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老乡》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二、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的制约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大重要目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仅是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全体人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的要求,也是充分发挥需求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处理好积累与消费关系、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快速提高,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加到24564.7元,增加了70.5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加到7916.6元,增加了58.3倍。按照可比价格计算,1979-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4%和7.5%。按1985年的农村扶贫标准,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达到2.5亿人,到2010年下降到2688万人。1989-2010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03元增长到3273元。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也相应提高。1978-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从311.2元增加到16674.3元,增加了52.6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从116.1元增加到5908.0元,增加了49.9倍。在这一期间,反映居民生活质量的典型指标恩格尔系数值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这一指标分别从57.7%和67.7%下降到36.2%和39.3%。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而深切地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

但总体来看,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仍然明显偏低。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整体偏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步伐,尤其是为了加快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我国走上了一条从农业提取积累和优先发展重工业、重积累轻消费、以投资带动为主的非均衡经济发展道路,并建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要在我国一穷二白、国力极度薄弱和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实现国家工业化的目标,国家不得不采取这种能够勒紧裤腰带集中财力、物力以解决重大问题的发展方式,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功。但长期采取这种非均衡发展方式,不仅严重制约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更削弱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基础、损害了农轻重之间的平衡、打破了投资消费之间的相互带动关系。据国家统计局2000-2010年资金流量表的数据,居民收入、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分别由67.6%和53.3%下降到60.4%和47.8%,分别下降了7.2个、5.5个百分点,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减弱。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明显的马鞍形。1978年,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比为2.57∶1,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一度降为1.82∶1,此后又逐步扩大,到2009年达到3.33∶1,尽管从2010年开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又出现缩小的迹象,但直到2012年仍然达到3.1∶1,大大高于国际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般在2∶1以下的水平。1978-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额的差距从209.8元增加到16648.1元,扩大了78.4倍。三是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较大。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大低于东部地区,2012年,东部、东北、中部、西部地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817元、8846元、7435元、6027元,比值为1.79∶1.47∶1.23∶1。2012年,农村高收入户、中高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五个组别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009元、10142元、7041元、4807元、2316元,比值为8.2∶4.4∶3.0∶2.1∶1。近二十年来农村内部呈现出收入差距明显拉大的趋势。按照新制定的农村扶贫标准测算,2010年年底我国人均年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农民有1.28亿人。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3%。

收入水平较低,使得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也相应较低。1978-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比值从2.68∶1扩大到2.82∶1,绝对额的差距从195.1元扩大到10766.3元。由于食品方面的支出刚性较强,农村居民家庭2012年的恩格尔系数比城镇高3.1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的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电话拥有数量分别为136.1台、98.5台、98.0台、87.0台、281.0台,而农村居民每百户则为116.9台、67.3台、67.2台、21.4台、240.0台。2012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1.5台,而农村仅有6.6台。除口粮外,农村居民人均蔬菜、食油、肉类、禽蛋类、水产品、酒类的消费水平还显著低于城镇居民。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截至2011年年底,农业户籍人口为88521万人,占总人口的65.7%。农民收入如不能得到切实较快的提高,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的目标就难以实现。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较快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一方面,要按照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另一方面,要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等途径,建立农民种粮和从事农业不吃亏的机制,增加农民家庭经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要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大幅增加对“三农”的转移性支出,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要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要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快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和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15:27 来源:人民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