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照照历史的镜子》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没有多数决的价值观

人们的行为都受着其价值观念的影响,当其价值观认为是对的时候,他会勇敢地去做该事;反之则会生抗拒之心,会认为该行为不正当。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多数决,这有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把每一个人都能看成是一个基本的独立客体,也就是“人的价值”是相等的,某甲等于某乙也等于某丙,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具有同等价值。可是中国人向来不认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也始终认为“人”并非其他动物或物品,不能用一件两件一个两个的计量方式来算“人”。中国人认为“人”不是只有一个肉体,人该有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也认为因为每个人的思想与精神互异,使人本身与其他人之间会有不同的价值。中国人认为人不能像鸡蛋一样是一加一等于二的计量,也同样认为贤与不肖两种人是不能平等的。

中国人这种不能将人看成与其他动物一样用数目计量的价值观,便会认为凡事不是人数多的主张就一定是对的,反而相信一个聪明智慧的人可以抵无数个平庸的人。试看中国从秦朝以来直至清朝都有“御前会议”——凡是遇到国家大事,皇帝会召集文武大臣来开会,有时皇帝偷懒便叫宰相代为主持。在御前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大臣可以纷纷提出主张发表意见,但最后皇帝裁决的依据往往不是依多数大臣的意见,而是采用少数人的主张,甚至只采取其中一个人的主张。为何皇帝会如此决定?因为皇帝认为智慧是少数人才有,不是多数人的主张就一定是好的,所以御前会议上没有多数决这种原则。

这便显示出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不认为某甲就等于某乙也等于某丙,不能将士大夫与目不识丁的农夫相提并论。既然中国人认为一件事情不能用人数多寡来决定,也认为人有本质上的差异,于是在中国人的思想中便不可能接受多数决的原则。民主理念也就不易在中国出现。

民本不等于民主

既然中国没有多数决的历史经验,又没有多数决的价值观,所以中国就没有办法产生民主。但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有“民本思想”。我们知道,民本思想这种观念在中国出现的非常早。《尚书》就有记载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是中国民本思想的源头。民本思想经过孔子、孟子的发扬,变成儒家思想的主要特质之一,也深深影响了自秦朝以后两千年来的中国政治。但是民本不是民主,这两者是有差别的。何谓民主?西方政治学中对民主的定义多如繁星,但美国林肯总统有一个解释非常浅显而为大众所接受。林肯说民主就是:“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孙中山将之译成中文为:“民有、民治、民享”,这是非常贴切的,中国人几乎都能理解。民本思想实际上是民主的三分之二,也就是民本主张民有、民享,但是没有民治。孔孟以来历代儒家学者提倡民本思想都没有提到民治,而是主张君治,因为他们不知道怎么样让人民来治理国家,所以他们还是拥护君主来治理国家。民本思想缺了那三分之一的民治,就差得非常远了。

萨孟武先生曾经对民主与民本的差异有个非常好的比喻:民主就好像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是这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这些股东们可以参与股东会,过问公司所有的经营情形,有积极的权力可参与公司的业务,所以公司的好与坏,股东可以积极的表达意见甚至付诸行动。可是民本呢?民本就像一个独资公司,人民像这个独资公司的员工,君主是独资公司老板,如果老板慈祥和蔼,给员工很好的福利,那员工就有福了;可是一旦这老板过世后,小老板来了,小老板可能很暴劣也看不起这些员工,于是员工原有的福利与良好待遇可能一夕之间都被取消,这些员工有什么办法?没有办法,因为公司是独资的,员工没权力过问,只能乞求这小老板赶快死掉再换下个老板,也只能乞求下个老板能够好一点,所以员工无法对这个独资公司有积极表达意见的权力,只能消极的被照顾。

萨先生举的这个例子很合乎现代人的想法。民主是人民可以做主张的,如果国家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人民是股东,这公司若经营不善,人民可以改组董事会,可以改任新的总经理以及其他经理人员;相反,独资公司员工是不可以要求换老板的,这就是民主与民本的差异所在。人民的利益在民主之下有所保障,在民本下则没有,这是民主与民本很大不同处。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有民本而无民主,虽然民本在中国历史上也确实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至少这种思想可以防止很多暴君的出现,但是民本终究不是民主。当民主的观念传到中国后,中国人还是选择了走民主的路。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5:32 来源:新华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