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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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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苏维埃的组织

    一、苏维埃的组织应站在劳动群众直接选举的基础上并保证产业工人的领导作用。地方政权已经巩固,便应组织苏维埃。党委员会应估计当地情形,斟酌组织苏维埃的时机。但在暴动前及暴动实现后,党即应有种种组织苏维埃的准备。苏维埃应在劳动群众直接选举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决不是像在广州(实际上只是革命委员会而非苏维埃),海陆丰和一部份在上海(人民代表会议的形式)一个样子,仅仅根据上层组织的代表集合。选举时应由工厂工人,各马路工人和贫民,工会工人,手工业者(手工业者工人大会,而不是职工会的执行委员会),学生等执行,并宜包纳各地下层组织,职工会及党代表。代表成份的分配,应使大多数为直接选举出的工人和贫民。并应随地酌定选举条例,务使苏维埃中革命影响得到保障。对于小资产阶级的策略,应看各地革命的深入程度,政权的巩固程度,阶级的分化程度等等而定。苏维埃中应有小资产阶级下层成份的代表。本处驻扎的革命军队的兵士亦应参加苏维埃选举。选举苏维埃与进行苏维埃工作时,产业工人应有特权,以保证其苏维埃中领导的件用。

    二、苏维埃的定义。我们应该牢记下面列宁所下的苏维埃的定义:“苏维埃乃新的国家机关,他给我们以(一)工农的武装力量,这力量不像旧式军队一样是脱离民众的,而是和民众密切联结的;从军事讲,这力量比以前的军队强大的多;就革命的意义上讲,这力量是任何东西所不能代替的。(二)这个机关是和群众及大多数人民密切无间的相联系的,容易考验自己的错误,容易恢复意外的创伤,这是从来国家机关所未曾梦见的。(三)这个机关为民意而选出,因民意而撤换,没有官僚主义的空架子,所以比从前的国家机关不知要更民权主义得几多倍。(四)他在各项职业间实现密切的联系,所以没有官僚主义,而能促进种种深入群众的改良。(五)他是先锋队,是被压迫的工农阶级中最觉悟最努力最先进的部份的组织形式,因此,被压迫阶级的全体广大群众直到而今还是僻处于政治生活及历史之外的,他们的先锋队经由这个机关,可以促进他们的教育,训练并领导他们。(六)他兼有议会主义及直接民权二者之长:人民选举代表,同时有立法及行政之权。和资产阶级的议会政策相较,这种进步在民权主义的发展上,实有全世界的历史意义。苏维埃只有取得全部国家政权以后,才能在真正选举的基础上发展,方能充分扩大他的任务和能力,倘不如此,则苏维埃便毫无长处,成为嫩芽(嫩芽是不能长久存在的),便流为玩具。二元政权是苏维埃的瘫症。”

    列宁这个定义,把苏维埃目前和过去的作用,说得明白已极。至于苏维埃制度和其他组织的关系,也可以由上面体会出来。

    三、苏维埃会员应尽量参加苏维埃的工作。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会议)的代表(议员)应提到苏维埃的工作中,执行苏维埃的决议案,或督察决议案的执行。

    四、苏维埃既非群众大会亦非几个领袖的组织。苏维埃的会议不应如上海市民会议的实行经验,具有那样群众大会的性质;更不应如广州苏维埃的实际结果,仅仅只有高级直接指挥的机关。广州苏维埃之所以如此,因为他窄狭了(总共只十四到十六人)。

    苏维埃政权从其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应号召广大的劳动群众起来反对苏维埃政府中办事人员可能作出的各种流弊,如官僚主义,办事迟钝和滥权等事。

    五、苏维埃为执行各项职务起见分置各部。苏维埃计划当地及全国的主要政策,为更普遍的提高苏维埃会员的效率起见,应分置各部执行各项职务:

    (1)军务部(组织防卫队伍及红军)。

    (2)财政部(税务,财产的没收及处置等)。

    (3)市政部(管理学校,自来水,救助病人等)。

    (4)社会保证部(劳动法,分配好房屋给农民工人工作)。

    (5)国民经济部。

    六、苏维埃中直接的撤回权。苏维埃代表须按期向选举人报告过去工作,选举人有撤回旧代表另换新代表之权。城市苏维埃须包纳近郊农民和全区农民的代表,使他们成为该农区的革命中心。为执行城市的经常工作起见,应选出执行委员会,包纳该城市或该区重要组织的代表:军队,职工会,镇压反革命并供给必需物品的职员等。执行委员会人数约自十一人至二十七人;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会,这个差不多是该地的实际政府,人数约五人至七人。

    七、苏维埃各机关的党团须执行党的指示。这些机关的党团,都须绝对执行党的指示,且一切最主要的政策,都该由该地党委员会批准。

    (十六)苏维埃与职工会暴动司令部或革命军等的关系

    一、上海市民会议和群众隔绝。苏维埃从成立之日起便要成为真正的政权;于此当铲除前此在斗争过程中成立同样组织时所犯的错误。例如上海一九二七年三月暴动时,市民会议实际上不是政权,仅是死的组织,真正的政权却集中于职工会和工人纠察队总部的手里。因此,上海市民会议就和广大的群众隔绝,不能发生经常的活跃的关系。

    二、职工会转成新政权的形式,工人的日常经济斗争遂行停顿。这种情形也令职工会感受极有害的影响,职工会于是不复成为职工会,而成了政权,遂丧失了他在工人经济斗争中所获得的通常的连系,而政权因此和贫民及劳动群众隔裂,更为危险。广州暴动胜利时,政权实际上属于职工会的苏维埃,职工会遂不能执行工人阶级经济组织的工作,事实上职工会苏维埃虽代表新政权,但并不曾建设政权的执行机关。

    三、对黄色工会或其他劳动组织当打击其首领夺取其群众。对于黄色职工会及其他贫民或劳动群众的组织,我们应采非常审慎的态度。此种组织应分化之,打击其首领而非打击其群众。当广州暴动宣布黄色工会解散时,我们把他的群众和首领一般看待。这种看待,这种错误,我们以后务须避免。俄国的苏维埃政权不曾封闭黄色工会,但积极和他的首领斗争,因获得其群众。在中国也该采用同样的策略。我们如果用武力压迫组织内的群众,则他们可以变成反对苏维埃的大力。

    四、苏维埃与职工会关系应正确。苏维埃应和职工会建立正确的关系,使有组织的工人的代表能在苏维埃内占主要的地位。

    所有派往苏维埃的代表,关于苏维埃的行为,应对工人之有经常的报告。同时关于工会的行为,亦应在苏维埃中作有系统的报告。凡工会与苏维埃中一切纠纷,应由企业中派代表所举行之特种会议解决之。凡涉及工人阶级根本利益一切法律和处置,应预先会同该地职工运动之指导机关讨论之。

    五、工人纠察队红军司令部应服从苏维埃。工人纠察队和红军司令部应服从苏维埃。苏维埃应坚决采取各种可能手段,以保障其兵士群众对于军官的作用,并可因此监督红军的一切动作。

    (十七)苏维埃和党的关系

    党是苏维埃思想上的领导者,应经过党团指导苏维埃。党在各处苏维埃中,均应有党团的组织,经过这些党团,经过党员所发的言论,表示党对苏维埃工作上各种问题的意见。党随时随地都应作苏维埃思想上的领导者,而不应限制自己的影响。不过党应预防以党代苏维埃或以苏维埃代党的种种危险。党应预先保障其在苏维埃领导机关中的领导作用,因此,党须在苏维埃中组织有威望的能工作的党团,以执行党的命令。但是以当地党部代替党团,那就是一种危险。党团只执行党部的指示。当党团和该地方党部的影响不能保抖平衡,而后者的作用较小时,苏维埃常有代替党的危险。苏联革命后最初几年,有些地方上党的作用几乎缩小到极端,这种经验应该顾及。在中国也有以苏维埃代替党的危险。苏维埃政权之正确的组织,是要以党的坚固的指导为条件的。为要达到此目的,必须注意党的组织之行为,毋使其发生软弱的现象。所以在党部工作的同志,不应当较在苏维埃中发〔为〕弱,党经过苏维埃或其他组织内的同志,应该在一切条件下,应该公开在苏维埃中,在苏维埃工作上增高和巩固党的影响。

    (十八)乡村中政权机关的组织

    一、党应吸收农民的革命领袖和产业工人进行革命委员会的工作。当乡村中发生暴动时,应在该地组织革命委员会,委员会的组织在暴动前就要由党部规定。在革命委员会中,应吸收农民运动中最坚决的革命领袖,尤其要吸收乡间住的产业工人及出身城市或归自城市的工人。这些产业工人是乡村中党的作用的一个台柱,所以党应该非常审慎的利用每个工人做革命委员会的工作。

    二、革命委员会须设在广大群众革命运动的地方。革命委员会的所在地,应择具有广大农民运动多量农村工人的地点,这些工人尤能坚决拥护各种革命政策,而为共产党最可靠的基础。在农民协会中,须有革命委员会的基础,更为重要,革命委员会应以农民协会为基础,而成为革命的政权,不应以农民协会为政权(形式上革命委员会应当是农民协会等在将暴动前选举出来的)。革命委员会的工作,在该区人民中,尤其在农民协会的会员中,要尽量通俗化。为避免农民协会及革命委员会的冲突起见,可以把农协的领袖包纳在革命委员会内,并对农民协会全部负责人材,吸收在政府机关内,在革命委员会中,应保障那些积极参加暴动的农民之领导作用。

    三、政权一经巩固便应以苏维埃代替革命委员会。当地的政权,尤其是城市中的政权一经巩固,则该区全部劳动农民所选出的苏维埃,并〔应〕代替革命委员会进行经常工作。农竹工人及该区工人或工人分子,应有特殊的较多的代表。

    四、常务委员会内应包纳该地主要的领导者。苏维埃选举常务委员会,应包纳该区最主要的领导者,自然更要保障党在常务委员会内的影响。

    五、苏维埃的中心地点宜择工农运动最大的地方。苏维埃政权的行政的中心地点,不一定仍驻原来旧政权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官僚总多),须择足以保障工农革命影响的地点。

    小城市内没有工人,便该将该城苏维埃和近郊农民苏维埃联合起来,使苏维埃中的领导作用,归于农民。

    (十九)农民协会与苏维埃

    一、板力避免农民协会和革命委员会的冲突。最先要极力避免革命委员会与农民协会间的冲突,然后在农民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并扩大革命委员会,代替农民协会。

    二、农协是革命委员会的基础。农民协会应该准备苏维埃组织的基础,苏维埃则应执行农民协会的全部作用。

    三、没有农协的地方可以直接组织苏维埃。不过对于农民协会要非常审慎。大多数人民尚未深信有组织苏维埃之必要时,不可解散农民协会。惟农民协会变成了上层农民的组织,则须以农民代表会议和他对立,使农民代表会议成为贫农群众所拥护的机关,使大多数人知道农协招牌已为富农土豪等所把持,而迅速解散之,在没有农协的乡村中应直接组织苏维埃。但若下层的群众要求组织农民协会时,那便不可坚执反对他们的组织,而应主张多开农协〔民〕的群众大会,尤其是代表会议,使渐变为农民代表会议。

    (二十)苏维埃区域中党的工作

    一、一般工作要公开,但须留有秘密的基础。在苏维埃的区域中,党自己的工作和大多数的党员,应普遍的公开,只必须留下小的秘密机关处在秘密的状况中;在成分上,党应扩大自己成为群众的组织;但吸收党员,须非常严格。在苏维埃区域内,肃清隐匿起来的富农及奸恶份子,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参加暴动者,工人及乡村工人,入党时应受优待。

    二、党应特别注意工农组织准备退却时的必要手段。党应该特别注意贫农和工人的组织,因为他们是农村中拥护党的政策的主要成分。党应该处处准备退却时所应采的手段,保留党的活动力量,交通且须预先建设秘密的党部和工农组织。

    (二十一)苏维埃区域的扩大

    苏维埃须不断的扩大自己的领土:一、以武力进攻,二、极力帮助邻区武装暴动。当地的革命委员会党部及苏维埃,务要尽力扩大自己的领土,这是他们存在的根本保障。领土的扩大可由两方面进行:一方面苏维埃当以武力进攻邻近的反动区域;他方面积助邻近区域发动群众暴动。因此,红军的进攻,应当与邻近区域的武装暴动相呼应。苏维埃政权更应派遣全权代表往邻区去,准备和组织该区内的政权核心和暴动。这种种行动要与红军的进行相策应。如果该地工农群众见解狭隘,只图保护本地的苏维埃政权(地方主义),则应用全力打破这些地方的偏见。党应扫除这种偏见,说明不仅自卫,且要进攻,乃是苏维埃政权存在的唯一担保。

    根据莫斯科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编印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刊印

    注 释〔1〕 《布尔塞维克能否维持政权》,今译《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见《列宁全集》1959年中文版第26卷。下面的几段引文均与今译有出入。〔2〕 在1928年中共中央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大会议决案》所载的本决议中,在此段之后还有:“三、革命委员会宜置财政部农民工人各部及行政处。革命委员会宜设财政部,置农民部(土地部)以实行土地法,置劳动部及行政处。此等机关初隶革命委员会,苏维埃成立即较隶苏维埃。”这样单独一段的文宇。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14:53 来源:新华网 编辑:曹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