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社区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
(1)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身能力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2)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3)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服务群众情况;(4)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党员情况;(5)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承诺践诺情况;(6)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洁自律情况;(7)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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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两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思路 (10分) |
(1)社区党组织是否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具体可行;(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群众、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实际;(3)社区党组织在制定思路和计划时,是否经过全体居民和党员研究,是否形成共识;(4)发展思路和计划落实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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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度计划的扣3分;工作计划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扣3分;落实不好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制度 (10分) |
(1)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2)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大党委”制及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落实情况;(3)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落实情况;(4)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制度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制度执行情况;(5)民主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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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公开承诺未兑现扣2分。 |
活动阵地 (10分) |
(1)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情况,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2)活动场所设施配备情况,特别是党员活动室和远程教育设施配备情况;(3)综合利用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党员和居民群众情况。 |
无活动场所的扣10分;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的扣3分;无远程教育站点扣3分;长期闲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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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 (10分) |
(1)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2)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工资、补贴、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按不低于上年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情况;(3)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社区承办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情况,部门投入社区资金整合利用情况;(4)社区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时间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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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5分;社区干部报酬未达标准的扣3分;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业绩 (20分) |
(1)社区各项工作推进情况;(2)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任务情况;(3)社区社会管理情况,包括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等方面;(4)社区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情况;(5)在上级年度考核中的位次情况;(6)党务、居务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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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群众反映 (25分) |
(1)社区党组织、党员、社区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2)社区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回复情况;(4)社区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成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5)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和群众对社区干部、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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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扣3-5分;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或“后进”:近一年来没有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党组织1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社区“两委”未按期换届的;社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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