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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世纪历程》连载之十八

明确提出新时期的干部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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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必须十分重视建立和加强党校和专业干部学校的工作。从长远考虑,随着四化建设的发展,对于干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必须逐步建立以党校、专业干部学校为支柱的干部教育网,逐步实行正规的干部教育制度,使训练在职干部、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工作逐步经常化、制度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及其所属各系统,都要积极恢复或筹建本部门、本地区的专业干部学校。各地、县委要大力加强地、县委党校的工作,有条件的,也可建立专业干部学校。中央和省、市、自治区这两级党校、干校,是培养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要阵地。这些学校除了轮训干部外,还要有准备地举办干部培训班,招收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更系统的政治和业务训练,学制至少一年。此外,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领导干部的各种专业进修班。建立起这样的干部教育制度,对于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对于培养能够领导四化建设的接班人队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在尚未建立专业干部学校,或虽已建立但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所属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附设干部班,以执行干部培训任务。要重视和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

《意见》要求,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干部在职学习的领导,要克服形式主义、放任自流和松松垮垮的现象。要认真组织干部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学习应当同当前工作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每周工作日内的一天学习时间,分散使用,效果不好,各单位可灵活安排,适当集中使用。要鼓励干部制订理论或业务进修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在职学习。可以参加各种夜大学、函授大学、电视大学学习,或自由结合成立各种学习小组进行学习。各单位还可经常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可自由参加听讲。要为学习文化的干部开办文化补习班。各大专院校和中专,有条件的都应当积极举办夜大学或函授教育,吸收在职干部参加学习。

《意见》提出,加强干部教育工作,必须抓紧解决选编教材和培养教员这两个重要问题。要适当增加党校和专业干部学校的教学人员的比例,给党校和专业干部学校补充部分政治教师和专业教师;对水平较低的政治教师和专业教师要有计划地组织进修;中央、省、市一级的党校、干校要设师资班,为干部教育培养政治理论和专业教师。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都应把干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统筹安排,制订近期的和长期的干部教育规划,并且检查规划的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09:4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