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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告人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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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俊颖我辈

朱天心

今天我只想记下两首歌,两首相隔五十年,我想象自己在两者间走钢索,我译成自己的文字,这样我就好像脚底长出吸盘,有所黏附有所依恃。这一日我多么爱这个世界,我忠诚地过完它,没有二心。

此段文字引自俊颖新作《我不可告人的乡愁》,但稍后再谈。

引文中唯一出现丈量时光的数字“五十年”,噫,俊颖和我的结识,已早过半了。但真恍如昨日。

那时我大学一年级,俊颖在台中念高二,看了我刚出版写我辈生徒的《击壤歌》,写信来。俊颖信写得极好,字又漂亮,两样都是我的弱项,我不敢回信,俊颖没放弃,我在不情愿上课的课堂上展读(那信都寄到学校附设老邮局内以姓氏分类的木匣),屡屡撩动我少年心志,那样一个在蓝天下盛开如着火的凤凰树下单车飞过的少年身影,至今和永远都是我想到俊颖时会浮出的画面。

俊颖与我妹天衣同年,那时差两岁,就差一世,我迟迟找不到宜当的方式(姊姊?)回应他。

那之后,俊颖北上念离我们家不远的政大中文,我知道时竟无聊的小小喟叹,以后再读不到俊颖的信了……但我多虑了,那时的我们,卯力办同仁杂志《三三》,出版、书讯、读书会、文艺营、全岛高中大学演讲座谈……俊颖在一时之间汇集的五湖三江好汉们中并不抢眼(比起林耀德、杨照),不多言,不耍帅,他总敛手敛脚睁双大眼在一旁,却什么都看进眼里(他仍写信,信中证明他看到的比谁都多),俊颖在真实人生里的位置,应该是小说中最理想宜当的叙事者角度吧(他简直就是当时我喜欢的井上靖《天平之甍》中第一人称叙事的留学僧普照),其后我写《时移事往》,那个在漫漫时间大河中默默守候一个疯野弄潮儿女子、守候好些个历史季节的男子,我从没告诉过俊颖我用的是他,最理想的观察者记录者,不使意念先行,不放任个人的爱憎,先看再说,存而不论……果然多年下来,我以为俊颖(和天文)看到的比我多比我广,太多时候,我自以为是手持注射针筒的医生(鲁迅吗?),急着诊断针砭病灶,妄想介入甚至改变现下,或许也因此与当下现实有种紧张辩证的力量(王安忆语),但我不免漏失掉太多当时也很重要或不觉其重要的人、事、面貌。

其后二三年,三三随我们众人的陆续毕业、出国、当兵、就业而星散(包括爱情),我是留着收摊的三五人之一,只因不愿那时觉得好长仿佛一生、现在看来好短的那一场是青春热病发作,是遭人质疑讪笑的“政治不正确”。

我记得,出版社不能说关就关,我接下发行的工作和书讯杂志的一部分,于是每周末,俊颖从政大来,我们两人站在拥挤零乱的书库兼办公室,一起整理当期书讯稿件和没有计算机时代的四五千笔读者数据名条,我都不肯老实跟俊颖学四角号码索引,仗着彼时惊人怪异的记忆力检索过滤那山读者资料也通(俊颖还记得我们的蚁晓玲吗?)。我那时因情伤瘦到不足四十公斤,俊颖每拎一小包蜜饯与我分食(还真奇怪,那时我的几个哥儿们友人都很娘的嗜食蜜饯),有次走前红着脸匆匆对我说:“×××实在很没出息!”第一次也唯一一次听他说人重话。

恍如昨日。

俊颖当兵,去纽约念书,我们仍稳定但不频繁地通信,我们信中各说各的琐事,不谈大事,幸福无聊得像《百年孤独》中内战打不下去的上校和老战友百无聊赖的电报对话:马康多下雨了吗?

(如此的幸福无聊,只有和晓阳、后来的以军才有,是我写作生涯中的“红利”。)

而后俊颖回国,我险认不出他,他好像那席德进的画作“红衣少年”,自然鬈的浓黑发,瘦劲修长的身子,轮廓愈深,眉睫愈深浓,那日我们已被邀了去杨祖珺林正杰家吃晚饭,便拉俊颖一道。整晚,俊颖老样子的从头到尾笑笑不说话,告别时,俊颖礼貌开口,把祖珺吓一大跳,说一直以为他是拉丁裔外籍友人。

这之后十年,俊颖忙于职场(包括中间外派香港一年),我们偶尔电话中并不聊这些,聊的都是一个个死亡故事。世纪末,人们对艾滋仍疑惧恐慌,俊颖的友人们遂在孤单寂寞、家人伴侣不敢陪伴,连医护人员也戒慎冷漠下一个个默默草草离去,怕病怕死清气的俊颖成了“收尸人”,探望陪伴目送他们离开。

好多夜晚,我一千零一夜似的听俊颖讲他们精彩惨烈焰火一样美绝而短刹的故事,觉得这个弟弟陌生极了。

二四年三月,好些年没见的我们意外在一家百货公司楼层厕所前遇到,立即找最近的咖啡座把这几年间的事儿说完。随后的“族群平等行动联盟”、“民主学校”和该年底博洲、丽文的参选“立委”,我们俩南来北往的瞎跑忙乱,有一回坐往高雄的长程火车(高铁尚未营运),我开心地吃台铁怀旧排骨便当,俊颖吃他准备好的午餐,削妥的苹果和番石榴(和天文真像),又像回到一起整理读者资料时……

老实说,这我也才认真读俊颖的作品,尽管早之前俊颖已在八九十年代出过小说集,虽那都只是他默默没停过写量的四五分之一吧。但我早早察觉俊颖小说的困难,一言蔽之,他太像天文了(不止一回,我听人夸俊颖,最终总缀一句:就可惜太像朱天文!),是啊写作的花园里尽管欢迎百花齐放,但很残酷的那一科那一种的花大家都只注目开得最早最美的,是这缘故,俊颖明明质量皆稳定的写作一直不够被注目?私下,我知道勤于阅读(事实上我认识的侪辈没几人比他读得多读得广)的俊颖,天文应只是他喜欢的众作家之一,不致让他立志仿习或遭魔咒磁吸,一切我以为他与天文太像了,他们同为处女座(以前三三如人民公社的大通铺一角,特留了一份干净整洁的寝具铺位“A型窝”,专供俊颖和我表弟过夜用),同样洁癖(他们笔下的城市可真丑怪哇),同样专业写作不谋生(俊颖已离职场十年,敢这样清简过日子的我知道的就天文唐诺和舞鹤),同样酗诸多亚知识领域,同样与现实的距离温度一般(角度和位置都是“云端看厮杀”),他们甚至不约而同惯用Signo 0.38的中性原子笔写字呢……

是故他和天文笔下的城市/当代,很难不被拿来并比,天文先写先赢,这是俊颖魔咒一样的困境。

所以一直要到《善女人》及此新作中的“斗镇”部分的出现,我方觉得俊頴总算开了他独有的、观者不得不注目的奇花。我真喜欢看俊颖写童年、童年之地、童年之地的人事前身,那是他的马康多(俊颖还真十岁之前是与祖父母在乡下大厝度过的),他中文系的训练,闽南方言得以在非此族裔(如我)读来真是美丽生动享受(当然,舞鹤更早已作了非常赞的展示),“乡土”题材,再也不是受意识形态捆绑的歌颂教条,也不是末代子孙写手缺乏感情心肝的猎奇(此中最佳的最多也只能做到顺从文学腔的“仿佛在他乡”)。

他展现了一个好小说家对所生长之地最自然(爱憎情仇全不隐藏拣择)因而最深刻的书写,我妒羡极了,反复慢读如同品尝珍稀的吃食不舍得终须吃尽它,“这一日我多么爱这个世界,我忠诚的过完它,没有二心。”这样的经验,不多了。

原来俊颖始终不放弃写叫他不安甚至厌憎的城市/职场,是如引文的隐喻“我想象自己在两者间走钢索,我译成自己的文字,这样我就好像脚底长出吸盘,有所黏附有所依恃”。

真是一名有勇气负责任的小说家,写其所爱,也要能写所不爱,写其所长,亦不避其所短。

他是如此忠诚的过完它,没有二心。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11:37 来源:新经典文化(上海)有限公司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