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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心与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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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抓住就业这一民生之本——保障百姓乐业的就业工程

就业是民生之本。积极地促进就业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部分工业部门产能过剩,以及经济波动等现实问题的冲击,我国当前的总体就业形势严峻,失业问题难以避免。如何有效地解决失业问题,实现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党和政府的第一大民生工程。为此,近十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保障就业:党中央实施的第一号民生工程

面对新时期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始终把扩大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气,想方设法地解决好保障就业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1.我国存在着严峻的就业形势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人口年龄分布的高峰集中在了就业年龄段。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解放了出来,加之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等原因都造成了我国现阶段空前的就业压力。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就业,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前提。只有通过就业,个人才能获得收入,实现价值,社会才能不断地稳定发展。显然,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之一。

我国目前正处于加快实现工业化和向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在经济全球化、农村城镇化和发展高新技术、进行经济结构重大调整的背景下,就业问题始终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只有下大力气解决好就业问题,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才能维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能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目标。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就业形势却一直不容乐观,甚至十分严峻。

伴随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劳动力的超常规供给,再加上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大量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职工的下岗、失业、农村耕地面积的减少、就业空间的萎缩、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自发流动和转移,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资本有机构成的迅速提高对劳动力要素的挤出效应等,使得我国大陆地区的就业问题更加困难,我国的劳动就业呈现错综复杂的趋势。

(1)劳动力供给压力仍然巨大

据相关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供给仍将保持持续上升势头,因此将会产生较大的就业压力,2015年以后供给压力虽然有所下降,但总量仍然较高。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2002年劳动力供给增量达到最高峰,这种增长趋势在以后年度有所缓解,增量有所减少,但还保持较大的绝对量,对就业的压力仍将持续存在,要实现一个适度的充分就业水平,必须有较大的需求平台做保障。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艰巨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以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为杠杆,随着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变迁向非农部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过程。

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始终是解决就业的难点问题。“十二五”期间,计划平均每年要转移900万农村劳动力。但是,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市场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断提高而农村劳动力素质相对偏低,因此,完成这一转移任务的难度还是相当大的。近年来迅速增加的失地失业农民,也急需纳入就业政策的扶持范围。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困难还在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由于素质不高,缺乏就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转移就业难度将越来越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而紧迫。

(3)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大,结构性矛盾突出

从1999年起我国高校进行扩招。扩招四年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随之凸显出来。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连年走低,每年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大学毕业生不能实现一次性就业。

为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和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是长期的。当前乃至整个“十二五”时期,在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的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继续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失业风险有效控制的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就业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也都动员全部力量千方百计地努力解决好就业问题,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实践党的宗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重大实践。

2.党中央国务院把保障就业放在突出位置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的位置上。在“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一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党和政府已把积极促进就业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把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作为国家规划和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以实现促进就业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保证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党中央提出,要解决就业问题,需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要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转变为就业拉动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使促进就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部进程,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要加强就业政策与有关经济政策的协调,与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政策的有机结合,使各种政策措施相互协调配套,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扶持政策,推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防范和缓解失业风险。

(3)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

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做好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加强妇女、少数民族群众、残疾人等就业工作。

(4)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

要综合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主要包括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调控、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等10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各类群体的就业,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

同时,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不断地强化。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形成了财政投入增加、部门相互配合、上下统一行动的长效机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各自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共同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008年以后,出现了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的侵袭下,我国的就业形势出现了严峻局面,没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抗风险能力差的弱点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各级政府实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2009年1月7日,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从2009年至2010年,利用大约两年时间,集中对需特别职业培训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11:24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编辑:雍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