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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政公文解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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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者:张保忠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5月

【作者简介】

张保忠: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该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多年,现任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顾问组组长、中国公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退休前,一直工作在党政机关的秘书工作岗位上。从事公文研究多年,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版作品,现已出版《公文写作规范指南》、《跟毛泽东学公文写作》、《中国实用经济文书例释》《中国党政公文写作要领与范例》等方面的图书多部。

【内容简介】

《中国党政公文解疑全书》以新《条例》、“新标准”为依据,紧紧围绕文件涉及的内容,由公文文种、公文格式与行文、公文写作技巧、公文处理规范标准四个篇章组成,分别从公文处理写作的总体要求、文种、格式、行文规则以及公文撰写、办理、运转、保管和利用等多角度设定题目,在编写中既注意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尽量使用叙述用语,使人一看,就明白。所列题目,均是在长期研究和讲学实践中积累的,是与公文工作者及教学人员广泛接触和交流中的经验总结。这些题目反映的问题源自公文处理工作的第一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实用性。读者通过阅读本书,能全面的掌握公文写作处理中的规范与技巧,了解公文处理实践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

【目录】

第一篇 公文文种解疑

什么是公文“文种”?

“文种”具有什么作用?

怎样确定和使用“文种”?

怎样辨析“近似文种”?

“文种”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什么是“命令(令)”?

什么是“决定”?

什么是“决议”?

什么是“意见”?

什么是“公报”?

什么是“通知”?

什么是“通报”?

什么是“公告”?

什么是“通告”

什么是“条例”?

什么是“规定”?

什么是“办法”?

什么是“章程”?

什么是“报告”?

什么是“请示”?

什么是“批复”?

什么是“纪要”?

什么是“函”?

什么是“批示”?

什么是“布告”?

什么是“宣言”?

什么是“规则”?

什么是“细则”?

什么是“制度”?

什么是“会议文件”?

什么是“会议工作报告”?

什么是“会议总结”?

什么是“开幕词”?

什么是“闭幕词”?

什么是“会议提案”?

什么是“讲话稿”?

什么是“会议简报”?

什么是“工作总结”?

什么是“调查报告”?

什么是“简报”?

什么是“专用书信”?

什么是“敦促书”?

什么是“感谢信”?

什么是“祝贺信”?

什么是“吊唁信”?

什么是“致敬信”?

什么是“倡议书”?

什么是“呼吁书”?

什么是“计划”?

什么是“规划”?

什么是“纲要”?

什么是“设想”?

什么是“工作要点”?

什么是“安排”?

什么是“方案”?

什么是“建议与说明”?

什么是“准则”?

什么是“协议书”?

什么是“公约”?

什么是“悼词”?

什么是“大事记”?

什么是“签报”?

什么是“公示”?

什么是“工作研究”?

准确使用文种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意见”除了上行、下行外,可否也用于平行?

什么叫“函代批复”,这种说法科学吗?

有一份“请示”就应有一份“批复”吗?

下级向上级询问问题,当上级对此进行答复时,应当使用什么文种?是使用“通知”“批复”,还是使用“函”?

上级向下级询问问题,当下级对此进行答复时,应当使用什么文种?是使用“报告”,还是使用“函”?

为召开工作会议申请所需经费,几个单位各自向市财政局行文。一个是市审计局,一个是市财政局直属分局,它们所使用的文种一样吗?

上级向下级询问相关事宜,可否用“通知”?下级向上级询问相关事宜,可否用“请示”?如果都不妥,那么应当用什么文种合适?

“通知”与“通报”,在具体使用上如何把握它们之间的异同点?

为什么说“请示”“报告”与“意见”(上行)三个文种是同轨不同迹?

什么是多头主送“请示”?

为什么“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函”经常被人们“遗忘”?

为什么当前要强调重视对“函”的使用?

如何准确把握“函”的特点?有关“函代请示”“函代批复”与“函代通知”这三种提法正确吗?

是平级行文,在什么情况下应用平行的“意见”?在什么情况下又应当使用“函”?

“公告”的“公”字可否当做“公开”“公共事务”来理解?如果可以的话,“公告”与“广告”还有什么区别?

第二篇 公文格式与行文解疑

什么是新的“公文格式”?其与原公文格式相比有什么变化?

一份公文应由几部分组成?各包括哪些项目?

不同的公文是否应采用不同的公文格式?

什么是公布性文件格式?

 公文的特定格式包括哪些?

什么是信函格式?

什么是命令格式?

什么是会议纪要格式?

怎样编制“发文字号”?

公文“标题”有什么作用?

拟制公文“标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拟制公文“标题”的形式有哪几种?

什么是“受文机关”?什么是“主送机关、抄送机关”?

什么是“制文机关”?

什么是“正文”?

什么是“附件”?

什么是“成文日期”?在具体写法上如何确定?

“附件说明”“附件”“附注”有什么不同?

“成文日期”和“发文日期”有什么不同?

“份号”和“发文号”有什么不同?

公文“用印”和“签署”有什么要求?

如何划分“密级”?

什么是“紧急程度”?如何确定“紧急程度”?

什么是“印发传达范围(阅读范围)”?

什么是“签发人”?

什么是“印制版记”?如何理解“版记”必须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与最后一行?

可否把签发人姓名标注在“版记”最后一条反线之下?

在公文“版记”的后面,可以标注“拟稿”人、“校对”人、“打字”人的姓名吗?

怎样掌握“版头”的大小规格?

什么是“行文制度”?

什么是“行文关系”?

公文行文包括哪几种方向与方式?

什么是“行文规则”?

为什么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为什么一般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为什么说规范部门行文是从整体上坚持正确行文规则的关键?

什么是“文件头”?

以县发改委的名义向县委、以分公司的名义向集团总公司党委行文,可否用“请示”“报告”“意见”?

向上行文,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这是当前许多单位的普遍做法,为什么说它不行?

什么是“请示”行文的专一性?

某局党委直接向局属各公司的行政机构发指示,某县委向县直各行政部门发指示性通知(这些机关、部门的党组仍然存在),某县粮食局以局行政机构的名义向县委报送工作总结、某一农垦总场以行政机构名义向各分场党、政组织发紧急通知等。这些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直接向市政府所属各局、委、办和市属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机构发指示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要求这些单位将宣传贯彻的情况予以报告。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某市所属一个区的公安分局,在报送《关于我区当前治安主要情况及今后工作的意见》时,主送机关写的是“区委、市局”,这样行文是否可以?

主送给上级机关某一职能部门的文件,可否又抄送给上级机关?

某市公安局拟制的一份针对同样内容的报告,需要分别呈送给市委、市政法委和市政府等几个不同的上级机关,在此种情形下,可否将其一并列为主送机关?

某县人民政府与该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联合行文,标题是《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行文错在何处?

某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安全处,以处的名义行文给下属的个煤矿生产单位,要求各单位吸取某煤矿发生的严重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并将各单位安全检查整顿的情况做出书面报告。这样行文是否妥当?

某县民政局给乡镇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内容是:“定于本月日上午召集殡葬改革工作座谈会,望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民政工作的副职务必参加,并按提纲要求准备好口头发言材料,届时在会上发言。”这样行文是否合适?

某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发送《关于召开我市教育工作会议所需经费的请示》,市财政局不但安然受之,而且给对方发出《关于同意拨付我市教育工作会议所需经费的批复》。这样行文是否妥当?

某市教育局给各区、县的卫生局、教育局行文,要求为具有年教龄的中、小学教师开设“专门保健门诊”。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工会有权使用“命令”吗?

“会议纪要”行文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法随令出”的行文方式?

什么是“自己给自己行文”?这种做法正确吗?

“批复”与“批示”两个文种在行文上有什么不同?

文件的“发文机关标志”即“××××文件”的几个套红大字,可以叫做“报头”吗?“发文字号”可以简称“文号”吗?

“成文日期”方面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发文字号”拟制方面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发文机关”(落款)标注不准确有哪些表现?

“附件说明”标注有哪些不规范表现?

公文如果有附件,必须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做出标识吗?

公文版记(文尾)方面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行文对象”标注上有哪些乱用标点的错误?

什么是“数目字”标注不规范?

公文标题拟制上有哪些病误?

公文“称谓”有哪些病误?

什么是拿“请示”当“函”用?

什么是拿“公告” “通告”当广告、启事用?

什么是拿“报告”当“请示”用?

什么是拿非正式文种当正式文种用?

第三篇 公文写作技巧解疑

公文写作的含义是什么?

公文写作有哪些基本要求?

公文写作与文学写作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公文撰拟的“专任”“职述”与“代拟”?

什么是公文的“特定作者”与“特定阅者”?

什么是“篇前撮要”?

为什么公文写作特别强调要“开门见山”?

公文写作中如何坚持优良的“文风”?

公文写作如何运用“省略”?

什么是公文写作的“思路”?

有人说,公文写作靠的是“灵感开发”,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如何看待“重要讲话”?

什么是“惜字如金”?

“形容词重叠”可否使用?

“名词”和“副词”可以连用吗?

“缩略语”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什么是“文不对题”?

为什么公文写作要坚持“一文一事”?

公文写作如何做到“三简”(事简、意简、字简)?

什么是公文的“条理性”?

如何保持公文“政策思想”的“系统连贯性”?

什么是“概括性”?

什么是“穿靴戴帽”?

什么是“套话”?

为什么公文写作强调“求短求好”?

什么是“贴切”?

公文写作如何正确处理好“虚写”与“实写”的关系?

什么是“气势”?

什么是“得体”?

什么是“引据”?

什么是“分条”?

什么是“按语”?

什么是“总叙”与“结束语”?

什么是“文采”与“润色”?

公文写作“选词炼句”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文用语有哪些规范性的要求?

公文用语有什么特点?

公文用语怎样做到“庄重平实”?

公文写作如何做到“语言美”?

怎样把握“为……”与“……了”的句式?

为什么公文写作要注重句式的变化?

公文写作中如何正确使用“该”字句?

如何恰当使用“模糊语言”?

什么是公文“修辞”?它的特征是什么?

公文“修辞”有哪些方式?

公文写作如何做到“泾渭分明”?

为什么说“珠联”可使公文写作顺理成章?

如何掌握公文的“显旨”艺术?

如何把握公文的具体结构形态?

在“决定”“意见”“请示”“会议纪要”“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工作研究”及法规、规章性公文写作中,怎样掌握它们各自的结构逻辑要求?

撰写工作总结怎样做到“快速成文”?

什么是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运用这一表达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文的“议论”有什么特点?

在公文写作中运用“逻辑”应注意哪些问题?

撰写公文对结构层次序数有哪些规范性要求?

如何正确表达在数目字中的倍数?

怎样正确运用表示比例关系的数字?

如何表达“零”和“点”?

可否将人民政府简写为“政府”、将“工商行政管理局”简写为“工商局”?

可否将“中国共产党××乡委员会”写成“中共××乡党委”?

可否将“人大常委会”简化为“人大”?

“××省(市、县)人民政府省(市、县)长”与“××省(市、县)长”这两种写法,哪个是正确的?

称“苏联”时要不要加“前”字?

如何区分法规文件中的“款”和“项”?

如何表述机关或单位名称的“全称”与“规范简称”?

在公文写作谋篇布局中如何准确把握“纵”与“横”的关系?

在选材上,如何处理观点与材料的关系?

公文写作允许使用“夸张”的修辞方法吗?

公文写作如何做到内外结构的有机统一?

“请示”的结尾用语是独占一行还是尾随文后?

“报告”的结尾用语“特此报告”,是任何一份报告都必须写吗?

“请示”的标题,在“关于”的后面可否加入“申请”二字?

“报告”的标题,在“事由”中的“关于”后面可否加入“报送”二字?

什么是“三大块”的写作模式?

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

公文标题中,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含“关于”的介词结构呢?

在公文内容的过渡中如何使用介词结构?

在公文谋篇中,怎样正确运用“设问”这种修辞方式?

《中共中央关于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的决定》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这段文字在写作技巧上有哪些值得学习之处?

什么是“语言实在,言之有物”?

什么是“特大调”?

公文写作为什么强调使用“标准语言”?

公文写作中怎样规范使用“专业术语”?

什么是公文用语的“庄重”?

什么是公文用语的“平实”?

公文写作中使用“简称”应注意什么问题?

什么是“开门喻义”?

什么是“歧义语”?

“通知”的标题只标文种行吗?

拟写“通知”标题时如何解决“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重叠现象?

发文字号的“机关代字”后面,一般都标有一个“发”字,这种情况是否只适用于下行文?如向上行文是否应当用“请”“呈”字,向平级行文是否应当用“函”字?

党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是否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用以表示概数时,应如何表述?

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及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是用小写汉字数字还是用阿拉伯数字?

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公文写作怎样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可否把“五讲四美三热爱”简缩写成“五四三”?

什么是“重点后置”与“宾语提前”的句式?

写作法规性文件,为什么特别强调不要“雾里看花”与“水中望月”?

什么是“因果倒置”的结构形态?

什么是“专用书信”的表述方法?

公文开头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公文结尾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公文表述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公文用语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公文逻辑方面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公文中运用称谓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通知”写作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报告”“请示”写作中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批复”写作中有哪些常见的病误?

什么是公文写作中形成的“特定词语”?

怎样正确使用“社会流行语”?

公文写作中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语言”?

公文写作中如何正确对待“效仿词语”?

公文写作中为什么要慎用“原则上”的提法?

公文中常见到“务虚”与“务实”的提法,具体意思是什么?

“老公”这一词语可否写入干部考察材料?

“李处”“刘局”“马科”这类职务称呼可否写入公文?

当前在端正公文写作文风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文写作要“脱靴摘帽”是什么意思?

公文写得“短小”是否显得没有分量、缺少水平?

为什么说“写短文”“讲短话”是一种本领?

为什么当前要特别强调规范使用汉语?

怎样写好“请示”?

怎样写好“报告”?

怎样写好“意见”?

怎样写好“决议”?

怎样写好“决定”?

怎样写好“通知”?

怎样写好“通报”?

怎样写好“批复”“批示”?

怎样写好“纪要”?

怎样写好“命令(令)”?

怎样写好“公报”?

怎样写好“议案”?

怎样写好公告、通告?

怎样写好“条例”“规定”“办法”?

怎样写好“函”?

怎样写好“总结”?

怎样写好“调查报告”?

怎样写好“计划”?

怎样写好“工作研究”?

怎样写好“公务讲演词”?

怎样写好“专用书信”?

怎样写好“大会工作报告”?

怎样写好“纲要”?

怎样写好“工作要点”?

怎样写好“决策方案报告”?

怎样写好“汇报提纲”?

怎样写好“建议”?

怎样写好“规则”?

怎样写好“细则”?

怎样写好“贺信(电)”?

怎样写好“公开信”?

第四篇 公文处理规范解疑

什么是公文?

公文的特定含义是什么?

公文的特征是什么?

公文如何分类?

公文具有什么性质?

公文具有什么作用?

文书、公文、文件三个概念有什么异同?

公文的语体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公文的“时效性”?

什么是公文的“强制性”?

什么是公文的“程式性”?

什么是公文的“真实性”?

什么是公文的“实用性”?

什么是公文“稿本”?

什么是“办文”?

什么是“提办事预案”?

什么是“文秘部门”?

什么是“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工作主要有哪些任务?

什么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

什么是公文工作人员?

公文工作者为什么要较多地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公文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

公文处理工作具有什么性质?

公文处理怎样做到“准确无误”?

什么是公文的保密要求?

公文处理怎样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怎样实现公文处理的“时限要求”?

怎样维护公文的“权威性”?

公文处理包括哪些“程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提出了哪些要求?

如何做到发文数量“适中”?

为确保公文机密安全,对因工作需要接触机密的工作人员,应提出和坚持哪些要求?

什么是机要文件的“四个一”?

什么是“进出一个口”?

什么是“拆封一只手”?

什么是“登记一本账”?

什么是“传阅一个点”?

公文的“现行效用”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圈阅”?

什么是“会商”?

印上级的机要文件,需要什么手续?

抄送给上级的文件,是否应用“抄报”?抄送给下级的文件,是否应用“抄发”?

“签收”是收文办理的首道程序吗?

什么是“启封”?它与收文办理之间是什么关系?

“收文登记”有哪些具体要求?

什么是“分发”?其具体做法是什么?

什么是“收文审核”?

如何做好“拟办”?

什么是“批办”?做好“批办”应注意哪些问题?

做好“承办”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函〔〕号文件中指出:“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与相应的其他机关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这里所指的“函”到底是文种还是形式?

使用“信函格式”时,其文种必须是“函”吗?

为什么说对公文处理程序中各个环节所需必要劳动时间缺乏严格要求,是造成公文处理效率低下的原因?

公文处理工作与档案工作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注办”?

“催办”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清退”?

什么是“拟稿”?

部门内设机构可以使用“文件格式”行文吗?

什么是“签署”?它与“签发”有什么不同?

“批转”“转发”可否当做文种来理解?

为什么要对文稿进行“把口”?不能“过口”的文件如何对待?

什么是“核稿”?核稿主要审核什么内容?

什么是“签发”?它有哪些具体要求?

什么是“缮印”?

“校对”文件的要求是什么?

什么是“印前复核”?

怎样做好“发文登记”?

什么是“封发”?

如何确定公文处理工作的“运转形式”?

“凡文必进公文流程”的做法正确吗?

如何防止公文运转过程中的“变异”与“失真”现象?

什么是“党政信息”?

什么是“文牍主义”?

销毁公文档案有什么具体要求?

什么是“公文管理”?它与“公文处理”等同吗?

什么是“公文整理”?

“公文管理”应坚持什么原则?

怎样做好文件的“平时归卷工作”?

什么是“立卷类目”?

什么是“文件打架”?

什么是“倒办件”?

什么是“越口批文”?

什么是“公文归档”?

【精彩书摘】

第一篇 公文文种解疑

1、什么是公文“文种”?

【解答】公文是一个独立的文体,它是由若干具体的公文组成,由于具体的公文性质有别、用途不同,故为每个具体的公文规定了专门的名称,一般将这种具体的公文名称称为文种。

2、“文种”具有什么作用?

【解答】“文种”的作用有四点:

(1)明确了公文的不同性质

例如,通知、通报,都有一个“通”字,“通”字即传达的意思,“知”和“报”包含着知道的意思,所以使用通知、通报等作为文种的文件,基本上是属于告知性、周知性的文件。

(2)反映了公文的不同行文方向

例如,决定、决议,都有一个“决”字,“决”就是决策的意思,而决策主要产生于各级机关的首脑核心部位,决策之后要由下属部门去执行、办理,所以,它们的行文方向必然是自上而下。“请示”二字的含义是请求给以批示,这个含义本身就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请示的行文方向是自下而上。“函”这个字的本意是书信,书信是人们用以传递信息、互通情况、商洽问题、联系事务使用的,它不存在哪一方可以使用,哪一方不可以使用的问题,所以反映到公文的“函”上,便产生了对上、对下以及平级之间均可使用的多种行文方向,当然它的本质属性是平行文。

(3)表达了公文的不同目的或要求

例如,公告、通告、报告,均有一个“告”字,“告”即将事情向人陈述、告知的意思,因而这三个文种的行文目的都在于向人们(或组织)周知、告诉某一事项。

(4)揭示了公文的各自特点

以公告、报告两个文种为例,虽然它们都有一个“告”字,均属陈述、告知性文件的文种,但前一个“告”受“公”字的限制,后一个“告”被“报”字来修饰。“公”包括公开的意思(更包含代表党和国家的意思),“报”在此可视为向上汇报来理解。把“公”与“告”联系起来即公开告知,所以公告是面向全社会的告知性文件,它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及各个机关单位;而“报”与“告”联系起来,是向上级汇报、陈述,所以它是面向上级的陈述性文件。请示与报告,虽同属上行文一类,但“请示”这个名称是请求给予批示,而“报告”的含义是向上级汇报、陈述情况,从两个文种含义的趋向上看均属向上,这是相同的。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其中“请示”对上有肯定性要求,会引出复文来;而“报告”对上没有肯定性要求,一般不会引出复文来,所以,它们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种。

综上所述,文种具有概括文件的性质、作用,表明文件的运行方向及制发目的、要求的重要作用。

3、怎样确定和使用“文种”?

【解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文种的确定和使用,必须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统一规定使用,不能乱起名称。

正式公文的15种名称,按规定只能单独使用,不能加以合并。因此,目前在一些机关单位所制发的公文中出现的“请示报告”“意见报告”“告示”等,就是把两个不同的文种合并在一起使用,这种随便给公文起名的做法是不严肃的。

②文种的确定和使用,要依据制文机关的权限加以选用,不可超越职权。

公告,只有党和国家的高级管理机关才有资格使用,其发文  机关的级别较高。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有些单位在行使招生、招干、征文、迁址、开业等职能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滥用“公告”的做法。就实质而言,是一种侵犯党和国家权力的越权行为。

③文种的确定和使用,要依据行文的关系加以选用,考虑到与收文机关的组织关系。

收文机关是上级机关的,只能采用“请示”“报告”“意见”等;向下级机关发文时,一般应选用“通知”“意见”“决定”“决议”“通报”以及“纪要”等;向平级机关或无隶属关系的机关行文时,主要应使用“函”。

④文种的确定和使用,要考虑发文的具体目的与要求。

例如,向上级机关行文,目的是向上级机关要钱、要物、要人员、要编制、要政策、要办法等,就应用“请示”或“意见”;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则可用“报告”。

4、怎样辨析“近似文种”?

【解答】公文中有些文种的性质或作用、特点是非常近似的,这就给我们在文种的选择、掌握与具体运用上带来一些难度,为此,要准确地使用公文就不能不注意对近似文种的辨析。

(1)公报与公告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公”字上,即均是党和国家用来向国内外公开宣布、告知某一重大事项的,是非常严肃、庄重的公文。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公告多用于宣布重大消息,内容一般十分简要;而公报的内容一般是比较详细具体地报道某一重要会议或重要事项的内容。

(2)公告与通告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告”字上,即均属告知性的文种,它们均可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在社会上张贴以及网络等方式而公开发布。它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①从使用者看,公告的制发者主要是党和国家的高级机关;通告则不然,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均可使用。

②从发布的内容看,公告内容的重要性大于通告,是郑重宣布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法定事项的;通告则主要是用于发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的。

③从所公布的范围看,公告是面向国内外的,范围最广;通告则是针对社会的某一方面,用于局部范围。

(3)决定与决议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决”字上,即均属决策性文件,都是上级机关对某些重大问题的处理或重要工作事项所作的决策规定性的意见或措施、要求;决策又出自于机关的首脑或核心部位,并要求下级予以贯彻执行,故都是下行文。

它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决议的内容必须是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的;而决定则不一定,有的决定是经过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也有的是由某一机关直接做出的。

(4)通知与通报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一个“通”字上。“通”字在这里是传达的意思,“知”和“报”均含知道的意思,具体方法是直陈情况与要求,所以,通知、通报均属告知性文件;又按照理解的习惯,传达一般是自上而下的传递,所以又都是下行文。

其不同点主要表现在:通知的“通”字是用“知”字作补充,“知”的本意是知道,这里又引申为知道办理。严格地讲通知是知照性文种,它的内容侧重于直提要求、明确界限;通报的“通”字是用“报”字作补充,“报”在这里的含义是陈述情况,严格地讲它是陈述性公文,它的内容侧重于说明、介绍某一事物或问题的情况。通报既可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如指导性通报),也可以不提任何要求(如情况性通报),而通知是必须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与要求的,否则,就失去了作为通知这一文种存在的本色。

(5)批示与批复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一个“批”字上,即上级对下级的公文表明意见,均属于下行文。

关于它们的不同点,批复的“复”是答复的意思,显然事先有请示,否则,就谈不到答复。所以,批复是对下级的请示批注意见后答复下级的公文文种。再看批示,“示”是指点的意思,故批与示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批注意见、加以指点,既然是批注就是在下级报来的公文上书写批语,有的是针对来文的下级批注意见(这样应告知来文单位),也有的是批转给其他部门去办的(如属此种情况就没有必要告知来文单位),所以不同于批复。

根据上述介绍,对批复与批示的不同点,我们可以理解为:①被批注意见的来文文种不同。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上报的请示做出的;批示所针对的来文则是下级没有肯定性要求答复的文种,如报告、总结、计划、调查报告、述职报告、检讨报告等。②行文方式不同。批复的主送机关必然是上报请示的单位,如对其他单位也有参考价值,可列为抄送;批示如具有普遍意义,可把原行文上报的单位与其他单位一并列为主送。

(6)函与便函

“函”这个字的本意是书信,是人们用以传递信息、互通情况、商洽问题、联系事务使用的。所以,函与便函在内容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它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函”是党和国家机关的法定公文文种之一,而便函不是,这是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也正因如此,函在行文时必须具备法定公文的标印格式,而便函则没有。顾名思义,便函就是简便的书信,有抬头、正文、落款、日期即可。

(7)通知与通告

这两个文种近似在“通”字上,说明都是用来传达上级机关的意图和要求的。但通告的“告”字在这里是普遍告知的意思,是把某一机关、组织的意图、要求普遍告诉人们知道并加以遵守;通知的“知”字,与“告”字虽然都是告知的意思,但“知”与“告”相比,具有特定告知的含义,有可能是告知所属全部下级单位、人员,也可能是告知部分下级单位,要求它们知照办理,这就是两个文种的主要区别点。在具体使用上,凡是向社会上公开告知人们遵守某一事项时,应使用“通告”;内部行文告知下级全部或部分单位办理某一事项时,应使用“通知”。

5、“文种”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解答】公文文种虽然繁多,性质各异,作用不同,但彼此之间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这就是文种之间的关系。公文文种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

(1)集合关系

由于文种的功能、法律地位以及运行方向不同,分别集合成若干小的集体。从功能上看,往往体现出指挥性、知照性、呈请性、法规性、计划性、总结报告性、记录性等多种集合关系,从而构成了公文诸多的子系统。从法律地位上看,分别集合为法定的与非法定的两大子系统;从运行方向上看,分别集合成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大群体。

(2)相联关系

是指文种与文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地联系在一起。例如,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计划与总结、通知与报告等文种之间的关系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3)离散、交叉关系

例如,公报与公告以及公告、布告、通知、报告之间都是这种关系。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5:44 来源:经济科学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