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文件汇编》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七、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在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农村实现小康,就是使广大农民温饱有余,生活资料更加丰富,居住环境有一定改善,健康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实现小康的基本条件,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也具有重要作用。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始终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依靠发展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门路。在搞好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实行种养业和加工储运业相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国家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应多用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合理负担坚持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纠正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错误做法,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逐步改革税费制度,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立法。

全国农村实现小康,重点要加快中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加工业布局,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西部地区要发挥粮棉油和畜产品等生产优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成为全国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基地。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并通过经济联合和合作,帮助和带动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这部分人大多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地区,扶贫攻坚难度很大,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扶贫到户。大幅度、多渠道增加扶贫投入,搞好以工代赈,重点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种养业。对极少数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贫困人口可以有计划地实行移民开发。经济开发要同智力开发相结合,开展科教扶贫。总结推广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到户的有效做法。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禁挪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做好各部门和东部地区对口帮扶贫困地区的工作。继续落实扶贫工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领导责任制。扶贫攻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脱离实际提出过高要求,也不能为了赶进度而降低标准,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巩固扶贫成果,根本改变贫困地区面貌,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八、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如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村干部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公益事业需要村民负担的事项,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的方案等,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予纠正。经村民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根本。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村务活动要照章办事,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

乡级民主建设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目前先要坚决把不在编人员精减下来,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乡镇政权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完善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对压制和破坏民主、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使农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履行应尽义务,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恶势力,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正确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安定团结。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经验,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14:46 来源:人民出版社 编辑:雍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