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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核心价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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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重新建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的潮流中,我国伟大的革命先驱和领袖孙中山是走在最前列、最有影响力的代表。孙中山对孔孟的“仁学”思想给予了新的解释,强调要发扬救世之仁、救国之仁。他将西方的人道主义加入到了中国传统的“仁德”之中,对传统的“仁德”观念进行了扬弃式的发展。他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旗帜,猛烈批判封建旧道德,提出“道德革命”、“三纲革命”、“家庭革命”,认为要革封建道德的命,首先必须打倒孔圣人的权威,实现民主革命纲领,即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的“三民主义”,并成为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革命纲领。它是中国人民与革命的宝贵精神遗产。所谓“民权主义”,就是要使人民享受平等、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所谓“民族主义”,就是要反抗异族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为国家争自由;所谓“民生主义”,就是要实现经济平等、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发展国家资本,实行博爱,图谋民众之共同幸福。三民主义反映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出了三大历史任务。

孙中山在广州起义流产而逃亡国外期间,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实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余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通过后来的革命实践,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同盟会的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一、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是孙中山首先高扬的战斗旗帜。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兴中会的纲领中第一次划时代地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要求。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既有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又有以满族贵族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同广大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同胞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集团正日益勾结起来,残酷地压迫人民。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贵族“宰制于上”的封建专制政权,它当时已经堕落成为“洋人的朝廷”。“反满”口号所以具有广泛的动员意义,原因就在于此。避免中国被瓜分、共管的厄运,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民族主义的主要考虑。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把“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并列为民族主义“殆不可须臾缓”的基本原因。“非革命无以救垂亡”,而革命必须“先倒满洲政府”,民族主义对于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意义蕴含于此。

二、民权主义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了人权,因而,决非“平等的国民所堪受”;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严重状态。与这种“国体”的变革相适应,关于政体的擘划也构成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为了体现“主权在民”的精神,孙中山还将民权主义的内容条理化、法典化,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就是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的集中反映。《临时约法》第一章《总纲》清楚地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人民》部分,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孙中山说:“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以表明我党国民革命真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临时约法》对民权的规定,既充分体现了现代民主精神的核心理念,又把民权主义的思想具体化和实践化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为了防止“君主专制政体”的重演和个人专政,确保“主权在民”的实现,《临时约法》规定五权宪法为国家的指导法则。孙中山说:“实现了五权宪法以后,国家用人行政都要照宪法去做”,官厅为治事机关,职员(包括总统)乃是人民的公仆,本非特殊阶级,“在职一天,就是国民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所有官员均要经过考试,“任官受职,必赖贤能”,“尚公去私,厥惟考试”。这种民权主义实践,充分体现了孙中山“主权在民”的民权主义核心思想和反封建专制主义的革命彻底性。

三、民生主义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和民富问题,即通过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人由贫弱至富强。它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深切关怀内容,体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弊端和两极分化现实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关于资本的问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有经济,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的“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

三民主义批判地承袭了农民起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四、三民主义革命纲领的发展及其意义

随着中国革命历程的发展,孙中山接受了先进的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三民主义革命纲领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课题:“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民权主义中进一步揭露了封建军阀、官僚的暴戾恣肆,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更进一步的批判,称道了“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的苏维埃国家人民政权性质,重申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生主义则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观点,阐发了“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这些新主张,反映了新的历史发展趋势,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为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孙中山在发展他的三民主义思想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的原故,起初的时候都是由武力的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成功”,非常强调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和智能”。他认为,因为我们民族的道德高尚,故国家虽亡,民族还存在,并且有力量能够同化外来民族。要复兴中华民族的地位,穷本极源,“除了大家联合起来做成一个国族团体以外,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他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不是为封建制度所专有的,应该对之加以改进,作出新解释,赋予其以新的时代内涵。他提倡确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新道德,认为“无道德便不能革命,人人不具有好人格便不能造成一个好国家”,革命党人要具备知耻、重厚、耿介、必信,不求做大官、只想做大事等好的品质。

更可贵的是,孙中山还对中华民族传统的核心价值观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改造,并赋予了其以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新内容,使之成为“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部分。他提倡“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中华民国的核心价值观,以期恢复中华民族“固有的精神”。例如孙中山在论“忠孝”中说道:“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以四万万人去效忠。……故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我们做一件事,总是要始终不渝,做到成功。如果做不成功,就是把性命去牺牲亦所不惜,这便是忠”。在论“仁爱”中他说道:“古时在政治一方面所讲爱的道理,有所谓爱民如子,有所谓仁民爱物,无论对于什么事,都用爱字去包括。所以古人对于仁爱究竟是怎么样实行,便可以知道。”“我们要学国外,只要学他们那样实行,把仁爱恢复起来,再发扬光大,便是中国固有精神。”在论及“信义”时说:“中国古代对于邻国和对于朋友,都是讲信的。依我看来,就信字一方面的道德,中国实在比外国人好得多。”“至于讲到义字,中国在很强盛的时代都没有完全去灭人国家。”在论“和平”时说道:“爱和平就是中国人的一个大道德,中国人才是世界上最爱和平的人。”“中国人几千年来酷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论到个人便重于谦让,论到政治便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和外国人便有大大的不同。”“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然后我们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 孙中山所说的“天下为公”系出儒家《礼记?礼运?大同篇》,是儒家的最高社会理想,也是三民主义的最高社会理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则是共产主义的最高社会理想,可见,孙中山提出的“八德”是对儒家“仁”的精神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他还提出,中华民族“固有的智能”,即人生对国家的观念——格物致知、诚心正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应该恢复起来”。他认为,中国政治落后时因为受外国的政治经济压迫,而推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中国人不讲修身,告诫国人要注意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发动“新生活”运动,确立了“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的地位,并解释为:“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在抗战时期,又把“礼义廉耻”的解释改为:“礼是严严整整的纪律,义是慷慷慨慨的牺牲,廉是实实在在的节约,耻是轰轰烈烈的奋斗。”“四维”和“八德”,即“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被列为“新生活”运动中所倡导的国民道德的两大主题。

孙中山提出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中华民国时期的核心价值观,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的积极意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中的优秀价值元素,提供了有益借鉴,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7日 11:0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