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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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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费城,通往绝望”

在美国的镀金时代,腐败是系统性的,也常常是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窝案,与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层面的腐败有所不同,城市的腐败内容更加丰富,也更为赤裸裸。并且,城市的腐败不仅局限于市长和高官,还包括腐败的幕后操纵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城市老板”,威廉·M·特威德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个,他掌控下的纽约市政府也许是美国历史上最腐败的城市政府。一百三十多年来,“特威德”一直被看作腐败政客的缩影、镀金时代不名誉的象征,他的名字是政治操纵和贪污腐败的代名词。

令后世的纽约人不可想象的是,当时的特威德集团(特威德于1859年建立)在纽约营造出了一种“要想办任何事首先必须贿赂我”的气氛,再加之他本人还是“坦慕尼协会”——长达一个世纪里民主党在纽约的主要俱乐部会所——的“酋长”,呼风唤雨,不可一世。在特威德的控制下,纽约议会成了臭名昭著的做腐败生意的市场。

特威德及其党徒在获得权力后,不择手段地捞回之前的“付出”,在10年中使纽约市的债务增加了10倍,其中很多都进了他们的腰包。以县法院的建设为例,原来预计花费25万美元,结果却支出了800万美元,其中一把椅子就花掉了470美元,一个保险箱竟然报了40万美元的账……总之,腐败以各种方式牺牲了纳税人的利益,而养肥了承包商、地产投机商和像他们一样贪婪的政客。

特威德集团与股市黑手的勾结也令美国人愤慨。特威德集团经常在股票投机中帮助某些操盘手,这种勾结不仅出于经济利益,有时也出于政治利益。通过对金融市场的控制,特威德可以成功地打击反对派,有时,为了帮助其盟友上台,他甚至会制造金融恐慌和金融灾难。

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由某个商业富豪纠集而成的政治集团控制商业化城市的市政府,在美国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老板”特威德只不过是最著名的例子之一。这些市政府常常钻法律的空子,甚至直接进行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它们篡改得票数字,更换候选人姓名,把事先商定的人员推进议会。在这帮“强盗贵族”的运作下,他们经手的市政工程项目提案批复畅通无阻,一系列欺骗性的法律协议被恣意捏造,而利用立法或政府管制规章收取巨额回扣竟成为堂而皇之的“正业”。尽管特威德及其同党后来相继被捕,但特威德集团的示范效应是巨大的,在费城、芝加哥、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城市都出现了成群的效仿者,他们伙同那些腐败的市长和议员,将这一时期的美国城市搞得乌烟瘴气。

镀金时代及进步时代早期的城市腐败,主要有四种基本类型:(1)挪用公款;(2)发生在公共合同和特许权上的行贿受贿;(3)管制腐败,包括与犯罪活动有关的行贿受贿;(4)内幕交易。相比之下,挪用公款在这一时期发生较少,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财务逐渐公开有关。比较严重的是第二种情形,即政府官员将工程和公共服务承包给个人,有些是给了自己的亲属,从而直接获利,有些则是给了对其行贿的企业和个人。更有甚者,很多官员的亲属自己做不过来,还转包给其他人,层层剥皮。这使得很多工程和公共服务价高质次。

建筑工程的油水最多,也为很多腐败官员所热衷。一方面,这些工程可以作为政绩,另一方面,又可以给官员们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比如在匹兹堡市,“城市老板”弗林就酷爱公共合同,为匹兹堡修建了大量建筑物、街道和桥梁。在纽约市,20世纪初的坦慕尼协会的头子查尔斯·墨菲则是其弟经营的纽约建筑工程承包与运输公司的匿名合伙人。仅1905年,这家公司及其子公司就获得了价值1500万美元的市政合同。尽管很多城市都对工程进行了招投标,但事实上,在匹兹堡、费城这些城市,投标都被非法操纵了。为最大限度地从中牟利,中标的多数公司都对工程粗制滥造,这引起了民众和媒体的不满,也成为后来改革的重点规制对象。

与此相关的是特许权腐败。当时的社会发展很迅速,煤气、电力和电车成为新兴产业,在欧洲,这些服务是由政府负责的,但在美国,则由市政府授权和特许私人经营,从而给包括家族式在内的各种腐败创造了巨大的空间。以电车为例,在当时比较大的六个城市中,就有五个存在着官员滥用有轨电车特许权的现象,这五个城市分别为圣路易斯、匹兹堡、费城、纽约和芝加哥。有轨电车公司的经理、所有者和金融家不但操纵上市的普通股价格,还设立了修建电车轨道的建筑企业,以获得超额回报,并在电车沿线的不动产上投机。换言之,这些人及其背后的腐败官员,已经一条龙地将电车产业从头吃到尾。而由于他们控制着电车的拓展路线,他们还能提前布局,在将来通车的地方投机不动产,一旦通车,就会获得超额的回报。有时,为了出售自己的不动产,他们甚至将电车线路刻意引向不动产所在的地域。这样的提前布局,正是一种内幕交易。

这一时期美国城市的腐败是全方位的。在讲到圣路易斯的腐败时,《美国粪——城市的耻辱》作者林肯·斯蒂芬斯写道:“该市的资产被人拿去放债生利,而利息则被转入私人的银行账户。市政府的车辆供市里官员们的妻儿使用。供应公共机构的产品出现在私家的餐桌台子上;一份清单详细记录了提供给救济院的食物,其中竟然包括加利福尼亚果冻、进口奶酪和法国葡萄酒!”

在当时,圣路易斯可谓财政腐败的一个样本,明尼阿波利斯是警界腐败的样本,而匹兹堡则堪称财政腐败和警界腐败兼具的样本,在那里,腐败变得更加有组织,也更加巧妙,其大佬克里斯托弗·马吉甚至还特别去纽约和费城调研过特威德集团的“失败教训”及当地政府贪污腐败的“成功经验”,等到他回来后,便把小集团料理得像银行一样“井井有条”、严丝合缝。

而费城的腐败更是深入骨髓,可谓无处不在。不仅有财政腐败,有警界腐败,有选举腐败,连教育部门也难以幸免。在谈到费城腐败的“象征意义”时,林肯·斯蒂芬斯无奈地说:“我们每一个地方政府或多或少都是腐败的。”而且,费城等地的腐败还在不断“创新”,比如他们发明了一种叫作“霉死”(mace)的敲诈勒索手段——政客们挑中某家目标公司后,会组建一家对抗性的公司,然后强迫老公司买下新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售自己的股份,如果老公司不服从,他们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法律武器”打压和“调查”它,直到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其糟蹋得七零八落为止。

地方议会与公司的勾结,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腐败。对腐败深恶痛绝的罗斯福总统曾经回忆说:“对于大家来说,对公司有益的提案是可以被收买的……对于腐败的立法委员中的大多数人而言,如果他们没有拿到钱,那么,他们就会黑掉这个议案;如果他们拿到了钱,那么,他们就会投票支持公司的利益。”这种敲诈式的腐败俨然成了很多地方议员和政客牟利的常见手段。

这种腐败的横行,也与一些政客明哲保身式的“纵容”有关。应该承认,总是有一些洁身自好的政治家的,但问题是,面对如此巨大的腐败浪潮,很多人选择了自保,而不是斗争。用罗斯福的话说,“立法委员会中不乏有能力的委员,但是,自身的清白与战斗的刀刃并非永远合二为一。对于一个积极与那些欺诈成性的权贵做斗争的人来说,这两方面素质都是必需的……假如他是一个愚蠢的家伙或者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那么,生活上的清白于其无益。”这也使得罗斯福在纽约的斗争显得十分孤独,也尤为可贵。

统计数据表明,1851—1880年间,美国城市腐败处于上升期,并在1880年前后及1900年前后两次出现高潮,而在进步时代末期大幅回落,但在20世纪20年代又伴随经济泡沫的积聚出现了一次高潮。从比例上看,1851—1880年间,平均每4个城市就有1个是腐败的,1881—1930年间,每3个城市有1个以上是腐败的,比例上升了50%之多。并且,城市越大,腐败越严重。1880—1930年间,5个最大的城市中有4个是腐败的。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城市老板”和腐败市长们贪污受贿成风,但却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为一些市民所容忍,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赢得选票,“城市老板”们会努力向选民尤其是外来移民提供工作机会、贷款和各种各样的服务。以1896—1921年间芝加哥老大约翰·鲍尔斯为例,他之所以能够长期控制这个城市,就在于他“细心照顾”爱尔兰人、德国人、意大利人、斯堪的纳维亚人、犹太人和斯拉夫人等各色选民。除了为这些选区提供工作机会和修建公共设施外,鲍尔斯还积极参加每个民族的婚礼、野餐会和游行,因为特别擅长利用葬礼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他还赢得了“哀悼者”的绰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城市老板”的盛行,也确实与美国复杂的移民问题有关,“移民并不关心中产阶级的道德理想,而更注重老板集团所能提供而中产阶级无法提供的东西。”由于移民们与更倾向于反腐败的中产阶级想法不同,因而更容易被“城市老板”们的小恩小惠所收买,从而将选票投向这些人。而镀金时代和进步时代正是移民大量涌入美国的时期。

罗斯福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他在自传中写道:“这类‘老板’也常常表现出一些所谓的善,这在大城市中特别普遍。他努力为自己所在的行政区内那些勉强糊口度日的老百姓奔忙。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需要工作的年轻人谋求职位。为了一个陷入麻烦之中的野蛮年轻人,他会奔走法庭。他会用现金或者信用来帮助身处困境的寡妇,或者帮助因为某种原因暂时失业的残疾人。”但问题是,他们只为自己的选区这样做,并且,他们为恶势力提供保护,以其腐败侵蚀城市的肌体,带给选民的是深远的损害。所以,他们可能蒙蔽市民一时,但无法扮演“双面人”一世。特别是在媒体日益发达的时代,他们的面具更容易被揭下。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15:44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