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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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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于内阁会议的这个决定,1896年4月1日,以在冲绳县施行敕令第13号为契机,开始筹划在国内法上编入该列岛的措施。”

接着,琉球政府发表声明,就上述“国内法上的编入措施”进行了说明。与其说是说明,莫如说是狡辩更恰当。这个声明的全文乍一看好像是在叙说原来的史实,但文中对重要问题含糊其辞,甚至有歪曲历史的地方,并且故意掩盖事实真相。下面将对此进行一一批驳。

今年(1972年)以来,相继出现了“日本政府外务省的统一见解”(3月8日)、“《朝日新闻》社论”(3月20日)、“日本社会党的统一见解案”(3月25日)、“日本共产党的见解”(3月30日)等等许多政党、报刊关于尖阁列岛为日本领土的论点,但它们都没能提出比上述琉球政府声明更详细的或更新的“论据”。而且,这些评论都是将主张对尖阁列岛拥有主权的基础放在了1895年日本政府内阁决定占有之前这里是无主地这点上。事实上若不这样做,如果承认这些岛屿是中国的领土,他们就无法牵强附会地套用“无主地先占为主”的近代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准则”了。然而,他们对于这一主张,提不出任何史料的科学证明。

外务省说,“1885年(明治十八年)以后,政府多次对尖阁列岛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是无人岛,而且没有接受清政府统治的遗迹。在慎重地确认了这些事实之后”,经1895年的内阁会议决定“正式编入我国的领土”。1885年冲绳县令出于这里也许是中国领土的考虑,在直接将其做为日本领土的问题上踌躇不前。对此,内务卿山县有朋欲强行立即占有,他主张这个列岛即便是《中山传信录》中记载的岛屿,也不过是清国船只“以其示航向耳,其属清国之据丝毫未见”(参见本书第十一章)。外务省所说的“没有接受清政府统治的遗迹”就是这件事的翻版而已。

共产党的见解如下:“关于尖阁列岛的记录,自古以来在包括冲绳的日本文献和中国文献中均有所见。但日方和中方都没有确定这个没有任何一国的国民居住过的无人岛——尖阁列岛——是属于自己的。”“中国方面的文献上也没有记载有关中国人历史上就居住在尖阁列岛上的记录。明朝、清朝都没有在国际上表明对尖阁列岛拥有主权。虽有过尖阁列岛‘包含在明朝海上防卫区域内’的说法,但这与主权不是一回事。”

《朝日新闻》社论的说法也与此大同小异:“早在14世纪后半叶,人们已经知道了尖阁列岛的存在。作为船舶航线上的目标,在琉球和中国的古书上都有记载。但是在这些文献中,找不到证明尖阁列岛是本国领土的明确表示。”

日共和《朝日新闻》如此这般自信地断定明、清两代的中国王朝没有在国际上明确对尖阁列岛拥有主权。但是,此时他们不是科学地、具体地调查历史事实,而是完全站在佐藤军国主义政府一边,把现代帝国主义的“无主地”概念毫无科学根据地强加在封建中国的领土问题上,企图抹杀掉对自己不利的历史。无论是政府还是政党都无法在短短的声明中,对历史一一论证,但他们可以以某种方式,如利用机关刊物、小册子等进行证明,难道这不是在处理如此重大的国际问题上,政府及各政党应尽的责任吗?然而,他们根本不想这样做。政府及这些政党中有许多御用学者,可这些人中除国土馆大学的国际法助教奥原敏雄外,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公开对历史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15:02 来源:新星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