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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民意:中国社会心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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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者:李松

出版时间:2014年6月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作者简介】

李松,云南蒙自人, 曾任新华社内参编辑、新华网北京频道总监,现为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自2005年进入中国新闻界,李松始终执著于社会公共利益与民生研究,其报道将感性与理性有机融合,往往抓住重大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典型而深刻,其不少作品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在《瞭望》《半月谈》《人民日报》《环球》等刊物发表作品数百篇,多数被《文摘报》《作家文摘》《报刊文摘》《中国剪报》《联合早报》《国际时报》等海内外报刊杂志转载,多篇入选中央党校培训教材。其作品曾多次获“新华社优秀新闻作品奖”,多篇产生过重大的社会影响。已出版的社会调查类著作有:《中国隐性权力调查》,《中国社会诚信危机调查》,《中国社会病》。

【内容简介】

本书是揭露“驻京办”第一人、新华社调查型记者李松又一部关注民生的倾心力作。

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并往往透过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等体现在社会心态方面。比如中国社会底层普遍存在的焦躁疑惧、迷茫失落、仇官仇富、愤青思维、拜金主义等,就是社会矛盾的具体反映。

近年来,李松从实名举报、公车滥用、政务公开、雾霾、学区房、城管制度、社会诚信、未成年人被侵害等诸多社会热点问题入手,对中国的干部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就业、教育、住房、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由点到面的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并依托来自专业调查机构的独家数据,请国内知名专家结合典型案例对这些材料进行理性、客观的精辟分析,从而挖掘、描绘出了激烈转型期社会大众的基本需求、价值取向、对各种社会问题的态度与认识,深入解读了当前的中国社会底层心态。作者还进一步尝试解释社会心态背后的生成原因,特别是制度性的原因,从社会管理角度探究解决之道。

本书为读者了解当前中国社会提供了真实的材料,同时也为社会管理者理解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个角度。

【目录】

前言  

序言一 除了真相,还是真相  

序言二 从这里,可以读懂中国  

开篇 社会心态新观察  

执政者要把维护公民利益摆在首位,把维护民众的权利作为执政基础。尤其要关注不同群体、身份、民族、阶层等的认同问题,研究化解群体矛盾、民族矛盾、阶层矛盾和身份地位矛盾的有效策略,避免群体和社会冲突的发生,避免社会的割裂。

上篇 权力“黑洞”:吞噬沉没的声音  

官员利用权力索取贿赂、路政部门通过权力乱罚款乱收费、教育部门通过补习班择校费敛财……当前,中国权力寻租现象比较严重。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这个权力“黑洞”就会逐渐吞噬一切,首当其冲的将是那些“沉没的声音”。

“实名举报”风险拷问

把公车关进“制度的笼子”  

公务员“下海”之弊

“破格提拔”的民意焦虑 

力堵“吃低保”黑洞

“保外就医”缘何屡屡走样  

倒查干部“带病提拔”  

重拳整治“吃空饷”  

公务员“廉洁年金”隐忧  

县级政务公开为何难  

公共资源“有偿冠名”谁说了算  

厘清“边缘腐败”  

“借调干部”游走在权力灰色带  

审视背书式“公权辟谣”  

民意分量到底有多重  

把脉“控烟”难局

公务员何时能“正常退出”

“有偿删帖”侵害民众知情权  

谁对干部调动更有“评价权”   

中篇 活在当下:民生何以纠结  

中国目前存在的各类民生短板,已影响到了“共建共享”执政理念的有效实现。近年全国两会,环境污染、就医、养老等诸多议题持续为民众所关注。一方面,反映了民生疾苦与执政关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解决民生问题非短期之功。 

雾霾的民声共识

“网络维权”的江湖图景

“过劳死”维权难局  

富士康“跳楼门”的背后

“学区房”折射教育之痛

“空巢老人”生存之忧  

老年人再婚难题  

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缘何频发  

刑事被害人救助之困  

“汽车社会”的风险挑战  

“城市飙车”治理难题  

纠结的“垃圾围城”  

奢侈的“城市亮化”  

“短命建筑”现象令人不安  

关注粮食浪费现象  

检讨“城管制度”  

“分时度假”变形记  

“微博慈善”的现实焦虑  

老人倒地不敢扶  

下篇 未来发展:让梦想照进现实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需要每一个中国人脚踏实地干好自己分内的事,付出自己的一份力。同时,每一个中国人,也渴望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当中国梦与个人梦同频共振,二者才会加速绽放。

中国人真的仇富吗?  

底层民众何来“被剥夺感”  

“失独父母”制度救济  

用法律铲除特权怪胎  

期待媒体守护社会的“良心”  

微博成为民众“发声场”  

年轻人,家人的快乐你懂吗?  

弥合社会诚信“断裂带”  

“社会抚养费”谜局  

你的“虚拟财产”安全吗 ? 

社区“芝麻官”未来之忧  

中国人凭什么文化自信  

“社会企业”惠及弱势群体  

社区承载民众“幸福梦”  

尾篇 社会心理“风险预警”  

当前,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化调整是导致公众社会心理不稳定的关键原因。因此,加大社会心理预防和干预机制建设,建立医疗、卫生、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预警体系,通过各种途径营造一种积极、正向的社会心理氛围,是转型期政府社会心理管理与服务的可行之道。

附录 本书作品原发刊物一览表  

【精彩文摘】

前言

一声闷响,火焰迅速上蹿,数十条鲜活的生命瞬间灰飞烟灭……

2013年6月7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在厦门BRT快1线途经金山站往南500米处,一辆公交车起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嫌犯陈水总被当场烧死。经警方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走向极端泄愤纵火。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多起针对儿童、女性或其他无辜群众的暴力伤害事件。在这些极端暴力犯罪的行为人中,不少属于无业或没有稳定工作、长期被边缘化的“失意群体”。由于相对剥夺感与反社会人格结合,经过长期淤积发酵,他们对社会产生了仇视心态,从而采取极端手段对社会进行宣泄报复。

不可否认,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权力寻租与资本依傍相链接,由此垄断更多社会资源,占有更多上升机会,攫取更多发展红利。这种利益的多元化及阶层的日趋固化,给底层民众带来的,不仅有制度性的分配不公,而且还有等级化的人格歧视。

比较突出的是,不仅城市底层群体靠个人努力改变命运的难度加大,其子女要通过教育、就业等正常渠道进入更高层次,比如公务员、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父母职业、家庭收入、家庭社会关系等因素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明显增强。

当前,弱势群体已倍感生存压力,而“房叔”“房姐”动辄坐拥几十套房产的财富神话,更是刺痛人心。再看看中国广大的乡村,有些土地被地方政府强行低价征占、被资本强势集中流转,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被侵夺,更加重了中国社会的底层危机。

中国必须让每位公民都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而且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如果底层民众的心中,涌起对生存发展的无力感、对人生梦想的挫败感和对尊严体面的羞辱感,任何一点新的伤害,都可能成为点燃他们极端暴力的导火线。

那么,当前中国有多少底层声音,已沉没在众声喧哗中?

《庄子·说剑》曰:“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明代高启《尹明府所藏徐熙嘉蔬图》诗:“君多恤民意,毋忽岁馑忧。”

在中国民智已开的今天,民众维权意识日趋增强,他们渴望一个开放、平等、互动的社会环境,但一些地方的权力部门还沉浸在以往的运行惯性中,他们以权力美学的好恶为中心,视舆论监督如芒刺,一遇民众表达诉求就浑身不自在。

而事实上,当前中国底层民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已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堰塞湖”现象——民意表达机制不够健全,底层民众的实际状况和利益诉求难以及时上传。在“沉没”地带,聚集着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以及改革领域尖锐的矛盾冲突。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青连斌说,“各阶层的利益要求要顺畅反映,否则不满会越积越多。”中国领导人也警告说,现在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现期”。

然而,在中国现实社会里,不论是富裕阶层,还是草根百姓,都普遍热衷于表达自己的不满,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奔走呐喊,具体表现为既得利益者为集聚财富丝毫不让度,利益受损者常常不惜以生命作为暴戾的武器来表达诉求,这种局面在剧烈地割裂社会、割裂人心。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没有稳定的环境,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发展均无从谈起,甚至已取得的成果也会毁于一旦。对此,中国有着更为深刻的经验教训。比如“十年动乱”导致经济社会几乎处于崩溃状态,而改革开放以来大局的稳定,给中国带来了连续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此外,中东地区一些国家动荡后民生凋零的社会现状,亦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根据以往情况分析,不少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事件,均源于底层民众的切身利益、现实利益受到侵害。所以,作为执政者必须清楚,民意的通畅表达是纾解和缓释社会不良情绪的前提,有助于培养民众对政治体系的服从、忠诚与合作,取得他们对政治体系运行的认同与支持,提升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程度。

天涯社区推出“天涯观察”指出:面对太多群体性事件,执政者该如何处置,确实考验其政治智慧。当底层民众心死之际,就是惨剧发生之时,前车之鉴,血迹斑斑。如果政府能够及时倾听到那些“沉没的声音”,同时能切实解决问题,惨剧一定能避免。

无论如何,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需要像改革开放初期一样,汇聚人心凝聚共识,而并非像如今各个阶层彼此对立,毫不妥协。因为没有妥协,就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作。每个中国人,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要想在国家发展中实现个人发展,就需要本着妥协与合作的精神,完成中国社会各种利益的彻底整合。

最关键的是,这需要执政者摆脱自身的一切利益纠葛,在制度上做出顶层设计,避免社会积怨的加深和矛盾的激化,以免应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

从法治国家的治理角度出发,对任何极端暴力犯罪都必须进行严厉打击,但全社会更应作出深刻反思,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其产生的现实土壤。

当前,中国执政者有必要深入社会底层,把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作为起点,打捞起更多“沉没的声音”,并置于阳光下,做到“表达”与“回应”的良性互动。特别要着眼于革除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和两级分化的“畸形权力”,努力构建平等竞争、自由发展、有限干预、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社会生态。其中,推进民主和法治,发展机会平等、改革和发展成就能让广大民众平等共享,这是未来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

可预见,这些改革必然会遇到来自权力和利益集团的竭力抵制。这需要执政者具有非凡的决心和智慧去改革,以更大的魄力,更强硬的手段为中国社会精准托底。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详细地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并提出了11个重要方面的改革,吹响了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进军的新号角。

但是,在中国深化改革之前,有必要明确一点,即作为执政者的中国共产党,最需要什么?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因为只有具备清醒的问题意识,才会为之付出有效的雷霆行动。

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一直汲取于人民。这点在其诞生伊始,就毋容置疑。正因为如此,毛泽东与黄炎培的延安“窑洞对”,核心即“人民”。而且这一核心,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各种政治话语体系和制度中,比如“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公仆”等等。几乎在每个政治概念和制度前面,都能见到灼灼生辉的“人民”二字。

如今,尽管中国存在不同的政治力量,但中国共产党客观上就是最重要的行动主体。中国发展的成败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目前需要警惕的是,在有些领导干部那里,“人民”二字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们不但淡漠民众的利益诉求,甚至与民争利,这样做直接弱化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导致了“脱离民众”的危险。

更有甚者,有些领导干部还把自己和社会切割开来,用强化维稳机制、构造各种各样的特供系统等方式,来为自己构造一个安全堡垒,享受着由市场经济带来的种种好处,规避市场经济带来的一切坏处,由此割裂了自己和民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对于任何执政党来说,不关心民生疾苦,甚至与民争利都是最大的危险。一个执政党,如果演变为利益导向,民众就会从主体变为客体,而执政党本身也就很难再超越自己本身的利益。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有着清醒的认识。因此,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不但着力点精准,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历史已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只有注意打捞底层民众的声音,在与民众的良性互动中,才能获取永无止境的执政活力。

作为一名职业记者,我所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作品,把民众的声音,尽量呈现给社会。当然,如果执政者能从中得到某些启发,更是我的一种良好愿望。

这部《民意为天》选编的58 篇作品,大部分是我近两年刊发于中国时政名刊——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的作品。这些作品主要从中国社会心态的角度,通过大量调研采访,聚焦底层民众呼声,不回避社会矛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杨宜音研究员对于社会心态,有着更深入的解读。“当人们面对社会生活的时候,在很多时候会形成一种共同的体验和价值偏好,并且这种体验和偏好经过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新型媒体的传播,变得广为人知。”

“人们有两种需要,一方面人们希望了解别人的感受,以别人的感受为参照,来调整自己的感受和反应。另一方面,人们希望表达自己的感受,通过表达唤起共鸣。在这样的反复互动和振荡中,整个社会便酝酿出一种特别的社会心理氛围和底色,这便是我们日常感受得到的社会心态,一种被社会成员建构出来的‘共享的现实’。” 杨宜音说。

可见,社会心态让每个人意识到自己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自己的社会中,关注到每一个个体的声音。尤其要警惕“强势集团欺压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滑向边缘群体,边缘群体中的绝望者可能沦为暴力群体”。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发表过的作品,选编入书时,基本忠于原文,仅在细节方面进行了适当删除和修改,或补充了一些最新信息。

此书出版,首先得知名学者李成言和王俊秀拨冗作序。其次,感谢所有采访对象,是他们为这部书贡献了智慧。再次,感谢新华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他们为本书出版付出了辛勤劳动。

同时,感谢朋友们在此书的成稿过程中,给予了我大力支持和热情鼓励。当然,此书出版,我期待有更多善意的批评和指正。我的电子邮箱xhslisong@163.com

“实名举报”风险拷问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3年初表示:“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随后,各地各级反腐机关纷纷畅通了网站、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实施实名举报单线联系,鼓励实名举报。

据新华社2013年5月12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此前的2012年12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向中央纪委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和包养、威胁情妇等问题。

刘铁男落马后,有评论称,“近来,中央纪委多次提倡实名举报,刘铁男终落马无疑传递了一种推进的正信号。”

但是,江苏省新沂市发生的一起重大杀人案,也让举报人保护成为了舆论焦点。2013年4月14日,新沂市合沟镇界沟村一对村民夫妇被杀。经初步查明,被害人石某实名举报犯罪嫌疑人村党支部书记刘某违法行为后,刘某等人经过预谋,由犯罪嫌疑人孙某至被害人家中,将石某夫妇杀害。

“实名举报不但可让信息的真实性得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还可减少对无辜者的造谣中伤,进一步提升公民的责任意识。”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而鼓励实名举报,关键在于有效保护举报人。”鲁照旺认为,“就目前而言,如何用制度为实名举报清障,以唤醒公众实名举报的热情和胆量,已成为纵深反腐必须思考的重要命题。”

举报人普遍担心被报复

2013年1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利用电视直播形式,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通报称,2012年前11个月,千余名党员因工程腐败被查处,在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

同时通报还称,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为2955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以往众多匿名举报贪腐的案件中,存在相当比例的诬告和陷害。”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腐机关为此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调查,不仅浪费了办案力量,消耗大量宝贵时间,而且对被诬告者也会造成感情、名誉方面的伤害。”

“对于举报受理单位而言,实名举报无疑能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降低虚报、谎报的概率。”李成言说,“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应该成为未来中国反腐的趋势。”

而事实上,自2012年以来,在一系列反腐败手段中,尽管实名举报已成为较为快捷和有效的反腐利器,多名腐败分子落马,但现实是,因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公众在实名举报时,普遍存在如履薄冰之感。

据一项对8202人进行的题为“如果得知腐败信息,你会选择实名举报吗?”的在线即时调查显示,对于实名举报,58.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47.8%的受访者确信,实名举报对于反腐败的作用很大;但落实到行动上,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得知腐败信息,自己一定会进行实名举报。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举报都是下属举报上级领导,或百姓举报官员,举报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北京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坦言,“我不会选择实名举报,主要担心被报复。如果被举报的官员受到查处还好,要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受到查处,自己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就极大。”

“在实名举报中,我最担心个人信息让被举报人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从而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张先生说,“只要被打击报复受到了伤害,即使被举报人最终被严惩,对我而言已毫无意义。”

隐性报复难以界定 

毋庸讳言,当前公众行使监督权还受到种种制约,公众举报问题官员遭打击报复的事例并不鲜见。

从以往披露的情况来看,不少举报人曾遭遇恐吓和威胁,或失去人身自由,或遭受人身伤害。比如举报阜阳白宫的李国富离奇死亡,举报征税违法的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两次被辞退、还被劳教1年,灵宝帖案、曹县帖案中明目张胆地跨省追捕举报人等。即使有些举报人就算当时没事,也往往会遭遇“秋后算账”。

2013年4月,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教育局副局长蔡志涛被该县纪委查实拥有4套房产和1辆豪车的消息,而蔡志涛向举报人发去一条威胁短信,并说出“见面就让你死”等狠话。被举报人的权力张狂,由此可见一斑!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领导人权力不断扩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更是呈现多样化形式,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于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

记者经过归纳发现,“隐性打击报复”一般体现为,拥有“人事调配权”的被举报人,借“合法”手段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比较常见的手段是,有的借优化组合、提级晋升工资、聘用合同期届满、发放奖金等机会将举报人转岗、下岗、解聘、不提级、不晋升或扣发奖金,甚至辞退或开除;有的利用举报人工作中的缺点,借题发挥,对举报人作出不恰当的处理等等。

“贪腐者基本都掌握一定权势,拥有各类资源,甚至能动用不可小视的人脉关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鲁照旺说,“对于弱势的举报人来说,制度对他们进行有效保护,才是实名举报得以顺利推行的前提。”

“由于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现象屡见不鲜,以至于更多的人会首选匿名举报,而对实名举报疑虑重重。这折射公众对反腐机关保护举报人缺乏足够的信心,严重阻碍了反腐败的深入开展。”鲁照旺说。

“有矩难循”的现实困境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实名举报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严重滞后,缺乏切实、可操作的举报人保护制度。

而事实上,中国不乏对举报人保护的相关法规。比如《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都明文禁止打击报复举报人,并指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7月8日,公安部党委印发《公安部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指出,打击、报复举报人将被从重问责;有干扰、阻碍问责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打击、报复、陷害检举、控告人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对记者说,中国并非缺乏保护举报人制度规定,而是内容多数分散于各种规定中,没有形成法律体系,最终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这就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有矩难循”的情形。

“同样,尽管有相关的泄密责任追究的制度规定,但由于保密程序不完善,很难确定泄密者。”杜立元说,“正因如此,有些与被举报人之间存在利益纠葛的办案人员,把本应保密的实名举报身份信息泄露有之,将举报信息转给被举报人‘处理’也有之。于是,实名举报人往往被置于危险的境地。”

而现实中,也鲜有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泄密者的案例。即使个别被处罚,也缺乏威慑力,甚至有些还往往不了了之。这就形成了虽然反腐败机构很多,但对举报人的保护,却陷入“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与许多国家严密的证人保护制度相比,我国立法和具体举报落实制度都明显落后。”李成言说,“从以往一些案件不难发现,有些举报人的信息泄露,正是来自于办案机关内部。如果办案人员同被举报人存在利益勾兑,司法就失去了公正,而受到伤害最重的必定是那些实名举报人。”

“实名举报使得举报人如同站立于危墙之下,危险如影随形,无处不在。”李成言举例说,“以举报刘铁男为例,实名举报人罗昌平几个月得不到回应,心理与人身安全必然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实名举报主要有两种:公开媒体的举报和向监督机关的举报。不管是哪一种举报,只要是实名举报就应该尽快回应,查有证据就要实施保护。”李成言说 ,“有些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主要是一些办案人员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实名举报实施效果不佳,根源在于未能对举报人实行有效的保护。”

须反腐机关公信“保驾”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只有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则,有效引导实名举报,为举报人撑起“保护伞”,贴上“护身符”, 让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举报氛围,才能使腐败分子无处可遁。

“实名举报尤其要细化举报保密制度,用制度清除反腐机关的‘内鬼’,让反腐机关公信为实名举报‘保驾’。”杜立元说。

“应尽快制定‘举报人保护法’, 实现对实名举报人的弱势补强,在立法上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杜立元建议,“对明确举报人的权利范围、受理举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举报程序制度、建立与举报权利保护有关的保密制度、举报人受益制度、举报人安全保障制度、举报人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和制度创新;积极借鉴和探索对举报人及其亲属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的保护和事后救济,等等。”

“由于‘隐性打击报复’呈现多样化趋势,且难以取证,应把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设计‘关口前移’,所以细化举报保密制度,应是最明智的举措。”杜立元说。

在鲁照旺看来,现在有些网络举报方式,可以看作实名举报,因为有些网络方式表现出来的虽然是网名,但注册是实名的。“反腐机关在案件办理中,不妨用网名,这对举报人也是一种保护措施。”

“公众在选择实名举报时,除了需要反腐机关能优先处理的承诺,还需要制度保障来壮胆。”李成言说,“让举报人敢于实名举报,有必要规定不同泄密情形和造成的后果,问责到具体承办部门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凡打击报复或泄露举报人及举报信息的‘都必须在法定刑的限度内从重判处’。”

“举报人的信息应将控制到最小的范围内,凡接触到举报材料的人员都必须在知情人名单上签名,为追踪问责奠定基础。”李成言认为,“对举报人的保护,还应有更多制度化的措施。比如建立举报人紧急避险电话制度、举报信息明示和结果反馈制度、举报人紧急避难场所制度以及举报人奖励制度等等。”

美国保护举报人的经验值得借鉴。比如美国《吹口哨人保护法》和《被害人及证人保护法》,详尽规定了“证人整容,姓名更改,居所乔迁,工作变动”等具体的保护措施;美国还将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作为犯罪来处理,最高刑可至死刑;为防止隐性的打击报复行为,美国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文官制度保护委员会”,对打击报复者作出包括降级、开除公职或处罚金的最终裁决。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 15:11 来源:新华出版社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