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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干净担当:做最好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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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坚持原则:当好人不当“老好人”

“好好先生”的故事许多人都知道,说的是东汉末年有个名叫司马徽的隐士,经常装糊涂,从来不说人短处和问题,凡事都说好,别人就送给他一个“好好先生”的绰号。在现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好好先生”式的党员干部并不少见,败坏党风政风,影响工作,耽误发展。“好好先生”学不得、做不得,党的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斗争。

所谓“原则”,是指人们说话或做事应该依据的标准或法则,是人与人相处及整个社会得以成立的必要规范。原则与法则、规则、守则、通则、准则是同义词,就是毫不例外地、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和必须遵守的依据和标准。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党员干部要立场坚定,明辨是非,襟怀坦荡,只要是有利于组织,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尽管可能会得罪个别人或少数人,也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暴露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坚持自己的行为和做法。

党员干部必须大公无私、一身正气,这样才能有坚持原则的底气。古人云:无私者无畏。摈除私心杂念,不怕个人利益得失,在原则问题面前,就能挺得起腰杆、讲得起硬话。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坚持正义、树立正气,不能“只唯上、不唯下”,不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能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能说话看“天气”、做事看“风向”,不当“墙头草”、不做“圆滑官”。要坚持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一碗水端平”, 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要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弘扬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党员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刀枪不入”,铁骨铮铮。在真理与权势的较量中,要义无反顾地维护真理,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正义一边。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原局长任长霞同志,面对犯罪分子妄图用金钱开路、让她高抬贵手时,她严词呵斥:“在我这儿没有金钱能打通的关节,只有公正的法律!”当各种说情风刮来,让她“灵活处理”时,她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给自己以任何可以放松的理由。任长霞同志就是一面镜子,党员干部就要拿她的言行来认真对照一下自己,看一看能否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做一名原则性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干部。

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体现着党员干部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中不坚持原则、不敢抵制歪风邪气、奉行“老好人”、“和事佬”的现象比较普遍,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话不说;有的对违法乱纪、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不敢“言”,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有的遇到工作疲沓、不负责任的人不敢“批”,你好我好大家好,怕得罪人;有的遇到大事、难事、棘手的事、群众烦心的事绕道走、滑过去,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能推就推,得过且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还有的甚至公徇私情,拿原则做交易。党员干部不坚持原则,对党的事业危害很大。有人认为,讲原则容易得罪人,会影响彼此之间的感情和自己的前途,因此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处处为自己留后路,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甚至对有问题的人和事袒护、包庇。相反,为自己做事快马加鞭、极其认真,甚至为了私利拿原则做交易。实践证明,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抑或对一个单位乃至社会,都是极其不利的。所以,究竟是做好人还是做“老好人”,对一个人特别是对一个党员干部而言,不仅仅体现的是人格修养和思想境界,更涉及党性原则和责任担当。

党员干部要敢于讲原则,敢于动真碰硬,疾恶如仇,敢于去得罪该得罪之人,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出错,确保我们的事业正常发展,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共青团石家庄原市委副书记王亚丽,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在王亚丽案件中,违反原则为其造假骗官“放行”的1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多名干部因此丢掉了自己的“乌纱帽”。这一案件的处理告诉我们:谁拿原则做交易,谁就要付出个人代价。王亚丽造假骗官长达十多年,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关键在于背后有一群“帮手”。他们有的把原则当作顺水人情,对王亚丽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把原则当作讨好领导的手段,鞍前马后地帮王亚丽做推手;更有甚者,把原则当作捞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王亚丽沆瀣一气,合谋欺骗组织,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弘扬敢于坚持原则的正气,恪守规矩,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降低、贯彻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随意。增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勇气,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同不正之风坚决斗争,让那些想走歪门邪道的人心生惧怕、不越雷池,让那些拿原则做交易的人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能不能坚持原则,最能反映干部的党性观念、思想品行和能力素质。杨善洲说过:“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总得有个标准,有个原则。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变化,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是每个人共同的道德规范,何况,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就更应该把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作为修身处事的基本准则,做全社会的表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把个人名利得失置之度外,不怕得罪人,不怕“穿小鞋”,坚定地做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维护者。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在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讲原则,关键是要把握政治方向、坚决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团结、自觉遵纪守法,做到执行政策不走空,服务群众不空喊,遵规守纪不放松。

把握政治方向。党员干部不光要有做人的原则,明辨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诚实守信、知恩图报、遵纪守法,还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政治,就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自觉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求真务实,艰苦奋斗,集中精力,埋头苦干,努力创造一流成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发声;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挑战,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过错,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唱黑脸,敢于战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大考验”,防范战略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大危险”,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坚决服从大局。服从大局是对党员讲原则的基本要求。大局事关战略部署、整体合力、人心向背。党员干部必须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牢固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服务大局。党员干部要全面了解大局、正确把握大局,真正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都能紧紧围绕大局、一切从大局出发。要坚持整体工作“一盘棋”思想,自觉摆正地方与中央、局部与整体、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示个人才华、体现个人价值。要心系大局、顾全大局,自觉将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与大局联系起来,找准位置、认清责任,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工作有方向、有章法、有成效。党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群众,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推动大局。

切实维护团结。古人云:“同心山成玉,协力土成金”。团结历来是我们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在团结问题上,最能看出一个党员的党性和人品。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打好团结牌”一文中说,懂团结是真聪明,会团结是真本领。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也出干部。团结和谐与一团和气、维护团结与好人主义,两者的界限往往一步之遥,应把有原则的团结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一种境界来提升,善于把工作、原则和感情有机结合起来,心胸开阔,海纳百川,五湖四海,与人为善;尊重信任,求同存异,坚持原则,明辨是非。要以事业为基础,以原则为准绳,以感情为纽带,用高尚的人格增进团结,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维护团结,带动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团结。

自觉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讲原则的底线。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坚守法纪底线,筑牢道德防线。小到部门单位的规章制度,大到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同时,我们还要为其他人,在这方面树立好的榜样,始终把自觉遵纪守法看成自己必备的政治素养,当作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地养成遵纪守法习惯,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遵纪守法,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把对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这才会有坚守原则的底气。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09:38 来源:新华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