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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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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实处之一: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尤其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腐蚀,淡化、忘记甚至背离了执政为民的宗旨;有的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对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淡薄,对老百姓的疾苦视而不见;有的热衷于“四个轮子转,隔着玻璃看”,摸不到基层的实情,听不到群众的呼声,与基层和群众的心理距离越拉越大;有的看不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创造历史的作用,以为党的群众路线过时了,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于一些地方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旗号,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与民争利,引起群众的上访和不满。这里面既有一个如何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更有一个为什么人执政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凡是为民造福的事情就一定要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坚决不能办,把党的宗旨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基层建设中,落实到广大群众身上,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摘自2006年1月13日在省纪委第九次全会上的讲话]

不要以为坚持群众路线是老生常谈,现在基层出现的问题很多都是因为没有重视群众工作,没有做好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不去做群众工作。前段时间我曾批评个别干部不会说话,处于失语状态。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严重疏离群众,或是目中无人,对群众缺乏感情;或是身无才干,做工作缺乏底蕴;或是手脚不净,形象不好缺乏正气。我们各级领导干 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这样几个基本问题:第一,共产党是干什么的?共产党就是要做到“三个代表”,其中归根结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共产党是怎么执政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第三,领导干部是干什么的?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不是当官做老爷。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很会做领导工作,但不会做群众工作。第四,基层组织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基层组织直接同群众打交道,基层组织的全部工作归结到一点,就是做群众工作,包括做群众的服务工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群众的要求集中起来,把上级的任务落实到群众中去。这些问题想清楚了,也就明白了我们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就明白了我们应该挑选什么样的干部,就明白了我们应该分出多少精力来做群众工作。有的同志可能会说,现在的群众工作难做,花了不少精力,否则可以把其他工作做得更好,等等。我倒要反问一句,如果不需要做群众工作了,那党组织要你这个干部干什么,要这么多干部干什么?

[摘自2005年6月17日在金华市调研时的讲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 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牵动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古往今来,许多有作为的“官”,都以关心百姓的疾苦为己任。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郑板桥的“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 总关情”;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倶欢颜”,到于谦的“但愿苍生倶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都充分说明心无百姓莫为官。我们是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思想境界应该比封建士大夫高得多, 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项工作,努力办实每件事,赢得万人心。

[摘自2003年12月30日在检查节日市场供应和物价 情况时的讲话]

胡锦涛同志多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基础,不能做到情为民所系,手中的权就难 以真正为民所用,也就难以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

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要以党的先进人物为榜样,培养和增强对 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学习和树立五种崇高的情感。一要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情怀感。他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二要学习雷锋同志的幸福感。他虽然只活了22年,但他说:“什么是幸福?为人民服务是最大的幸福。”三要学习孔繁森同志的境界感。他有一句名言:“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四要学习郑培民同志的责任感。他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五要学习钱学森同志的光荣感。他把群众的口碑当作自己无上的光荣。只有学习和树立这五种崇高的情感,才能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政治问题,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摘自2003年7月17日《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文章]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七一”讲话中告诫全党:“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的 执政理念,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依据。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为民办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关心 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工作中去,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现代文明成果的创造者和享有者。

2.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项入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 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都属于为民办实事范畴。近几年来,中央反复要求各地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办实事。为民办实事,主要是办好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具体事项,群众要求党和政府解决的事项,群众自旨看到实效、得到实惠的事项。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根据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不断拓展实事领域,丰富实事内容,细化实事项目,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全省面上而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民办实事重点要放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 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十大领域。这十大领域集中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反映了群众最直接的呼声,代表了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各地要紧紧围绕这十大领域,从实际情况出发,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每年排出一批具体的实事项目,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实事,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3. 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度是带根本性的。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深化提高,关键在于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实事项目选择、决策、实施和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制度,拓宽人民来信来电来访渠道。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实事项目的分管领导、承担单位、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承担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勤俭办事,进一步增加财政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各项实事项目建设,力争花小钱、办大事。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督促检查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4. 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的领导。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办好群众的事情,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为民办实事工作,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自觉性和本领。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尽快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并掌握为民办实事的规律,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要加大思想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民办实事工作,着力营造实事实办的良好氛围,真正使为民办实事成为一种自觉、一种风尚、一种传统。

[摘自2004年6月3日在湖州市调研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14:43 来源:人民网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