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中国古代用人思想》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基本信息】

作者:侯建良 刘玉华

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9月

【作者简介】

侯建良,1945年出生于山东省章丘市。原人事部副部长。196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本科毕业。1979年8月至1982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中国政治制度史专业研究生,获历史学硕士学位。毕业后长期在国家人事部门工作,历任原人事部处长、副司长、司长、副部长。2006年3月退出行政领导岗位。著有《公务员制度发展纪实》《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等书,主编(或副主编)《人事专业普法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等书十几种,发表文章上百篇。

刘玉华,1945年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196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本科毕业,在山东省沾化县委办公室工作。1984年调入卫生部办公厅,历任档案处处长、办公厅副巡视员等职。1999年评为档案研究馆员,执笔编写《卫生部历史考证》等书。

【内容简介】

古代用人思想,很多领导干部都很感兴趣,但是却被难懂的古文烦扰,复杂难解的古代人事制度更是让人如坠云雾,不得要领。市面上的书,史学家写的,多因为缺少组织人事工作的实践经验,而针对性和对制度解释的精准性不足,有的甚至是想当然的错误解读。各类工作室编的书就更不用说了,多是粗糙的拼凑之作,读多了反而有害。

本书作者侯建良退休前为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治制度史专业硕士,师从史学大家戴逸。兼具了史学家的严谨和组织人事实践。他从上一本作品《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一书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为了让广大读者,特别是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看起来毫无艰涩难懂之感,本书采取了“白话叙述、原文入注”的办法,极大地改善了阅读的体验。在《中国古代用人思想》一书前言中,他写道:“只有让读者不用费时费力就能看明白,并且喜欢看,才有可能使古代用人经验真正发挥出古为今用、提供有益借鉴的作用。”

本书从历史中选取若干典型故事,从用人的重要性、用人标准、用人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古代用人思想、经验、观点和做法。洋洋大观,透着古人治国用人的聪明智慧,彰显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足以让后人从中受到“知兴替”的有益启发。尤为可贵的是,作者以其长期人事部门工作的实践背景和深厚的史学功底,对一些流传甚广的古代用人制度误读给出了精确的解析。

2011年,侯建良的《中国古代文官制度》获得“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大奖。《中国古代用人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姊妹篇。

【目录】

第一章 得贤才者得天下

第一节 得贤则兴失贤则亡

第二节 用人杰得天下

第三节 能成大事者必以用人为先

第二章 用贤才则天下治

第一节 致安之本惟在得人

第二节 贤才为治国之宝

第三章 治天下以用人为本

第一节 为政在于用贤

第二节 为政万端非贤不理

第四章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第一节 才德兼备以德为先

第二节 有才无德者断不可用

第三节 以德为先与唯才是举

第五章 亲君子远小人

第一节 亲君子远小人为治国之要

第二节 奸佞小人国之蟊贼

第三节 忠奸之别

第四节 如何亲君子远小人

第六章 求才

第一节 求贤若渴

第二节 广开进贤之路

第三节 礼贤敬才

第七章 识才

第一节 识才至关重要

第二节 领导者要有识才慧眼

第三节 全面看人看大节略小过

第四节 识别人才重考察

第五节 古人识才之法面面观

第八章 用才

第一节 用人如器弃短用长

第二节 量才授官人事相宜

第三节 公正持衡公平用人

第九章 护才

第一节 用人不疑

第二节 不信谗言

第三节 宽和待士坦诚互信

第四节 关心生活体恤健康

第五节 不以一眚掩大德

第十章 管才

第一节 严格考核

第二节 赏罚严明

第十一章 育才

第一节 百年大计莫若树人

第二节 重视培养接班人

第三节 非学无以广其才

第四节 培养首重德行

第五节 实践锻炼不可或缺

【精彩书摘】

第三章 治天下以用人为本

清代雍正皇帝有一句概括用人重要性的话,可以说是高屋建瓴,振聋发聩。他说:“治天下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41页。雍正帝说,用人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计,其余的事当然也很重要,但与用人这件事比起来,就是次要的。如果将用人比作一棵大树的根和干的话,其余的事只能算作枝和叶了。

现在可能有人对雍正帝这句话很是不以为然,认为治国的根本应是发展经济、实行改革一类大事,怎么会是用人呢?这要看你怎么看。首先,你必须站在国家领导人的角度,从政治家的角度去看问题;其次,要辩证、全面地看问题,不能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叫死理。我们不妨重温一下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视察时的一段话:“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0页。如果我们对“关键在人”这四个字能够确有领悟的话,那么对治国以用人为本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古代是不是只有雍正帝这样说过?其他政治家、思想家是不是也这样认为?这样认为的理由又是什么?本章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第一节 为政在于用贤

战国思想家墨子较早地提出了尊贤用贤是为政之本的思想。《墨子》一书提出了尚贤、节用、兼爱等十种主张,其中尚贤是反对贵族的官位世袭制度,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谁有才能谁就应该做官。尚贤的“尚”是崇尚、尊重的意思;而真正做到尚贤,应该是将贤人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所以,尚贤的基本涵义是尊贤用贤。《墨子·尚贤》篇里,有几处谈到了尚贤是为政之本的道理。

墨子说:“那些担负着治国理政重任的王公大臣们,不能不以任用贤能之士作为国家政务的根本任务啊。所以国家如果拥有众多的贤良之士,那么国家安定的基础就雄厚;如果贤良之士少,那么国家安定的基础就薄弱。所以为政者的根本任务,不是别的,只是大量地吸收和使用贤才而已。”(先秦)《墨子·尚贤》:“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不以尚贤事能为政也。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

他又说:“如果想继承尧、舜、禹、汤四位仁君的治国之道,就不可以不尊贤用贤。尊贤用贤,是为政之本啊!”(先秦)《墨子·尚贤》:“尚欲祖述尧舜禹汤之道,将不可以不尚贤。夫尚贤者,政之本也。”尧、舜、禹、汤这四位帝王的共同特点是尊重贤人,共同做法是选贤任能。所以墨子说,要想学习他们的治国之道,就是要尊贤用贤,这才是处理国政的根本。

治天下以用人为本的思想,为历代有作为的统治者和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所认可、推崇,并加以发挥。例如,诸葛亮说:“治身之道,务在养神;治国之道,务在举贤。是以养神求生,举贤求安。”(三国)诸葛亮:《诸葛亮集·便宜十六策·举措》。《便宜十六策》在《隋书·经籍志》中有收录。他又说:“国危不治,民不安居,此失贤之过也。夫失贤而不危,得贤而不安,未之有也。”(三国)诸葛亮:《诸葛亮集·便宜十六策·举措》。诸葛亮认为,治国的主要方法就是任用贤才。理由就是:失掉贤人国家就危亡,得到贤人国家就安定,这是必然的,相反的情况从来没有过。这话说得是不是有点绝对?从形式上看,它是有点绝对,但历史事实反复证明它是对的。

东晋的著名学者、道教理论家葛洪这样说:“没有舟船而想横渡大海的,没见过有渡过去的;没有良臣辅佐而想把天下治理太平的,没听说有成功的。”说到这里,他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故招贤用才者,人主之要务也。”(晋)葛洪:《抱朴子·贵贤》:“舍轻艘而涉无涯者,不见其必济也;无良辅而羡隆平者,未闻有成也……故招贤用才者,人主之要务也。”

清代初年有个叫唐甄的学者,做过知县,对用人问题也颇有研究。他讲用人重要性时,有几句很有分量的话,他说:“国家政务包括的事项很多,但只有用贤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治乱的原因在于它,国家兴亡的原因在于它,除它之外没有别的原因。总之,国家的治乱兴亡全是由用贤如何所决定的。”(清)唐甄:《潜书·下篇上·主进》:“为政亦多务矣,唯用贤为国之大事。治乱必于斯,兴亡必于斯,他更无所于由也,一于斯而已矣。”

既然用人问题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计,那么招贤用贤就应该是君主的基本责任。古人对此亦多有论述。

孟子说:“尧把得不到舜这样的人作为自己最为忧虑的事,舜把得不到禹和皋陶这样的人作为自己最为忧虑的事。因为自己的田地种得不好而忧虑的,那是农夫。把钱财分给别人叫作惠,教人去做善事叫作忠,为天下找到贤人叫作仁。所以说,把天下让给别人比较容易,为天下找到贤人就比较难啦。”(先秦)《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是故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这给后来治国者一个提示:要做尧舜之君,首先就要像他们那样,将招贤用贤作为自己第一位的责任。

古人认为,招贤用贤、知人善任不仅是帝王的责任,凡具有选贤荐贤之责的大臣,特别是宰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古代的宰相是百官之长,如果宰相只知忙于具体事务,而不注意发现人才,并及时向朝廷推荐人才,那么这样的宰相就不是称职的宰相。春秋时的楚国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楚庄王退朝回来晚了,他的夫人樊姬问他为什么回来晚了,庄王说:“今天与贤相说话,不知不觉就晚了。”樊姬问:“贤相是谁?”庄王说就是虞丘子。不料想樊姬语出惊人,她说:“虞丘子身居相位数十年,竟没有推荐一个贤人。如果他知道有贤人而不推荐,这是对国家不忠;如果他不知道有贤人,说明他没有识人的智慧。这样的人,怎么是贤相呢?”第二天上朝,楚庄王便将樊姬的话告诉了虞丘子。虞丘子叩头说:“樊姬说得对。”于是虞丘子辞掉相位并推荐孙叔敖。孙叔敖做了宰相后,庄王终于称霸于诸侯。见(汉)刘向:《新序·杂事》:“(樊姬曰)今虞丘子为相数十年,未尝进一贤。知而不进,是不忠也;不知,是不智也。安得为贤?”从这个故事里看,虞丘子还是个不错的官员,楚庄王对他的工作是满意的,称他为“贤相”。但他有一条,为相若干年没有推荐出一个贤人,这作为国相来说就不称职。他自己对别人提的这条意见也心悦诚服。另有一处史料说,虞丘子是做了十几年楚相后,自动提出辞职并推荐孙叔敖的。楚庄王开始不同意他辞职,他讲了几句话很有深度,打动了楚庄王。他说:“长期占据一个有丰厚俸禄的重要职位,这属于贪婪;不向国家推荐贤能之人,这属于欺骗;不肯让出自己的职位给贤能之人,这属于不廉。这三项都做不到的,属于不忠。您不能让我做一个不忠的人,所以一定要答应我辞职。”(先秦)《楚史梼杌》:“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能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话都说到这份上,楚庄王只有答应了。我们从虞丘子讲的这三条中可以看出,关键是要推荐贤能,特别是要推荐比自己强的人。这一条做到了,其他两条自然就不成什么问题了。

唐太宗对宰相之责说得更明确。贞观初年,房玄龄、杜如晦分别担任左、右仆射(唐代的宰相职务)。有一天,唐太宗对他们说:“你们二位身为宰相,应当广求贤人,并根据他们的才能加以任用,这是宰相的职责呀。听说你们每天受理诉讼案件,忙得一点儿空闲都没有,这怎么能帮助我选拔贤才呢!”(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3:“丁巳,上谓房玄龄、杜如晦曰:‘公为仆射,当广求贤人,随才授任,此宰相之职也。比闻听授词讼,日不暇给,安能助朕求贤乎!’因敕‘尚书细务属左右丞,唯大事应奏者,乃关仆射。’”于是唐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以后凡尚书省的具体事务,都交给下属官员去做,只有需要向皇帝报告的大事,才由宰相办理。这样,宰相就有足够的时间去关心选拔贤才的事情了。

唐代文学家、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对宰相之职也有论述。他说:“公开透明和公正无私地选拔人才,使各类人才都能扬长避短地发挥作用,以委婉有余为良好,以出众超群为英杰,比较他们的长短优劣,根据各自特点安排合适的职位,这是宰相的为政方法。”(唐)韩愈:《韩昌黎文集·进学解》:“登明选公,杂进巧拙,纡馀为姘,卓荦为杰,较短量长,惟器是适者,宰相之方也。”在韩愈看来,公正地选拔人才和合理地使用人才,是宰相从事政务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

南宋有一个官员叫杨万里,任过东宫侍读、秘书监等职,是一个学者型官员,对人才问题比较有研究。有一次宰相王淮问杨万里:“我这个当宰相的,最先应该关注的事情是什么?”杨万里只回答了两个字:“人才。”(元)脱脱等:《宋史》卷433,《杨万里传》:“王淮为相,一日问曰:‘宰相先务者何事?’曰:‘人才。’”

金代比较英明的皇帝金世宗,有一次对宰相说:“推举贤人、辞退不肖之徒,这是宰相的职责啊。有才能高于自己的,可能怕他得到重用后分了自己的权力,因此往往不肯把他推举到与自己并列的位置,我对这种做法很不喜欢。希望你们不要有这种思想。”(元)脱脱等:《金史》卷6,《世宗本纪上》:“二年正月……庚午,上谓宰相曰:‘进贤退不肖,宰相之职也。有才能高于己者,或惧其分权,往往不肯引置同列,朕甚不取。卿等毋以此为心。’”看来,一些大臣不愿荐贤的私心,早已被皇帝摸透了。

元世祖忽必烈非常器重的大臣程钜夫,在给皇帝上书时也特别强调宰相的进贤之责。他说:“天子之职,莫大于择相;宰相之职,莫大于进贤。”(明)宋濂等:《元史》卷172,《程钜夫传》。诚可谓言简意赅,发人深省。

第二节 为政万端非贤不理

如上节所述,古人认为,用人(用贤)是为政之本。这马上就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古代是君主政体,国家的一切事情,由君主说了算,君主是名副其实的治国理政的主宰。君主主政与用人是什么关系?贤人理政会不会妨碍君主主政?第二,治国的事务很多,有很多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用人与其他重要工作是什么关系?把用人放在第一位,会不会影响其他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把这些问题说明白了,治天下以用人为本的观念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

一、用贤理政和君主主政的关系

古人认为,君主和臣子的角色是不同的,因而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淆。汉代学者刘向说:“知人者主道也,知事者臣道也。主道知人,臣道知事,勿乱旧法,而天下治矣。”(汉)刘向:《说苑·君道》。“知”这里是“主持”的意思。“知事”就是主持(或主管)某项或某地事务,古代官职有“知府事”“知县事”(简称知府、知县)等。整个意思就是:君主的职责是主持用人,臣子的职责是负责办事。只要这一老规矩不打乱,国家肯定能治理好。反之,如果君主越俎代庖,亲自去办应该是臣子们办的事,而大臣越权操纵了用人大权,那么国家肯定会乱。无数历史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

由于君主与其他人的角色不同,因此评价他们能力高低的标准也就不同。荀子说:“作为国君,他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善于用人上;而一个普通人的能力如何,就要看他自己了。”(先秦)《荀子·王霸》:“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者也。”接着,荀子又作了一番阐述,意思是:君主一人管理天下,还能够行有余力,那是因为他使用别人去干事;如果他凡事都要亲自去干,那么他的劳累痛苦就没人能比了,那样的话,即使是奴婢也不愿意跟他交换位置。

历史告诉我们,在治国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君主都能明白君主主政与大臣理政之间的关系。有的君主,事无巨细都揽在自己手里,只有亲自处理才放心,结果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有的君主善于抓大事,尤其注重用人,注意发现、识别和任用各类优秀人才,给每个重要岗位都安上合适的人选,结果事半功倍,天下大治,自己也做到了应付自如,游刃有余。这后一种情况,古代称之为“国治身逸”,即国家治理好了,君主还能劳逸结合,日子过得轻松愉快。

古代有很多人讲过“国治身逸”的道理。《吕氏春秋》讲了这样一件事:战国时期魏国的君主魏文侯,以卜子夏(孔子的学生)为师,同田子方(贤者)交朋友,对段干木(贤者)以礼相待,于是“国治身逸”。《吕氏春秋》接着评论道:“凡是贤明的君主,又何必亲自操劳辛苦、愁闷忧虑呢?只要抓住用贤这一要务就可以了。”(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开春论》:“魏文侯师卜子夏,友田子方,礼段干木,国治身逸。天下之贤主,岂必苦形愁虑哉?执其要而已矣。”

国家之大,事务繁多。人们常说,皇帝“日理万机”,虽没人相信当皇帝的真的一天要处理上万件事,但也没人批评这是吹牛撒谎,因为整个国家需要处理的事务何止千万!但这么多的事全由皇帝一人处理,那是不可能的,其中绝大多数事是皇帝管不了、管不好、也不该管的事。对此,一些英明皇帝是了然于胸的。

唐代贞观四年(630年)七月,唐太宗与房玄龄等人有一段谈话,其中道理非常深刻。唐太宗问:“你们认为隋文帝是个什么样的君主?”房玄龄等回答说:“隋文帝能自觉地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乎礼的要求,他勤劳思政,每天坐朝议政,有时直到太阳偏西才罢朝。凡五品以上的官员,他都亲自接见并与他们讨论国事。对守门警卫人员他也关心,还亲自传饭给他们吃。隋文帝虽说不上仁慈圣明,但也称得上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君主啊。”就事论事,大臣们说得也没错。可唐太宗不以为然,讲了一大段话,见解独到,发人深省。他说:“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个人的本性是看事情过于细致,而内心不圣明。心不明则有的事就看不透,看事过于细致就容易多疑。由于他自己是用欺侮孤儿寡母的手段得到天下的,所以他认为群臣不可信任。因此,事无巨细都由自己决定,尽管他累得筋疲力尽,面容憔悴,也无法把事情都办得合情合理。朝臣们知道隋文帝的想法,也就不敢再说实话,结果宰相以下所有官员,只有按旨意去办就是了。而我的想法不是这样,以天下之广,岂可独断于一人的考虑?我要选天下之才,来办天下之事,委任职务明确责任,各尽其用,这样可能更合理一些。”(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原文较长,只录最后几句关键话)“以天下之广,岂可独断一人之虑?朕方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委任责成,各尽所用,庶几于理也。”

在另一场合,唐太宗又说:“治国要得到匡正辅助,必须依靠忠良之臣。能任用合适的人才,天下自然治理得好。”“所以访求贤才比较辛苦,但任用了贤才,君王就可以安逸。”(唐)李世民:《帝范·求贤篇》:“夫国之匡辅,必待忠良,任使得人,天下自治。”“故求之斯劳,任之斯逸。”

朱元璋也讲过治国必须依靠群策群力的道理。洪武八年(1375年),他对宋濂等大臣说:“自古以来,凡是国家的君主,没有不依靠贤才辅佐而能够独自治理国家的。”《明太祖实录》卷100:“自古有国家者,未有不资贤才而能独理也。”朱元璋的论述与李世民如出一辙。清代的康熙皇帝,是中国历史上最英明的皇帝之一,他在位61年,励精图治,善于学习,总结了不少治国经验。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他对大臣们说:“我即位已五十余年了,天下太平,国泰民安,这都是依靠各位大臣做我的助手和耳目的结果啊。正如朱熹所讲的,‘为政在于用人’。”在肯定了群臣们的作用之后,康熙帝又对大臣们提出了要求:“大小官员都应真心实意,尽职尽责,要直言勿隐,敢于提出不同意见,这才是国家和百姓的福气。特别是当大臣的,要识大体顾大局,不可计较鸡毛蒜皮的小事,要注意宽厚待人。”《清圣祖实录》卷275:“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十一月甲戌,上谕大学士等曰:‘朕莅政五十余年,海内升平,皆恃众大臣为朕股肱耳目。朱子亦云为政在于用人。大小臣工俱宜实心任事,直言勿隐,方为社稷苍生之福。为大臣者当识大体,不可琐屑刻薄。’”

治国大计,君主不能独理,而需要贤才辅佐。这一道理,不光是那些头脑比较清醒的君主明白,那些担负一定责任、关心国家大事的臣子们更明白,只是大多数选择了沉默,因为如果直言此事,便有蔑视皇帝之嫌;所以一般见了皇帝,都是恭维“皇帝圣明”“日理万机”之类。但也有少数敢于直言的,会当面讲给皇帝听,以起到提醒或警示作用。

宋代苏辙甚至这样说:“作为君主,其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知人善任;其最大的毛病在于自己多才多能。”这话有点耐人寻味。我们如果夸奖某人多才多能,那人一定高兴得合不拢嘴。多才多能不是好事吗?帝王多才多能怎么就成了毛病了呢?苏辙继续说道:“对贤才知而善用,就如同这众多贤才的才能全都归自己拥有一样,即使想成为尧舜也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自己多才,往往会刚愎自用,虽然身边有贤才也没地方用。这样的话,君主顶多是能够做到自立罢了,就难以有什么作为了。”(宋)苏辙:《栾城集后集·史论》:“人主之德在于知人,其病在于多才。知人而善用之,若己有焉,虽至于尧舜可也。多才而自用,虽有贤者无复所施,亦仅自立耳。”原来道理是这样:一个人再聪明,也远远比不上众多贤才的集体智慧,更何况有些君主是自觉聪明,其实并不聪明。所以,做君主的要以知人善任为能,善于发挥每个人的作用,而不是什么事都要亲自处理才放心。

二、用人与其他重要工作的关系

正确认识君主主政同贤才理政的关系之后,还要正确认识用人同其他重要工作的关系。治国理政,事务繁多,其中有不少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甚至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如何看待用人与这些重要工作的关系,同样在考验着古人的智慧。难能可贵的是,古人没有用对立思维去考虑用人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对立思维者,往往一定要拿出一项工作来与用人比一比,到底哪个重要),而是把用人看作是开展其他工作的前提条件和成败关键。道理很简单,任何事情都是人干的,没有合适的人,什么事情都是办不成的。仁义治国也好,惠及民生也好,实行法治也好,巩固国防也好,治理地方也好,各项工作无不体现“为政在于用人”这一思想的正确性。

(一)用人与实施治国方针的关系

唐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跟大臣们说:“我看自古以来的帝王,以仁义治国者,国运长久;专用法律治理百姓者,虽然当时也管用,但国家败亡也快……如今我打算用仁义诚信来治理国家,希望能革除近代以来浅薄虚浮的不良风气。”黄门侍郎王珪听到这里便回答说:“道德仁义确实丧失很久了,陛下您打算移风易俗,这是万代之福;‘但非贤不理,惟在得人’。”(唐)吴兢:《贞观政要·论仁义第十三》:“贞观元年,太宗曰:‘朕看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者,国祚延长;任法御人者,虽救一时,败亡亦促……今欲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望革近代之浇薄也。’黄门侍郎王珪对曰:‘天下凋丧日久,陛下承其余弊,弘道移风,万代之福。但非贤不理,惟在得人。’”王珪是唐太宗信任的贤臣之一,他首先肯定唐太宗关于移风易俗、“以仁义治国”的方针是正确的,然后在“但”字后对唐太宗进行了必要的提醒:您的打算是好的,但别忘了,再好的打算如无贤才来办也得落空,所以您首先还得选拔合适的人才。唐太宗马上表示赞成,并说自己做梦都想着求贤的事。

明代清官海瑞对此也有一句非常精辟的论述:“天下之事,图之固贵于有其法,而尤在于得其人。”(明)海瑞:《海瑞集·治黎策》。意思是说,国家的事,要想把它做好,方针、方法合适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要找到合适的人才。

王珪的“非贤不理”也好,海瑞的“尤在于得其人”也好,都是在阐述这样一个道理:要想把国家治理好,确定正确的治国方针和政策非常重要;但仅仅是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还要找到合适的人才来贯彻落实。什么事都需要有人干,而不同的人干的效果是不一样的。这样一个明显道理,足以说明用人与实施治国方针的关系。再进一步说,制定方针政策也离不开用人。方针政策光靠君主一个人去想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发挥集体智慧;而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和科学,则决定于在制定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贤才,还是蠢才,或是歪才、奸才。可见,从确定方针政策到实施方针政策,其成效如何,始终决定于用人是否得当。

(二)用人与惠民便民的关系

儒家思想主张治国要施仁政。孔子说:“为政以德,老百姓就拥护,就好像北极星居于中央,受到众星环绕一样。”(先秦)《论语·为政篇第二》:“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如果不以德治国,不施仁政,会怎么样呢?孟子说:“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先秦)《孟子·离娄章句上》。为政不仁,自己的统治地位就保不住。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宣称自己“爱民”“利民”,其中自觉性高的还不时推出一些“惠民”“便民”的举措。针对这件事,一些有识之士就提出:如果真对老百姓好,那就要选拔一些贤才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各级长官,这才是根本。

元代有一位优秀人才叫许衡,“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通,受到元世祖忽必烈的重用,官至宰辅。他经常上书言事,受到皇帝表扬和器重。他对皇帝说:“治国之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为治本。”(明)宋濂等:《元史》卷158,《许衡传》。在讲到如何关心百姓生活的问题时,他的见解更有独到之处。他说:“百姓的欢乐和忧愁,取决于用人是否正确。若用称职的人,则百姓得其利;若用人不当,则百姓受其害。自古以来论述治国之道的,必然把用人作为第一要务……而今做事不求其本,只是想着改革一两件事务,以为这样就是便民之举了。其实很快就会看到一种弊病刚除,另一种弊病又生,经改革之后施行的事,其给百姓带来的害处,未必不比改革前的更厉害。结果是白白地折腾,恐怕最终是一点好处也没有。所以我们做臣子的希望陛下回过头来考察一下治国的历史规律,选拔任用实实在在的优秀人才,同时重视使用御史的考察权力,严格纠举弹劾和考核的职责,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经常被提拔,使不合格的庸劣之人逐步被淘汰。那么,还怎么用得着担心全国百姓得不到安定呢?”(元)许衡:《许文正公遗书·论生民利害书》:“生民休戚,系于用人之当否。用得其人,则民赖其利,用失其人,则民被其害。自古论治道者,必以用人为先务……今不求其本,直欲改其事一二,以为便民之举,将见一弊才去,一弊复生,后日改行之事,其害民者,未必不甚于前也。徒见纷更,恐终无益。臣等伏愿皇帝陛下,顾考古道,简用实材,重御史按察之权,严纠弹考核之任,使贤者日进,不肖者日退,则天下之民,何患乎不安?”

(三)用人与法制的关系

荀子对此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原话是这样的:“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先秦)《荀子·君道》。意思是说:世上只有把国家搞得乱七八糟的国君,而没有必然要处于混乱状态的国家;世上只有将国家治理得安定和谐的人,而没有使国家自行变得安定和谐的法律。有人将“有治人,无治法”理解为“世上只有完美无缺的人,而没有完美无缺的法律”,这可能不对,“治”在《辞海》里没有“完美无缺”的意思。还应指出的是,不能把“治人”与“人治”、“治法”与“法治”混为一谈。“法治”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我国古代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刑过不避大臣,赏罚不遗匹夫”。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里强调法治胜于人治,认为已成立的法律应该得到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应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也倡导法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代社会的法治则更强调法律与所在社会的互动、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荀子为什么说“有治人,无治法”呢?他有一番道理:“法不能独立发挥作用,制度也不能自我推行。得到了依法治国的合适人选,法制的作用就存在,失去了这样的人才,法制的作用就会消亡……有了好的人才,法律即使是简约,也能达到周全的效果;没有好的人才,法律即使是又多又细,也不会得到及时实施,不能适应事态的变化,足以造成混乱。不懂得立法的根本意义而只着眼于法律条文的数量,法律虽多,遇到具体问题时还是会乱。”(先秦)《荀子·君道》:“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事必乱。”

元代大臣许衡在上书中专门论述了用人和立法在国家行政事务中的重要地位,主张二者的关系应该是相互配合和协调。他说:“中书省(元代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总汇,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的政务不胜其烦,然而它的核心任务在于用人、立法而已。”“管理人,靠的是法;而执法守法,靠的是人。用人和立法如能相互维系协调,上安下顺,那么宰相大臣们在朝廷上就可以悠闲自在,不烦不劳,这就可以体现出‘中书省’的‘省’的意思来了。”(明)宋濂等:《元史》卷158,《许衡传》:“中书之务不胜其烦,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矣……夫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而宰执优游于廊庙之上,不烦不劳,此所谓省也。”

明代人吕坤对完善法制与用人之间的关系,说得也很明白。他说:“有美意,必须有良法,乃可行;有良法,又须有良吏,乃能成。”(明)吕坤:《呻吟语》卷上。有了治国的美好愿望,必须有良好的法令;有了良好的法令,还必须有好的官吏。好的法令使美好愿望有了可行性;但能不能成功,使可行性变为现实,关键还要看能否用到合适的人才。

对于用人与法制的关系,体会最深的当属最高统治者(糊涂者除外)。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一月,苏州有一名百姓向皇帝献上了自己关于实现国家安定的六条建议“治安六策”。朱元璋看完后向身边的近臣作了一番评论:“此人有忠君爱国之心,但并不懂得治理国家之道。君主之心当以爱民为主,治国之道当以用贤为先。实现国家安定的途径在于得到贤人,不是单纯依靠法制(‘不专恃法’)。现在这个人首先说用法,这是不懂治国实际。”《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一月乙巳,苏州府民有上治安六策者。上览之,以示近臣曰:‘此人有忠君爱国之心,但于理道未明耳。盖人主之心当以爱物为主,治国之道当以用贤为先。致治在得人,不专恃法。今此人首言用法,不知务也。’”实现国家安定,关键在于得到贤人。“治安策”不管有几条,如果没有抓住这个关键,那就是走偏了方向。“不是单纯依靠法制”,这话也很有讲究,就是说法制还是必要的,只是在强调法制建设时,不要忘了用贤这个根本。

总之,古人对于用人与法制的关系认识还是比较全面的。法制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治国愿望和治国方案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令体现出来,法律法令对官员的行政行为和百姓的个人行为都有相当的规范作用和约束作用。但是,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靠人去执行的;法律是否优良,取决于制定者是否贤良;法律的执行效果也取决于执行官员们是否廉洁奉公。因此,关键还是在于用人。

(四)用人与治理地方的关系

国家之大,治理地方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皆出自中央,但贯彻落实得如何还要看地方。只有各个地方都治理好了,整个国家才算治理好。那么,这治理地方与用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说起地方治理的事情,古人经常提到“子贱治单父”的故事。春秋时期,孔子的学生子贱治理一个叫单父的地方,人们见他不常出门,还经常很悠闲地弹琴,可是单父治理得不错。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巫马期治理单父时,做法正好与子贱相反,整天忙碌得不得了,“以星出,以星入”,早晨顶着星星出门,晚上顶着星星回家,日夜不休,事必躬亲,这样做的结果,单父同样治理得很好。巫马期心想:我费了这么大劲,子贱不费劲,而效果却差不多,这是为什么啊?他向子贱请教,子贱说:“我任人,子任力。”意思是,我任用贤能的人帮我治理,我自己自然就安逸;你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去办事,自然就劳累。通过这件事,人们都说子贱是一个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汉)韩婴:《韩诗外传》卷2:“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处,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于子贱。子贱曰:‘我任人,子任力。任人者逸,任力者劳。’人谓子贱则君子矣。”

子贱治理单父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是单父这样一个不大的地方,要想治理好,也要把使用人才放在第一位。像巫马期那样,不重视用人,凡事都要亲自动手,披星戴月,才勉强为治。由此可以推断,要治理好比单父更大的地方,巫马期的办法就肯定不管用了。因此,治理地方头等重要的事情,仍然是用人问题。

唐太宗是一个治理国家的能手,他的经验之一就是十分重视地方长官的选用。贞观二年(628年),他对侍臣讲了一段话,既讲了他重视地方官的原因,也讲了他采取的办法。他说:“我每天夜里常常思考百姓的事,有时想到深更半夜还不能入睡,唯恐都督、刺史不能胜任抚养百姓的重任。为此我在屏风上写下他们的名字,无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能看到,如果谁做了什么善政,我也写在他的名字下边。我居住在深宫之中,所见所闻有限,所能委托的唯有都督、刺史,这些人实在是与国家的安定和混乱密切相关,所以治理国家特别需要得到贤能之人。”(唐)吴兢:《贞观政要·论择官第七》:“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朕每夜恒思百姓间事,或至夜半不寐。惟恐都督刺史堪养百姓以否。故于屏风上录其姓名,坐卧恒看,在官有善事,亦具列于名下。朕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

本来唐太宗对选用地方长官一事就非常重视,却还有人不断提醒。贞观十一年(637年),侍御史马周在一次给唐太宗的上书中又强调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的唯一依靠,就在刺史、县令。如果能选用到合适的贤才担任刺史、县令,那么陛下您不用多管,就可以无为而治了。”(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5:“侍御史马周上书:‘……百姓所以治安,唯在刺史县令,苟选用得人,则陛下可以端拱无为。’”唐太宗听后对马周的话称赞了好半天,然后对侍臣说:“刺史由我亲自选拔;对于县令,朝官们每人举荐一人让我决定。”

对于地方治理好坏,关键在用人的道理,有些看似平庸的君主对此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清代的道光帝就是一例。清代的张集馨著有《道咸宦海见闻录》,其中说到道光十六年(1836年),他被任命为山西朔平府知府,赴任前,道光帝亲自召见他进行了一番教导,其中讲道:“你的操守学问,我早就知道,但管理下属官吏的能力如何,还要看你为政的实际情况。做京官和做地方官有所不同,你虽不至于做坏事,但如果持身虽严而不能督察下属官吏,那也是没有完成我给你的任务。州县人员很杂,三教九流都有,你要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告知总督巡抚。”说到这里,道光帝抛出了一句掷地有声的话:“我岂肯以好好地方,听人糟蹋耶!”接着,又语重心长地对张知府说:“‘得人则地方蒙其福,失人则地方受其累。’你读书明理,不用我再给你多说了吧。”读到此,我们也能感到,道光帝是作了一次很不错的任职谈话!

(五)用人与国防的关系

自春秋战国以后,历史上关于优秀将帅决定战争胜利、庸劣将帅导致战争失败的实例比比皆是;但作为皇帝,能够深刻认识到用人得当对于保境安民之作用的,并不是很多。往往是胜利了,却不知是怎么胜利的,以为是“天威所至”;失败了,又不知是怎么失败的,哀叹“天不佑我”。北宋徽宗直到父子宗室及满朝文武大臣全都做了金兵俘虏,也并不知悔恨自己重用蔡京、童贯之流的错误。明末对付清兵屡遭失败,后来在袁崇焕指挥下取得暂时胜利,皇帝却将首功归于阉党头子魏忠贤,连他的孙子也被封为“伯”,同时对袁崇焕却找了一个理由撤销了其巡抚职务。像这类昏君,又怎能不被灭亡?

在优秀人才对于保境安民的作用方面,英明君主的认识是清醒和深刻的。唐太宗关于用人得当胜于数千里长城的论述,就是典型一例。唐代的知名将帅李,本姓徐,名世,《隋唐演义》里多称呼他的字,叫徐懋功,隋末参加瓦岗军起义,起义失败后降唐。因屡建大功,被皇帝赐姓李,后来还被封为英国公。这个人很会用兵,史称他每次行军打仗,策划周密,临敌应变自如,指挥正确,行动得当。隋代及唐初,北面的突厥非常猖狂,经常南侵进行掳掠。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任命李为并州都督,镇守边疆。经过一番较量后,“突厥甚加畏惮”,很害怕他,“畏威远遁”,逃得远远的,不敢再到边界作乱。唐太宗对大臣们说:“隋炀帝不懂得精心选拔贤能人才来镇守边关,保护百姓,只知道把长城修得远远的,大量驻扎军队来防备突厥。他头脑糊涂,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我现在委托李到并州当都督,就使得突厥畏惧我军威力而远逃,边塞城池安静,岂不胜数千里长城吗?”(唐)吴兢:《贞观政要·论任贤第三》:“太宗谓侍臣曰:‘隋炀帝不解精选贤良,镇抚边境,惟远筑长城,广屯将士,以备突厥,而情识之惑,一至于此。朕今委任李于并州,遂得突厥畏威远遁,塞垣安静,岂不胜数千里长城耶?’”李在并州镇守十六年,边境一直平安无事。修筑长城,在古代军事上固然有一定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死的防守工事,如无良将镇守,照旧无用。要想做到保境安民,最重要的还是要选用能够审时度势、指挥得当、用兵有方、攻防自如的优秀人才做统帅。而作为皇帝来说,只要对这些优秀人才给予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就可以了。唐太宗关于精选贤良胜于数千里长城的观点,所表现出来的远见卓识,确实是一般帝王所难以企及的。

第四章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作为党和国家干部选拔的标准和原则,现在已是众所周知、耳熟能详的事情。《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都明确将这一原则写入了规定。但这一用人思想,并不是现代才有的,而是古已有之。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7页。

由前几章的论述可知,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对任人唯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他们将能不能得天下、能不能治天下的关键,正确地归结为能不能尊贤用贤。古人的智慧还不限于此,他们明白,贤人不是抽象的,贤人是有标准的。他们在指出用贤重要性的同时,也在不断探讨贤人需要具备的素质条件,以及应如何掌握这些素质条件之间的辩证关系等。

第一节 才德兼备以德为先

从先秦开始,古人在论述人才的素质条件时,就已注意从品德和才能两方面来考虑问题了,并相继提出了“既知(智)且仁”、“才行俱兼”(“行”在这里是品行的意思)、“才行兼备”、“才德兼优”等概念。不仅如此,古人还非常明确,并相当科学地论述了“德”与“才”之间的关系,先后提出了“德”为“才之帅”,用人以“德行为先”(“德行”即道德品行)、“德行为首”、“以德为本”等概念。这些概念与我们现在关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提法,完全是一个意思。

古人讲的“才行俱兼”“才行兼备”,译为现代汉语就是“才德兼备”。或许有人认为:“才德兼备”与“德才兼备”的提法有着原则区别,一个是“才”在前,一个是“德”在前,不能相提并论。其实,二者并没有什么原则区别,只是语言习惯而已。毛泽东同志早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1955年,中央组织部在给某省委组织部来函请示的答复中也说,“应该根据‘才德兼备’的原则来挑选干部”。可见,直到20世纪50年代,人们还是习惯于说“才德兼备”。后来可能有人觉得把“德”放在前面显得更加突出,于是改说“德才兼备”,并逐渐习惯起来。再说古人讲的“德行为先”“德行为首”,按照现代汉语的说法,便是“以德为先”“以德为首”。因此,可以将我国古代关于用人标准的原则概括为:“才德兼备,以德为先。”

春秋时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前551—前479年)认为,君子应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那么,君子应是什么样子呢?孔子说,君子之道有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先秦)《论语·宪问篇第十四》。。君子是仁者,他心怀仁爱不忧愁;君子是智者,他是非分明不迷惑;君子是勇者,他无私无畏不惧怕。这三项行为标准里面,“仁”属于德,“知”(智)、“勇”属于才智能力。

墨子(约前468—前376年)对“贤良之士”的标准也有说明,他说:“贤良之士德行厚重,言谈辩证,学术渊博。这是国家的珍宝、社稷的辅佐之臣啊。”(先秦)《墨子·尚贤上》:“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他所讲的贤人标准表现在三方面:德行、言谈、学术。内容虽与孔子的仁、智、勇有所不同,但分析起来,也是包括品德和才能两方面。

到了战国末期,荀子(约前313—前238年)对用人标准是这样论述的:“对那些虽然才智出众而品德不好的人,绝不可重用;对品德虽好但缺乏才智的人,也不可重用;那些既有才智而且品德又好的人,才是君主之宝啊,他们能辅佐君主成就王霸之业。”(先秦)《荀子·君道》:“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而王霸之佐也。”这段话已经把德才兼备的用人思想表达得十分清楚,其中“既有才智而且品德又好”(“既知且仁”),应该就是“德才兼备”这一概念的源头。

好的思想一旦传播开来,就会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先秦时期正确的用人思想,秦汉之后得以继续发展,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运用德才兼备的标准来衡量用人得失。

北周时,太祖宇文泰要变革时政,富国强兵。大臣苏绰起草了六条诏书,包括“选拔贤良”一条,其中说道:当时从基层文书工作人员中选拔官员有个不好的做法,就是“唯试刀笔”,只考试文字能力。苏绰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从文字好的人员当中挑选到了品德好的人,那自然是金子般的外表、玉石般的内质,内外俱美,实在是得到了人中之宝啊;如果在文字好的人员中得到的是虚伪之人,那就等于在朽木上装饰图画,虽好看一时,但终究不可用作房梁屋椽啊!”(唐)令狐德棻:《周书·苏绰传》:“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就是说,文字好而又品行好,是难得的人才;如只是会写报告和讲话,而品行不端,那是不能重用的。

唐代贞观二年(628年),唐太宗对身边大臣说过一段有关用人的话,堪称精辟,他说:“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唐)吴兢:《贞观政要·崇儒学第二十七》。最后这句话讲的是任用标准,唐太宗认为应以德行和学识二者为主要依据。这与“德才兼备”的精神完全一致。

宋代对于德才标准的认识,特别是对德、才二者关系的认识,已经相当全面和辩证,其中尤以司马光的论述为最佳。司马光认为,首先要弄清才与德是不同的,由于人们弄不清二者的区别,不论是有德还是有才,都被认为是贤人,所以在用人上往往失误。司马光的认识可谓深刻,这种德才不分、以才代德的认识误区现在也还存在,所谓“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就是一种表现。

既然德、才不能混淆,那么什么是才什么是德呢?司马光认为:“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周纪一》。聪慧、明察、刚强、坚毅这一类素质属于“才”,心术端正、诚实正直、中庸适度(不走极端)、宽和仁爱这一类素质属于“德”。对于德、才二者之间的关系,司马光有一句非常经典的概括:“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周纪一》。意思是:才是德的依托,德是才的统帅。讲得可谓深刻而辩证,有“才”作依托,“德”才能发扬光大;有“德”作统帅,“才”不至于走邪路。司马光又说:“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其次经术,其次政事,其次艺能。”(宋)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论选举状》。就是说,选拔人才应当首先看他的行为品德,其次看他的学识理论,再次看他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最后看他的文学水平等。司马光指出当时选拔人才只重文辞,这是不对的。在距今九百多年的时代,司马光能对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讲得这样深透,特别是明确提出了“德”为“才之帅”、用人以“德行为先”的思想,不能不令人叹服。

金世宗曾对宰相们说:“一个人如果有干事的能力,固然是难得的人才,但是不如德行好的人更为优秀。”(元)脱脱等:《金史》卷8,《世宗本纪下》:“(世宗)又言:‘人之有干能,固不易得,然不若德行之士最优也。’”他是这样说的,实际用人时也是这样掌握的。大定七年(1167年)十二月,有三个被任命为地方官的人到朝廷辞行,因这三个人都是有功劳的,所以金世宗每人送给一条金带,并教育他们说:“你们虽都有才,然而爱搞阴谋诡计。我的左右必须是忠诚老实之人,所以把你们安排到外地任职,不能留在我身边。”(元)脱脱等:(金史)卷6,《世宗本纪上》:“(上)谕之曰:‘卿虽有才,然用心多诈,朕左右须忠实人,故命卿补外。’”金世宗在用人问题上,可谓是坚持原则,毫不含糊。但在现在人看来,这段话可能有些不好理解:难道在朝廷不合格的人,在地方就合格了吗?古代在用人上有个习惯,即“重内轻外”,官员也以在朝廷任职为荣,这可能与古代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关。这三个人的情况是,有功劳,有才能,但不够忠诚老实,爱耍阴谋但还未犯大错,因而不能开除不用。金世宗这样做,还在于要强调他很不喜欢身边有不老实的人,以免影响他对大政方针的决策,同时也是对这三个爱搞阴谋诡计的官员明确提出警告。

元朝初年,由于很多蒙古贵族大臣崇武轻文,讨厌儒士,所以几十年内未开科举,仁宗即位后,才命令程钜夫等几位大臣研究出台了科举办法。仁宗在诏书里说:“选拔人才‘宜以德行为首’,考试应该以经学理论水平为先,文字水平次之。文章浮华无实,我是不取的。”从诏书里可以看出,元代统治者也是懂得“德才兼备,以德为首”这一用人原则的。有意思的是,元代在选拔吏员(主要是机关文书辅助工作人员)工作中对“德才兼备”的运用和把握更有特色。自隋唐建立科举制度以后,各代录用官员主要通过科举考试进行,极少再从吏员中选拔。但元代和明初(受元代影响)则将选拔吏员作为录用官员的一条重要途径。除此之外,元代高级机关的吏员也多从基层机关的吏员中选拔。可见元代是非常重视吏员的。当然儒士也是官员和高级吏员的来源之一。据历史记载,当时儒和吏互不服气,“吏则指儒为不识时务之书生,儒则诋吏为不通古今之俗子”。大臣郑介夫上书建议:“儒不通吏,则为腐儒;吏不通儒,则为俗吏。必儒吏兼通,而后可以莅政临民。”(清)柯劭忞:《新元史》卷193,《郑介夫传》。也就是说,必须是儒吏兼通者才能做官。皇帝认为讲得有理,采纳了这一建议。所以元代规定,选拔吏员“以品行纯正恭谨,儒吏兼通者为最好;有才学,办事机敏麻利,行政事务程序娴熟者次之”(明)宋濂等:《元史》卷83,《选举志·铨法下》:“诸岁贡吏,当该官司于见役人内公选,以性行纯谨、儒吏兼通者为上;才识明敏,吏事熟娴者次之。”。儒士们学的是四书五经,只会讲“仁义礼智信”那一套,却不会实际办事,未免酸腐;吏员们对机关运行、行政事务娴熟,打点上下关系游刃有余,却不知古今盛衰兴败的经验教训,不懂为政以德的道理,未免油滑。强调儒吏兼通,又以品行纯正恭谨为优,实际也是“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精神的很好体现。

德才兼备、德行为先的原则,应当贯彻到官吏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但最主要的是体现在选拔录用和选拔晋升两个环节上。如何才能选拔到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选拔录用,历代统治者绞尽脑汁,不断探索最佳办法。科举考试办法应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它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精神。但究竟考什么、怎么考,才能较好地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这又是一大难题。唐朝时注重考诗赋,宋代王安石变法后,改考“经义”(四书五经理论),明代为了阅卷方便,规定了经义论文的格式,没想到后来演变成了“八股文”。这样一来,就难免会出现一些高分低能的问题。锐意求治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为此思考过,探讨过。洪武三年(1373年),他对中书省的大臣们说:“我设立科举考试为的是求取天下贤才,一定要得到通晓经书、行为端正、才学与本质相一致的人才,加以任用。现在有关部门录取的大多是青年后生,看他们的文章像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但等到试用他们时,能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人却很少……现在全国各地的科举应该暂时停止,另外命令有关部门考察推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指文章)次之’,这样可能会使天下的学者懂得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使读书人的风气回到务实上来。”《明太祖实录》卷79:“朕设科举以求天下贤才,务得经明行修、文质相称之士,以资任用。今有司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今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庶几天下学者知所向方,而士习归于务本。”实际上朱元璋也没找到能比科举更好的选拔录用办法,停了几年科举之后只好又恢复。但从朱元璋这段话里看,他在用人上的指导思想还是相当清楚的。他说“一定要得到通晓经书、行为端正、才学与本质相一致的人才,加以任用”,这不正是“德才兼备”的要求吗?他又说考察推荐人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这也正是“以德为先”的思想。

前面讲过,清代康熙皇帝是“康乾盛世”的缔造者,他非常重视用人,在用人标准上也把握得比较好。他说,“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论才则必以德为本”《清圣祖御制文集·讲筵绪论》。他在这里强调的主要是德才关系,德和才是本末关系,要坚持以德为主;但“才艺为末”,并不是不要才,只是与德相比,才处于次要位置。

明白了德才关系之后,还有个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考察任用人才的问题。因为在众臣之中,不可能人人都是德才兼备,而且是德行最优。这就需要根据每人的不同情况,正确运用德、才标准,区分优劣和先后,以做到正确使用、合理安排。清代有个叫曹一士的官员,雍正时任云南道监察御史。乾隆皇帝即位后,着令群臣轮流到皇帝面前回答有关治国方略的问题。曹一士回答时说:“以臣愚见,要想使百姓安居乐业,没有比慎选总督、巡抚更重要的了……督抚之中有贤者也有能者,其中既有贤德又有才能者属于上等,有贤德而才能不足者次之,才能有余而贤德不足者又次之。”(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306,《曹一士传》:“(曹)一士疏言:‘……臣愚以为欲百姓之安,其要莫先于慎择督抚。督抚者守令之倡。顾其中皆有贤者、有能者,贤能兼者上也,贤而不足于能者次之,能有余而贤不足者又其次也。’”对曹一士这段话,我们应该注意两点:第一,他所说的这三等人都在可用之列,上等的德才俱优,自然要加以重用;二等的德好而才不足;三等的才好而德不足。他们与“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者大不相同,因而都是可以用的,只是在使用中要明白谁先谁后,合理安排,并教育他们注意弥补自己的不足,逐步锻炼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第二,要注意曹氏对人才的排序,关键是把“德好而才不足者”排在“才好而德不足者”之前,这是有讲究的,完全体现了“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综上所述,古人关于用人标准方面的基本观点大致有两个:一是德才兼备,二是以德为先。我们在理解古人关于用人标准的基本观点时,要注意把“德才兼备”和“德行为先”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来把握,“德行为先”是以“德才兼备”为前提的,并不是强调德就可以忽略才的。

第二节 有才无德者断不可用

由上节所述可知,古人提出“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的同时强调要“以德为首”。司马光曾按德才差别将人分为四类:“才德全尽(完美无缺)谓之‘圣人’,才德兼亡(都没有)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他认为,用人时要想办法得到圣人和君子;如果得不到圣人和君子的话,那么“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周纪一》。当然,作为国家用人,小人固不可用,但愚人也是不能用的。愚人虽办不了坏事,但也办不成好事。相信司马光在这里也不是说真的要用愚人,而是强调有才无德者断不可用。那么,为什么有才无德者就不能用呢?古人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无益论

有才无德者用之无益,不如不用。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四月,皇帝给吏部下旨,其中说:“我主持政务已有多年,发现有些有才能的人仗着自己有才,办起事来就独断专行,任意胡为,想起来都觉着可怕。我认为还是德才兼备的人为官最好,如果只是才优而德不好,对治理国家终究没有什么帮助啊。”《清圣祖实录》卷130:“朕听政有年,见人或自恃有才,辄专恣行事者,思之可畏。朕意必才德兼优为佳,若止才优于德,终无补于治理耳。”康熙皇帝在另一场合更加明确地说过:“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善,纵有才学何用?”(清)章梫:《康熙政要·论君道》。

南宋大臣罗点是位很有见识的官员,曾官至端明殿学士,主持枢密院(主管军政的最高机关)工作 。当时有人说:“天下事,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办得了。”罗点回答说:“那要先看他品德如何,若人品不正,即使才能过人,结果又能得到什么呢?”(元)脱脱等:《宋史》卷393,《罗点传》:“或谓天下事非才不办,点曰:‘当先论其心,心苟不正,才虽过人,果何取哉?’”

二、有害论

若重才轻德,则易造成用人失误,结果百姓受害,国家遭殃。

先秦时的《管子》一书中有一段这样的论述:“品德很好的人而地位低下,这是用人上的过错;品德不好的人地位却很尊贵,这是用人上的失误。宁可在使用君子上有过错,也不要用人失误而错用小人。在使用君子上有过错,君子即使有怨也不会太深;而如果误用了小人,那祸患可就深啦!”(先秦)《管子·立政》:“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甚为祸深。”

唐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跟吏部尚书谈用人重才不重德的危害时说:“近来见吏部选拔官员,只是看他们能说会写就用,但并不了解他们是否有高尚的道德品行。结果有的任职几年之后,罪恶行迹就开始显露出来,虽给以判刑杀头,然而百姓已深受其害。”(唐)吴兢:《贞观政要·论择官第七》:“贞观三年,太宗谓吏部尚书杜如晦曰:‘比见吏部择人,惟取其言词刀笔,不悉其景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虽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吏部在选拔官员方面握有实权,如果吏部官员在掌握用人标准上有偏差,则会直接造成用人失误。虽然官员出了问题,可以惩处,但给百姓和国家带来的损失与危害,却是无法挽回的。唐太宗一针见血地指出:用人失误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不去深入了解选拔对象的道德品行。

用人重才不重德,会给百姓、国家带来危害和损失,这是众所公认的道理。但有时这种危害和损失不是直接显现出来的,而是隐性的,这一点却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的。金代章宗皇帝有一段论述令人深思。当时有人反映,社会风气不好,孝悌廉耻的道德缺失。宰臣请求抓一下端正风俗的工作。金章宗没有就事论事,而是把风俗不正的原因归结为用人有误。他说:“现在考察选拔官吏的人,大多要求近期效果,以有才干会办事为上,那些性格宽厚、重视道德教育的人,则被说成是迂腐不切合实际。所以人们都认为道德教育是多余的事,这是孝悌道德丧失的根本原因。若告诉有关部门,将那些能够推行道德教育的官吏提拔任用,那么道德教育就可得以推行,孝悌之道就可兴起了。现在的考察选拔,都是先看才而后看德。奸巧狡猾之徒,虽有曾经贪赃的污点,一旦被任用,往往仍被认为是能干的官吏,这就是廉耻丧失的根本原因。若告诉有关部门,考察选拔官吏,必须审查他们的真伪,使有才无德者没有做官的指望,对那些搞歪门邪道做了官的人加以督察弹劾,那么钻营请托的不正之风就可消失,而讲究廉耻的风气就可兴盛了。”(元)脱脱等:《金史》卷10,《章宗本纪》:“今之察举官吏者,多责近效,以干办为上,其有秉心宽厚,欲行德化者,辄谓之迂阔。故人人皆以教化为余事,此孝弟所以废也。若谕所司,官吏有能务行德化者,擢而用之,则教化可行,孝弟可兴矣。今之所察举,皆先才而后德。巧猾之徒,虽有脏污,一旦见用,犹为能吏,此廉耻所以丧也。若谕所司,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以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则奔竞之俗息,而廉耻可兴矣。”

三、豺狼论

有才无德之人善于伪装,未用之时往往表现得谦虚恭顺,待到权力在手,便如同豺狼一样凶狠。

鲁哀公曾向孔子请教如何选取人才。孔子回答说:“不要选用逞强好胜者,不要选用以势压人者,不要选用夸夸其谈者……对人才必须先要求忠诚厚道,其次才要求具有智慧才能。一个人如果不忠诚厚道却很有智慧和才能,那就如同豺狼一样,是不可以与他亲近的。”(先秦)《荀子·哀公》:“鲁哀公问于孔子曰:‘请问取人?’孔子对曰:‘无取健,无取詌,无取口哼……士信悫而后求知能焉。士不信悫而有多知能,譬之其豺狼也,不可以身迩也。’”

古代政治家、思想家们的上述说法,尽管表述有所不同,但其内涵相同,就是对有才能而品德不好的人,断不能用。无数历史事实也证明了有才无德者对国家社稷的巨大危害。他们有的大奸大恶,作威作福,残害忠良,祸国殃民;有的贪污受贿,巧取豪夺,百姓直接受其害;有的弄虚作假,搞表面政绩,劳民伤财。这些都表明,官员出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品德有问题。那么,这跟才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说有才无德者比无才无德者更为可怕呢?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们又另有一番说法。

汉代大儒董仲舒讲:“一个人如果不仁义、不明事理,却很有才能,那么他会用才能去帮助实现他的邪恶思想,从而助长他怪邪而违背事理的行为,这就足以增加他的错误和罪恶啊。”(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而赞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与魏征有一次谈到了用人问题,魏征说:“现在如果想要寻找人才,一定要仔细访查了解他们的品行。若了解到一个人品德是好的,然后任用他,假令此人不能把事办好,只是能力达不到,但不会造成大的危害。但是,如果错误地用了坏人,这个人的能力又很强,很能干,那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一定非常大。”(唐)吴兢:《贞观政要·论择官第七》:“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

这个问题讲得更为明白的要属司马光。在讲到为什么说有才的小人最危险时,司马光是这样说的:“君子是凭借自己的才能做好事,而小人是凭借自己的才能做坏事。凭借才能做好事的,好事没有做不到的;凭借才能做坏事的,坏事也是没有做不到的。愚人即使想做坏事,但智慧不周全,力不从心,就好像还没断奶的小狗要咬人,人可以很轻易地将其制服。而小人的智力却足以使他能够实现罪恶的目的,其勇气也足以使他敢于作出冒险的决定,这就等于如虎添翼,其为害能不严重吗?”讲完这番道理后,司马光又以历史教训加以证明,他说:“自古以来,国家的乱臣,家庭的败子,都是由于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造成国破家亡,这样的情况太多了!”(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周纪一》:“臣光曰:‘……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

应该指出,才有余而德不足者做坏事,情况不尽一致。有的从一开始就品德恶劣,靠投机钻营、搞阴谋诡计而被重用,一朝权在手,便为非作歹,变本加厉。而大多数是这样一种情况:初进仕途时并不是良心全无,只是德有不足,但不注意修养改造,一遇合适环境,便经不住权和利的诱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清初顺治皇帝与大学士范文程的一次谈话耐人寻味。顺治十年(1653年),皇帝翻阅关于“大计”(清代地方官的定期考核叫“大计”,京官的定期考核叫“京察”,皆为三年一次)的总结报告,一边看一边对范文程等人说:“贪污的人怎么这么多啊?这种人平时侵渔百姓,而今年是‘大计’之年,也应该知道害怕才对啊。”范文程回答说:“他们原来在家未做官时,也知道贪污的事不能干;但一当了官,就见利忘义昏了头脑。”皇帝说:“这都是平素不能端正思想的缘故。如果思想正确,看得明白,能把握得住,又怎么能为了金钱利益而动摇和丧失心志呢?”《清朝文献通考》卷59,《选举十三·考课》:“(顺治)十年,上奉内院阅大计疏,谓大学士范文程等曰:‘贪者何其多也?此辈平时侵渔小民,兹当大计之年,亦应戒惧。’文程奏曰:‘彼平居未任时,亦知贪吏不可为;一登仕籍,则见利智昏矣。’上曰:‘此由平素不能正心之故也。苟识见既明,持守有定,安能为货利摇夺乎?’”

第三节 以德为先与唯才是举

众所周知,曹操曾提出“唯才是举”的观点。这一观点强调,人只要有才能,就应被选拔任用。那么,曹操是如何提出这一观点的?这一观点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提法是否相矛盾呢?我们不妨看看古人是如何认识的。

一、曹操的“唯才是举”

据《魏书·武帝纪》的记载,曹操曾下过三次求贤令。第一次,汉献帝建安十五年(210年)春下令说:“自古以来,凡是开国和中兴的君主,无不是靠贤人君子帮助共治天下的!……如今天下还未平定,这正是急需求贤的时候……假如一定要廉洁之士才能任用,那齐桓公怎能称霸天下呢?难道现在天下就没有像姜尚那样具有卓越才能而穿着破衣服在渭水边钓鱼的人吗?就没有像陈平那样被人说有‘盗嫂受金’问题,却没有遇到像魏无知那类推荐人的吗?你们一定要帮我明察和发现出身微贱的人才,‘唯才是举’,使我得到而重用他们。”(晋)陈寿:《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第二次,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二月下令说:“有德之士,未必能够上进;上进之士,未必都能有德。陈平难道有德吗?苏秦难道守信吗?但陈平奠定了汉朝的基业,苏秦帮助弱小的燕国渡过了难关。由此而论,人才即使有缺点过错,难道就可以废而不用吗?如果有关管理部门能认真思考,弄明白这一道理,那么人才就不会被遗漏不用,公事就没有做不好的了。”(晋)陈寿:《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第三次,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秋八月下令说:“过去,伊挚、傅说出身微贱,管仲曾是齐桓公的敌人,这三个人皆被当时的君主重用而使国家兴盛强大。萧何、曹参,曾是县里的小吏;韩信、陈平背负侮辱之名,有为人耻笑的历史,但终能成就王业,千载扬名。吴起为了当上大将,杀了自己的妻子以表示决心,为了求官而散尽家产,母亲死了也不回家尽孝,然而他在魏国做官时,秦军不敢东侵,他在楚国担任令尹时,韩、赵、魏等国不敢有攻打楚国的图谋。难道在今天,民间就没有道德特别高尚的人,以及奋不顾身、勇敢善战的人吗?在从事文书辅助工作的小吏中,就没有那种具有非凡才能,素质不一般,堪为将领守令的人吗?就没有那种背负侮辱之名,行为遭人耻笑,或者不仁不孝,然而具有治国用兵才能的人吗?大家要各举所知,不要有遗漏。”(晋)陈寿:《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二年注):“秋八月,令曰:‘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侮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侮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通过曹操以上的三道求贤令,我们可以将他的用人思想大致归纳为三点。第一,重视人才的作用。他认为,平定天下和治理天下,必须得到和重用贤人。第二,不否认品德高尚的人才是最理想的人才。这说明曹操非常重视品德高尚的人才,对这一点不能有误解。第三,“唯才是举”。只要有才能,就举荐任用,这是贯穿三道求贤令的核心思想。三道求贤令里都讲了这个道理,共有三层意思:其一是说人无完人,若一直等着任用完美之人,那像齐桓公那样的君主就永远难以成就王霸之业;其二是说品德高尚的人未必能够建功立业,能够建功立业的人未必品德高尚;其三是列举了一批建功立业的历史名人,他们或出身低贱,或品德有亏,或行为有错,甚至有的不仁不孝,但都成为贤相名将,成就了千秋功业。曹操欲以此证明:在用人问题上,关键是看才能;只要才能卓越,即便德有不足,甚至“不仁不孝”,也要毫不犹豫加以任用。

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所以曹操先后举出十位历史名人来证明他的论点。若以道德品行为衡量标准,可以将这十位人物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包括七人,所说的问题实际与道德品行没有什么关系。

伊挚,辅佐成汤灭掉夏桀,建立商朝。相传他曾是有莘氏的“媵臣”,即陪嫁奴隶。傅说,商武丁时的贤相,相传他原先是刑徒,服过劳役。姜尚,辅佐周文王,使周变为强国,辅佐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他原先是一个在渭水河畔靠钓鱼为生的贫贱老人。萧何、曹参都是汉朝的开国功臣,都担任过丞相。当初这两人都是县吏。

以上五人的所谓问题,就是出身微贱。这在讲究门第的古代或许不够光彩,但与品德无关。即使是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也多称这一类人为贤人。

管仲为帮助公子纠曾企图射杀小白。曹操强调“管仲曾是齐桓公的敌人”,但这一情况并不能说明管仲的道德品质有问题。韩信受“胯下之辱”的故事家喻户晓。他为了实现凌云之志,选择了忍耐,因而被世人耻笑。但他的这一行为与那些毫无志向而屈辱苟活的“窝囊废”是有天壤之别的。不管怎么说,因这件事而说韩信品德不好,恐怕是说不通的。

第二类是陈平,虽然有过错,但大节不亏。

陈平是西汉开国功臣之一,在第一章里也介绍过,议论最多的是他有“盗嫂受金”的问题。刘邦专门找他谈过话,事后完全谅解,而且提拔重用,说明他没有什么大问题。其实,陈平在道德品行上亦有可称道之处。他出身贫苦,家居穷巷,用破席子当门,但仍有一些贵人来拜访他。乡里有社庙,陈平主持分配祭肉,父老们都称赞他分得公平。他当时就暗中发誓:将来如能主宰天下时,一定要像今天分肉这样,做到公平公正。陈平跟随刘邦后屡建奇功,吕太后当政时他担任了右丞相。吕太后死后,陈平与太尉周勃合谋,诛灭了横行霸道、阴谋篡位的吕氏诸王,拥立孝文帝,在关键时刻挽救和保住了汉王朝。这些本是陈平主谋,但考虑到周勃在带兵诛灭吕氏中功劳最大,陈平就主动向皇帝提出把右丞相的位子让给周勃,自己位居第二。所以,评价一个人的品德如何,不能只看他的一时一事,要看他的全部历史。

第三类涉及两人,他们具有特殊才能,品德上确实有问题,但情况各有不同。

苏秦是东周洛阳人,擅长权谋应变,能言善辩,因游说诸侯而名扬天下。他先跑到秦国游说,秦惠王没听他的。于是,他又到燕、赵、韩、魏、齐、楚六国游说,并获得成功,六国都同意合纵抗秦。但这种联盟并不牢靠,苏秦的空话也没有使六国变得强大起来。苏秦倒是对燕国有些实际帮助,他吓唬齐王将侵占燕国的十座城池退还给了燕国。他与燕王的母亲私通,担心燕王报复他,便主动要求到齐国教唆齐王搞腐败,目的是削弱齐国,使之不能对燕国构成威胁。这就是曹操所说的,苏秦虽然不守信用,但他帮助弱小的燕国渡过了难关。

吴起是卫国人,他的缺点和优点、罪恶和功劳都很突出。一方面他很残暴:他年少之时,因奔走求仕不顺,把千金家资散尽,被人嘲笑,他一连杀死三十多个非议自己的人而逃走。他与母亲诀别,咬破胳膊发誓说:“起儿不做卿相,不再进入卫国。”不久其母死去,他没有回去服丧。吴起服务于鲁国,齐国攻打鲁国,鲁国想让吴起为将,但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因而受到鲁人怀疑,吴起为了能当大将,竟然杀了自己的妻子。但他又有与此截然不同的另一面:他在魏国做将军时,与最下等的士兵同吃同穿,睡觉不设卧席,行军不乘车马,自己裹带干粮,与士兵分担劳苦。有士兵长毒疮,吴起为其吮吸脓血。史书称,“吴起善于用兵,廉洁公平,在士兵中深得人心”。有一次,他陪同魏武侯泛舟于西河中,武侯情不自禁地夸赞自己的山河壮美险固,并说这是魏国之宝啊!吴起回答说,宝在于德义而不在于险固。从前三苗氏的山河很险固,由于“德义不修”,被禹灭掉;夏桀的山河很险固,由于“修政不仁”,被商汤打败并放逐了他;商纣王的山河很险固,由于“修政不德”,周武王便杀了他。“如果您不修德政,这船上的人也会成为您的敌人。”见(汉)司马迁:《史记》卷65,《吴起列传》。吴起这段话说得很有水平,能当面对君主提出这样的忠谏,完全像贤人所为。吴起不但善治军,还会治国。他在魏国受到小人排挤,被早就听说他贤能(“素闻起贤”)的楚悼王请来做了楚国的相,他坚持法治,裁汰冗官,抚养战斗之士,很快使楚国强盛起来。看来,吴起的人格具有两面性:他求官成名的心情过于急迫,几近疯狂,以至于表现得残暴不仁;而从政后,又主张施行德政,并身体力行,廉洁奉公。

从对以上十个人物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除苏秦、吴起两人外,其他人在德的方面并无多大问题,多数可以称之为德才兼备。曹操列出这些历史名人以玄乎其词,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那么,曹操为什么会提出“唯才是举”,“唯才是举”有没有道理可言呢?我们不妨听听古代政治家、思想家是怎么分析的。

二、治世乱世有所不同

唐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的一天,唐太宗与魏征谈论用人问题。唐太宗说:“按官职要求选拔任用人才,不能草率行事。若任用了一个君子,其他君子也都会纷至沓来;若任用了一个小人,其他小人就会争先恐后地挤进来。”魏征回答说:“您说得对。在天下还未平定,处于战乱时期,选拔人才主要是看他有没有才干,顾不上去考察他的德行如何;而天下平定之后,如果不是德才兼备,那就不可以任用。”(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4:“上谓魏征曰:‘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对曰:‘然。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考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话不在多,一说就透,这就是魏征的水平,也是唐太宗一直十分器重他的原因之一。

其实,治世用人注重品行,乱世用人注重才能这一道理,并不是魏征首创,至少魏晋时人们就已知晓,而且曹操就说过类似的话。建安八年(203年)曹操下过一道令,其中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晋)陈寿:《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建安八年”小注。意思是国家在安定时期,用人注重道德品行;国家在多事之秋,即战争年代,用人(包括奖赏)则赏识战功和才能。令中还说:“如果既无才能,又无战功的人,反而能得到重用和奖赏,那国家肯定不会兴盛。所以,英明的君主不授官给无功之臣,不奖赏无战功之士。”由此可见,我们上面所讲的曹操的三道求贤令,正是根据“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精神来论述的,因为曹操所处的时代是乱世,而不是治世。

说到此,我们并没有获得完整的答案。古人只是告诉我们,安定和平时期与动乱战争时期对用人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未回答其所以然。因此,我们还要问两个为什么。

(一)为什么动乱战争年代,用人主要看有没有才干,而对品德则往往顾不上

史书载,陈平逃离项王而投奔汉王,魏无知将他推荐给刘邦。后来大将周勃等人向刘邦提出:陈平“盗嫂受金”,不可用。于是刘邦问魏无知:“你说他有没有这些事?”魏无知说:“有。”刘邦便责备说:“那你怎么说他是贤人呢?”魏无知回答说:“我当初向您推荐时所说的是才能;而陛下您今天所问的是品行。现在即使有尾生(守信用的典型)、孝已(孝顺的典型)那样的品行,但却对取得当前战争的胜利没有一点作用,陛下哪里有工夫用他们啊?现在楚汉相争,我推荐能出奇谋的人,是考虑他的计策肯定对国家有利啊,那‘盗嫂受金’又怎么值得您对他疑而不用呢?”(汉)班固:《汉书》卷40,《陈平传》:“臣之所言者,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已之行,而无益于胜败之数,陛下何暇用之乎?今楚汉相距,臣进奇谋之士,顾其计诚足以利国家耳。盗嫂受金又安足疑乎?”魏无知的回答正是当时关于战争年代首重才能的理由。

苏秦也讲过类似理由。有人对燕王说,苏秦是一个反复无常、不讲信用的人。于是燕王不再让苏秦做官。苏秦到燕王面前陈述了一大堆理由为自己辩解,其中说:“假如现在有三个人,一人像曾参一样孝顺,一人像伯夷一样廉洁,一人像尾生一样诚信。得到这样三个人来侍奉大王,您会觉得怎么样?”燕王说:“那我就满足了。”于是苏秦说:“如果像曾参一样孝顺,他从不离开父母在外住宿一夜,大王又怎能使他像我这样,步行千里来到弱小的燕国来侍奉处在危难中的大王您呢?像伯夷一样洁身自好,他不肯做孤竹君的继承人,以后又不肯做周武王的臣子,不接受封侯而饿死在首阳山下。像这样的廉洁,大王又怎能使他像我这样,步行千里到齐国收回十座城池呢?像尾生一样守信用,他与一女子约好在桥下相会,女子到时间没来,洪水来了他也不走,抱着桥柱被水淹死了。像这样的信实,大王又怎能使他像我一样,步行千里退却齐国强大的军队呢?”(汉)司马迁:《史记》卷69,《苏秦列传》。苏秦通过一番狡辩告诉燕王:那些所谓高尚的品行毫无实际用处,只有像他这样无德却有才的人才能给国家带来实际利益。于是,燕王又给他官复原职。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可以看到,魏无知讲了一番乱世用人首重于才的道理,刘邦信了;苏秦讲了一番同样的道理,燕王也信了。这说明这一道理有一定的说服力。为什么乱世用人首重于才呢?概括起来,无非是两个需要:一是争夺天下的实际需要;一是争夺人才的实际需要。这两个需要凸显了才能的重要性。争夺天下,包括运筹全局的筹划、出奇制胜的谋略、攻城略地的指挥等,这些都是对才能的考验,有才能者胜,无才能者败。另外,谁如果想争夺天下,首先就要争夺人才,因为才能突出者大多不甘雌伏,他们要一显身手,他们若不为我所用,就会为敌所用。由于上述原因,便很自然地形成了唯才是举、唯才是用的用人氛围。

(二)为什么治世用人,则要德才兼备,而且要首重于德

综合古人观点,也可以说有两个需要:一个是治国的实际需要;一个是端正用人风气进而端正社会风气的实际需要。

治国之方万端,最要紧的有两条:一是法治;二是教化。就是说,要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教化除了靠理论宣传以外,还要靠榜样的带动和引导。古人十分重视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表率示范作用。历史上看重礼义廉耻,以清廉自持的官员也不乏例证。顾炎武在《日知录》第十三卷“俭约”条目中列举了几个廉洁节俭的典型,其中讲道:魏武帝时,毛玠担任东曹掾,负责官员选拔工作,他以节俭作表率,于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洁自励,连那些富贵宠幸之臣也不敢在车马服装上过度奢华。唐代大历末年,杨绾担任宰相,他这个人“质性贞廉,车服简朴”,在朝廷主持工作不久,官场风气就悄悄发生了变化,有豪华别墅的拆掉了过度豪华的设施,家中建有音乐戏剧班子的将规模大大缩减,原来出门使用百余骑的仪仗随从也改为只用十骑,等等。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不仅关乎教化,而且关乎端正用人风气。唐太宗曾对大臣讲用人不得不慎的重要性,他说:“用得正人,好人都会受到鼓舞;误用恶人,坏人就会争相钻营以求得到重用。”(唐)吴兢:《贞观政要·论择官第七》:“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这一道理不用多讲,大家都会明白,因为这一现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一样的。

三、应如何全面看待“唯才是举”

(一)“唯才是举”在战争年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普遍的实用性,反映了不同用人环境对用人要求有不同的侧重

和平时期出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对人才的要求更加全面,同时也具备精心选拔的客观条件,因而在用人标准上主张德才兼备,而且以德为先。战争时期出于争夺天下的需要,则更加看重人才的有关能力;同时,在激烈且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也难以建立和实行健全的选拔程序,而看一个人是否具有当时形势所需要的某种能力是比较简单易行的,因而“唯才是举”便成了一种自然选择。在战争年代,打破一些条条框框的束缚,广泛招揽人才,不但是一个用人标准的掌握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用人策略问题,因为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取决于拥有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二)对“唯才是举”的理解不能绝对化,“唯才是举”并不是只看才能,而对品德毫不在乎

在长期的用人实践中,人们将德行表现逐步区分为大节和小节,而且大节与小节的内涵和标准在不同时期也有所不同。战争年代特别重视“忠义”这一类表现,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格外令人景仰和感动。相反,如果某人反复无常、无气节、无正义感,即使有突出能力,也不会被列入“唯才是举”的范围内。陈平投奔刘邦后,有人说陈平先投魏王,再投项王,后投汉王,是“反复乱臣”。刘邦对此非常警惕,特意找陈平谈话核实,直到陈平作出合理解释后才继续留用。提出“唯才是举”的曹操对这类品德问题同样看得很重。吕布是三国时期一员武艺超群的战将,史称“吕布壮士,善战无前”,说他的勇猛善战前所未有。曹操抓住他后,他急切表示愿为曹操效力,帮助曹操平定天下。曹操如能得到吕布帮助,无异于如虎添翼,但曹操没有按照“唯才是举”的原则行事,而是杀了他。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吕布的品德太差。吕布先是刺史丁原的部下,丁原待他像亲人一样,可他在董卓的利诱下杀了丁原。董卓又非常信任他,“誓为父子”,让他保卫自己,不离左右。而吕布与董卓的侍婢私通,经常担心事情败露,“心不自安”,于是在司徒王允的鼓动下杀了董卓。吕布与前面讲的陈平不一样,陈平是在魏王、项王不用自己的情况下才转而投奔汉王的,而吕布是在丁原、董卓信任并重用自己的情况下,为一己私利而杀掉恩主,是典型的不忠不义的反复乱臣。关羽也是一员能征善战的勇将,曹操素闻关羽是忠义之士,因而抓住他后如获至宝,马上拜为偏将军,“礼之甚厚”。当关羽知道刘备下落后,执意要走,诸将要追杀关羽,曹操说:“他这是各为其主,不要追他了。”见(晋)陈寿:《三国志》卷36,《蜀书六·关羽传》。不仅是杀吕布、放关羽这两件事,还有很多事例都能说明曹操对人才的品德问题很在意,很重视。例如,毕谌曾是曹操属下,张邈叛变时劫持了毕谌的母亲、弟弟和妻子儿女,曹操对毕谌说:“你老母在他手里,你投他去吧。”毕谌表示不离开曹操,绝无二心,曹操感动得流下眼泪。谁知毕谌是耍花招,出去之后就跑到张邈那儿去了。后来曹操打败张邈,并活捉了毕谌,大家都认为毕谌必死无疑,谁知曹操说:“对父母孝顺的人,肯定也会对君主忠心。这正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人。”于是封毕谌为鲁国国相。见(晋)陈寿:《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曹操在建安十五年(210年)十二月的一道令里说,他读书每当读到两处史料时,总是止不住要“怆然流涕”:一是曾为燕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乐毅,在燕国受到迫害而逃到赵国,赵王同他商量如何攻打燕国,按说这是他报仇的好机会,而他却趴在地上哭着说:“过去我受到燕昭王的信任和重用,现在我不忍心去消灭他的后代。”二是秦二世胡亥派人去杀大将蒙恬,蒙恬说:“我现在领兵三十多万,如要反叛恐怕无人能敌;我之所以宁愿就死而守义不叛,是不敢辱没我先人的教诲,不敢忘掉先王(秦始皇)对我的信任。”这些事实都说明,曹操不是只重才能而不在乎品德。所以,我们对“唯才是举”的理解不能绝对化,它只是表明战争年代对有才干的人更加重视、更加求之若渴而已,并非对“德才兼备”的否定。

(三)战争年代同样是以德才兼备为用人的最佳标准,但任何时候对德的要求都不能求全责备

历史告诉我们,不只是和平时期需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战争年代同样需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历代开国功臣和抵御外侮的英雄中,功劳最大的还是那些德才兼备的杰出人才。开国功臣如汉代的萧何、张良,三国时蜀汉的诸葛亮,唐代的房玄龄,明代的徐达等;反抗侵略、抵御外侮的英雄如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他们不但才能出众,而且品德高尚,其中一些人所表现出来的忠心耿耿、正气凛然、廉洁奉公等优秀品质流芳千古,成为后世楷模。

在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同时,还要掌握一个重要的用人原则,那就是对人不可以求全责备。经验告诉人们,人才出问题往往出在德上,而对人求全责备也往往表现在对德的要求过于死板,不能辩证对待,只揪住人的一时一事,不看人的全部历史和一贯表现,不看是大节还是小节,不分主次、不分轻重、不分客观还是主观。作为教育和号召,可以对人提出完美的要求,但在实际用人时不可求全责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求全责备,便找不到人才,已有的人才也会很快失去。正确的用人方法是:广招人才,合理使用。对德才兼备者,要加以重用,重点培养;对有才能而德不足或者犯过错误的人,也要根据情况合理使用,并在使用中教育、锻炼和培养,争取使他们逐步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11:44 来源: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