显而易见,这些要求一部分具有殖民主义侵略性,如割让岛屿一事,清政府断然拒绝,明确宣布:“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画界分疆,各有专属。”[15]这是完全正确的。它维护了国家的主权,抵制了殖民主义的侵略。一部分则是属于希望改善贸易关系的正常要求,面对这种情况,清政府理应认真研究和区别对待。可是,清政府却简单地一概拒绝,将英国的六项要求全部斥为“非分干求”,断然关闭了谈判的大门,令英国使团离京回国。清政府不愿打开中国的大门,闭关自守,又使中国失去了一次了解世界、扩大经济文化交流、推动社会前进的历史机遇。

清政府之所以会采取这样的行动,主要是对外部世界毫无了解,既没有近代国际交往的经验,也不认为有建立经常性外交关系的必要,而是沉湎于“天朝上国”的自我陶醉之中,满足于自然经济结构下“无求于人”的状态。如乾隆帝声言:“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16]同时,也唯恐外国人与中国各阶层接触频繁,会后患无穷,危及其统治。因此,要“杜民夷之争论,立中外之大防”。

马戛尔尼使团虽然没有达到打开中国门户、扩张英国贸易的目的,但使团沿途搜集了大量有关中国政治、经济、军事的情报,对英国日后侵略中国作了资料准备。通过对清王朝各方面的观察与分析,马戛尔尼认为清王朝实质上是极其虚弱的,“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要击败它并不困难。从此,18世纪盛行于欧洲的关于中国强盛富庶的看法开始改变。

嘉庆二十一年(1816),英国又派阿美士德使团访华。因使臣拒行叩头礼,嘉庆帝拒绝接见,令其即日回国。这进一步加深了清廷对英人的戒备心理和敌对情绪。英国政府也大失所望,认为用外交方式无法达到他们的目的,逐步形成了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的炮舰政策。英国兵船不断来华,在中国沿海地区进行侦察和挑衅活动。道光十八年(1838),马他仑率英国舰队侵入中国海域。

自16世纪中西通商以来,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大量输至欧洲,而西方却不能向中国提供合适的商品,中国始终处于出超国的有利地位。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英国等西方商人发现鸦片对他们极为有利。因为它不仅售价比成本高得多,而且可以使人上瘾。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如果吸毒成风,就会成为鸦片的庞大市场。因此,他们不顾清政府的禁令,非法地大规模地向中国倾销鸦片。鸦片贸易给英国政府、东印度公司和英国商人,带来巨额的利润,因此受到英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从19世纪初年到鸦片战争前夕,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急剧上升,给中国带来极为深重的灾难。道光帝决心杜绝鸦片进口,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林则徐在虎门销烟,拉开了近代中国反抗西方资本主义侵略的序幕。

 

第六节  清代前期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清代前期的近二百年间,早期启蒙思潮汹涌,晚季经世思潮澎湃,而主导学术文化发展的是康熙中叶以后肇兴、乾嘉时期大盛的经史考据之风。清王朝的两面性文化政策,既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后繁荣,又禁锢着民主与科学精神的产生与传播。

一  清初启蒙思潮与三大思想家

明清之际,剧烈动荡的社会现实促使学者反思、总结历史教训。因此,清朝初年,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思想家。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念,形成早期启蒙思潮。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就是他们中的代表人物。

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学者尊为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他志存经世,博学多识,一生勤于著述,为后世留下了大量的著作。其中《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明文海》等影响深远。他最突出的理论贡献,是对封建君主专制政权体制的系统批判。在《明夷待访录》中,他猛烈抨击秦汉以来君主的专擅独裁,尖锐地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提出了“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的主张。他还认为秦以后的法律是维护一家一姓的私利,是一家之法,断言“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主张。他又从明末经济崩溃的现实出发,总结历代经济政策的得失,阐述了“藏富于民”的主张。《明夷待访录》是黄宗羲政治理论的代表作,不仅在清初引起思想界的共鸣,而且对清末维新思潮的兴起也产生过积极的推动作用。

顾炎武,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名炎武,字宁人,或自署蒋山佣,学者称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为学以“明道救世”为宗旨,主要著作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音学五书》、《亭林文集》等。《日知录》是他一生的力作,是为了“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17]。他的历史贡献,主要在于务实学风的积极倡导。他的实学思想是在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为当时及后世示范了一种严谨健实的新学风,开拓了广阔的学术门径。而他重资料、重实证的治学风格,尔后遂演变成乾嘉汉学的基本方法。

王夫之字而农,号薑斋,学者尊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在清初诸儒中,王夫之学术体系缜密,最为博大。他在经学、史学、子学、文学(包括诗词歌赋)诸多方面都有突出成就,著述宏富。重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永历实录》、《读通鉴论》、《宋论》、《张子正蒙注》、《思问录》、《老子衍》、《庄子解》、《黄书》、《楚辞通释》等。王夫之博大思想体系的形成,是他对中国传统学术进行批判继承的结果。他出入理学而又能超越理学;他排斥佛老的世界观,而又吸取佛老的方法论;他很注重人类文化知识和思维成果的积累,但更加强调富有创造精神。他和同时代的启蒙者一样,憎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论是他的政论、史论及至某些经学、哲学著作都贯穿着他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

二  清廷的文化政策

清廷的文化政策具有明显的两面性。一方面是民族高压,文化专制,大兴文字狱,产生恶劣影响;另一方面是崇儒重道,重视图书编纂,对文化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文字狱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而康雍乾时期,随着封建专制主义君主集权制的高度发展,政治思想控制日益严密,文字狱愈演愈烈。其案件之多,株连之广,处罚之严,都是空前的。除了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知识分子外,大都是捕风捉影,寻词摘句,妄意引申,强加罪名。如徐骏的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认为是讥讪悖乱之言,斩立决。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被认为是“显有去本朝兴明朝之意”,徐述夔父子被开棺戮尸,其孙徐食田、为该书作跋和校订者处斩。清代的文字狱,不仅使大批知识分子和无辜牵连者惨遭迫害,而且在思想文化领域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深远。广大士人在文字狱的威慑下,惴惴不安、提心吊胆。他们不敢谈论当前的社会问题,不敢编写清朝忌讳的历史,研究著述逃避现实、远离政治。这就使明清之际兴起的中国早期启蒙思想遭到禁锢,民主的和科学的精神遭到扼杀。17世纪以后,中国科技发展水平与欧洲相比,差距越来越大,这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由封建专制制度编织的思想罗网所起的恶劣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在大兴文字狱、钳制思想的同时,清廷又重视文教。顺治二年,戎马倥偬之际,清廷即开科取士。顺治十年,确定了“崇儒重道”的基本国策。康熙十八年和乾隆元年,特开博学鸿儒科。同时,清廷十分重视图书的访求和编纂,组织人力物力,大规模地编书,以显示其“稽古右文”的文治业绩。先后编有《明史》、《大清会典》、《平定三逆方略》、《朱子全书》、《律历渊源》、《康熙字典》等书。最著名的是《古今图书集成》和《四库全书》。

《古今图书集成》是一部大型的类书。它分列门类纲目,荟萃群书,从各种典籍中按类采择摘录,汇编成书。原由陈梦雷主持编纂,初名《古今图书汇编》。进呈御览后,康熙帝赐名为《古今图书集成》。该书于雍正年间由蒋廷锡等重加编校后排印问世,共有1万卷,分6汇编、32典、6109部,为我国古代的一部大百科全书。

《四库全书》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它把我国古代重要的典籍首尾完整地抄录下来,分编于经、史、子、集4部44类之下。共收图书3461种,近8万卷,包罗万千,广博浩瀚,为我国古代思想文化遗产的总汇。编纂工作从乾隆三十八年设立四库馆起,至五十二年《四库全书》缮写完毕止,历时15年。全书共缮写7部,分贮于内廷文渊阁、圆明园文源阁、避暑山庄文津阁等地。此外,又由纪昀等人撰写了《四库全书总目》,对1万多种图书(包括著录和存目)作了介绍和评论。然而,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也是禁书毁书的过程。在这期间清廷禁毁的图书多达3100多种,无异于一场文化浩劫。

三  思想学术

明朝末年,中国社会步入一个大动荡的历史时期。入清之初,经历明清更迭的天翻地覆,阳明心学乃至整个宋明理学趋于没落,我国学术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问题。由于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诸多方面发展水准的制约,一时学术中人反思宋明,回归两汉,从而导致兴复古学风气的发轫。

康熙中期以后,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经济、文化的蓬勃发展,都有利于学术的繁荣,但囿于清统治者厉行的思想文化专制,学者们便把主要精力和兴趣投入经史的考证、辨伪、文字训释之中,于是经史考据之风大兴。阎若璩、胡渭以精于考据学而显名清初。乾隆、嘉庆两朝,考据学流行,形成了以总结和整理中国古代学术为基本内容的乾嘉学派。惠栋是乾嘉学派形成时期的代表人物。从惠栋之学到戴震之学,堪称乾嘉学派从形成到鼎盛的一个缩影。因惠栋为江苏苏州人,戴震为安徽休宁人,所以又有吴皖二派之分。此外,还有以焦循、汪中为代表的扬州一派,以全祖望、章学诚为代表的浙东一派等。乾嘉学派的成就,主要表现在经学、文字音韵学、校勘辑佚、子学与史学方面,尤以经学为最,无论是本经的疏解,还是群经的通释,都取得了超越前代的成就。惠栋的《后汉书补注》,是乾嘉时期博考古史的开风气之作。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赵翼的《廿二史劄记》、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是清代三部考史的名著。

乾嘉时期,在复古风气笼罩下的学术思想界,也出现了持有卓见的人物。最著名的如戴震,他虽为经学大师,却比惠栋和其他治经者高出一筹。所著《孟子字义疏证》是乾嘉时期最杰出的思想史巨著。章学诚是著名的史论家,代表作是《文史通义》。他的一生充满了逆于时趋的反潮流勇气。汪中的重要贡献是对荀子和墨子的研究。他肯定荀学是孔学的真传,肯定墨学旨在救世仁人和先秦时代儒墨并称显学的历史事实。洪亮吉的贡献是人口学说。焦循著述宏富,有通儒之称,尤以数学和易学、孟学研究最享盛名。

道光时期,清朝盛世已过,内忧外患,学术思想也随之一变。主要表现为今文经学自康乾时期的复苏渐至勃兴,经世思潮再度崛起成为时尚。清代今文经学之研究,由庄存与首开风气,刘逢禄发扬光大。嘉道时期的龚自珍、魏源,曾从刘逢禄问《公羊》。但他们胸怀大志,不屑为一经生,而是借《公羊》学说作社会批判,提倡社会变革。龚自珍和魏源都堪称时代的先知先觉者。

四  文学艺术

在清初的诗坛上,钱谦益、吴伟业可说是两位老诗人。钱、吴之外,还有享誉诗坛的“南施北宋”。“南施”指施闰章,“北宋”指宋琬。清初遗民诗人数以百计,以顾炎武成就最大。康熙中期以后的诗人,以王士禛最为有名。乾嘉时期,清代诗坛大致有三派,即以沈德潜、翁方纲为代表的复古派,以郑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为代表的反传统的浪漫精神派,以袁枚为代表的性灵派。嘉道之际,诗坛革新之风突起,呼唤改革的诗人辈出。龚自珍(浙江仁和人,今浙江杭州)可称为其中的佼佼者。他的一阕“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yīn)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感人肺腑,传诵至今。乾隆帝也在清代诗坛上占有一席之地。他名下数万首诗,并非全由自作,而且质量参差不齐,但还是有其独特的文史价值。

清前期主要的词人有陈维崧、朱彝尊、纳兰性德和张惠言。陈维崧的词气势豪壮。朱彝尊的词清丽高雅。纳兰性德是满族第一大词人,其词自然流畅,真切感人。张惠言是乾嘉之际常州词派的开派宗师,影响颇深。清初以散文名家者,有侯方域、魏禧和汪琬。清代中期,散文领域内的复古主义倾向有新的发展,此时文学派别虽多,但足以卓然自成家者,只有桐城文派和阳湖文派。

清代在文学上表现最为辉煌的当数小说和戏剧,产生了许多不朽的传世名著,涌现了一些中外闻名的作家。蒲松龄(山东淄川人,今山东淄博)的《聊斋志异》借妖狐鬼怪的故事,影射现实社会的黑暗,发泄他愤世嫉俗的情感。吴敬梓(安徽全椒人)的《儒林外史》是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无情地鞭挞科举取士的弊害,辛辣地讽刺了社会上层,尤其是一味醉心猎取功名富贵的儒林丑态。曹雪芹(幼居南京,后居北京)的《红楼梦》是中外文化史上最优秀的古典小说之一,不仅有深湛的思想和社会意义,而且有卓越的艺术成就,对近现代小说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戏剧方面,戏剧理论著作有李渔(生于雉皋,即今江苏如皋,后居南京)的《闲情偶寄》,著名的传奇剧本有洪昇(浙江钱塘人)的《长生殿》和孔尚任(山东曲阜人)的《桃花扇》。清代中期,植根于民间的地方戏曲也蓬勃兴起,出现了“花部”与“雅部”争奇斗胜的局面。乾隆四十四年,秦腔艺人魏长生入京,京腔迅速吸收了秦腔的优点,两腔融为一体。五十五年,为庆贺乾隆帝80大寿,徽戏艺人高朗亭抵京,以安庆花部,合京腔、秦腔,名其班曰三庆。嘉庆以后,北京的徽戏出现了以西皮、二黄调为主体的声腔系统,这就是京剧的起源。

清代的画坛呈现一派百花齐放的景象。有著名的清初六大家,即王时敏、王鉴、王翚(huī)、王原祁、吴历和恽格。有勇于创新的“扬州八怪”,即乾隆年间在扬州卖画的一批画家,因反对正统画风,标举鲜明的个性,被目为怪异。还有活跃在宫廷里的西方传教士画家,如郎世宁、王致诚等,传入了西方绘画艺术。

五  科学技术

清代,我国的科学技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入华传教士带来的西方科学知识又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一些传统科学的变革,尤其在天文历法、数学、武器制造、地图测绘和建筑方面,有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顺治年间,清廷采用了传教士汤若望按照西洋新法修订的《时宪历》。康熙年间,清廷命传教士南怀仁督造了六件大型天文仪器。它们是黄道经纬仪、赤道经纬仪、地平经仪、地平纬仪、纪限仪、天体仪。这些仪器参考了第谷的设计,结合了欧洲的机械加工工艺与中国的铸造工艺,比中国传统仪器精致。南怀仁还编写了《灵台仪象志》,详细论述这六件仪器的制造、安装和用法,图文并茂,使用方便,成为钦天监的常用书。康熙末年,清廷组织中西学者编写了《历象考成》。乾隆年间又编撰了《历象考成后编》和《仪象考成》,制作了大型铜铸天文仪器玑衡抚辰仪。《历象考成后编》采用了西方天文学的诸家新说,但没有介绍哥白尼的日心地动说。乾隆二十五年,传教士蒋友仁绘制了《增补坤舆全图》。在这幅图的解说中,蒋友仁介绍了哥白尼的日心地动说。由于清政府对天文历法的重视,民间的天文学研究也很活跃,主要代表人物有王锡阐、梅文鼎等。

康熙帝曾亲自向传教士学习西方数学知识,推动了清代数学的蓬勃发展,出现了方中通、梅文鼎、梅瑴(jué)成、明安图等著名数学家。康熙帝还开设蒙养斋,组织编纂了包含有大量西方科学知识的《律历渊源》。这部书由三部分组成,其中之一就是《数理精蕴》。它是明末清初西算传入时期一部带有总结性的数学巨著,也是代表我国当时最高水平的数学百科全书,在有清一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早在皇太极时期,清廷就开始引进西方火炮,这对明清战局的转变产生了重大影响。顺治年间,清廷在北京开设八旗炮厂和火药厂,批量制造火炮。三藩之乱爆发后,因叛军实力极强,又盘踞在山水交错的湖广、江西等地,清廷急需轻便火炮。康熙帝命传教士南怀仁研制了大批轻便火炮。这些火炮被运往前线,为平定三藩立下功劳。南怀仁设计制造的神威将军等炮,后被运至东北,在抗击沙俄入侵的战斗中发挥了威力。可是,自康熙中期起,国内承平已久,清廷不再注重武器的改进和发展,日益落后于西方,终于无力抵抗西方列强的侵略。

康熙帝曾组织传教士和中国学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地测量,绘制了《皇舆全览图》。这是经实地勘测,并用天文、大地三角测量等科学技术完成的全国性的内容详尽的地图。它从康熙四十六年开始试测,康熙五十七年编绘成册,历时十余年。它不仅是中国地图测绘史上的创举,而且在世界上也是规模空前的。乾隆年间,清廷又组织中西学者完成了《乾隆内府地图》(又称《乾隆十三排地图》)。它以康熙朝的《皇舆全览图》为基础,添加了新疆、西藏的地图,参考世界地图和俄国图籍绘制而成,与《皇舆全览图》相比又大大前进了一步。《皇舆全览图》西到西经40多度,北至北纬55度,而《乾隆内府地图》却西到西经90多度,北至北纬80度,全图所及地域,北抵北冰洋,南至印度洋,西及波罗的海、地中海和红海,是当时世界上范围最大的世界分区地图。

清代前期,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政府和地主商人们大兴土木,宫殿、园林和寺庙建筑盛极一时,在工程技术和建筑艺术上都达到了很高水平。北京城内,与宫廷毗连的三海(中、南、北)是皇帝游乐宴息之地。城外西北郊有著名的三山五园,即香山静宜园、玉泉山静明园、万寿山清漪园以及畅春园、圆明园。河北承德有避暑山庄。山庄周围又有宏伟的寺庙群,称为外八庙。雷发达及其子孙六代主持“样式房”,先后担任皇宫、三海、圆明园、玉泉山、香山、颐和园及东西二陵的工程设计,被称为“样式雷”。清代园林中,首屈一指的是圆明园,它是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顶峰,世界园林艺术史上的一颗明珠。它的兴衰始末与清王朝的盛衰转换紧密相连。

 

【本章注释】

[1]清朝10帝之前,有后金汗努尔哈赤(清太祖)和清国(后金于1636年改称此国号)皇帝皇太极(清太宗),所以有“清朝十二帝”的说法,但1644年之前的清国及其前身后金为满族在辽东建立的地方性民族政权,与作为全国性政权的清王朝有别。

[2]李自成的归宿有不同的说法,另外两种代表性的观点是死于通城九宫山说以及禅隐石门夹山寺说。

[3]《清史稿》卷218《睿忠亲王多尔衮传》。

[4]《清圣祖实录》卷3,顺治十八年六月丁酉。

[5](清)施琅:《靖海纪事》下卷《恭陈台湾弃留疏》,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6]秘密建储是由皇帝暗定皇位继承人,将所定人名亲写密封,装在匣内,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皇帝去世后,暗定储君立即即皇帝位。

[7]金瓶掣签是清代为确认黄教大活佛转世所特定的抽签办法。当活佛转世时,将所觅若干“灵童”的名字写在签上,放入金瓶之中,进行掣签。中签者便是转世真身,经中央政府批准继承佛位。

[8]《清世祖实录》卷6,顺治元年七月壬寅。

[9]《清圣祖实录》卷249,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10]《清圣祖实录》卷249,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11]《康熙起居注》第3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69页。

[12]《清世宗实录》卷16,雍正二年二月癸丑。

[13]《清史稿》卷356《谷际岐传》。

[14]觐见时究竟行的何种礼节,中英双方记载各异。英人说马戛尔尼等人按照觐见英王的礼仪单膝跪地,未曾叩头。和珅的奏折却说:“该贡使等向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当代学者对此进行了考证,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15]《清高宗实录》卷1435,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

[16]《清高宗实录》卷1435,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己卯。

[17](清)顾炎武:《亭林文集》卷2《初刻日知录自序》。

 

第十一章   清代后期

清代后期是指从道光二十年到宣统三年(1840—1911)。这一时期,有道光(在位跨清代前后两期)、咸丰、同治、光绪、宣统五位皇帝在位。1840年爆发的中英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开端。在这72年里,日益衰败的清政府,在列强入侵面前,被迫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主权沦丧,国势衰危。在中华民族生死危亡的关头,许多仁人志士为救亡图存,不仅提出了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主张,也开展了反帝反封建的浴血奋战。但这一切终究没有改变近代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的历史命运。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一举推翻了代表封建主义势力并与帝国主义侵略者相勾结的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两千多年之久的封建帝制,然而革命果实却落入军阀手中,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两座大山依然沉重地压在中国人民身上。

第一节  列强侵华与国势衰微

一  两次鸦片战争与《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

鸦片战争前的中英贸易中,英国商人主要向中国输出棉纺织品和印度棉花,从中国输入丝、茶、漆器、瓷器等。由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加上清政府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和防范政策,英国在和中国贸易中长期处于入超状况。于是,英国决定走私鸦片来赚取巨额利润。

鸦片,俗称大烟,是一种吸食后上瘾的毒品。自乾隆后期起,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便向中国走私鸦片。据统计,输入中国的鸦片,1800年至1820年平均每年为4200箱,1821年至1829年平均每年为1.9万箱,1830年至1840年平均每年为2.4万箱。鸦片走私猛增,大量白银外流,加之烟民增加,产生了严重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危机。1838年,湖广总督林则徐指出,鸦片“流毒于天下”,若不严禁,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1]。同年,道光皇帝召林则徐进京,商讨禁烟事宜,12月任命他为钦差大臣,南下广州禁烟。

林则徐,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在湖广总督任内,禁烟成效卓著。1839年(道光十九年)1月,林则徐毅然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2]的忠勇气概,前往广州赴任。3月10日抵达后,他立即要求外国烟贩缴烟,并签订保证文书,声明“嗣后来船,永远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并表示了“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3]的决心。外国烟贩迫于压力缴出鸦片19179箱、2119袋,总重270余万斤[4],6月3—23日,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虎门销烟是中国人民反抗西方殖民主义侵略斗争的伟大起点,意义深远。

通过武装侵略,扩张在华殖民势力,是英国政府的既定方针。林则徐等人严厉的禁烟措施,沉重打击了英国走私商人、英印当局和英国政府。10月,英国政府决定向中国宣战。1840年6月,英国舰队抵达广东海面,宣布封锁广东江面与海口,鸦片战争爆发。此后,英国不断增派兵力,战舰达25艘,其他船只60余艘,兵力2万余人。尽管清朝爱国官兵和中国人民进行了英勇抗击,涌现出关天培、陈化成等壮烈殉国的民族英雄,但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武备废弛、武器落后,最终战败。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1)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座港口城市通商。(2)割让香港给英国。(3)对英赔款2100万银元。(4)协定关税。

在随后签订的中英《虎门条约》等中,又增加了对中国主权造成严重损害的内容,如:片面最惠国待遇;外国军舰可常驻中国港口;允许英人在通商口岸赁地建房居住;英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即治外法权。凡英国人在中国犯罪,不受中国法律制裁等。

鸦片战争结束后,美法等资本主义国家也趁火打劫,通过军事威胁等方式,于1844年相继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

鸦片战争是清朝后期中国历史的重大转折,严重影响了此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方向,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严重损害了中国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中国开始由独立的主权国家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中华民族的危机与苦难日益加重。

1856年至1860年(咸丰六年至十年),英法列强为了进一步扩大在中国享有的各种特权,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5月,英法联军攻陷大沽炮台,直扑天津。清政府与侵略者签订《天津条约》。1860年8月,英法军队又借口“换约”,寻机再度攻陷大沽、天津,直逼北京。咸丰帝(奕詝,1851—1861年在位)仓皇逃往热河行宫。10月5日,侵略者进抵北京郊区。

10月6日,侵略者闯进圆明园,在3天之内将园内金银珠宝及文物抢掠一空,而后又纵火将这座历时150年建成、占地350公顷、各式建筑200多座、堪称人类文化奇迹的世界名园焚毁。“焚掠圆明园,对中国至为残酷,而英法两国殖民军则极其可耻。”[5]

10月24—25日,清政府与英法侵略者分别交换《天津条约》批准书并签订《北京条约》,外国公使得以从此常驻北京,进一步便利了对清政府的操控;增开天津等为通商口岸,降低关税、子口税,商船、兵船可沿长江深入内地,更加有利于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确立最惠国待遇与利益均沾原则,割让九龙司,“归英属香港界内”等规定,使中国主权进一步遭到破坏;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规定,充分暴露了侵略者的贪婪无耻,鸦片烟毒进一步弥漫中华大地。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俄两国以“调解人”名义,先后挟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天津条约》和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趁英法联军攻陷大沽口之机,俄军入侵中国东北,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将黑龙江以北中国的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划归俄国。1860年又签订中俄《北京条约》,把乌苏里江以东的40万平方公里土地割让给俄国。1864年(同治三年),又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俄国又掠走中国44万余平方公里的领土。俄国先后掠走相当于英法国土面积总和的15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成为列强侵华最大的获益者之一。

 二  中法战争与《中法新约》的签订

中越两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交往与联系,形成了宗主与藩属的关系。19世纪中叶以来,法国不断侵略越南,并企图以越南为跳板进一步侵略中国。

1873年(同治十二年)和1882年(光绪八年),法国对越南发动了两次进攻。越南政府请求中国相助。广西农民义军“黑旗军”在刘永福统领下助越抗法,清政府也提供了军事与物资援助。“黑旗军”曾多次大败法军。1883年底,法军征服越南后,向中国军队进攻。在海上,1884年8月,攻占福州马尾军港;在陆上,法军攻至广西、云南边境,遭到中国军民英勇抗击,清军老将冯子材在镇南关(今友谊关)和谅山大败法军。然而,在主和派主导下,在陆地战场节节胜利的情况下,清政府却与法国议和。1885年6月,签订了《中法新约》。该条约不仅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占领,而且规定,凡中国在广西、云南开通商埠、修筑铁路,应向法人“商办相助”。法国如愿打开了中国西南地区的大门。

三  中日甲午战争与《马关条约》的签订

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是日本明治政府制定和推行对外侵略扩张的大陆政策的结果。 明治维新后日本加入列强阵营,成为侵略中国最凶残的敌人之一。

1894年(光绪二十年),日本利用朝鲜发生东学党起义之机,先是引诱清军入朝,继以清军入朝为借口,派遣大批日军入朝,挑起战端,并从海陆两路,向清军进攻,中日战争正式爆发。因该战发生在甲午年,故又称“甲午战争”。中日甲午之战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25日清军北洋舰队遭到日本海军第一游击队突然袭击,8月1日,中日双方正式宣战。清军守平壤,日军进攻,清军大败,退回国内。第二阶段,9月,清军北洋舰队与日本海军在鸭绿江口大东沟附近的黄海遭遇,进行了激烈的炮战。10月,日军入侵中国东北地区,攻占九连城、安东、金州、大连、旅顺等地。第三阶段,1895年1月,日军2万余人,从山东荣成登陆,攻占威海卫。清军海军北洋舰队遭日军海陆夹击,全军覆没。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日本马关签订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1)中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2)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白银(约相当于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3倍);(4)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5)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个通商口岸。后来,俄、法、德三国从自身利益出发,不甘心日本独占辽东半岛,进行干涉后,清政府又用银3000万两“赎回”辽东半岛。

《马关条约》的签订,加快了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进程,中国面临着被列强瓜分的严重民族危机;在国家主权严重丧失和外国资本大量进入的同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也进入初步发展阶段,民族主义和民主思潮迅速兴起,中华民族在失败和痛苦中开始觉醒。

四  八国联军入侵与《辛丑条约》的签订

面对列强入侵、民族危机加剧,以广大农民、手工业者为主体的民众掀起了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提出“扶清灭洋”口号,矛头直指列强。1900年6月,义和团由山东大举进入京津地区,义和团运动发展进入高潮。1900年6月到8月,由英、美、德、日、俄、法、意、奥组成的“八国联军”,发动了侵华战争。联军先后攻陷大沽、天津、北京。1901年春,又进攻山海关、保定、娘子关、居庸关、宣化、张家口等地。在此期间,沙俄又独自派兵17万人,入侵中国东北,占领东北主要城市和交通线。

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特许军队公开抢劫三日,其后更继以私人抢劫”[6];沙俄入侵东北后,在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制造了“不分男女老幼,惨遭屠杀”的骇人惨案。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与英、美、德、日、俄、法、意、奥(后又加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三国)等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1)惩办“得罪”列强的各级官员;(2)明令禁止民间各种反侵略组织;(3)赔款白银4.5亿两,从1902年1月算起,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共9.8亿两白银;(4)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中国人不准在使馆区内居住;(5)撤毁大沽炮台以及北京至天津海口的各个炮台;(6)各国可在北京至山海关间的铁路沿线十二处驻兵。《辛丑条约》签订后,慈禧太后[7]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⑧],决心充当列强在华利益和特权的维护者与代理人,清政府日趋沦为列强的附庸。《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国的半殖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第二节 主权沦丧下晚清社会与政治制度的变化

一  洋货入侵对封建自然经济的冲击

鸦片战争后,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许多特权,将大量廉价商品输入中国。洋货的入侵,给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造成巨大冲击。

首先,大量价廉的洋纱、洋布源源不断输入中国,给中国传统的小农家庭棉纺织业造成巨大冲击,使其逐步衰落。由于洋纱、洋布在价格上,较之土纱、土布占有明显优势,因此,洋棉纱在中国的进口量,1885年较1870年增长达22倍之巨。而洋棉布的进口量,1890年较1872年增长66%之多。这一切,既导致农村家庭棉纺织手工业的破产,也导致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以及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

其次,洋货对中国城乡市场的占领,也对传统的手工业造成沉重打击。19世纪90年代前后,洋货入侵的数量剧增,且“洋货”的种类更加繁多,不仅畅行各口岸,且销入内地,使得传统的手工业因市场萎缩而呈现凋敝状态。

再次,洋货的入侵,不仅逐渐破坏了中国传统的农产品市场,而且在洋商对原料需求以及出口增加的刺激下,农产品的商品化生产有所扩大。由于茶叶出口增加,新辟茶园增多,蚕桑、棉花、烟草、豆类、花生等的种植面积也在扩大。但是,因国家主权沦丧,农产品商品化操纵在列强洋商手中,出口数额大小及价格高低,均任洋商主宰。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使其既牢牢地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又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加速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分解,在客观上给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某些条件和可能,从而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  晚清政治制度的演变

列强入侵,国家主权的沦丧,半殖民地半封建程度的逐步加深,迫使晚清的政治制度发生一定程度的变革和变化。

自鸦片战争之后至清政府实行“新政”以前,这一阶段晚清政治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清政府若干新的机构设置与职能行使上。

新设五口通商大臣。鸦片战争后,广州等五个通商口岸设立,清政府为应对这种局面和变化,于1842年10月设立这一机构。1844年10月开始有“五口通商大臣”的正式名称。最初,由两广总督兼任。由于不平等条约使清政府丧失主权,列强设在通商口岸的租界,享有领事裁判权及其他特权,俨然成为“国中之国”。

新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原名为“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或通商衙门、总署、译署等。1861年1月正式成立。1901年7月改为外务部。其职能为“办理对外事务,以专责成”。这是清政府设置的首个负责包括通商等对外事务的机构。[9]

新设“南洋大臣”与“北洋大臣”。总理衙门设立之后,随即分设南、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简称南、北洋大臣。“南洋大臣”即原五口通商事务大臣,1858年12月改由两江总督兼任;“北洋大臣”于1860年始设,1870年改为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南、北洋大臣均由封疆大吏兼任,他们既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也管理所辖地方的对外交涉、通商、海防、军备、关税等事务,实权远在其他督抚之上。

新设“总税务司”。1860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总税务司署”,其职能为负责管理全国海关关税和行政事务。1861年清政府授予英国人李泰国全权统办各口税务。1863年清政府又正式任命英国人赫德为总税务司,此后他担任此职达45年之久。该司署设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均由洋人担任。下设五科三处,大多由洋员担任。其人员任免、海关征税、管理事务的大权均由洋人独揽。

晚清政治制度的上述变化,适应了西方保障其在中国享有各种特权的需要,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化色彩。而晚清政府采取的重大政治举措中既有历史意义又有成效的,实际上只有新疆、台湾建省及西南地区继续推行改土归流等寥寥几项。

这一时期,晚清的法律、财政、军事等制度也逐渐发生了形形色色的变革和变化,其中有的带有半殖民地化色彩,有的则具有近代化的性质。后者大多是在洋务运动或戊戌变法中产生的,不过,由于洋务运动的破产和戊戌变法的失败,这些变革举措或难以取得预期的求强求富效果,或难免夭折的命运。清政府在垮台前十年间导演的“新政”,虽然涉及政治、法律、财政、军事等诸多方面,但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最终必然被汹涌澎湃的辛亥革命大潮席卷而去。

 

第三节 人民大众反抗斗争与志士仁人的救亡图存主张

一  三元里人民反英斗争

1841年5月底,侵华的十余名英军窜至广州城北的三元里,烧杀抢掠,并在村头调戏农妇。乡民闻讯,手持木棍、农具,当场击毙七八名英军。为防英军报复,三元里附近百余乡的民众自发组织起来,共抗来犯英军。5月30日晨,三元里等乡民众五千余人聚集起来,与当天来犯英军一千多人,在牛栏冈对阵决战。乡民手持长矛、大刀,在田间山头与英军搏斗。战斗持续至晚上,英军死伤惨重,狼狈逃回四方炮台。

三元里人民反英斗争是近代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先声,也是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的一面光辉旗帜。

二  洪秀全与太平天国起义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洋货的入侵,使中国传统农业与小手工业受到灾难性的冲击,城乡民众的生活更加艰难,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促成了1851年的太平天国起义。

太平天国起义的领导者洪秀全,生于1814年,广东花县人,原为农村的一位塾师。1843年他到广州参加科举考试,得到一本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劝世良言》。他将书中的内容加以改造,创立了拜上帝会,主张信奉真神“上帝”,“消灭人间的阎罗妖”即清统治者,实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理想社会。

通过“拜上帝会”,洪秀全与同乡冯云山一起,在广东、广西进行起义的组织与准备工作。1851年1月11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正式宣布起义,建号“太平天国”。不久,洪秀全号称天王。同年9月,攻克永安。在永安,洪秀全封杨秀清为东王,萧朝贵为西王,冯云山为南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组成了以洪秀全为首的领导核心,并订立了各种制度。随后,太平军入湖南、湖北,克九江,下安庆,攻芜湖。1853年3月(咸丰三年二月),攻下南京,改为“天京”,并在此定都,建立了太平天国政权。

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进行过北伐、西征。北伐以失败告终,而西征则取得胜利。1856年6月,太平军又连破清军的江北、江南大营,解除了对天京的威胁。此时,长江千里,西自武昌,东到镇江,都在太平军掌握之中,太平军达到了军事上的全盛时期。

1853年,太平天国颁布了政治纲领《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勾画了一幅“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和理想国家的图画。它是一个贫苦农民反封建的革命纲领,表现了高度的革命彻底性。但是,这种建立在平均主义基础之上的理想主义制度,不过是小农经济背景下的政治空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根本不能真正实施。1854年后,太平天国又恢复了旧时交粮纳税的田赋制度和关税、营业税等税收制度。

太平军还曾重创由外国人组成的“洋枪队”,在反对和抵抗列强入侵上,建立了自己的业绩。

定都天京后,东王杨秀清居功自傲,独揽大权。1856年逼洪秀全封他为万岁,洪秀全密令韦昌辉、石达开回京解除杨秀清的威胁。韦昌辉带兵入京,乘机残杀杨秀清及家属、部众2万余人。石达开回京后对韦昌辉不满,也险遭杀害。11月,洪秀全处死韦昌辉,诏令石达开辅政。次年石达开因遭洪秀全猜疑,被迫率军出走。这一内讧大大削弱了自身力量。在中外反动势力共同镇压下,尤其是湘军的疯狂进攻下,1864年7月天京被攻陷。历时十余年,征战18个省份、攻克600多个城镇的太平天国起义最后失败了。

太平天国起义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农民起义,是继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第二个转折点。它极大地扰动了封建社会的旧秩序,加快了封建社会的崩溃;它向外国侵略者显示出中国人民的强大革命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中国完全沦为殖民地的积极作用。

三  捻军起义与义和团运动

捻军最初活动在安徽、河南一带,由贫苦农民与失业游民构成,结则为“捻”,散则为“民”,人称捻子或捻党。1853年(咸丰三年),太平军北伐时,安徽、河南、江苏、山东等地捻党起义响应,号称捻军。1855年8月,各路首领在雉河集(今安徽涡阳)聚集,公推张乐行为盟主,队伍扩至十余万人。1857年,捻军接受太平天国领导,配合太平军,屡败清军。次年,张乐行战死,捻军归张宗禹、任化邦率领。1864年(同治三年)与太平军余部联合,推举赖文光为统帅。次年5月,捻军在山东击杀清军僧格林沁。1866年10月,捻军分为东西两支,东捻由赖文光率领,留守中原,西捻由张宗禹率领,转战西北。1868年1月赖文光战死,西捻回师救援,8月在山东茌平陷入清军重兵包围,许多捻军将士战死。至此,长达15年之久的捻军起义以失败告终。

义和团原名“义和拳”,最初流行于山东、河南一带,以设拳厂、坛口和坛场等方式组织民众,参加者多为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从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开始,山东曹州等地的大刀会、德州一带朱红灯领导的义和拳,进行反对洋教教会势力的斗争。1899年,义和拳改称义和团,将原来的“扫清灭洋”口号改为“扶清灭洋”,斗争矛头直指外国侵略势力,逐步由山东扩展至华北、东北各省,北京、天津一带声势尤为浩大。1900年6月,英、美、德、日、俄、法、意、奥“八国联军”自天津进犯北京,义和团与清军部分爱国官兵在北仓、杨村、廊坊等地阻击敌人。21日,清政府向各国宣战,利用义和团御敌。在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北京后,清廷迅速和侵略者携手合作,曾经在清廷文书中被称为“义民”的义和团,立刻成了必须“痛加剿灭”的“匪徒”,义和团运动遭到中外反动派的联合剿杀,惨遭失败。

义和团运动是一场以挽救民族危亡为目的的爱国救亡运动,它使帝国主义者看到了中国昂扬的民气,不得不改变瓜分中国的政策。同时,作为下层群众的自发斗争,义和团运动在斗争目标、方式和手段上确有一定的盲目性。他们不愿看到、更不愿学习西方先进文化,排斥一切外国人以及一切外国的商品,这是面对外来强势压力之后的一种自发反应,也是义和团运动的历史遗憾。

四  志士仁人的救亡图存主张

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入侵,国势凋敝,落后挨打,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绝境。许多志士仁人提出了诸多救亡图存的主张。

(1)因时而变,学习西方“长技”。魏源,湖南邵阳人,道光进士。他主张法须因时而变,不必泥古守旧。编著《海国图志》一书,详细介绍了英美等国的地理、经济、政治、军事、工商、科技情况,目的就是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10],即学习西方先进的“长处”来强盛中国,而最终战胜西方列强。薛福成,江苏无锡人,清末外交官。他认为天道“数百年小变,数千年大变”,主张向西方学习,否则“不变则彼富而我贫”、“不变则彼捷而我迟”。 (清)薛福成:《筹洋刍议·变法》。郑观应,广东香山(今中山)人,曾为洋行买办,晚清道员。他主张要“通天”,即要研究西方之天文、算法、历法、电学、光学;要“通地”,即要研究西学之地舆、测量、经纬、种植、舟车、兵阵;要“通人”,即要研究西方之文字、政教、刑法、食货、制造、商贾、工技等。[11]

这些思想和变革主张,是对当权者长期坚持闭关锁国、盲目自大治国方略的否定,在当时与后世,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学习西方实业,发展工商业。洪仁玕(gān),洪秀全族弟,曾在香港接触过西方文化。他在《资政新篇》一书中,主张学习西方实业,发展工商业。一是“兴车马之利”;二是提倡开采矿藏;三是提倡机器制造。他认为“商之源”在矿业,“商之本”在农业,“商之用”在工业,而“商之气”则在铁路。[12]

(3)积极学习西方文化,以求自强。林则徐,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鸦片战争中,他为了防范英军的侵略,广泛搜集西洋情报;搜集内容广泛,包括西洋国情、中外交通、中西历法、各国货币、鸦片产地种类,以及各国对禁烟的反应等;搜集种类繁多,包括地球仪、航海图、地图集、地理书等;将《澳门新闻纸》、《华事译言》、《各国律例》、《洋事杂录》、《四洲志》等先后译汇。其中《四洲志》重点介绍了英、法、美国家的社会风情、政治制度、工艺制造、机械生产、对外贸易、西洋各国相互关系等。该书由林则徐根据英国人慕瑞所著《世界地理大全》一书编译而成。它为林则徐开眼看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1841年林则徐被革职查办,充军新疆伊犁,当年秋天,在遣戍途中的镇江与魏源见面时,林则徐将《四洲志》及有关外国资料交付给他,托他续为编辑。在此基础上,魏源于1843年编成《海国图志》50卷。

徐继畬(yú),山西五台县人,道光朝进士。他写成的《瀛寰志略》一书,以图为纲,介绍了世界上近80个国家的风土民情,以及重大的政治事件、商务关系,特别是中英商务的情况。

志士仁人的救亡图存主张,虽受历史和社会的局限,不可能完全实施,但却折射与反映出清朝后期社会的觉醒与要求变革的心声。

 

第四节  洋务运动求强求富的尝试

一  “同光新政”与洋务运动的兴起

清朝后期的洋务运动,又称“同(治)光(绪)新政”。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湘、淮军将领在同太平军作战和同外国势力的接触中,认识到西方武器的先进,也感受到列强的威胁,产生了危机意识和仿效思想。1861年1月(咸丰十年十二月),恭亲王奕訢上奏的《通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折》,提出要“自图振兴”,并在另一奏折中,提出要通过兴办洋务以求“自强”。命曾国藩在上海雇用外国人任教习,制造洋枪洋炮,先后建成“安庆内军械所”、“上海洋炮局”[13]。洋务运动由此肇始。为与反对者“顽固派”官僚相区别,洋务派之名亦由此产生。

洋务派官僚集团内部,分为中枢系、湘系、淮系三个派系。中枢系由执掌洋务新政的中枢部门官员构成,掌握洋务运动的决策与指导权。除兴办近代教育、处理外交事务外,也负责批准并采纳下属部门、地方官员兴办洋务的事宜。其核心人物,前期为恭亲王奕訢为首的总理衙门官员,后期为醇亲王奕譞为首的总理衙门、海军衙门大臣。

湘系由曾国藩及湘军将帅、官员组成。主要人物除曾国藩外,还有左宗棠、刘坤一、沈葆桢、曾国荃等人。湘系洋务派多为将领出身,主要在军事方面采用新法。

淮系洋务派,由李鸿章为首的淮军文武官员组成。曾国藩去世后,李鸿章成为洋务派首领,使淮系成为最具实力和影响的洋务派集团。其主要人物有张树声、丁日昌、刘铭传、盛宣怀等。淮系洋务派虽多自行伍出身,但起家于江浙、上海等地,与洋人有较多的交往合作,观念上较湘系洋务派更开放、务实,加之李鸿章长期担任朝廷要职,位高权重,使得淮系洋务派实力长盛不衰,取得实绩也更多。

洋务派张之洞所提出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14]的主张,后来被视为洋务运动的宗旨。

在具体运作上,洋务派一是主张学习西方军事制度与技术,制造新式武器,训练新式军队,开办兵工厂,提升军队战斗力;二是主张学习西方科技、管理方法,开办工矿交通实业,振兴国内工商业;三是培育新式人才,提倡废除八股,修改教学科目章程,举办新式学校,并向欧美派遣留学生。求强、求富、培养人才是洋务派的具体目标。

二  编练海陆军与兴办工矿、交通、新式学堂

1.编练新式海陆军

镇压太平军与捻军以及应对第二次鸦片战争,使清廷认识到,抵御外敌和彻底镇压太平军、捻军,必须自谋强大,即自强;自强之策在于编练新式军队,即练兵;练兵之法在于添置洋枪洋炮。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开始聘请英法军官代练新式军队。从绿营中抽调精壮,装备洋枪洋炮并施以相应的军事训练,是为“练军”。最早出现于天津和直隶,后逐步推广至大多数省。

在编练新式军队上,淮军实施程度较为彻底,一是装备逐步西化,采用单一的洋枪洋炮;二是改组编制,建新兵种,自1893年始,淮军组建炮兵、开花炮兵等新兵种;三是更新训练,习用洋操,将新兵入伍训练时间延长,聘请洋教官教练洋操,习用洋枪、洋炮、队列、战术等,并颁发了全军统一的操练规章。

陆军的新式化建设,使中国军队从传统旧式军队进入近代新式军队时代,但成效并不理想,在对外战争中依旧是一触即溃。

清朝现代海军的诞生,也是在外国影响下开始的。从1861年始,购买外国轮船建立海军,成为洋务派官僚的一个重要议题。

1868年,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州船政局制造出轮船,使清廷海军建设有了可能。1874年日本侵犯台湾事件促使清廷决定大办海防、筹建海军。自1875年开始,清政府决定每年从海关税收与江南厘金项下提取400万两白银,作为发展海军之用。这些专款由南、北洋大臣掌握,致力于发展福建海军、南洋海军、广东海军、北洋海军及浙江海军等。

从1875年至1884年的十年间,清军海军建设虽未取得理想结果,但也初步建成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浙江五支海军舰队,合计共有船舶64艘,排水量47620吨,各式大炮322尊,官兵约5000人。

2.兴办工矿交通实业

洋务派兴办的工矿交通实业,分为官办、官督商办、商办等方式,以官办的军工实业为多,分布地区较广。其中有安庆内军械所(1861)、江南制造局(1865)、福州船政局(1866)、汉阳铁厂(1893)、轮船招商局(1873)、上海洋炮局(1862)、苏州洋炮局(1863)、金陵机器局(1865)(见彩图三十七)等。至1884年(光绪十年),所建厂局遍及18个省份,数量共计32家。主要生产枪炮、火药、子弹、水雷、轮船、炮弹等。

官办的军工企业,从管理和经营形式上看,与传统的封建官府工业类似,但由于采用了机器工业生产方式,采用雇佣劳动,部分实行了成本核算等生产和经营内容,已与传统的封建官府工业有了重大差别,具有一定的资本主义现代工业的属性,是中国现代工业诞生的标志。

此外,还有商办的云南铜矿(1865)、上海源昌号(1872)、直隶通兴煤矿(1879)等。至1894年,中国商人创办的工矿实业,已达七八十家之多[15],产业种类涉及轮船航运、煤矿、金属矿、通信、纺织等诸业。从统计数字上看,中法战争后至中日甲午战争前,民用工业已成为洋务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新办企业的规模也明显增大,轻纺工业开始推广,铁路交通业建设开始出现,反映出清廷和洋务派更进一步认识到“求强”和“求富”的关系。

3.兴办新式学堂

洋务运动中的新式教育活动,包括官办洋务学堂与官派留学生出洋留学两个部分,以培养洋务运动所需的各种人才。

1862年在北京设立的同文馆,是官办洋务学堂之一,也是中国第一所官办的外国语学校。1862年8月,同治帝批准成立“京师同文馆”,学员除学习汉语外,主要学习外文。开馆后,聘有外籍教师,招收满汉学员,学习外文及西方自然科学知识。全馆学生最多时达120人。毕业后大多任清政府译员、外交官和其他洋务机构官员。同文馆内设有印刷所,翻译印刷《万国公法》及数理化、文史等方面书籍。1902年,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前身)。

其他官办洋务学堂还有:1866年左宗棠在福建创办的船政学堂,是国内最早的海军学校;1876年丁日昌在福州开办电气学塾;1876年,李鸿章在天津机器局设电气水雷局;1877年,南京设立水雷电学馆。此外,还有传授外语、自然科学、军事知识的新式学堂,如上海广方言馆、南洋水师学堂、北洋水师学堂、天津电报学堂、北洋武备学堂、天津医学堂、湖北自强学堂等。

1872年,清廷委派陈兰彬、容闳率詹天佑等三十余名精心挑选的幼童赴美留学。这是中国人留学欧美的开始。1872年至1875年先后由官派四批共120名幼童留学美国,1876年李鸿章又选派天津人卞长胜等7人到德国留学,学习军事。1877年,李鸿章与沈葆桢又派福建船政学堂学生30人到欧洲留学。此后,又于1881年、1886年,分别派出第二批10名和第三批34名学生,分赴英法等国留学。这些留学生回国后,成为福州船政局与海军的技术骨干力量。

三  洋务运动的破产

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北洋舰队覆灭,《马关条约》签订,标志着洋务派求强、求富的目标未能实现,洋务运动以破产而告终。

洋务运动是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洋务派官僚,面对内忧外患的危局,为挽救清王朝统治以及增强国家实力以化解民族危机而发动的一场统治阶级自救运动。他们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主张,本质在于维护现有的封建专制统治。治标不治本,必然导致求强求富的近代化尝试目标难以实现。

洋务运动的破产,有其主观和客观原因。客观上,西方列强并不希望中国走上近代化的富强之路,不会让中国掌握真正的先进技术。如洋务派聘请的一些洋匠,利用中国官员不懂技术,进行敲诈勒索,牟取暴利,使实业难以发展。清政府内部的顽固派,仇视一切洋务活动,百般阻挠破坏,使洋务运动步履维艰。主观上,整个洋务运动没有一个健全有力的领导核心,力量分散且有限,加之洋务派官员自身近代化素养不够,尚未认识到列强的国家制度建设对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相反,洋务派企图靠单纯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而不彻底变革封建专制制度,试图搞所谓的“中体西用”,即用中国腐朽的封建专制制度做容器,去盛装西方的先进技术,必然导致失败破产的命运。

洋务运动引进西方近代生产方式和设备,兴办了一批军工、机器制造、轨道交通实业,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中国出现了最早的一批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同时,通过洋务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强化了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新式学校的举办,以及派遣包括留美幼童在内的多批出国留学生,学习近代科学技术,为中国培养、储备了一批近代科技人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推动此后改良派、革命派成长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

 

第五节  民族危机的空前严重与变法维新的失败

一  瓜分中国的狂潮与《时局图》

19世纪末叶,世界主要列强美、德、英、法、俄、日等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先后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在侵华方式上也发生了变化。之前,列强对华经济侵略,以商品输出为主。具体表现为抢占中国市场,强迫中国开商埠、把持中国海关、夺取中国内河航行权等,均是为了对中国输出商品的方便。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对华经济侵略的方式,则从商品输出为主改变为以资本输出为主。为了输出资本,列强除在中国开设工厂,还要向清廷进行政治性贷款;抢夺铁路修筑权,控制中国交通动脉;垄断矿山的开采,掠夺矿藏;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和强占租借地。

中日甲午战争后,英、俄、美、日、法、德等国争先恐后地攫取在华权益,迅速形成了瓜分中国的局势。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法国迫使清政府开放云南的河口、思茅为商埠,并取得在广东、广西、云南三省的开矿权。1896年,沙皇俄国获取黑龙江、吉林两省境内修筑中东铁路的特权,并取得对铁路沿线地区的管理权。1897年,英国在强迫清政府开放广西梧州、广东三水为商埠的同时,又以“永租”的名义,强占中国云南的猛卯三角地区,并取得了在广东西江的航行权。同年,法国又迫使清政府宣布海南岛不割让给他国,实际上是将海南岛划作法国的势力范围。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传教士在山东曹州被杀,派军队强占了山东的胶州湾,并取得在山东修筑胶济铁路和在铁路沿线开采矿山的特权,进而,德国便将山东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1897年12月,沙俄借口德国占据胶州湾,派军舰侵占旅顺。1898年8月,又迫使清政府把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并取得修筑中东铁路支线(哈尔滨至旅顺)的特权。从此,沙俄将中国东北的黑、吉、辽三省与内蒙古作为它的势力范围。1898年4月,法国借口俄国占据旅顺、大连,强行“租借”广州湾,同时以取得滇越铁路的修筑权为由,迫使清政府宣布广东、广西、云南“不割让给他国”,从而将云南与两广的部分地区作为它的势力范围。1898年6月,英国以法国占据广州湾为借口,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及其附近港湾。7月,又以俄国占据旅顺、大连为借口,租占威海卫,并取得津浦铁路南段(峄县至浦口)的修筑权,同时还迫使清政府宣布长江流域各省及两广的一部分“不割让给他国”,将该地区划为英国的势力范围。1898年,日本除已经侵占台湾以外,又强迫清政府允准将福建省作为它的势力范围。1899年,美国政府以外交照会的形式,提出“门户开放”政策,规定各国互相承认在中国的势力范围、租借地和通商口岸的既得利益,彼此不得干涉。在这些势力范围里,各国船只的入港费和铁路运费,都不得高于占有这些势力范围的国家的入港费和铁路运费。这就是说,在列强的势力范围之内,美国应取得通商和航行的平等待遇,分享各种侵略利益,以弥补美国忙于与西班牙的殖民战争而失去的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的机会。美国还通过清政府获得粤(广州)汉(汉口)铁路的修筑特权。

中日甲午战争后短短几年,中国沿海重要港湾——旅大、威海卫、胶州湾、九龙、广州湾上,都竖起了列强的旗帜;许多重要的铁路干线修筑权,都被攫取;几乎全部国土都被划分为列强的势力范围。中国面临着从半殖民地沦为殖民地的严重危机。

《时局图》是清朝后期时事漫画的杰作。通过漫画,作者把19世纪末中国面临被列强瓜分的严重危局,形象生动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起着警世钟的作用。漫画中的黑熊代表沙皇俄国,虎代表英国,狼代表德国,青蛙代表法国,鹰代表美国,太阳代表日本。画的上方标明为“时局图”,两边分别为“不言而喻”、“一目了然”八个大字,极为醒目。

二  戊戌变法及其失败

戊戌变法又名维新变法,其高潮为百日维新。戊戌变法运动开始于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发生的“公车上书”。当年4月,清政府准备与日本订立《马关条约》,消息传到北京,正在参加全国会试的18省举人非常气愤。广东举人康有为与他的学生梁启超四处联络,并写成给光绪皇帝(载湉,1875—1908年在位)的万言书,提出“拒约”(拒绝在条约上签字)、“迁都”(迁都到长安)、“变法”(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改革)的主张,得到1300多名举人的签名。18省举人拟于5月4日齐集都察院门口,要求代奏给光绪帝。万言书辗转传抄,很快传播开来,轰动北京。由于自汉代以来,地方举荐人才,都由公家用车接送到首都,故以“公车”专指进京考试的举人。此次事件被称为“公车上书”。 “公车上书”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

为了将维新变法推向高潮,1895年8月,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维新人士出版《中外纪闻》、《时务报》、《国闻报》、《湘报》,组织“强学会”、 “南学会”,鼓吹变法。在康、梁等维新志士的宣传、组织和影响下,全国议论时政的风气逐渐形成。到1897年底,各地已建立以变法自强为宗旨的学会33个,新式学堂17所,出版报刊19种。到1898年,学会、学堂和报馆达300多个。1897年12月,康有为呈《上清帝第五书》,陈述列强瓜分中国,形势迫在眉睫,如果再不变法,不但国亡民危,就是皇帝想做老百姓都要做不成了,并明确提出开国会、定宪法两大政治主张。1898年1月,康有为上《应诏统筹全局折》,连同《日本变政考》、《俄大彼得变政记》一并呈光绪帝,获光绪帝赞赏。4月,康、梁在北京成立保国会,为维新变法作直接准备。

面对列强瓜分中国狂潮的危局,1898年(戊戌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百日维新开始。之后,光绪帝召见康有为,任命康有为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作为变法的智囊。同年9月初,光绪帝又命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为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在维新派的影响和直接参预下,从6月11日到9月21日,光绪皇帝一连颁布几十道实行新政的诏令。这些新政变革的主要内容为:(1)政治方面,鼓励官绅市民上书言事,严禁官员阻隔;要求各省官员推举保荐新政人才;精简机构,裁撤部分无用的衙门和官员;取消八旗旗人由国家供养的特权,准许自谋生计。(2)经济方面,中央设立铁路矿务总局、农工商总局,各省设商务局,提倡设农会、商会等民间团体,鼓励和保护农工商业;提倡私人开办工厂,鼓励商办铁路、矿业;创办国家银行,鼓励创造发明;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决算;裁撤驿站,设立邮政局。(3)军事方面,裁撤绿营,训练新军,改用洋操;实行征兵制,添设海军。(4)文化教育方面,开办京师大学堂,各地设立中小学堂,兼习中西文科;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设立译书局,翻译外国新书;鼓励民间创办报纸,给予一定的言论、出版自由;派人出国留学、游历,等等。

“百日维新”开始后,清廷中的守旧派和维新派矛盾激化。 9月中旬,宫廷内外传言将废光绪,另立皇帝,光绪皇帝几次秘密召见维新派商议对策,但维新派既无实权,又束手无策。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帝寝宫,将他囚禁于中南海的瀛台;然后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接着下令捕杀在逃的康有为、梁启超;逮捕谭嗣同、杨深秀、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徐致靖、张荫桓等人。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将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杨深秀、康广仁杀害,史称“戊戌六君子”。所有新政措施,除7月开办的京师大学堂外,全部被废止。从6月11日至9月21日,进行103天的变法维新,宣告失败。

戊戌维新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具典型意义的改良运动。从维新运动挽救民族危亡、发展资本主义的目的看,戊戌变法是失败了,但却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戊戌变法掀起了近代中国第一个思想解放的潮流,对中国人民的觉醒和进步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它以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初次登上政治舞台为特征,成为中国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的前奏。

三  康有为《大同书》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抨击

戊戌变法失败后,血的教训使变法的领导者康有为进一步看到国家民族的深重苦难。他流亡日本,游历欧美等地,寻找救国治民的良药。西方资本主义进化论学说、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对他产生了影响,他结合儒家思想,写成《大同书》(1919年出版),构建出一幅带有空想色彩的大同理想世界图景。

在书中,康有为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抨击。他激烈反对“独尊”,抨击并诅咒封建专制皇帝为“民贼屠伯”[16],即残害百姓的屠夫。只有在太平之世的大同世界里,才能人人平等,没有臣妾奴婢,也没有君主统领,更没有教主教皇,人人和睦相处,过着平等而富裕的美好生活。

康有为把“人”摆在“天理”之上,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他揭露封建道德的虚伪性和残忍性,继承和发展了孔子“泛爱众”的思想和佛家的“慈悲”观念,不仅将儒家“仁”的思想渗透在《大同书》的全部内容之中,而且,他还把“仁”与“人”糅合为一体,指出“人之所以为人者,仁也”。“舍仁不得为人”。所谓“仁”就是爱护百姓民众之意,这种把“人”摆在“天理”王法之上,充分肯定人的价值的思想,既是对视民为草芥、愚民的君主专制制度的抨击和否定,同时,也是对“仁”与“人”的新见解。

 

第六节  清末“新政”的夭折与辛亥革命的爆发

一  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与广州起义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正式成立,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黄兴任庶务总干事。除制定《军政府宣言》、《中国同盟会总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外,还决定在国内外建立支部和分会,联络华侨、会党和新军,使之成为全国性的革命组织。

孙中山(1866—1925),名文,号逸仙,世人尊称“中山先生”,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人。早在1894年,他即在檀香山联络爱国华侨,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民主革命团体兴中会。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蓬勃兴起,各种革命组织纷纷成立。同盟会正是孙中山在成功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反清革命团体基础上成立的。孙中山提出“驱除鞑虏(指满洲贵族统治者,并非指满族人民),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以此作为同盟会的宗旨。1905年11月,同盟会创办机关刊物《民报》,孙中山在“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其中,“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就是要用革命的武装手段,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民国”则是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即通过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国,给国民以充分的“民权”。而民生主义的基本内容则是“平均地权”,即通过多种手段,逐步解决土地问题。

在组织上,同盟会成立后,总部暂设日本东京,国内则分别设东、西、南、北、中五个支部,支部以下按省设立分会;在海外,则设有南洋、欧洲、美洲、檀香山四个支部,并在各国设有分会。同盟会的成员,主要是中小资产阶级及知识分子,成立仅一年,盟员即达万余人。

在活动上,同盟会则做了两件大事,即分别从思想、军事方面,为武装起义作准备。1906年至1907年间,同盟会以《民报》为阵地,康梁保皇派则以《新民丛报》为阵地,双方就要不要用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要不要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治,要不要变革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等问题,展开激烈论战。这次论战,划清了革命与改良的界限,为武装起义和辛亥革命作了思想与舆论上的准备。第二件大事,是在各地举行反清的革命武装起义。同盟会成立前后,1895年至1911年间,兴中会以及同盟会先后发动过十次起义:其中有1895年至1900年间的第一次广州起义及同时期的其他起义,如自立军起义、惠州起义;1900年至1907年间的萍(乡)、浏(阳)、醴(陵)起义和其他起义,如黄冈起义、七女湖起义、安庆起义、钦州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河口起义、马炮营起义、庚戌新军起义等。它们虽都以失败告终,却在军事上为武昌起义的成功,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

在这些起义中,“庚戌新军起义”是同盟会在广州依靠新军发动的反清武装起义。起义的组织者为留学日本时加入同盟会的朱执信。起义虽然失败,但它表明清王朝的统治工具新军,通过革命党人的工作,可以转化为革命力量。

孙中山与黄兴决定在广州再次发动起义。1911年(宣统三年)1月,黄兴、赵声在香港建立统筹部,并在广州设立秘密机关38处。黄兴还组织了一支800人的敢死队,作为起义的中坚力量,同时联络了新军与会党。同年4月27日下午,黄兴率敢死队120余人,毅然起义。革命党人虽重创敌人,但自己也伤亡惨重。黄兴多处受伤,化装后突围,返抵香港,起义失败。此次起义同盟会牺牲会员100多名,其中72人的遗骸被收葬于广州东郊的黄花岗,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此次起义被称为黄花岗起义。黄花岗起义影响巨大,极大地鼓舞了各地的革命志士,有力地促进了武昌起义的爆发。

二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的夭折

历经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的入侵,清王朝的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革命党人发动的反清起义,虽规模不大,且均以失败告终,但充分表明民族危机与国内政治危机的空前严重。险恶的国内外政治形势,迫使清政府在20世纪初的10年间不得不进行以“新政”与“立宪”为内容的改革。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利用光绪帝的名义,颁布改弦更法诏,启动涉及政治、法制、财经、文教及军事诸方面的“新政”。

“新政”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1901年4月,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清廷成立督办政务处,就改革作整体规划。二是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研究西洋各国宪政,提供宪政改革咨询,并成立“考察政治馆”。三是决定立宪。1906年9月,慈禧太后下诏颁布预备仿行立宪。四是中央行政改革。清廷订立新的中央官制,改六部为十一部,保留内阁及军机处,改大理寺为大理院,设立资政院及审计院。五是地方行政改革。规定县级以下行政官制与民政部统领全国巡警道。六是地方自治措施。1908年清政府开始筹备,设立城镇乡以至厅州县各级自治研究所,拟定《各省谘议局章程》。

法制方面。一是修定刑律。1906年编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翌年编成《大清新刑律草案》。1910年5月颁行《大清现行刑律》,附有《禁烟条例》、《秋审条例》等。二是制定商法。1904年1月,颁行由《商人通例》和《公司律》组成的《钦定大清商律》。1905年5月,颁行《破产律》。1911年1月,农工商部又拟订《改订商律草案》,包括总则、公司二编。此外,还制定《保险规则草案》等。三是改革司法制度。1906年10月,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主管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主管审判。公布《大理院审判编制法》。1907年又颁行《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对各级审判厅的管辖、回避、预审、公判、执行、诉讼程序作出规定。1910年1月颁布《法院编制法》。

财经方面。一是进行财政整顿。1906年清政府颁布《清理财政明定办法六项》,负责统一中央与地方衙门收支、债务、银号等财政事务。二是进行税制改革。1910年清政府首次编制出全国预算。三是进行币制改革。1910年清政府颁布《国币则例》二十四条,统一银币及铜币的重量和成色。四是设立商部,奖励发展实业,振兴商务。五是发展铁路。

文教方面。一是废除科举。1905年9月,清政府下令废除科举考试,罢黜实行了千余年的科举制度。二是兴办现代学校。在全国兴办并推行五年制的蒙养院、八年制的小学堂、五年制的中学堂、三年制的高等学堂以及大学教育,规定必修的课程。三是实施留学生计划。1903年10月,清政府颁布《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大批学子出国留学,尤以留日学生为多。

军事方面。一是设立新型的全国军事领导机构。1906年改设“陆军部”。1909年宣布由皇帝新任全国陆海军大元帅。二是培训新式军官。1904年至1905年,清政府颁布《新军官制》、《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陆军人员补官体制》等规则。到1910年时,由陆军学堂毕业生及军事留学生补官者已达2000余人。三是改革陆军建制,编练新军。1904年设“中央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改定新军区为36镇作为国家常备军,巡防队为地方治安部队。新军实行多兵种合成编组,兵种包括步兵、骑兵、炮兵、工程兵、辎重兵等。在兵员补充上,实行征兵制,规定年龄20至25岁的青年须服正规役3年及预备役2年,优先招募有文化者入伍。至1911年时,清政府编成正规军14镇及20旅约19万人。四是重建海军。1908年陆军部提出《筹海军刍议》,拟建巡洋及巡江舰队,并建造船坞、军港及培训人才。1910年设立海军部,专管海军重建事务。五是改革训练制度。新军聘请德日教习,进行新式操练;制定训练规章,统一新军的操练,重视实地演习,并在外省进行野外对抗演习。六是改革后勤制度。新建陆军总营务处,下设粮饷局、军械局、军医局。1906年陆军部对全国新军后勤编制作出具体规定,统一实施。颁行《改定枪弹进口新章》,对外购枪支弹药的批准、购买、使用,作出统一规定。

1906年9月,慈禧太后下诏颁布“预备仿行立宪”。1907年,清廷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及“臣民权利义务”、“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三个附录,计划用9年时间筹备宪法。同时,清政府也放宽了对报刊、政党的限制。

1908年11月,慈禧太后及光绪帝相继去世。溥仪(1909—1911年在位)即皇位后,其父摄政王载沣遵循皇兄光绪帝的遗嘱,加快立宪的进程。1909年(宣统元年),各省进行谘议局选举。1910年10月,清政府成立资政院,并举行第一次开院礼。1911年5月,载沣任命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由他筹组新内阁,共 13名成员,其中满人9名、汉人4名。9名满人中有7名为皇族,被当时的舆论讥讽为“皇族内阁”,“名为立宪,实则为专制”[17]。

清代晚期的政治、法律、财经与军事制度,从鸦片战争后即开始逐渐发生变化,至清末实行“新政”与“立宪”改革,这是由清政府主导的一个难产、扭曲、失败的“近代化”进程。这种变革既是局部的与浅层次的,并未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又是被迫、被动的,具有不彻底性。“新政”的有些举措,如废除科举制度、兴办新式学校、派遣留学生以及改革税制、币制和制定新法律、改革司法制度等,在客观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根本目的在于挽救反动腐朽的清王朝,巩固封建统治,维护既得利益,这就注定了“新政”与“预备立宪”是不彻底的并必然夭折的结局。而“皇族内阁”的出笼,最终不打自招地彻底暴露了清政府实行“新政”与“立宪”改革的真实意图。其结果既让革命党人更加看清了他们的反动面目,也让一些立宪派人士大失所望。挽救中国的道路看来只有一条:发动武装起义,用革命暴力推翻反动腐朽的清王朝。

三  辛亥革命爆发与清帝退位

1911年(宣统三年),同盟会领导的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后不久,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四省相继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抵制“铁路国有”的保路运动。保路运动源于1911年1月,清政府在盛宣怀“利用外资开发实业”的鼓动下,将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合称湖广铁路)的修路权出卖给借款给清政府的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原先批准的商办办法全部收回。根据借款合同,列强不但掌握了路权,而且还要以湖南、湖北两省的盐税厘金作抵押。所以,这一政策不但剥夺了中国人自办铁路的主权,且将湖广铁路的路权也出卖给了列强。因此,遭到社会各界民众的强烈抵制和反对。

在保路运动中,四川民众的反抗风潮尤为激烈,在革命派的推动与引导下,同盟会会员龙鸣剑、王天杰等人联合哥老会,不仅组织了保路同志军,而且发动了武装起义,控制了川中、川东不少州县,围攻成都。1911年9月25日,回到四川工作的同盟会会员吴永珊(玉章)在荣县组织起义,且一度宣布独立,建立革命政权。清政府为了镇压四川的保路运动,急忙调动湖北的新军入川,致使湖北兵力空虚,为武昌起义的成功创造了条件。

湖北武汉,地处长江中游,包括武昌、汉口、汉阳三地,向有九省通衢之称。由于同盟会会员的努力,此地建立了不少革命团体,主要有文学社与共进会两大组织,而湖北的新军中也有三分之一的士兵参加了革命组织,因此,革命的基础较好。1911年10月,当清政府急调湖北的清军入川镇压保路运动时,武汉的革命派就决定发动起义。在此之前,文学社与共进会曾举行会议,商定起义事项:一是确定10月6日为首义日期,推举蒋翊武为临时总司令,孙武为参谋长。二是选定军政府组织人员。三是制订总动员计划。后因消息外泄、革命党人被捕牺牲等原因,起义日期推迟。10月10日晚8时许,新军第八镇工程第八营打响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

当晚11时许,革命军以工程营为主力,在其他各路起义军的配合下,向总督署发起三次进攻,与守卫的清军展开激战。11日清晨,革命军光复武昌全城。当天上午,武昌光复的消息,很快传到一江之隔的汉口、汉阳,汉阳的革命军宣布起义。10月12日凌晨,汉阳光复。12日,在汉阳革命军配合下,汉口起义军控制了除刘家庙地区以外的汉口全城,至此,武汉三镇光复。各地革命党人受到极大鼓舞,各地纷纷响应,宣布独立,建立革命政权。

武昌起义成功后,10月11日,建立了湖北军政府,推举黎元洪为都督。湖北军政府成立后,即按照同盟会的《革命方略》,宣布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并通电各省响应。10月17日,《中华民国军政府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同时,湖北军政府还采取一系列革命措施,颁布政策、法令,以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

随着武昌起义的胜利和14个省区的相继响应,革命形势的发展要求尽快建立统一的中央革命政权。11月9日,湖北军政府通电各省都督,派代表来武昌,组织临时政府。11月17日,各省都督府代表在上海开会,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1月30日,独立各省军政府代表在汉口举行第一次会议,议决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军政府为中央军政府,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2月5日,暂定南京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所在地,并推举黄兴、黎元洪分任大元帅及副元帅。12月25日,孙中山自海外回国,到达上海。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孙中山以压倒性多数票(参加选举的有17省代表,每省一票,孙中山获16张有效票),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并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2月12日,宣统皇帝溥仪下诏退位,接受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提出的优待条件,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268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正式终结。

辛亥革命一举推翻封建专制王朝,建立共和政体,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但革命果实很快落入以袁世凯[18]为代表的北洋军阀手中,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两座大山依然沉重地压在中国人民身上。要完成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这两大历史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中国人民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继续进行着英勇顽强的斗争。

 

【本章注释】

[1]《湖广总督林则徐奏为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林则徐全集》(五),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3]同上。

[4]《林则徐集·日记》,中华书局1962年版。

[5]引自法国前总统德斯坦为法国作家伯纳·布立赛所著《1860:圆明园大劫难》一书中文版写的序。该书由高发明等译,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出版。美法侵略军纵火焚毁圆明园的时间是1860年10月18—19日。

[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

[7]慈禧太后(1835—1908),又称“西太后”、“那拉太后”、“老佛爷”,1861年至1908年间清朝的实际统治者。满洲镶黄旗人,叶赫那拉氏。清文宗咸丰帝的妃子(封号先后为懿贵人、懿嫔、懿贵妃),同治帝(载淳,1862—1874年在位)的生母。同治帝立,尊为圣母皇太后,尊号为慈禧。在咸丰帝驾崩于避暑山庄后,治丧期间因与慈安太后分住烟波致爽殿东、西暖阁,故也被称为西太后。

[8]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

[9]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

[10](清)魏源:《魏源集·治篇五》、《海国图志序》。

[11](清)郑观应:《盛世危言·西学》。

[12](清)洪仁玕:《资政新篇》。

[13]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2,中华书局1979年版。

[14](清)张之洞:《劝学篇外篇·会通》。

[15]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16]姜义华编:《康有为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7]《文牍》,《国风报》第二年第14期。

[18]袁世凯(1859—1916),字慰庭,河南项城人。曾任清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军机大臣、内阁总理大臣。辛亥革命后,成为中华民国首任大总统、北洋军阀领导人。1916年恢复帝制,名洪宪皇帝,引发“护国战争”,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6月6日在郁愤中病死。

相关书评:

评《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读《简明中国历史读本》有感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18: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