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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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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为公

  从汉字的构造看,“官”是个会意字,上面是个屋子,屋内挂一“弓”,表示权威之所在。《辞源》的解释是:“官,职也,谓各守其职为国治事者也。”

  在现代汉语中,“官”既可做名词解,也可做形容词解,做名词时,主要是指“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做形容词时,一层意思为旧时对属于政府或公家的东西的称呼,另一层意思指公共的、公用的物品。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为国治事者”、“公职人员”,还是由此引申出的“公家”、“公共”、“公用”之意,“公”都是“官”最根本的内涵,是为官者所要明确的第一要义。

  宋人余靖在其《武溪集·从政六箴》中曾说“抱公绝私,是为率职。”意为:一心为公,不徇私情,就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从政为官者,其基本的职责就是“为公”。

  公是相对于私而言的。任何官员,在他没有成为公职人员、没有做官之前,他是个体的公民,可以以个体的“私”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可以有私心、私利、私情等等。但是,一旦他成了官员,做官员职权中的事,他就实现了从私到公的跨越,不再是一个一般的“私”的个体,而应该超越私我,以“公”为本,出以公心、施行公举、谋求公利、倡行公义等等。对官员而言,在公与私之间,有一条严格的界线,是应当明确分清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胡锦涛同志曾强调,“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15:42 来源:光明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