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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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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篇

  三、保持“四常”

  保持“四常”,就是自己要常思为政之源,常想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驱非分之想,头脑始终保持清醒,思想时刻保持警觉。保持“四常”,实际就是为政为官自我心态的培育。成功始于觉醒,心态决定命运。为政者常思为政之源,常想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驱非分之想,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自我觉醒,强化感恩心、律己心、风险心、平常心,培养一种健康、良好、正常的积极心理状态。

  (一)常思为政之源

  常思为政之源,就是要经常思考为政为官的源头。为政为官,首先要知道感恩报国,想一想政是怎么来的,官是谁授的,权是谁给的,明确为谁掌权,为谁用权,为谁服务。这个问题不想明白,搞清楚,就可能颠倒从政为官的宗旨,扭曲公共权力的运用。比如,有的人把个人进步和职位获得的原因,不是归功于党的培养、人民的信任,而是自己凭本事、凭个人奋斗的结果;把职务升迁不是看成责任的加重,而是身价的上涨、政治资本的提高。有的不能正确认识当官与做事、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一些人当官不是为了做事,或者是为了更好地做事,做更大的事,而是相反,做事就是为了当官,做大事就是为了做大官;没有把权力看成是责任,有权就要负责,公权公用,以权谋公,而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在实际行动中摆不正个人与组织、自己与群众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现矛盾的时候,往往是个人利益重于一切,高于一切,甚至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干出一些与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格格不入的痛心之事,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希望。因此,每个为政者应当始终牢记,政权是人民建立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岗位是组织赋予的,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人民负责,在党和人民赋予的岗位上,为人民执好政、用好权,履职尽责地干出出色的业绩,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为政者常思为政之源,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长期以来,在某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在处理国家公职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身份错位,主仆颠倒,把自己当作主宰一方的父母官,把人民群众当作为自己服务的仆人。在履行公职、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是以人民公仆的身份,而是以领导者自居,作风官僚,高高在上,安排工作、部署任务主观武断,只顾发号施令,关起门来听汇报,走出门来训人,下级敬而远之,老百姓见而惧之。平时不深入基层,不接触群众,老百姓要见上领导者一面十分困难。而一旦下基层,官气十足,层层作陪,前呼后拥,车队浩浩荡荡,考察事项、检查工作看好的点多,接触表面的东西多,看问题的少,接触实质性的东西少,听不到群众的真实声音,摸不到基层真实情况。尤其个别基层领导干部,不问老百姓疾苦,不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鲁,以权压下,借势压人,欺凌百姓,鱼肉人民,群众怨声载道。如在对待农民的问题上,虽然现在没有征粮纳税,很少摊派收费,但在征用土地、拆迁房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方面,在一些地方依然是采取行政手段,实行强迫命令,宣传工作不细致,说服教育不到位,动不动就实施强行措施,责令处罚,甚至随意使用警力,滥用专政工具,威逼群众,侵害老百姓正当权益,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对付人民,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常思为政之源,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只喊在口上,写在文件上,而是要放在心坎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首先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摆正主仆位置。人民是为政者的衣食父母,为政者要永远视人民为权力的主体,视人民群众为国家的主人,坚持人民为大,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围绕人民,热心服务人民。其次要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坚持艰苦奋斗、朴实行政,勤下基层,面向群众,接触百姓。下基层调查研究要直接进村庄,入农户,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真实情况。尤其是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降低安保等级,不能随便封道戒严,干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力戒吃喝玩乐的不良作风。再次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心为人民群众所想,做为人民群众所需,利为人民群众所谋,时刻牵挂基层,心系群众,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在个人和家庭上要公私分明,不能用国家的钱来为个人请客送礼、拉关系,把国家配备的公车全家坐,把单位安排的公房亲戚朋友住,把单位的公勤人员用来为个人家庭生活服务。这些都是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的表现。

  常思为政之源,必须坚持慎花钱,体谅老百姓的艰辛冷暖。为政者手中的权是人民赋予的,为政花的钱是人民的赋税。政务活动中不仅要慎用权,还应慎花钱,不能慷国家之慨,对公共资源、国家(集体)资产无度挥霍、随意浪费,使纳税人为无效或有害的行政行为多付出成本,加重负担。比如,个别地方政府脱离实际,不管有钱无钱,都乱花滥造。有钱的财大气粗胡乱花,无钱的贷款举债超前花。有的地方倚仗天然的资源条件,一时获得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于是财大气粗,花钱无计划,建新区,修广场,搞娱乐场所,开发房地产等,遍地撒黄金。2004年,某地一个总人口只有150多万人的地级市,竟然投资50多亿元,5年时间,在只有2个小村庄、不到1400人的一片荒漠中,建起一座面积32平方千米、能容纳百万人的超级新城。在这张巨大的荒漠“白纸”上矗立起来的新城,中央广场、剧院、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新闻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等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可是,2009年8月出版的《康巴什》季刊透露:政府原计划在2010年前迁入100万居民的新区,到2008年人口统计只有2.86万人。设计初衷是要成为全市对外炫耀的标杆,却成了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典型,被人戏称为一座荒凉的“鬼城” 。还有的地方本来就经济落后,财政十分困难,为了讲排场、饰门面,大兴土木,强行银行贷款,误导老百姓集资,贷款、集资不成,就在中央专项资金上打主意,有的甚至连中央下拨的救灾款、老百姓的救命钱,也竟敢挪用来修建楼堂馆所,真是胆大妄为。

  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必须加强预决算监管,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财政经费预算不严密,公共支出随意性大,监管不严格。有的部门和单位业务性不强,也没有科研学术任务,却频繁组团或派人出国(境)学习考察,而这种学习考察的实质性内容并不多,实则把外出学习考察当作一种变相的福利。据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9年的国家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有的部门和单位以工作需要为由,超编制、超标准配车,致使公车满路跑,费用节节高。有的地方政府利用重大节日、特殊纪念日之机,大规模整修市容市貌,邀请“歌星”组织专场演唱会等大型纪念庆典活动,个别地方举办一次演唱会,相当于一个贫困乡镇一年的财政支出。

  在一段时期,还有一种现象,公款吃请,大吃大喝之风盛行。各级开会吃,考察检查接待吃,到领导机关办事吃,逢年过节吃,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吃,平时迎来送往吃。主人请吃的饭店档次越高,显得越重视;场面越隆重,显得越热情;菜肴越丰盛,显得越富有。否则,就认为主人家穷,小家子气,看不起客人。一顿酒下来,喝倒几个,这才算主人热情、讲究、够意思,客人高兴、尽兴、有感情。难怪有人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各行各业都萧条,就是餐饮业不萧条,相反还异常火爆。在吃喝方面,似乎有一条悖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越精打细算,越穷的国家越铺张浪费;越富有的人越讲节约,越穷的人越讲排场。有学者做过统计,全世界在吃的方面造成的浪费起码有50%,而这50%中的七八成是浪费在发展中国家,中国浪费的比例甚至更大。一般来讲,国外的接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十分注意计划性、节约性。比如,一次中国某科技代表团访问美国,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对接待工作精密计划、精打细算,提前两三个月就将菜谱传真到中国,包括菜的属性、品种、数量,甚至连每个菜生熟程度、营养搭配、颜色味道等,细化得非常清楚,让来访者自主选择和提出意见。这显得主人既重视、热情,又认真细致,还节约了招待费用。

  (二)常想贪欲之害

  常想贪欲之害,就是要经常想想贪欲的严重恶果。按照中国繁体字的组字,“贫”字多一点,就是一个“贪”字。而且这个“贪”字的组合,就是一把刀架在“贝”上,然后一个人踩在刀上。回眸历史,窥视现实,贪欲者走不出正道,贪腐者都没有好下场。中国的《二十四史》既是一部贪腐史,也是一部惩腐史。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受制约的人。中国有句古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腐败作为一种邪恶,有可能隐蔽一时,但不会隐蔽一世,终究有暴露的一天。中国历史上凡是搞腐败之人,绝大多数都受到应有惩罚。而且受到惩罚之惨烈,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种刑罚。武则天、朱元璋和乾隆在位时期,对贪腐者更是使用重典,处以极刑,而且株连九族。尤其是朱元璋在位时,凡是贪腐者一律斩首剥皮,挂在朝廷门前的旗杆上示众。用刑之残酷,世所罕见。

  中国共产党惩处腐败犯罪,历来态度鲜明,措施严厉。延安时期,毛泽东亲自批准枪毙了曾有光荣革命历史、立有赫赫战功的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和陕甘宁边区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肖玉壁。新中国成立初期,又毫不留情地判了身居高位的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继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死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党中央明确提出有腐必惩,惩腐必严,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事实上,不论是“苍蝇”还是“老虎”一直在打,而且打得之严厉,应当说是当今世界各国少有的。据一些研究反腐败的人士估计,自1978年至2008年30年,有约350万名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包括判处了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这样的部级以上高官的死刑。这些腐败分子的行为后果,不仅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给个人、家庭、单位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尤其是那些被处以重刑的腐败分子,其结果可谓都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道德上臭名远扬。

  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说明,腐败是最大的风险,腐败者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也许有的人会说,腐败虽然风险大,但收益大,是无本之利,即使被抓被杀,也是抓了我自己,发了全家人,杀了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然而,为政不是从商,应当立志高远,心中要思大局,想长远,重名节。对个人的行为后果,要考虑到对国家、政府、社会、单位的影响,对家庭、子女、亲情、朋友的伤害,对自己的前程、名誉、地位、形象的危害。对于受到法律严惩的腐败分子,即便不是处以死刑,坐几年牢,一般说来,政治上也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职位的归零,个人的政治声誉没有了,就难有重新开始的机会;经济上意味着生活的绝粮,本人公职被开除,工资被取消,非法所得被追缴,晚年生活没有保障;道德上意味着人伦的丧失,同事谴责你,朋友疏远你,亲人埋怨你,最后成了孤家寡人。更为严重者,还牵连家人,爱人子女一起蹲监狱,最终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甚至祸及子孙后代,在中国这样一个非常重名节的社会,只要家里出了一个腐败分子,其子女见人说话要低三分,求人办事要矮一截,在他人面前抬不起头。

  因贪腐被判重刑的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某,在狱中自己算了“七笔账”。她写道:一算“政治账”,自毁前程永难忘;二算“经济账”,倾家荡产悔难当;三算“名誉账”,身败名裂苦酒尝;四算“家庭账”,夫离女散梦断肠;五算“亲情账”,众叛亲离两茫茫;六算“自由账”,身陷牢笼盼阳光;七算“健康账”,身心憔悴恨夜长。靖某算的“七笔账”,应当说,就是腐败所带来的严重恶果的真实写照。腐败是社会公害,最容易引起民怨公愤。如果一个官员有其他方面的失误,或者犯了错误甚至过失犯罪,还有可能“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有机会重新得到人们的信任和组织的使用。但是,腐败犯罪却不一样,腐败犯罪掠夺的是国家财富,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如此,当今腐败犯罪的特点,还不单是涉及一个钱和财的问题,往往还涉及权和色的问题,其带来的后果多数都是“综合征”。这就等于经济上侵占了国家资产和纳税人的钱,政治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道德上破坏了社会伦理,这样的性质是政治原则、思想作风、道德品质问题,组织上不会迁就,老百姓不会原谅,必然要引起民众怨恨和社会公愤。因此,一个领导干部只要在廉政问题上跌倒了,就难以在仕途上“重新爬起来”。

  众所周知,为政不易,为官更难。官场这座“金字塔”,越往上走越艰难。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走进公务员队伍,当上一名领导干部,个人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家庭、组织需要投入很大的成本,师长、同事、上司需要给予很大的关心。就是在乡镇当上一个乡镇长、县级机关当上一个科股长,也是千万人之中的佼佼者,能得到这个职位也来之不易,都是本人洒落一路奋斗的汗水,家庭给予无数的支持,同志给予无私的帮助,组织给予精心的培养的结果。

  从个人奋斗讲,大部分官员都经历过十年寒窗苦、万般艰辛难。尤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在穷苦家庭的官员,孩童时代吃不饱腹,衣不暖身,住不安居,行不通车,上学来回徒步几十里,历经了人间磨难。比如,一些老、少、穷边远山区,个别家庭全家资产就是一个茅坑、几间草房,家当就是一口铁锅、一张床,一家五六口人,就是一套新衣服,谁出门谁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的江苏省某市组织部部长,出生在苏北某边远农村,学生时代因家境贫穷,直到县城上中学时家里才给他买上一双鞋。为了减少新鞋的磨损,他每天上学,光着脚走10多里地,快到学校时,再洗脚穿鞋。放学时,走出校门就把鞋子脱掉,一双鞋穿了整整六年,依然像新鞋一样。当走上仕途、政治上发迹后,他却成为一个疯狂敛财、五毒俱全的腐败分子。

  从家庭支持上讲,每一位官员之所以有今天,都凝聚着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的支持之情。不说父母的养,能把你养大成人的辛劳之苦,就说父母的育,你从小学(城市里还有幼儿园)到大学,所花的费用就让父母费尽苦心。有的贫困家庭,为了子女上学,简直到了“砸锅卖铁”的地步。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某在监狱里的悔过书中自述,他考上大学时,没有钱,父母把家里仅有的三只种鹅和祖传下来的一口老铁锅卖掉,才为他凑足了学费。有的家庭子女较多,满足不了所有子女都去上学,只能采取“保重点”的办法,全力以赴让其中的一个或两个孩子上学,其他则无法得到正常念书的机会;有的家庭一年两个孩子同时考上大学,但迫于无力供养,也只能送一个人去就读,而另一个被迫放弃,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有的为了供兄弟姐妹上学,小小年纪就到外地打工挣钱,受尽了生活磨难。

  从同事帮助上讲,每一位官员的进步都离不开同事的支持和配合。在一个部门和单位,且不说工作都是大家干的,独自一人包打不了天下。就是一个人要晋升职务,组织上搞民主推荐、民意测验、考察考核,同事能投票赞成,就是对晋升者的最大支持。诚然,一个人能得到职务晋升,自身肯定有过人之处,像学历、经历、年龄、专业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可能是别人难以比拟的。但更重要的是党和国家的事业为自己提供了进步的平台,是所处工作岗位、职位为自己创造了发展的机会,是单位领导、周边同事成全了自己的晋升之美。不然,没有发展的平台、机会,或者大家都不投赞成票,个人本事再大,优势再突出,也过不了民主推荐关,也难以实现职务晋升。其实,被推荐晋升者并不比其他人优秀多少,因为大家都在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是干一样的工作,成绩、贡献没有明显差别,有的没有被提拔的同事也许更优秀。因此,一个人职务的晋升,并不意味着什么都比别人强,而是同事们帮助支持和多方面创造条件的结果。

  从组织培养上讲,每一位官员的成长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有学者测算,国家培养一名官员,从科员到处级干部,正常情况需要10年左右,除了教育、培训等动态的、不可计量的无形成本,即便可计量的硬性成本投入,一般需要80万-100万元。如果到了县委书记、县长这个岗位,国家每年为其投入的公务消费不计,就是个人的薪水、福利、医疗,以及为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配置的住房、车辆、办公设施设备及秘书服务,一年下来最低不少于100万元。尤其是对有的特殊人才的培养,公费出国考察、学习、深造等,还需要国家大量的外汇。国家为为政者付出这么大的成本投入,花了纳税人那么多的经费,而所获得的知识、能力、职位、荣誉、报酬等还都是个人所有。如果,为政者还从事腐败,那就是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培养,更是愧对老百姓提供的俸禄。如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肖某,清华硕士毕业,在组织的培养下,迅速受到重用,不到两年,年仅32岁就成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副处级),还被评为海南省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并作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可是肖某不珍惜,多次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个人受贿1611万元,把整个单位搞得债台高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什么有的从山沟沟里、从贫困家庭中走出来的官员,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奋斗成果,却走上了腐败之路?从客观上讲,当然与一定的不良官场环境、社会风气的感染和影响有关。但从主观上讲,最根本的是忘记了自己的寒窗之苦、家庭的艰辛之劳、同事的无私之助和组织的培育之恩,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陷入腐败的陷阱。有的贪官说,从小过苦日子多了,穷怕了,现在当官了,应当好好享受一把了;有的贪官说,过去太正直,吃亏太多,现在有权了,应当把损失补回来;还有的贪官认为,当今是市场经济年代,一切以钱为尺度,以利为目的,在职在位就应当想到退休的后路,打好财力基础,为子女发展创造物质条件。正是因为这些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不知不觉地走上腐败之路。有的仕途刚起步就栽跟头,丧失了美好前程;有的政治生涯中途夭折,失去了大展宏图的机会;有的晚节不保,在监狱里苦度终身。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政为官,要谋长远前程,算人生大账。经常算一算经济账、政治账、自由账、亲情账、道德账,对比利害得失,衡量孰重孰轻。比如,算经济账,你现在收受他人50万元、100万元贿赂,只是一时的收入,但是一旦查出来,受到处罚,就会失去一辈子的收入。这里不用计算你在职时的工资福利,就是退休后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如果是一名厅局级干部,按每年6万-8万元计算,假如能活到80岁,累计起来也远远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数额了。这还仅仅是就经济账而言。同时还有个人政治账、自由账、亲情账、道德账,等等。看长远、算大账的人是大智慧,图眼前、计小利的人是没智慧。每个为政者要学会算自己的人生大账,时刻牢记来之不易的奋斗成果,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责任,倍加珍惜个人的政治生命、家庭的安全幸福、同志的真挚友谊、组织的培养教育,不能因一时的私欲、贪念和蝇头小利,以小失大,一切付之东流,毁掉自己的前程,失去永久的幸福和自由,留下无限的遗憾,最后落得个被社会抛弃、被家庭离弃、被朋友唾弃的结局。

  (三)常怀律己之心

  常怀律己之心,就是心中要时刻装着法律和纪律。人生之路本身就是单行道,是一条不能倒流的河,处处是考场,事事皆考题,必须审慎、规矩地走好每一步。法律和纪律是以强制力作后盾、悬在每个为政者头上的利剑,是不可逾越的“硬杠杠”,是无情的“高压线”。不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纪律和法律,都要受到惩罚。一个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决不能错误地认为党纪国法离自己很远,与自己没有关系,不把纪律和法律放在眼里。更不能错误地认为党纪国法只是写在纸上的空文,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随心所欲,把纪律和法律当儿戏。可是,铁窗是“凉”的,监牢是残酷的,一旦违反纪律和法律,尤其是触犯了刑律,进了牢笼,就失去了前途和自由。在这个时候后悔,世上不可能有后悔药,只有长咽自己酿下的苦酒。

  曾经赫赫有名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俩人,为什么前后步入犯罪的深渊?二人思想上一个共同的误区,就是以为自己身居要职,功高名大,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殊不知党纪无私,法律无情,结果二人都先以“打黑”起家,后或以“涉黑”或以“变节”而毁灭。文强由令人称颂的“打黑功臣”,堕落为臭名远扬的黑恶势力最大的“保护伞”,王立军则由黑社会分子闻风丧胆的“打黑英雄”,蜕化成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叛祖国的千古罪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文强、王立军作为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要说他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他学法不用法,知法不遵法,懂法不守法,自恃是政法干部,没有把党纪国法当回事。因此,学法没有另类,守法没有特区。每个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不仅要认真学习法纪,切实知纪懂法,更应该遵纪守法,而且职位越高,越要自我从严约束,资历越长,越要自我从严规范,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在纪律约束和法律规范内从事各项活动。

  常怀律己之心,不仅心中要时刻装着法律和纪律,处处用法纪要求和约束自己,还要注意处理好讲政治与讲法治、保“官帽”与保自由的关系。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就是盲目从上,绝对服从,不从实际出发,不分正确与否,工作一切按上级的意图执行,一切看主要领导的脸色行事。某地某县是一个财力只有3000万元的贫困县,由于上级某领导来检查工作,“拍脑袋”一句话,不经依法审批,就决定斥资60亿元建设新城。因财力不足且无审批手续,历时10年建不起来,结果留下一堆烂尾楼。至今这座“半拉子”新城,只能以“违规建筑”矗立在荒山之上。这种从上唯上倾向的形成,主要来自于现行不够完善的用人制度和机制。然而,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对为政官员的要求,从法律原则上讲,应当是既要讲政治,更要讲法治;从个人价值观上讲,既要保“官帽”,更要保自由。

  作为党员干部,服从上级,执行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无疑没有错。但是,不能不分正确与否,对上级领导所有的指示和要求一概盲从,脱离实际蛮干。比如,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急于出政绩,不依法、科学决策,以组织决定和政府行政命令的名义作出一项任务部署,要求下级想得通要执行,想不通也要执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律开绿灯放行,不惜一切要完成任务。否则,不换思想,就换人;不开绿灯,就换位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下级或执行者,应当进行冷静分析和判断,合规合法的事项,坚决执行,迅速认真地办。如果是违规违法的事,首先要向上级领导报告,有理有据地说明清楚,申明利害,让领导心里明白。假若领导依然坚持要办,自己应当旗帜鲜明地拒绝和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这实际是对领导最大的负责。这样,也许领导会说你不讲政治,甚至撤你的职,换你的位,总不至于取消你的职级待遇。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当一个普通职工。但在和平建设时期,绝对不会因为不执行上级一个错误的决定,就给你处分,开除你的公职和要你坐牢。相反你不分青红皂白,硬是违法违规去执行,虽然把事情办了,得到领导一定的赏识,甚至一时的职务晋升。可是,真正出现了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到了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时,如果是对部属不负责任的领导,一句话就可以把责任推掉。领导可以说,为了保证某项工作落实,是要求过你想方设法办,但没有让你违法违纪去办。因此,最终承担违纪违法责任、受处分坐牢的还是你。一旦坐牢,不仅丢掉了“官帽”,而且还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永久的自由。

  (四)常驱非分之想

  常驱非分之想,就是要经常驱逐心中的邪念。人性中有一个共同弱点,就是在个人欲望上往往是贪多求全,永不满足。比如,为人处事,眼睛只盯上,不看下;当官只能大,不愿小;待遇只求高,不就低;钱财只贪多,不能少,一切往高处想,一心往好处算。总之,人心不知足,贪得无厌,当官越大越好,财富越多越好。这是一个官员犯错误、走上腐败之路的重要心理诱因。一个人追求进步,想当高官,说明政治志向高远;追求财富,想发大财,说明经济志向凌云。然而,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谋官,运用什么手段去发财,这里面就有一个原则是非、道德界限的问题。如果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力和水平,通过正常的途径和手段,当上了高官,发了大财,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靠搞歪门邪道、违纪违法等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了高位,发了横财,那就是不义之官、不义之财。根据经济学原理,从静态面看,一个社会的资源包括政治资源、财富资源等总是一定的,你的得到,就等于他人的失去,你占有多了,就意味着别人占有少了。比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职位就是一个,如果你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了,就等于是对那些具备条件晋升的人权利的剥夺。财富资源也是如此,如果你在某个工程项目招标中,采取不正当途径中标,实际上也就是对其他竞标者赢利机会的掠夺。这些既是违法违纪之举,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常驱非分之想,必须要有个好心态,不属于你的,不该你得的,不要去想,不要强求。该你得的,通过勤奋努力终究会得到;如果不该(条件不成熟)是你得的东西,即便一时得到了,迟早会失去,甚至付出的代价更大,最终得不偿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爱官得之合义,这是道德官德的基本准则。一个人得自己应得的东西,花钱花得坦然,官位坐得安稳,睡觉睡得踏实。无功受禄,花别人的钱心里不安,靠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官位,坐着不舒服,就像做了贼一样,整天担惊受怕,总怕有一天暴露让人发现。如有的犯罪分子,想逃脱法律制裁,畏罪潜逃,到处东藏西躲,但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长期吃饭不香,睡觉不安,最后还是选择自首。这样才能彻底放下包袱,得到心灵的解脱。因此,不管是为政,还是当平民百姓,都应立足于自身的刻苦努力,是为政者应当靠勤奋进步,当老百姓应当靠劳动致富。

  常驱非分之想,关键是要控制个人欲望,正确认识和对待钱、财、位、色的问题。人不能把钱带进坟墓,可钱却能把人带进坟墓。对钱,不要看得太重,够花、稍有余量就行。够花,是指能保证基本生活所需,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没有钱不行。稍有余量,就是在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前提下略有盈余,以应付个人、家庭急需和突发事件之用。对于子孙后代,在钱财的问题上不能考虑过多,让他们自己去创业。清代大书法家何绍基,虽然家产丰厚,但爱女出嫁时,只在其随嫁的一个衣箱底部写个“勤”字,作为赠送爱女的全部嫁妆。其意是只要勤奋可以白手起家,否则,万贯家产也同样会败落。因此,一切靠自己创业、个人奋斗,才能真正体现人生的价值。对吃住也是如此,再丰盛的美食,也是一日三餐,再高级的房子,也是一张床。要淡化“官本位”,特别是在职级待遇上不能盲目攀比,对仕途的发展不能眼红他人,官大官小,退出岗位虽然待遇有所区别,但生命的长短、健康的好坏却不是以官位高低来区分的。对色,孔子说,食色,人之性也。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欺男霸女,夺人之爱。总之,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对个人进步和发展顺其自然,对物质财富知足常乐,不属于你的不要去想,不应该你得的不得,不应该你做的事不做,不应该你去的地方不去。否则,一旦心理失去平衡,行为就不能自制,其结局必将是自酿苦果,自食恶果。

  从政为官要保持“四常”,要特别警惕不法分子实施各种形式的贿赂。腐败的实质是公权私用,达成腐败的一种重要方式是贿赂。贿赂是个无形的地下大“市场”,这个“市场”主要由不法分子的行贿和某些政府官员的受贿两大主体构成的。而“市场”交易的主导方是政府官员,没有政府官员的受贿需求,就没有不法分子行贿的“市场”。但是,不法分子的各种行贿手段的存在,也反过来影响官员的受贿需求。目前行贿者向受贿者实施贿赂的办法,比较常见的可以归纳为 “十八送”:一是送现金,二是送金卡,三是送证券,四是送“福牌”,五是送子女经商办企业资金,六是送名贵手表和贵重金银首饰品,七是送地皮门面,八是送房子,九是送车子,十是送高档家具,十一是送高档健身器材,十二是送名贵补品和药品,十三是送亲属子女出国留学,十四是送旅游观光,十五是送名人字画和珍贵文物,十六是送宠物,十七是送女人,十八是送“用餐”消费签单权。这五花八门的“十八送”都是贿赂官员的糖衣炮弹,只要被其中的一枚炮弹击中,就会成为行贿者的俘虏,坠落成腐败分子。

  领导干部收受他人的贿赂,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而且是一种永久性的欠账,永远背着负债感的包袱不能解脱。比如,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你收了下级的贿赂,如果把下级提拔任用了,你与你的下级实行的是“对等交易”或“等价交换”。 将来你退休没职没权了,他可以感激你,也可以不感激你。感激你,是因为你曾经给他创造了一个花钱提升的机会。不感激你,是因为他对你进行了投入(金钱或实物),你给他的已经结账埋单,两相抵销,谁也不欠谁的。但多数情况下,这样的人会看不起你,冷漠你,更不会为你办事。看不起你、冷漠你,是因为你是个贪官,搞权钱交易。不给你办事,是因为当时已经结账摆平,没有欠你的人情债。至于给不给你办事,就是看你能不能给他投入。无非要你像他当初做的那样,而且要加倍贿赂,加倍地付出代价。更进一步讲,如果你收了下级的贿赂,又没有把他提拔任用,你将欠他一辈子,他将骂你一辈子。相反,作为领导者,自己坚持不收不要贿赂,对他人,原则范围内的该办的事,依法依规给他办;对部下,具备条件的,工作确实需要,且经过组织程序,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这样,对方会永远记住你的帮助,也会感谢你一辈子。如果是你的部下,你在岗时,他会发自内心地为你工作,你不在位时,即使你退休后,他会真心实意地尊重你,尽心尽力为你排忧解难。因此,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只能是享受眼前,痛苦终身,或者是只能赢得一阵子,输掉一辈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4:46 来源: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