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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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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先要区分“公心”与“私心”

  人之初,部落成员以洞为穴,群居而生,一起抵御猛兽袭击、自然灾害,共同围狩捕猎、采食果腹,生产力的低下和群体生活的意识,带来的是“公社”、“公共”性的生活方式。在当时人们的思维和意识中,尚没有“私”的概念,所有的成员都是原始公社的一部分,所有的生活资料都归部落公共所有,个人的存在与原始公社完全融为一体,休戚与共。

  随着剩余生活资料的出现,人们逐渐产生了“私”的意识,希望单独支配占有剩余生活资料,进而开始追求对各种资源的私人占有。于是,产生了“私”和“公”之间的分化和对立。

  在人类社会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奴隶社会是“私人占有”的一种极端状况,极端到原本平等的同类同族的个体连带个体的私有财产都可以被一个人私人占有。

  但是,社会的发展,随即暴露出来另一个问题,对“私”的无限追求,带来了一系列尖锐的社会矛盾,进而从根本上阻止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这使人们认识到:人类的生存发展仅有“私”的一面是完全不够的,不能因为追求“私”而忽视了“公”的存在。诸如共同抵御疾病、天灾,发展生产技术,化解社会矛盾,组织社会成员,保持社会秩序等问题。这就超越了个体的“私”的层面,是一个涉及全体或者众多社会成员的“公共”问题。只有兼顾好“私”和“公”两方面的问题,人类社会才能持久良性地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15:42 来源:光明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