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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事记·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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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举行。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通过该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定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11月15日 十六届一中全会在京举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胡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政治局常委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人员。选举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为政治局常委;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曾庆红、刘云山、周永康、贺国强、王刚、徐才厚、何勇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郭伯雄、曹刚川为副主席;批准吴官正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何勇、夏赞忠、李至伦、张树田、刘锡荣、张惠新、刘峰岩为副书记。

11月16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十六届政治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会议强调,十六大是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同心同德完成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奋斗目标的胜利实现,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12月7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曾庆红等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学习考察,回顾党带领人民进行伟大革命斗争的光辉历史,重温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其中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论述,号召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拓进取、团结奋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4:01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美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