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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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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的建立

一  商汤建国

夏与商,都是古地名。夏地约在今山西夏县,原来居住这里的部落便称为夏氏或夏后氏。商地约在今河南商丘,居住这里的居民称为商人。商原来也是黄帝联盟中的部落,始祖契在帝舜时曾助禹治水。历十四代传至汤,与夏桀同时。在夏后氏与诸部落混战的年代,商部落却得以有序发展,并有了较强大的兵力。汤先后攻灭今河南境内的葛、韦、顾、昆吾等部落,进兵攻打夏氏。汤在出兵前聚众誓师,说:“你们大家听我说,不是我要发动战争,夏氏有罪,上天要消灭它”,“你们帮助我去执行天讨,我会给你们重赏。你们不要不相信,我不会食言。你们不履行誓言,我就要把你们处死”。所谓给予重赏,就是作战获胜,可以分得掠获的财物和奴隶。汤在鸣条地方大败夏兵。夏桀逃往南巢(安徽巢湖),死在那里。

商汤没有重建部落联盟,而是在氏族部落制的废墟上建立了商国。商汤也不再沿用联盟长“帝”的称号,而自称为“王”。“王”字原是长柄斧钺的象形,是权力的象征。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历史走向文明的重大事件,也是建立国家必备的条件。古代有“仓颉造字”的传说,它的合理内涵可能是表示生产物有了储存后,管仓人创造了图画储存物和记录数量的符号。考古发掘显示,夏代已有文字,但汉字的大量制作和广泛应用是在商代。夏商两代都用烧裂兽骨观察纹络的方法占卜吉凶。商人把占卜的事件刻在龟甲或牛骨上,这样的甲骨已发现有十四五万片,提供了大量的历史信息。其中一部分非占卜的刻辞还保留了若干记事和谱系。商代用青铜制作兵器和耕具,也用来制作祭祀用的礼器等器物,铸有人名等铭文。甲骨文字和铜器铭文是商代的原始文字记录,与后世的文献记录相印证,可以约略得知商代历史和国家制度的概状。 

二  商代的国家制度

商国废除传统的部落联盟制,建立起国家制度。新制度并不是一下子就建立起来,而是经历了逐步完善的过程。它和旧制度有明显的区别。

商国王统治全国,不再经推选,而是由商汤家族父子兄弟承袭。王权成为统治家族或宗族的特权。商汤的祖先,已用日干(后称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等十个纪日的数字命名。商国建国后,历代国王仍用日干做名号。汤又号太乙。后期著名的国王有盘庚、武丁、受辛。

国家制度与氏族部落制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建立起在全社会之上和之外的统治权力机构。汤任用有莘氏的伊尹和薛(山东滕县)地部落的仲虺(音huī)作辅佐,设官分职。辅佐治理国务的人称为“尹”和“臣”。以下设置分管各种事务的小臣。如管理农耕的叫“耤(音jiè)臣”,管理畜牧的叫“牧臣”。甲骨卜辞有军事编制“师”“旅”,并有左、中、右之分,说明商国已建立独立的军队组织。原来氏族部落的治理,只是对部落或部落联盟公认为不当的行为以公认的办法予以处置。商国不见有成文法传世。但古籍见有“汤刑”“汤法”。甲骨卜辞有刖(音yuè,割足)、劓(音yì,割鼻子)等刑名。后人说“刑名从商”,商国当已有一定的法规。

国家制度与氏族部落制的另一个重大区别,是不再按照血缘系统,而是按地区来统治居民。商汤以武力攻灭昆吾等部落进而攻灭夏后氏,在商人旧地和征服、归服地区,重新量地制邑(聚落)。各地居民由商王的各支系宗亲和归服者分别统治。依据地区的大小和军马的多少,统治者分别授予侯、伯、子等称号,统称为诸侯。未经征服的地方各部落,统称为“方”或“方国”。只要承认商国,仍由原部落长“后”管理,统称为“群后”。群后需向商国进献一定数量的本地物产,称为“助”,以表示赞助商国的统治。商汤曾向诸侯群后发布文告,要他们为民立功,勤于职事,否则将受到惩罚。未经征服的各方国与大国商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商国建立后,各方国的反抗斗争仍然不断发生。 

三  奴隶占有制

各部落频繁争战的年代,起初是胜利者把作战中的俘虏全都杀死。尔后的进步,把俘虏作为奴隶用于生产劳动和服役。随着战争的不断发生,奴隶数量不断增多,形成奴隶占有者与奴隶两个对立的阶级。见于甲骨卜辞的男女奴隶有隶、奚、婢、妾等多种称谓。

商国是奴隶占有制国家,维护和协调奴隶占有者的权利,镇压奴隶,使之服从。大奴隶主来自统治各地的王室宗亲和官员等贵族。奴隶主把奴隶当做私有财产和役使的工具,用于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也用于家内服役。奴隶主可以任意处罚奴隶直到处死。贵族死后,还要杀死奴隶殉葬,供死后驱使。已发掘的商代贵族墓葬中,一个大墓殉葬奴隶的尸骨多至数十具至数百具。商人迷信鬼神,祭祀祖先是头等大事。祭祖时也要杀死奴隶,奉献给先人。甲骨卜辞中留下大量杀祭的记事。河南安阳殷墟还发现了尸骨横陈的杀祭坑的遗址。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压迫,依靠国家的支持,所以说:“古代的国家,首先就是奴隶所有者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奴隶主有生杀之权,奴隶难得反抗,伺机逃离是一条生路。逃跑的奴隶,有可能指望其他奴隶主收容。但奴隶主引诱和收容别人的奴隶以扩大自己的财产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国家的制裁。

贵族奴隶主和奴隶之外,原来各部落氏族成员群众,商代叫“众人”或“小人”,即所谓自由民。他们各自独立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生产,独立生活,遇有战事则要随从作战。作战胜利,分得俘虏做奴隶,有可能成为小奴隶主。作战失败被俘,就要成为对方的奴隶。

奴隶占有制是残酷的阶级压迫制度,但比起氏族部落制无限止的厮杀和无秩序的生产,是一个进步,从而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青铜器的制作是商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夏代已有青铜器,商代大量制作并广泛应用。各地发掘出土的青铜器包括生产工具、兵器、各种容器和礼器,种类繁多。青铜器的制作从矿冶到熔铸,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设备,由相当数量的劳动力分工操作。这显然不是分散生产的众人所能胜任,而只能是有组织的奴隶劳动。河南安阳出土商代王室的青铜礼器司母戊鼎重八百七十五公斤,形制优美,内铸“司母戊”三字铭文,学者推测至少要有四百人分工协作才能铸成。可以想见商王室拥有庞大数量专业制铜的奴隶群体。各诸侯国也都用制铜奴隶,各自制作容器和礼器。

商代的农业生产还在使用石器工具,但已发现有青铜制作的锄、铲等农具。玉器、骨器的制作,由于有了青铜工具而呈现明显的进步。青铜武器戈、矛、箭镞等,也可用于狩猎。可以说,青铜器的制作带动了各个生产部门的发展,从而由石器时代跨入了青铜时代。广大奴隶的艰苦劳动创造了青铜时代的辉煌。 

四  迁徙与兴亡

商国王的国家统治机构,习称为王庭。汤的王庭原在今河南境内的亳。汤以后的几代国王曾先后迁移到河南境内的相和隞,又迁到今山东境内的庇和奄。商国改革传统的氏族部落制,建立地区性的统治,不能不遇到各种抵制。四次迁移,当是为了加强各地的统治。传到国王盘庚时,又迁回河南,选择殷(河南安阳)作为国家的统治中心。盘庚发布文告,动员王室贵族和文武百官(“邦伯师长,凡百执事之人”)率领他们的亲族和奴隶,大举迁移到新邑。从此以后,直到商国灭亡约三百年间,国王和王庭都在殷,不再迁移。盘庚迁殷是商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大抵商国的统治,迁殷后才逐渐趋于稳定。殷墟的考古发掘也证明,迁殷后的商国,各方面都有显著的发展。所以,后人又把商称为殷或殷商。

盘庚以后一个有为的国王是武丁。商国建立后,一些未经征服的方国,并不甘于服从,不断与邻近的诸侯国发生冲突。武丁出兵近万人先后征服北方、西方和南方的一些方国,获得诸侯国的拥戴。商国统治的领域北至今河北北部,南到今湖北南部,西起陕西高原,东至山东沿海,蔚为大国,比商国初建时大为扩展了。

武丁妇好墓的随葬品,显示铜器和其他手工业的制作,达到新的水平。商贵族往往一夫多妻,以求繁衍宗嗣。武丁有妻室三人,统称为“妇”。妇好曾统兵征伐方国,立有大功。近年在河南安阳发掘妇好的墓葬,随葬品多至一千九百余件,其中铜器四百六十余件。青铜礼器铸有铭文和精美的花纹,形制新颖,多是此前未见的重器。随葬玉器七百五十余件,多是精心雕刻的艺术珍品。象牙杯三件,通体浮雕,是罕见的瑰宝。墓中还有铸有花纹的大铜钺两件,作为墓主统兵出征的象征。妇好墓随葬品的丰富和制作的精良显示出王室的富有,也显示出手工业生产的发达。有人认为,司母戊鼎也可能是武丁时铸造。武丁在位,号为中兴盛世,受到后人的称颂。

商国最后一个国王受辛,后人称他为“纣”。史家说他“闻见甚敏”“材力过人”,能文能武,在朝歌(河南淇县)营建别都。几次出兵攻伐东夷的人方等国,屡获胜利,掳得大批的俘奴。作战的胜利和经济的发展,激发了贵族们贪欲的增长。以纣为首的王室贵族恣意挥霍享乐,侈靡无度,招致众人的不满和奴隶的反抗。纣似曾企图有所改革,不祭祖先以减少杀奴,收容逃亡奴隶以缓解反抗。但这些被指责为“变乱旧章”,并不能阻止阶级矛盾的激化。纣是有作为的国王,也是刚愎自用的暴君。他用酷刑惩治反对他的人,执事百官,持有不同意见,也往往被残酷处死。族兄微子启逃离王庭以求自保。王庭的太师、少师等职官也相继离去。各诸侯国多叛商自立。纣众叛亲离,日益陷于孤立,灭亡的日子临近了。

被商国封为西伯的周国,起兵伐商。纣败死。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14:52 来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