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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为爱》

——王芳律师解析问题婚姻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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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者:王芳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1月

【内容简介】

随着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施行,婚姻家庭所涉及的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再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王芳律师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把多个典型案例提炼出来编纂成一个精彩案例,情节跌宕起伏,法理情理交织,穿插了法律点的讲解和律师感悟,特别总结出婚恋矛盾的处理技巧和风险防范技巧。该书通过讲述一个个通俗易懂的精彩的家庭故事,让读者朋友们在日常的家常里短中细细品味老百姓的人情世故的同时,将故事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在其中。

【作者简介】

王芳,中国知名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我国最早开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的律师,现任大成律师集团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因其优秀的专业能力及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受到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今日说法》、《有法大家帮》、《人与社会》、《大家看法》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北京电视台《首都热线》等栏目的邀请长期任主讲老师及评论嘉宾。

【名家推荐】

王芳律师的《姻为爱》构思精巧、内涵丰富,将专业的法律智慧和风险防范技巧蕴于精彩纷呈的案例中,从而使案例寓意深刻,使法律深入浅出。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 樊爱国

王芳律师对婚姻家庭法律事业的热爱令人敬佩,辛勤的耕耘、执着的追求成就了她今日的成功,《姻为爱》一书凝结了

——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著名主持人 张绍刚

以法为谱,以爱为琴,期待《姻为爱》能守护更多家庭琴瑟和谐,奏出幸福的华彩乐章。

——情感类畅销书作家 曾子航

王芳律师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仅是她对法律研究的深入与执着,更是她对婚姻家庭问题本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人文关怀。《姻为爱》看王芳律师如何巧施妙手, 让重重危机的婚姻起死回生。

——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著名主持人 撒贝宁

 

【目录】

序:以法为谱,以爱为琴 

让我当你孩子的爸爸 

秦晓茹网恋怀孕后被男友狠心抛弃,万念俱灰的她在自杀时被张强救下。张强好人做到底,答应秦晓茹做她肚中孩子的爸爸,但……

激情迷失 

人到中年的杨鸿偶然结识了风情万种的于丽丽,鬼迷心窍后与自己的结发妻子离婚,并与于丽丽重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让杨鸿没想到的是,于丽丽竟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姐”,上当受骗的杨鸿起诉离婚,前妻贾艳不计前嫌在案件中作证,使得杨鸿胜诉。杨鸿与前妻开始重新审视双方的婚姻……

冒出来的养子 

老张的老伴儿李桐突然去世,其留下遗嘱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由丈夫老张继承。为了把老伴儿名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老张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被公证处告知李桐竟然有一养子王子鹏。王子鹏得知自己的养子身份后……

婆媳争抢他的爱 

陆然然本来与丈夫王柱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但无奈王柱对母亲张美凤言听计从。夫妻婚后王天柱几次都把夫妻共同存款给了母亲。这一切激起了妻子陆然然的反感……

千万婚内诈骗案 

人到中年的女企业家王珠,在婚介机构介绍下与庞伟相恋后结婚。庞伟自称其资产雄厚,哪知其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

情债?钱债? 

农民子弟张鹏新婚不久,遭遇了重大交通事故,成为残疾人。老张夫妇为了给儿子看病,为儿子四处求人捐款,最后不得已外出打工赚钱。张鹏不但不领情,还指责父母无权处置好心人对自己的捐款,将父母告上法庭……

让子协定 

李慧与高冉结婚后生育一子高乐,令高冉没想到的是,高乐竟然是妻子与他人偷情所生。李慧为了达到与高冉离婚的目的,设计高乐失踪,然后……

不能实现的遗愿 

父母去世后,王志国无意中竟然发现父母的房子早在一年前就过户到了妹妹王晓芸的名下,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王志国两度起诉妹妹……

重婚与遗嘱 

张东的父亲去世后,遗留下一套大房子一直由张东的母亲姚淑惠居住。张东妻子尚云对这套房子窥视已久,为了要到房子,尚云自导自演了一出出闹剧。在这一系列闹剧中,竟然抖出了一个惊天秘密……

拯救自己的第三者 

汪洁与秦涛结婚后,听从丈夫的意见把工资全部交给婆婆保管,几年后小两口用这笔钱买了房子。但在离婚时,丈夫和婆婆异口同声说这笔钱是婆婆借给小两口的……

被激怒的前妻 

徐静与唐波一年前离了婚,可是唐波又突然出现让徐静帮他打一场要回房子和车子的诉讼,徐静大吃一惊,原来当初离婚的时候唐波为了不分给徐静财产,而暗自将自己名下的车子和房子转到了情人戚小美的名下……

拆迁的婚姻 

小罗为了多领取拆迁款而和妻子吴曼假离婚,与朋友的妹妹王丽假结婚,双方约定事成之后,小罗分给王丽5万元,然而婚虽结了,但拆迁款却并未因结婚而增加,而王丽也不满足于5万元的报酬,提出让小罗分给她30万元……

处男保证书 

白静婚后发现丈夫有婚外情,江河为了表示悔改,而写下血书两份,说明如有再犯,同意离婚,家庭财产全部由白静所有。白静以为丈夫已改过自新,却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发现江河是一个情场高手……

从天而降的巨债 

李强在离婚诉讼中突然发现,婚内与妻子共同付款购买的房产变为向第三人借了巨款而买的房产,如果法庭认定这项事实,那么李强不仅分不到共同财产,反而还会背上巨债……

错位亲情 

5年前,吴航夫妇在医院里被产科护士抱错了孩子,一年后夫妇俩人想换回孩子,却发现自己亲生女儿的法定父母并不知道女儿被抱错,并且两人已双双外出打工。无奈吴航夫妇只得等待适当机会换回女儿,谁知一等就等了5年,两个女儿都已懂事,换回女儿也割舍不了培养了5年的亲情……

多余的妈妈 

沈艳因为自身不能生育,所以让张娟代自己怀孕,而为了代孕成功,沈艳的丈夫庞伟利用张娟的感情,让张娟与自己自愿发生性关系,以便让张娟自然受孕。后来沈艳意外怀孕,庞伟夫妇便不再希望张娟留下肚里的孩子……

与父亲情人的百万之争 

姚伟无意中发现父亲有了婚外情,并将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00万元拿出为情人买了房产,为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姚伟代母亲向父亲的情人提起返还财产的诉讼……

飞走的房子 

吴薇薇在丈夫唐朝起诉她离婚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突然发现原来夫妻共同购买的两处房子都已经易主,为查清真相,吴薇薇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了调查……

莫名的诉讼 

姜华起诉丈夫张庆离婚被法院驳回后,丈夫离奇失踪半年。原来,在这半年内丈夫竟然通过诉讼程序伪造了大笔债务,使得姜华……

究竟是谁买的房子 

邓培和丈夫关平的离婚案件中,关平提出婚姻期内,由邓培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邓培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有争议问题解析——王芳律师为你支招防范风险 

后记 

【章节选读】

以法为谱,以爱为琴

曾子航

有句老话说得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生活中,人们一刻都离不开法律。然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人对法律的认识从整体上来说还是比较模糊和浅显的。就拿我这名情感作家来说,虽说也研究了多年的情感心理,但粗粗看完这本书之后,依然不由得慨叹,对涉及恋爱、婚姻中的诸多法律问题,我这个人不说是“法盲”,基本上也是个“门外汉”。

不过,随着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施行,婚姻家庭所涉及的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再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一段时间,我的信箱里就经常收到不少求助者的来信,询问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分配,以及夫妻一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等诸多法律问题,由于我在这方面知之甚少,经常无言以对。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个知法、懂法,又了解现代人婚姻现状,兼具“情与法”的引路人来做这件事。非常碰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和CCTV-12《法律讲堂》节目合作,找来大家熟悉的王芳律师,以一个个曲折动人的家庭故事为载体,把老百姓在日常的家庭生活和恋爱婚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一一化解。这不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法律讲义,而是寓法理和观点于故事之中,贴近生活、贴近百姓。通过讲述一个个通俗易懂的精彩的家庭故事,让读者朋友们在日长的家长里短中细细品味属于我们老百姓的人情世故的同时,将故事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在其中。我觉得它更像是《百家讲坛》的法律版。

不得不承认,王芳是个非比寻常的律师。

律师我接触过一些,包括女律师,他们给我的感觉大都正襟危坐、不苟言笑,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咄咄逼人,至少一个律师站在面前,气势上你就矮了三分。王芳不一样,认识她是在五年前一个电视情感节目的录制现场,一袭长裙上配一个小坎肩,说起话来不疾不徐,虽然偶尔语出惊人,但脸上始终笑靥如花。当时我还诧异,哪来的一个“知心姐姐”?

如此让人如沐春风,我一直以为她是一名心理专家,后来节目录制下来,名片一换,才知道她就是那个总在各种场合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总为都市女性伸张正义的“女包公”——王芳律师。

后来跟王芳的接触多了起来,有两点印象进一步加深了。一是她很虚心、很好学,按理说作为国内最早开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业务专业化的律师,曾处理国内及涉外婚姻家庭纠纷上千起,又是CCTV-12《法律讲堂》长期主讲老师以及《今日说法》、《热线12》、《经济与法》等众多名牌节目的长期点评嘉宾,不说早已功成名就吧,至少也是硕果累累,可是在我面前,她总是藏起大律师的风采,时时表现如同学校里的学生。记得某晚,我正为一些琐事烦恼不堪之际,王芳的电话突然打来了,一句“子航老师,看了你的书,收获颇丰,有些问题很想向你请教一番”,让当时情绪低落的我霎时眉开眼笑,不过交流一番之后很纳闷地问她,从事法律工作的她何以要研究我的书,她告诉我,只有将婚姻家庭法学与社会学、心理学甚至文学结合起来,才能算是真正的专家,才能具备综合的素质来处理各种矛盾。这个女人已是一位鼎鼎大名的律师,却适当的放低身段,在各路专家面前示弱请教,这个看似简单的做人技巧,很多优秀的女人却学不来,而王芳却熟谙此道。如果说,以前跟她打交道还总有那么一点不自信,至此之后,我就全无障碍了。

二是她很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这年头律师往往给人留下很功利的印象,似乎跟律师说话都要收费,更别提求助了。偶尔打个电话问王芳,“最近瞎忙啥呢?”闲聊之下才知道,她的工作不仅仅是法律服务业务,她要为全国妇联作大讲堂、为全国女性写维权手册、为法援律师做培训、为律师协会起草行业操作指引、为远道而来的农村人做咨询、为街边老人解答法律问题……这些,她都是无偿的义务的去做,没有人要求她,而她自己还要搭时间搭精力,甚至还要自己补贴费用。当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她领着全国精英律师一起成立课题组,紧急加班加点,反复研究和论证,完成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报告》,这一份凝结集体智慧的报告被送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这份报告的专业水准得到法官们的认可,王芳律师被高法法官当众表扬并致谢。从此之后,我对王芳律师还多了一份“敬畏”,敬其公益,“畏”其高尚。

我认为,王芳目前在观众视野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远远超出了律师这个范畴,她有时是“麻辣情医”,有时是“高校客座教授”,她有时是“知心姐姐”,有时又是“维权专家”,最近又听说,北京市司法局还聘她为“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看来她是这多重身份的混合体,每一个面孔都精彩!而这本书,借着《法律讲堂》的载体,结合最新婚姻司法解释热点,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但整体上又非常真实。在讲述百姓身边事的同时,让读者收获了法律知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总之,要想经营幸福婚姻,防范隐形风险,就从这本书开始吧。

婆媳争抢他的爱

关键词

婚内赠与 婚前财产约定

4月,南方城市的街头已是春意盎然。本案的主人公陆然然的心情似乎也受到季节的感染,禁不住喜笑颜开。她步履匆匆地向银行走去,想到今天就要付房屋的首付款成为有房一族,她既是兴奋又是紧张。陆然然推开银行的大门,走向柜台,从包里拿出存折准备转账。

“您好,我想转30万到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账户上。”

“女士,您卡上余额不足,转不了。”营业员将存折递出来给陆然然。

“什么,余额不足?我前天账户里还有30万呢?”陆然然非常诧异,营业员告诉她,账户上显示30万昨天已经被转走了。

陆然然赶紧问:“您能查一下钱转到哪个人的账户上了吗?”

营业员查后说:“张美凤。”

陆然然一听,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气急败坏地来到丈夫王柱的公司,和丈夫大吵起来,“你为什么又给她钱?咱们这房子还买不买啊?你知不知道这房子我们是交了定金的,我们要付不了首付款,3万元定金就白交了。我前天看账户上还有钱呢,打算今天去交咱们买的房子首付款的,这下可好,你把钱给她了,我看你从哪给我再变30万出来。你要拿不出钱来,咱俩别过了!”

这张美凤到底是谁啊,为什么陆然然的丈夫把钱给了她呢?

其实这张美凤是王柱的亲生母亲。王柱给他妈钱的事情不是一回两回了。王柱是个大孝子,张美凤每次向他要钱,他都不好意思不给,有时自己的钱不够了,就拿陆然然的钱给妈妈,陆然然没少为这事跟王柱生气。回想自己婚后的生活,陆然然不禁悲从心来。

陆然然和王柱相亲时,王柱不仅年纪比她大,还离过婚。陆然然原本是看不上他的,可介绍人说王柱是难得的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对母亲孝顺。于是陆然然试着和王柱交往,最后被忠厚、老实的王柱所打动,两人就结婚了。婚后,陆然然发现婆婆张美凤属于家中“专制的皇太后”。她虽然衣食无忧,儿女孝顺,但就是认为她是一家之主,儿子什么都应当听她的,钱也要把持在她手里。所以一旦知道儿子有钱了,就想方设法要过来,以此来试探儿子是不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媳妇是不是把自己放在眼里。不仅如此,对陆然然家中的大小事情,她都要插手,房子应该买哪里,夫妻俩外出旅游去什么地方,甚至连吃饭在哪里吃,都要过问,而且一定要按她的意见办。

有一次,王柱的舅舅生病进了医院要做手术。舅妈上门找张美凤借钱,张美凤就打电话给王柱,让王柱拿10万元出来。王柱手上也没有那么多钱,就从陆然然那里拿钱。陆然然提出来,借钱可以,但要舅舅打借条。张美凤一听这话就气得直骂:“你钻钱眼儿里去了!这可是王柱他亲舅舅。舅舅向外甥借钱还要打欠条,这话传出去亲戚们不骂死我们。”

陆然然理直气壮地说:“这可是我辛辛苦苦赚的钱。我总不能花得不明不白吧。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让舅舅写借条怎么了,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在陆然然的坚持下,舅妈写了借条,但是脸色却不大好。钱借了出去,长辈却不领情,陆然然心里也很不舒服。

还有一次,张美凤假装看病向王柱要钱。接到张美凤要去医院治病的电话,可把王柱吓坏了,他连忙请假回老家看望母亲。当时陆然然还真以为婆婆生病了,二话不说就把工资存折拿给王柱,让他给母亲看病。没想到第二天王柱就灰溜溜地回来了,陆然然问婆婆是什么病,王柱不好意思地支吾道:“没什么大事,不要紧。”事后陆然然才知道,婆婆根本就没有生病,她就是想看看儿子、儿媳对她是否孝顺。

想到这些,陆然然感叹“婆媳天生就是一对冤家”,怪不得那么多电视剧都拍这题材。不禁埋怨丈夫精神上没有断奶,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结婚3年了,她也忍受了3年。3年间她为了买房,省吃俭用,结果钱根本存不下来。每次没存多久,就被婆婆以各种名目要过去了,陆然然根本掌握不了家里的经济。为这事,她三天两头地和王柱闹意见。王柱也知道这样不对,每次都说会改正,下次不给了,结果张美凤再来要的时候,他仍然狠不下心来拒绝母亲的要求。这次两人好不容易积攒了30万元,终于够付房子首付款了。陆然然托朋友拿到选房的号,看好了一套房子。刚交完定金,签了合同,正要交首付呢,这王柱账户上的30万元又被划到张美凤那儿去了,陆然然能不气吗?这次购房首付款被挪用的事,终于引发了陆然然的怒火,她再也无法忍受,想要跟丈夫离婚。

陆然然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丈夫就是搞不清楚界限,婆婆也不知道分寸,她现在感到特别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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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婆婆的这30万元在离婚时怎么算呢?

王柱给母亲张美凤30万元的行为是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作为民事主体无偿处分自己财产的重要法律行为之一,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随处可见。但是赠与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王柱给母亲张美凤的30万元是王柱与妻子陆然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夫妻一方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分两个层面的:1.在日常家事范围内,夫妻均可代理另一方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购买必要的日用品,合理的保健和医疗,文化消费与娱乐等,但我国法律目前对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并不明确;2.非因日常生活所需的单独处分贵重财产时则需夫妻双方同意。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单独处分贵重共同财产,尤其是无偿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并未明确,笔者个人认为王柱把30万元无偿处分,将其赠与给母亲是一种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和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不产生效力,但经权利人追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他无偿处分家庭财产30万元的行为没有得到陆然然的同意,其赠与行为由于侵害了陆然然的权利而无效。

陆然然可以要求法院认定王柱赠与张美凤30万元的行为无效。张美凤应该将30万元还回来。这30万元将作为陆然然与王柱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割。

陆然然又问:“那离婚后的这些财产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了吗?”

“对!”

“那我再婚后也是我个人财产吗?”

“当然,以前老婚姻法规定的婚前财产在一定年限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早作废了。”

陆然然得到律师肯定的答复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不久之后,陆然然就提出了离婚,王柱恳求妻子不要那么冲动,凡事好商量。陆然然哭诉道:“我跟你结婚3年了,还买不上房子。你好好想想这是谁的责任?是我们工资低吗?我们月薪8000,不低啊,为什么就攒不下钱呢?”

王柱低下了头:“我知道对不起你。你原谅我吧,我会拼命赚钱给你买房的。”

“王柱,我算看透了。甭管我们赚多少钱,你一天不改妈找你要钱你就给的毛病,咱们就攒不了钱。你说了很多次要改,每次都让我失望。我真的累了,我们还是离婚吧!”

“不,我绝对不会同意离婚的,要离你就让法官判我离吧。”

陆然然转身回到卧室,隐约听到背后传来一连串的叹息。丈夫的眼泪无法打动妻子那颗伤痕累累的心,她毅然向法院起诉离婚。

开庭那天,陆然然在法庭上提出:结婚以来,婆婆张美凤以各种名义索要钱财。丈夫对婆婆的要求有求必应,不仅把他自己的工资给她,有时候还要拿原告的钱给她。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也伤害了原告的夫妻感情。原告现在无法忍受被告的这种行为,要求和被告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王柱答辩:自己很爱原告,与原告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只是自己夹在母亲与妻子之间,常常觉得为难,不知所措,希望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一定会珍惜夫妻感情,两人从头再来。

张美凤坐在旁听席上,看到儿媳这样说自己,心里真不是滋味。她的脸色一会红一会白。

听完两人的陈述,法院认为两人的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于是组织原告与被告调解。

陆然然问王柱:“你能保证再也不给你妈钱吗?”

王柱迟疑了片刻,为难地说道:“她是我妈,我得孝顺她。我可以发誓以后我老婆的钱都归她,我再也不拿她的钱给我妈了。”

张美凤插嘴道:“他是我儿子,我花他的钱天经地义。你这孩子怎么还不让儿子孝顺母亲呢?”

陆然然摇摇头,“婆婆,我不是不让王柱孝顺你。不仅王柱要孝顺你,我也会孝顺你。但是孝顺是有尺度的,不是把钱全交给你、什么事都听你的才是孝顺。你老找王柱要钱,他把钱给了你,让我们连买房的钱都攒不下来。婆婆,你自己算算,这几年,我给你们家贴了多少钱进去?这样你还不满足吗?”

王柱打断陆然然的质问,说道:“都是我的错,你别怪妈。妈没有坏心眼。”

陆然然很失望,看来根本不可能改变过去的格局,即使回到婚姻里,丈夫和婆婆还是原来的样子。陆然然表示,自己不可能和一个永远长不大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在这个家庭中,对家庭共有财产都没有决定权,这样生活一辈子很累。

调解不成,法院继续审理。看到妻子打定主意要离,王柱觉得自己确实对不起妻子,他终于同意离婚,而且把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都给了陆然然,并表示离婚后三个月内再给陆然然20万元。

但是王柱根本离不开陆然然,离婚之后他非常痛苦,没心思工作,饭也不怎么吃,整天沉默寡言。张美凤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也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儿子已经离了两次婚,每次亲戚朋友都说是自己的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被人这么说,张美凤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而且她也是真心疼儿子,希望儿子家庭美满幸福。看见儿子离婚后垂头丧气、一蹶不振的样子,张美凤也不好受。回想陆然然进门后的表现,还是蛮不错的。在家会照顾丈夫,在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既贤惠又能干,街坊邻居都称赞。这么好的媳妇也跟王柱过不下去,自己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张美凤暗下决心,以后儿子再结婚,自己再也不管他的事了,否则人家都得说是自己害得王柱离婚的。

三个月后,王柱约陆然然见面,把20万元现金当面交给她。陆然然如期而至,看见她憔悴的面容,王柱忍不住唠叨:“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看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儿了。”

陆然然听到王柱温情脉脉的话语,眼圈红了,泪珠在眼眶打转。她嗔怪道:“还说我呢,你看看你,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你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王柱情不自禁地握住陆然然的手,“你不在,没有人照顾我。我就得过且过呗。然然,我不能没有你,你也不能没有我。你回来吧!”

陆然然和王柱分开了三个月,这三个月她也备受煎熬。当初她以为自己离婚了可以照常生活,没想到离婚后她才发现,王柱的身影已经深深烙印在她的生命轨迹里。王柱不在身边,孤独和寂寞的感觉像暴雪一样侵袭过来,寒冷刺骨。可是复婚了,还像以前那样生活吗?陆然然问:“以后你妈再来要钱或者让你无原则地干这干那,你怎么办?”

王柱表示:“我知道错了,我以后该拒绝的会拒绝。但她是我妈,我也得养她。”

陆然然说:“这你放心,我也不是恶媳妇。你赡养父母我不会不同意的。”

听到陆然然松口愿意复婚,王柱喜出望外。他激动地说:“真的吗?那咱们现在就去民政局复婚。”陆然想了好一会儿说:“复婚可以,但我希望以后生活有个保障,咱们得约法三章,签份协议。”

原来,陆然然想到一个办法,既能与王柱成为夫妻,但又不影响自己的财产权,她要求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王柱虽然有些诧异,但也能理解陆然然的想法,很痛快地就同意了。于是两人一起去咨询律师怎么写这份协议才有效,怎么才能抵挡住婆婆的索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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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怎么写?需要公证吗?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般的《婚前财产约定》包括:双方在结婚前各自拥有的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债券)、不动产、公司股权以及债权、债务等,是否在婚后归夫妻双方共有;结婚后家庭的夫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制或AA制);结婚后平常财产归谁管理;等等。

《婚前财产约定》不仅限于对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它还包括对婚前个人债务的约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配偶并不承担责任。但是,有些债务是否是婚前债务并不清楚,例如,婚前借债支付购房首付款,该债务在婚后如何偿还。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配偶也承担还债责任怎么办?债务人配偶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债务人婚前个人债务。《婚前财产约定》经过公证,可以被法院作为证据采纳。

申办婚前财产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财产约定协议书;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5.财产清单;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律师的指导下,两人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约定了双方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的婚后财产归双方共同拥有,但是由妻子陆然然安排使用。两人拿着这份协议去当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后,就顺理成章的复婚了。此后,婆婆倒没怎么再要钱,想来也悟出来了什么,即使她偶尔管不住自己,故态重萌,找借口向儿子要钱也要不到。因为王柱和陆然然离婚时,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陆然然,这些财产都变成陆然然的个人财产。两人即使复婚,它也属于陆然然的婚前个人财产,王柱没有权利动用。另外,王柱的婚后财产也掌握在陆然然手里,张美凤想要也要不到。王柱和陆然然都感觉轻松了很多,王柱再也不用为夹在母亲与媳妇之间为难,陆然然再也不用为担心老公动不动就把钱给了婆婆而发愁。但是张美凤却因为儿子的婚变倍感失落。陆然然察觉到婆婆的情绪变化后,也开始转变策略,逢年过节的时候主动给婆婆一些钱。张美凤察觉到媳妇的善意后,心结稍微缓解,跟儿子、媳妇的关系慢慢好起来。在共同的努力下,大家渐渐地都习惯了这种新的关系。

婚姻家庭包括婆媳关系的相处,需要夫妻双方乃至全部家庭成员一起努力,要用智慧来经营家庭。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16:39 来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