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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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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者:厉以宁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内容简介】

本书以产权改革为核心,讨论了土地确权、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民营企业的产权维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镇化、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社会资本的创造等问题;总结了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由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双重转型过程中的经验,对中国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并阐明了中国的发展经济学实质上就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发展经济学。

【作者简介】

厉以宁,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西方经济学、中国宏观经济问题、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等。厉以宁教授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转型”进行理论探讨,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厉以宁教授以其卓越成就被誉为中国经济学界泰斗,他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对中国经济发展政策和趋势具有一定风向标作用。

厉以宁教授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有:《体制·目标·人:经济学面临的挑战》、《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转型发展理论》、《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论民营经济》、《中国经济往何处去》、《厉以宁北京大学演讲集》、《厉以宁改革论集》等。

厉以宁教授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2013年3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目录】

导论 中国经济的双重转型

第一章 产权界定的重要性

第二章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四章 宏观经济调控

第五章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六章 城镇化

第七章 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

第八章 社会资本和企业责任

代结束语 中国道路和发展经济学的新进展

【章节选读】

导论  中国经济的双重转型

一、中国经济正在逐步实现双重转型

在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经济转型是指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而计划经济体制的推行则被认为是另一条通往工业社会的道路,“十月革命”以后的苏联正是这样走的。

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的实践表明,依靠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工业社会是一条不成功的道路。这是因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虽然可以建立一批大型工业企业,但效率不高,代价过大,而传统农业社会中的种种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以新的形式凝固化了,所以农业发展是失败的,农村是落后的,农民的生活依旧终年辛苦,难以温饱,而且农民的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

从1979年起,中国进入了双重转型阶段。双重转型是指体制转型和发展转型的结合或重叠。

什么是体制转型?就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

什么是发展转型?就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

两种转型的结合或重叠是没有前例的,也是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没有讨论过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一些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由于那里过去不曾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所以只出现发展转型,即从传统的农业社会逐步转向工业社会。而1979年以后的中国则不同,一方面,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以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这就是体制转型;另一方面,要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使中国成长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这就是发展转型。

总结1979年至今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国在推行双重转型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把这些经验归纳为以下八项。

(一)体制转型是双重转型的重点

在双重转型中,重点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要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这是因为,计划经济体制对中国经济的束缚和限制是全面的;既包括城市,又包括农村;既包括工业,又包括农业;既包括城市居民,又包括农民。如果不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限制,中国不仅不可能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而且中国转型的目标(使中国成为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也是无法实现的。

(二)思想先行

在双重转型准备阶段,必须解放思想,清除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否则改革与发展都寸步难行。1978年中国所进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使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进而启动了改革和对外开放。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又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中国走上了改革和发展的快车道。因此可以说,中国双重转型在短短的30多年内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果,同“思想先行”是分不开的。

(三)产权改革是最重要的改革

在双重转型中,必须把产权问题放在改革的首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确定、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是改革的主要障碍,也是发展的巨大阻力。因此在体制转型中,产权改革是突破口,是主线;在发展转型中,产权界定和产权清晰是动力源泉。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权益需要确定,住房产权也需要确定,而且确权工作应当落实到户,这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能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用于改善生活、扩大再生产和创业。

(四)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

在双重转型中,一定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缩小地方收入差别的重要途径。在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中,就业是重中之重。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双重转型中需要认真解决的迫切问题,所以在转型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就业问题。同时,由于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所以经济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速。经济增长率过高当然不行,但如果经济增长率偏低,则会产生更大的就业压力。再说,扩大内需同改善民生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唯有扩大内需才能使中国经济增长逐渐转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必须不断自主创新、产业升级

在双重转型中,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鼓励自主创新。如果自主创新不足,产业迟迟未能升级,企业的竞争力不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中国必将丧失自己的市场份额,或者又会回到过去依靠资源出口、初级产品出口以获取外汇、进口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境地,这就难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而自主创新的成效既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取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人力资源政策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得到更有效的贯彻。

(六)必须不断提高经济质量

相对于较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国家而言,环境压力在中国显得更为突出。中国在双重转型中,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1979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固然重要,但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更加重要。经济增长的质量高低,除了结构的优化是标志之一而外,还有另一个标志,这就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合理利用和清洁生产。环境是我们和子孙后代共有的,资源是我们和子孙后代共享的。只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才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七)城镇化是今后若干年内最有潜力的投资机会

城镇化率的提高是双重转型的成果,同时也是继续实现双重转型的助推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化的进度是异常缓慢的,甚至在某些年份还出现了“反城镇化”的趋势,即不但不允许农民进城,而且还把一部分城市居民强制迁入农村。直到双重转型过程开始后,情况才有所好转。提高城镇化率已是大势所趋。城镇化将是今后若干年内最有潜力的投资机会和扩大内需的机会,能保证中国经济增长继续以较高的速度推进。

(八)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重转型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仅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更主要的是为了调动民间的积极性,包括调动民间资本的潜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都不应是国家的方针。国家的方针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共同发展,它们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进而形成双赢的格局。这既是对经济增长最有利的,也是对社会安定和谐最有利的。

以上八项经验说明了中国双重转型之路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总的说来,这些经验表明了这样一点: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根据国情进行转型,什么经验都不会产生,也不会有“中国道路”。

二、继续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

在中国,双重转型的任务至今尚未完成。改革需要深入,发展也需要继续,并双双登上新台阶。

那么,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变化?没有变化,仍同过去30多年一样,继续以体制转型来带动发展转型,即继续以改革促进发展,为发展开路。关于这个问题分三个方面来论述。

(一)内生力量和外生力量

什么是内生力量?这是指一种体制及其所具有的机制所发生的作用。改革就是为了清除新体制或新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

什么是外生力量?这是指外界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的某种力量,它从外界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或对经济活动进行刺激,或对经济活动进行抑制。改革就是为了把外生力量的干预减少到正常的程度,不要让外生力量的干预削弱体制及其具有的机制所产生的自我调节作用。

不妨以一个人的健康为例。一个人如果能健康地生活和工作,一定要有完善的内生机制;如果生病了,自身内部调节机制是能够克服障碍和恢复健康的。外生力量就像必要的时候需要服药或动手术一样。相对于外生力量而言,内生力量毕竟是最重要的。

到目前为止,尽管我们的改革开放已30多年,但内生力量还不健全,主要靠外生力量来调控经济。比如说,我国存在一种“投资冲动怪圈”的现象。从最近几年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地方政府、各个单位都希望加速发展,因此要求增加投资、增加项目、增加信贷,这样,投资加大了,项目增多了,信贷扩张了,经济也就上去了,结果发生了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发生后,中央政府就依靠外生力量来压抑,地方政府感到困难,财政收入下降,产值下降,企业不振,就业也减少了,中央政府不得已再次启动外生力量调控,刺激经济,恢复经济快速增长。如此周而复始,一会儿经济上去了,一会儿经济又紧缩了。这表明内在的机制并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外生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内在力量。

继续推进改革,就是要完善体制,让体制所具有的机制发生应有的作用,让外生力量的调控成为辅助性的。

(二)阶段性成果和目标模式

从1979年到现在已30多年,我们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这些仅仅是阶段性成果,还不能说已经实现了目标模式。我们的目标模式是明确的:从体制转型方面说,我们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发展转型方面说,我们的目标模式是实现工业化,建立现代化社会,使全国人民走向富裕,使和谐社会得以实现。改革要深化,发展要再接再厉,不可松懈。改革和发展都不可半途而废。中途停止下来,可能前功尽弃。

要知道,经济中很多问题不是靠宏观调控可以解决的,要靠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举一个例子:现在出现了“社会阶层凝固化”现象,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现在还不如刚改革之时。改革开放初期,77届、78届、79届大学毕业生(甚至20世纪80年代内各届大学毕业生)的社会流动渠道是通畅的。社会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是调动人们积极性的主要方式。然而现在,“社会阶层凝固化”造成了水平流动特别是垂直流动的渠道的堵塞,这又形成了另一种现象,即“职业世袭化”。比如说,父亲是农民工,儿子还是农民工,孙子以后也可能是农民工,这就是“社会阶层凝固化”和“职业世袭化”的表现。这种情况要通过体制转型才能解决,宏观调控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再说,城乡二元体制至今仍未消失。计划经济体制有两大支柱,一个支柱是国有企业体制,另一个支柱是城乡二元体制。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主要围绕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而展开,这一改革至今已取得很大进展,当然还有些问题有待于继续解决。虽然城乡二元体制在过去这段时期多少有些松动,但基本上尚未解决。

城乡二元体制不同于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自古就有,而且今后较长时间内还会存在。但城乡二元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1958年户口一分为二,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分开了,城乡被隔离开来,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都不得自由迁移。这种划分使得农民处于与城市隔绝的状态,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大大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城市二元体制绝对不是依靠宏观经济调控就能消失的,所以一定要深化改革,才能改变现状。

总之,阶段性成果就是阶段性成果,它绝对不是我们的目标模式。

(三)全盘考虑,统筹安排

前面已经指出,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世界没有先例,必须探索前进。当时有一种很形象化的说法,叫作“摸着石头过河”。这在当时是对的;但现在不够了。为什么?因为水深了,摸不着石头了,怎么前进?假如河底的石头分布不均匀,摸着摸着又摸回来了,又该怎么办?

所以一定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改革的领导者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要有战略家的眼光、胆识和魄力。这就是当前不少人所谈论的顶层设计。

举一个例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979年一些地方的农村试行承包制时,没有动集体的山林。有的地方分了山林,结果砍树成风,因为那时刚改革开放,不少农民对党的政策缺乏信心,怕变,所以承包山林后就砍树了。中央制止了把集体林权分掉的做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迟到的改革,晚了20多年。2003年,在福建、江西等几个省开始试点,很快党中央、国务院在2008年6月8日发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这项改革有三个突破。一是林权证落实到户,这是一个大突破,而不是按学术界某些人曾经建议的落实到村,落实到乡,或落实到自上而下组成的林业合作社、林业协会等。事实证明,这些都是无效的,必须把林权落实到农户,农民们的积极性才会调动起来。二是林地、林木可以抵押,这样一来,农民承包林地后就有可能经营林场了,一个个家庭林场就是一个个小微企业。金融活了,全盘皆活。农民经营林场,林下养鸡,种药材,生产蘑菇、木耳,日子也富裕起来了。三是,明确林地承包期为70年不变。农田承包的时间,最后用的词是“长久不变”。长久不变?究竟多长?农民心里还是不踏实。集体林地定为70年承包期。70年,第三代都长大了,爷爷种树,让孙子来砍吧!林农种树的积极性就增大了。可见,这些突破,没有中央作出决定,地方敢这样推行吗?这就是统筹安排的成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里只是稍微提一下。本书第三章第三节将有专门的论述。

现在需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的问题很多,包括国有资本配置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金融体制如何改革、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度如何改革等。这些都要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思考和决策。
当然,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试点仍是需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摸着石头过河”并未过时。但重要的是要从整体上考虑,要有战略眼光。

三、双重转型中的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是没有止境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随着国内国外形势的变化,以及随着经营管理经验的丰富和经营管理人员水平的提高,今天的结构优化只代表现阶段的结构优化,不能代表以后经济结构化的延续。从这个角度看,结构优化总是相对的,所以结构调整还将继续下去。

尽管结构优化在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但总的说来,在发展的任何时期都有新兴产业这个概念,结构的优化要符合每个阶段的实际,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衡量结构优化程度的标准之一。在发展的任何时期都有产能过剩产业和产能短缺产业这样的概念,所以结构优化要从这些产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比例的增减程度来衡量,产能过剩产业和产能短缺产业所占比例的下降都反映了结构在趋向优化;反之,如果产能过剩产业和产能短缺产业所占比例上升了,则反映结构状况趋向恶化。因此,在现阶段要讨论中国的结构调整,必须首先关注新兴产业的发展、产能过剩产业和产能短缺产业所占比例的下降,以及产能基本平衡产业所占比例的上升。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双重转型过程中,一定要朝着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方向进行结构调整。高污染、高耗能以及其他高消耗资源的产业要进行技术改造,其中有些企业要被淘汰,不能再因此而使环境继续遭到破坏,使资源消耗过度。中国在环境治理方面一定要有决心,否则社会经济将难以可持续发展。

在双重转型过程中,地区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也是结构调整方面的重要课题。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地区发展不平衡是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结果,东西部发展和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要缓解和逐步扭转这种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必须实行向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让西部得到优惠,以促进西部的发展。制造业向西部转移和西部改变过去单纯输出资源的状况,是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最重要的两项措施。

关于产业转移,还与转出地区的制造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有关。例如用工成本、土地使用成本、企业建设成本和物流成本等,随着工业化的推行,近年来都有逐步上升的趋势。而经济次发展的地区则成为产业地区间转移的承接者,它们一般拥有较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它们可以发挥这些优势来承接产业的转移,以加速本地区的发展,并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和扩大就业。在这方面,体制改革依然是最重要的。有什么样的体制才会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才能让有责任的、有效率的、讲政府诚信的、重法制的官员在岗位上得到重用。只有这样,次发达地区的经济才有可能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因产业转移到次发达地区之后,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并在增强本地区的企业竞争力方面继续领先。

关于西部(也包括东部发达省内某些次发达地区)如何改变过去只输出资源的状况,同样需要在体制和政策上作出新的安排。例如发展资源在本地加工的产业,以增加产值,把收益留在本地。还应当注意到,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在产业转移和发展资源加工产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快培育本地的民营企业家队伍。这是因为,当发达地区的企业迁移到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以后,骨干职工可以从发达地区带来,有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也可以一并带来,但配套的生产营销方面的合作企业却不一定迁入,在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需要有一些能与转移来的企业配套的、为之服务的合作企业。这将有赖于本地民营企业家的努力。由于产业转移和发展资源加工企业提供了若干商业机会,而且这些商业机会往往是转瞬即逝的,本地的民营企业家不抓住它们,很快就会被外地的民营企业获得。

再说,产业向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的转移,只是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阶段。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承接发达地区的企业转移后,势必也会促进本地企业和转移进来的企业的产业升级。这是阻挡不住的趋势。也就是说,发达地区准备向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转移企业,既是为了利用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也是着眼于这些地区的市场前景而决定转移的。而一旦实现了产业转移,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为了开拓更大的市场,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迟早会走上产业升级之路。这意味着,西部和其他次发达地区的结构调整,不可能只限于产业转移,而可能把今后的产业升级也包括在内。

结构调整,有可能是存量调整,还可能是增量调整,二者各有利弊。一般说来,存量调整见效快,效果也大,这是它的好处;但存量调整的影响面过大,难度较大。一个常见的例子是:如果强制关闭某些企业,迫使某些企业或某些产品停止生产,这样一来,无论对地方财政收入,还是本地的就业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从而引起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明关暗不关,明停暗不停”的做法。增量调整是指,在经济持续增长、财政收入继续上升的情况下,进行结构调整。其弊病在于收效较慢,拖延的时间较长,但这样做也有好处。第一,经济仍保持一定的增长率,从而为结构的调整提供更好的条件,以免发生较多的企业关闭、停产和较多的职工失去工作等情况。第二,在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条件下,可以利用较多的投资支出来改进技术,以便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实现结构的调整,使经济在较平稳的环境中实现经济转型。

实际的做法可以是:经济仍应保持一定的增长率,财政收入大体上也应保持增长的态势,然后实行增量调整,同时也可以有选择地强行关闭某些严重污染和耗能高的企业,或强制它们停止生产某些产品。增量调整与存量调整相比,增量调整的可行性更大一些。

四、双重转型中,宏观调控应以微调和预调为主

前文在讨论经济运行中的内生力量和外生力量之间的关系时已经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让内生力量起主要作用,而外生力量则起辅助性作用。在双重转型过程中,这一点是可以逐步做到的。这符合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一)政府的局限性之一

问题首先在于政府职能的正确定位。政府不可能是万能的,政府调控经济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带有局限性。经济中的变量过多,这些变量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经常是不确定的、难以准确预测的。而且政府掌握的信息始终有限,政府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全部信息,即使在较长时间内可以掌握较多的信息,但客观形势在较长时间内可能已经发生变化,政府所掌握的信息中肯定有一部分已经过时。因此一般来说,政府总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的。这就是政府在宏观调控中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之一。

(二)政府的局限性之二

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另一个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是:政府的博弈对手是公众,政府在同公众的博弈中通常处于被动的地位。这是因为,政府只有一个,而公众则是千千万万;公众的千千万万双眼睛都盯着政府,政府却无法把眼睛盯着千千万万的公众。于是就必然形成了如下的格局,即政府有政策,公众有对策,或者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众人数众多,每个人,无论是投资者、消费者,还是储蓄者,都根据自己的预期选择自己的对策,从而抵消了政府政策的效果。这表明,来自方方面面的公众的预期和对策,会使政府趋于被动。

(三)政府的局限性之三

政府在宏观调控中还有一个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就是:由于政府总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的,以及由于政府政策的推行总是处于同公众博弈中的被动地位,所以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往往会力度过大,矫枉过正,因此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一管就死”是因为政府总是相信自己的力量,所以一紧缩,就把经济搞死了,企业就失去活力;“一放就乱”也是因为政府事后感到紧缩过度给经济造成了损害,于是从紧缩转向放松,而一放松,投资过热,信贷膨胀,通货膨胀又来了。于是政府又感到再度紧缩的必要。

在双重转型中,这种时紧时松、时“死”时“乱”的现象之所以一再发生,既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善,也由于政府职能未能正确定位所致。

(四)政府一定要懂得宏观调控的效果是受限制的

由此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双重转型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政府职能更应正确定位,切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认为政府是万能的。政府要遵循市场规律,不要打乱投资者、消费者、储蓄者的正常预期,宏观调控不宜大升大降、大紧大松、大起大落;否则,会导致经济中出现大量泡沫,经济中的泡沫甚至会突然破裂。这些都会使经济遭到伤害,并使公众对宏观调控失去信心。

经济运行中会出现运行不正常的预兆,即使政府掌握的信息始终是不完全的,但通过筛选,仍会发现经济运行不正常的预兆。所以今后政府的宏观调控应当重在微调,并且要尽可能少采取总量调控措施,而要以结构性调控措施为主。与总量调控措施相比,结构性调控措施所引起的震荡较小,效果会更显著。

今后在宏观调控中,除了应当重在微调外,还应当采取预调措施。宏观调控起始时机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过去,宏观调控起始时机往往滞后,宏观调控结束时机更可能滞后。这两种滞后都会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也会给后续一段时间的经济运行增加困难。

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政府调控原来只是以调节总需求为目标,这主要适应于对失业和通货膨胀的短期调节。自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美国经济发生了滞胀,单纯调节需求不能解决问题,仅仅着眼于短期调节也是远远不够的。于是美国在先,其他国家随后,宏观调控由单纯调节总需求转为需求调节和供给调节并重,由短期调节转向短期调节与中期调节并重,以及由总量调控转为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并重。这已经成为当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惯用的调控方式,可供我们在双重转型中借鉴。

在中国,宏观调控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不仅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更重要的在于政府没有对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从而易于被各地区、各部门汇报的报喜不报忧的假象所迷惑,而经济运行中的许多真实情况却不一定能被政府所掌握,这样,宏观调控的时机往往滞后。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政府应当汲取以往的教训,要尽可能掌握经济中的真实情况,并把预调放在重要位置上,做到预调和微调并重。

(五)正确对待价格的调整

最后,还需要谈一谈宏观调控中的限价政策问题。既然我们要继续体制转型,那就必须懂得限价政策的局限性,因为这是破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手段。加之,在经济生活中,商品价格总是相互影响的,也是互为成本的。在宏观调控中,有时为了控制某种商品价格的上涨而采取对该种商品限价的政策。经验表明,限价政策只能短期有效,但给经济带来的损害却是不可低估的,因为限价政策实行的结果是,结构失调现象必然更加突出,更加严重。这是因为,全部商品价格都受到管制,这是做不到的;能够做到的,不过是对某些商品的价格采取限价措施。这样一来,在商品互为成本的条件下,在其他相关商品的价格可以浮动时,某些商品的价格却被冻结了,那只能使被冻结价格的商品减少供应量,使产业链断裂,使结构更不协调,进而给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后遗症。

资源价格的管制所造成的后果是同样的。资源绝对不可能做到无限供给,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莫不如此。中国劳动力资源虽然比较充足,但如果按年龄、技术工种、专业水平、居住地区来分类,依旧是有限供给的。所以从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角度来考察,不能完全按市场需求来制定使用和分配规则,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配额管理。但配额管理的利弊并存,不能随意使用,否则对经济运行不利。配额管理的弊病中还包括了“寻租”活动的盛行,即掌握配额分配的部门和官员易于利用配额分配的权力捞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且靠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转让配额指标而获利。配额不一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实行的,这将会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并严重挫伤一些企业的积极性。

当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有特殊性,为此,应当考虑到资源有限供给的现实性。配额在这种条件下可以起到一定作用。除了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还应看到配额管理的长期效应,即配额制会导致双轨价格制的长期存在,甚至会导致正常的产业链断裂,扭曲结构现状,甚至使结构失调更严重。对于资源产品价格不合理之处,最有效的对策是推进资源价格体制的改革。只有通过这一改革,使资源定价趋向合理,才能避免资源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这再一次证实了体制转型在双重转型过程中的首要作用。

此外,还应当强调,双重转型过程中,政府应当以有效管理为目标,市场应当以有效运行为目标。有效的政府是指:政府应当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的市场是指:市场应当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凡是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由政府去做。这样,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就协调了。

本书导论中所涉及的这些问题,将在以下有关各章中有较详细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4:36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