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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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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文摘】

(二)绝对地租

在上面论述级差地租时,表明劣等地没有级差地租。似乎土地所有者会将劣等地白白交给农业资本家耕种。事实上,由于土地有限,优等、中等土地的产品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劣等地也需要进入耕作范围,也必须缴纳地租,这种不管土地好坏,都必须缴纳的地租,称作绝对地租。劣等地缴纳绝对地租,其他较优土地也需要缴纳绝对地租。绝对地租量在各级土地上是一样的。绝对地租产生的根源是土地的私有权垄断。

会产生一个问题:在资本主义工商企业中,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卖,资本获取平均利润,而在农业中,除农业资本家获取平均利润外,土地所有者还要获得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农产品的价格是否高于其生产价格和价值呢?可以回答说,农产品的价格的确高于社会生产价格,但未超过其价值。在工商业部门中,商品的总生产价格和总价值是一致的,而在农业中,商品的价值要高于其生产价格。这是因为:第一,在资本主义发展的长时期中,农业落后于工业,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因而同量资本雇佣的劳动力多,产生的剩余价值多,利润率高。第二,在工业部门中,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形成利润率的高低不同,会通过部门间的竞争和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使利润率平均化。而在农业部门,由于土地有限,又被私有权垄断和经营垄断,其他部门的资本难以展开与农业部门的竞争,阻碍了大量资本转入农业,所以,农业中超过平均利润的部分留在农业,因而农产品价格会超过生产价格,但并未超过价值。农产品是按由劣等地的个别价值所决定的社会价值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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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6:35 来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