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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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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至11日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在北京举行。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决议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来批判,助长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急躁冒进情绪。

七届六中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基本通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草案。

8月1日 中美大使级会谈在日内瓦举行。至1957年12月12日,由于美方企图单方面降低会谈级别,会谈由僵局转为中断。

8月25日 国务院命令公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是从粮食分配方面调节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产销关系的重要步骤。

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授予有功人员勋章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日,国务院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典礼。全军被授予大将军衔的有10名、上将军衔的有55名、中将军衔的有175名、少将军衔的有802名。

9月-12月 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书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介绍各地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同时,也不适当地批评“右倾”,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10月29日 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希望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1日至21日,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举行会议,学习毛泽东讲话,听取陈云、陈毅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国工商业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16日至24日,中央政治局召集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参加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作了个别的修改,追认为正式决议)。决议指出:“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在对较大的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基础上,把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实行定息制度。这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12月21日-28日 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制定了1956年和1957年的发展规划,提出在两年之内,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合作化,进而争取把全部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组)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并逐步进行技术改造。中共中央批准了这次会议的报告。

本年度国民经济状况:全国工业总产值534亿元,超额1%完成了修改后的计划,比上年增长5.6%。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农业总产值为575亿元,完成计划的102.1%,比1954年增长7.6%。粮食总产量为18394万吨,完成计划102%,比1954年增长8.9%;棉花总产量为151.8万吨,比1954年增长42.6%。全国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较1954年增加3.9%。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人均94元,比上年增长6.4%。由于农业丰收,农民消费水平比上年提高了8.6%。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9:19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美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