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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读政策》

2015年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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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者:中国政府网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6月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怀、指导下,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中国政府网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内容简介】

“悦读政策”系列图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组织编写,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国务院的重大政策。

本书为该系列图书2015年第1辑,分专题介绍了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7个方面的重大行政改革举措,涉及的主题均为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关系紧密的议题。以新闻速递、一图速览、政策传真、决策现场、媒体视角等连缀成篇,注重政策解读的通俗性、生动性。有助于广大读者轻松、愉快地阅读政策,更好地理解、认识国务院重大政策。

【编辑推荐】

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重大政策出台的背景、内容、各方反应,本书紧扣最新政策,着眼长远,做出深度解读。

本书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内容权威、通俗、生动,形式新颖活泼,使读者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全面、准确把握重大政策,加深对国务院重大决策的理解和认识。

本书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轻松愉悦地理解政策的权威读本。

延伸阅读

《悦读政策》·2015年第2辑

《悦读政策》·2015年第3辑

《悦读政策》·2015年第4辑

【目录】

前言

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

·新闻速递·

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 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

疾病传播的“防护墙”

·一图快览·

·政策传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

·媒体视角·

李克强: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

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 公众才安全

要保护群众健康先保护好医护人员的健康

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

·新闻速递·

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 加快推进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一图快览·

·决策现场·

李克强: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创新创业“乘法”

·媒体视角·

国务院推广中关村“经验” 让创新成果落地生根

中关村政策全国推广 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扩容

国务院: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

“+”政策将掀新一轮科技创新潮

善用试点成果,加快科技创业创新

推广中关村经验:我们既需要“柳传志” 更盼望“乔布斯”

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

·新闻速递·

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 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

·一图快览·

·政策传真·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媒体视角·

播撒上海自贸区的“种子”

李克强推广“上海经验” 中国自贸区再下“三城”

哪些上海经验将播种天津广东福建?

粤闽津自贸区应较上海有突破

广东自贸区主打香港优势

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新闻速递·

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一图快览·

·媒体视角·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吃空饷”

——堵住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治理“吃空饷”是对契约精神的最好履行

中国多管齐下治“吃空饷”痼疾

像反腐一样治理“吃空饷”

“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 我国清理“吃空饷”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新闻速递·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图快览·

·政策传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媒体视角·

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

——国务院盘活“沉睡”财政资金出实招

让“沉睡”的财政资金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国务院:盘活“沉睡”财政资金

国务院常务会为何再提财政“沉睡”资金

盘活“沉睡”资金 适应财政管理新常态

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新闻速递·

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

·一图快览·

·政策传真·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决策现场·

李克强:让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媒体视角·

让残疾人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共享发展成果,不能让残疾人掉队

公平就业让残疾人赢得尊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新闻速递·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

·一图快览·

·政策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决策现场·

李克强为政府采购“支招”

·媒体视角·

国务院通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剑指采购“黑洞”

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

依法斩断伸向政府采购的“黑手”

政府采购也需要一种“自我修行”

政府采购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后记

【精彩书摘】

前言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李克强总理2013年在第一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通过公开让群众参与、与群众商量,共谋解决的办法。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会逐步提高我们的办事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提出,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为了实现国务院重要政策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媒体、企业、网友等积极参与,围绕国务院重大决策,多角度、多层次地阐述决策背景、问题指向、内容要点、社会影响,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等广泛传播,推出大量文字、图表、图片。我们经过精挑细选,汇编成书,期望进一步把重要政策、重大举措说清楚说明白,推动政策扎根落地、开花结果。

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防治人员是重要因素。无论是当年的非典、禽流感疫情,还是当下的埃博拉疫情,传染病防治人员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他们的无畏勇气和专业精神,与疫情做最直接的战斗。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既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2014年11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措施,2015年1月6日国办发1号文件对此做出部署。这不仅是中央政府对一线传染病防治人员关爱与呵护的体现,更是对全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彰显。

新闻速递

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措施。

会议认为,传染病防治人员是战斗在抗击病魔第一线、保卫群众健康的卫士。面对当前全球传染病疫情频发、传播风险上升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安全防护,事关公共卫生安全,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会议确定,一是完善安全防护标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从制度上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防护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落实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措施,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患者转运救治和遗体处理、实验室检测、医疗废物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三是科学规划和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提高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和防护水平,降低标本转运、保藏等环节的感染风险。四是建立卫生防疫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对直接参加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援外疫情防治的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工伤保险保障和抚恤。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

名词解释:

传染病: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有些传染病,防疫部门必须及时掌握其发病情况,及时采取对策,发现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称为法定传染病。我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9种。

精彩论述:

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既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部分,同时也可以说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因为,防治人员的安全首先得到保障之后,他们才能够无所畏惧地工作,疫情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中国青年网 舒圣祥

政策传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

国办发〔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关心爱护防治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维护防治人员健康权益,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重要意义

传染病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近十几年来,我国先后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新发传染病疫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对外交往增多,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明显增加,给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挑战。广大防治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直接面临职业暴露的感染风险。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是保障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科学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科学、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强化保障,认真履职尽责,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权益。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的卫生防护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传染病现场调查处置人员的防护标准、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人员防护培训和演练,建立预防性用药储备和使用制度。为从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口岸检疫、动物疫病防治和监督执法等工作的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配置必要的现场调查处置设备设施,及时做好职业暴露后处置,有效降低其在病例调查、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追踪运送、环境危险因素调查和疫源地消毒等现场工作中的感染风险。及时做好疫点、疫区或被污染场所、物品的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保障防治人员免受疫病侵害。

三、加强传染病患者转运救治的感染控制与职业防护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功能分区及污水、污物处理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口岸隔离留验场所建设。医疗机构要做好传染病患者的接诊和相关处置工作。对于承担传染性强、原因不明传染病转运救治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配置负压担架、负压救护车和负压病房,确保转运救治过程中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标准,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落实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职业防护及职业暴露后干预等关键防控措施,强化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保障群众就医和医务人员从业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承担转运救治任务的单位和运输企业做好相关人员防护。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件建设和管理

建立和完善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提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和防护水平,降低标本转运、保藏、检测等环节的感染风险。科学规划和布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每个省份应当设有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推进国家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地方要做好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的投资安排。实验室建设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转、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装备建设,逐步使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配备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规定要求。切实落实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规定,建立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享机制,满足传染病防控、医疗、科研等工作需要。卫生计生、农业、质检、林业等部门要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保藏、储存运输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对和处置预案,完善应对准备和相关设备、设施、技术储备。要健全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做好样本采集、运输、保存、检测等环节的人员防护,明确行政管理和技术责任人,有效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医疗废物处置、患者遗体处理及相关人员防护

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做好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各地要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出口通畅。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按规定对传染病患者遗体进行卫生处理,对死者生前居住场所进行消毒,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尸体解剖查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理,并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六、完善传染病防治人员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及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给予适当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外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根据工作风险、强度和时间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调整相关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具体办法。

七、完善传染病感染保障政策

将诊断标准明确、因果关系明晰的职业行为导致的传染病,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重大传染病防治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衔接,切实减轻重大传染病患者就医负担。

八、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

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发布传染病防治信息。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舆论引导,落实媒体宣传责任,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传染病防治典型事迹,树立传染病防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观念,培养健康行为,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依法防病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传染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九、强化政府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任务。要将传染病防治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完善传染病防治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和耗材的供应与储备机制。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尤其是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一线人员的心理健康关爱。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月6日

网友评价

再回首: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有助于保护医患双方。

慢半拍:卫生系统应该更加合理化分配资源,更好地培养人才,避免各地政府派外行人员做医院的领导。

張錦雄Ken仔:做好标准防护措施,就能保障医患双方。

江西爱温暖:每一次创伤性的手术,都应坚持标准防护措施。

南京-陈诚:回想当年的SARS,好多都是医护人员感染,其中有对新型传染病认识的不足,但是否也和医生防护意识不强有点关系呢?

媒体视角

李克强: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

新华网 郭晓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事关公共卫生安全,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一段时间,埃博拉疫情在全球一些地方加速蔓延,截至2014年8月底已造成1500多人死亡。美国慈善组织SIM在9月2日发表声明说,该机构一名医生在利比里亚感染埃博拉病毒。在我国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医护人员也是感染病毒的高密人群,更有护士因抢救他人而献出生命,令人痛惜。

从事医护工作的人员长期置身在细菌病毒密集的环境中,其感染发病率高于其他人群。数据表明,有些高发传染病如痢疾、肺结核、血源性传染病等很容易通过身体接触或空气、血液传播传染。对这些人来说,更需严加防范,把伤亡损失降到最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安全防护措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全力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

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医院等医疗机构首先要完善上岗着装、操作安全防护标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必要的培训、测试、演练,使相关医生、护士熟练掌握灭菌、隔离等整套工作流程,遇突发事件、抢救患者时能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不慌不乱,按部就班地完成接收、治疗感染传染病人员。

其次,医护人员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灾后防疫人员自身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平时需加强学习,了解传染病传染途径和消毒、隔离措施规范,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护好自身不被感染是治疗患者的前提和保障。

第三,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要加强国际合作,通过积极参与实施国际上开展的防控传染病计划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国外防护经验,推动防护人员行业交流。

面对传染病威胁时,医护人员应得到有效保护。有力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不仅是为其自身负责,为治疗患者负责,更是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负责。只有医护人员得到安全防护,才能全身心投入治病救人工作中,为患者痊愈撑起一片蓝天。

精彩论述

有力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安全不仅是为其自身负责,为治疗患者负责,更是为亿万群众筑起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负责。只有医护人员得到安全防护,才能全身心投入治病救人工作中,为患者痊愈撑起一片蓝天。

——新华网 郭晓婷

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公众才安全

中国青年网 舒圣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措施。会议认为,传染病防治人员是战斗在抗击病魔第一线、保卫群众健康的卫士。面对当前全球传染病疫情频发、传播风险上升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安全防护,事关公共卫生安全,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无论是当年的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又或者当下形势严峻的埃博拉疫情,传染病防治人员总是奋战在防治传染病疫情的第一线,用直面疫情的无畏勇气和积极作为,与疫情做最直接的战斗。他们是保卫公共卫生安全的卫士,他们为我们筑起了一道阻隔疾病传播的“防护墙”。保护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既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部分,同时也可以说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因为,防治人员的安全首先得到保障之后,他们才能够无所畏惧地工作,疫情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10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预警与防范干事伊莎贝尔?纳托尔发表声明说,埃博拉疫情已导致427名医务人员感染,其中236人已丧生。时间退回到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我国相当大比例的感染者,都是一线医护人员,最后不幸殉职的医护人员同样有很多。因为职业的原因,传染病防治人员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在疫情面前选择退缩,他们必须站在第一线,他们是公共卫生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但同时也是最大的潜在受害者。因此,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纵览国务院此番推出的相关措施,既有完善安全防护标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等制度方面的着力,也有强化防护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等硬件方面的完善;既有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科技方面的规划,也有建立卫生防疫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经济方面的保障。说白了,就是要让防护制度更缜密,让防护装备更先进,让防护科技更发达,让防护津贴更充足。

唯其如此,传染病防治人员才能更加安心,他们才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工作,才能给公共卫生安全筑起更牢固的“防护墙”。一言以蔽之,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了,公众才能安全。

精彩论述

要让防护制度更缜密,让防护装备更先进,让防护科技更发达,让防护津贴更充足。

——中国青年网 舒圣祥

要保护群众健康先保护好医护人员的健康

光明网 苑广阔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措施。

埃博拉病毒在全球的肆虐,以及其超高的致死率,让人谈之色变,而经常浏览新闻的人都知道,在埃博拉病毒传播的过程中,最容易受到传染风险的,恰恰是那些奋斗在疾病预防和治疗第一线的医护人员,比如很多国家并没有出现埃博拉病例,但是这个国家的医护人员却感染了这一病毒,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原因就在于他们参与国外医疗救援的时候感染了病毒。而这样的传染性疾病,除了埃博拉,还有很多种,而且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还会有更多、更凶险的传染性疾病出现。

也正是鉴于全球传染病疫情的频发高发,以及传播风险的进一步上升,在本次国务院会议上,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这不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一线传染病防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爱与呵护,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和社会的一种责任,也是对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因为要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在群众和传染性疾病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首先就要保证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健康、安全,因为他们正是这道安全防火墙的“施工人员”。

有了这样的意识,关键还要知道如何做。为此会议确定了四项具体的措施,包括完善安全防护标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从制度上防患于未然,以及强化防护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落实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措施,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患者转运救治和遗体处理、实验室检测、医疗废物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等。其实在我看来,对于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首先应该引起这些人员,尤其是一线人员的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自己对各项防治流程以及对病人的治疗工作轻车熟路,就放松了警惕,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病人负责,对公共安全负责。

实际上任何类型的传染病防治,都有自己的标准流程,那么作为传染性疾病的一线防治人员,务必要按照符合标准的操作流程来行事,切勿违规操作,不按标准行事。比如在本次国务院会议上确定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实际上培训和演练的还是操作流程,以及发生感染后的处理程序。而实践也证明,传染病防治人员在现实中发生被感染的情况时,确实有客观原因存在,有不可抗力,但很多情况也确实是工作中存在违规之处导致的。

另一方面,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患者和其家属同样可以有所作为。道理很简单,传染病防治人员正是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才面临被传染风险的,那么作为病人,应该对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多些责任感,比如在被救治的过程中,一定要听从医护人员的建议和安排,不要自作主张,因为你一个不经意间的动作,就可能把别人置于危险当中。同时,作为病人或家属,也要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这样以有利于自身安全,也有利于传染性疾病的防护。

精彩论述

要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在群众和传染性疾病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首先就要保证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健康、安全,因为他们正是这道安全防火墙的“施工人员”。

——光明网 苑广阔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17:23 来源:新华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