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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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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试读】

  “协同型政府”是适应治理时代需求的政府形态。界定和描述治理时代是本文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整理大量关于时代背景和特征的文献基础上,本文着重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治理时代这一命题:其一,全球化是治理时代的宏观背景,信息化是治理时代的技术支撑,公民社会的发展是治理时代的社会基础,治理理论是治理时代的理论基础。其二,治理时代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它意味着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由矩阵式向网络式治理结构的转变;主体间由控制型向平等型,由竞争型向共有型关系的转变;由规则和竞争为主导,向以合作和集体行动为主导的公共行动机制的转变;由善政向善治的价值取向转变。其三,治理时代对政府的角色、职能和能力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政府应更多以合作者和协力者的角色参与到公共治理中,与其他主体一道共同承担治理责任。政府又必须作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特殊一员,以协调者和服务者角色为合作治理和实现善治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起到搭建合作平台、规范合作行为、把握合作方向等元治理功能。在治理时代多元、复杂、多样和互动的环境下,政府需要不断提高其战略规划的能力、促进合作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以及协调利益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运行机制的协同性和府际关系的协调性。

  在描述治理时代对政府角色、职能和能力要求的基础上,本文系统阐述了现存政府形态的弊端,并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兴起的新一轮政府改革进行客观描述和评价。主要观点包括:其一,官僚制政府是最具理性精神的政府形态,但在治理时代多元、复杂、多样、互动的行政生态下,理性官僚制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其二,企业家政府是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的政府形态,但这一政府形态并不能适应治理时代以合作为主流的公共行动机制,且由于强调私营组织的管理理念和竞争思维,容易导致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碎片化。其三,20世纪90年代各国新一轮政府改革倡导整体性、网络化和合作治理,但这些改革由于缺乏对政府存在样态、治理理念等方面的统合性认识,易导致政府改革的盲目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新形势下应以新的思维重新审视政府的存在样态与运行方式。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10:19 来源:新华出版社 编辑:葛燕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