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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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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更重“质”的党员吸收方式

对于任何一个政党来说,党员都是维系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更是将党员形象地比作“构成党的肌体的细胞”。鉴于党员对于政党的重要性,一些西方学者将党员人数的多少作为区分政党类型的主要参数,将广泛招募、党员人数多的政党称之为“群众党”,而将谨慎招募、党员人数少的政党称之为“精英党”。但这种区分并不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因为它对于党员的吸收,重“量”更重“质”。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只有50多名党员。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党员人数已经发展到4488万名,约占当时中国总人口的0.83%。到了2010年底,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超过了8000万,达到8026.9万名,约占中国总人口的5.85%。经过90年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数量增长了160余万倍。这一惊人的发展速度可能会让很多人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件容易的事情,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尽管是8000多万人的庞大队伍,但每一名党员都是经过基层组织认真考察、严格吸收的。

首先,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员的申请资格有着严格的要求。在许多国家,只要本人愿意,即可成为某一政党的党员,无须申请。比如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选民把选票投给其中一个政党的候选人时即成为这一政党的党员。但要申请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具备四项条件:第一,要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第二,要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第三,要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第四,要愿意参加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

第二项条件中的“其他社会阶层”指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涌现出的新的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在2002年中共十六大之前,这些人是不允许入党的;十六大之后他们开始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对象。这一变化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新的形势作出的自身调整,同时也改变了党员队伍的原有构成。从2003年起,中国共产党开始在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中进行试点,吸收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在试点期间,仅私营企业主,就吸收了226名。到十七大召开时,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人数达到286.3万人,占当年党员总数的3.95%。仅2010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发展党员13.1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3%;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8.3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7%;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1.6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0.5%。

在新社会阶层的党员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和工人仍为中共党员队伍的主体。截止到2010年底,8000多万名党员中有2400多万名农民党员和近700万名的一线工人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38.75%。如果按照中国共产党将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判断,农民和工人党员的比例将更大。

其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从世界范围内的政党来看,党员招募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党员个人直接加入政党的一个组织;二是某一社会组织以集体的形式加入政党。例如在英国,有全国性的、地方性的以及不同行业组成的各种类型的工会,这些工会都可以集体加入英国工党。一旦某一工会集体加入工党,该工会的会员也就自动成为工党的党员。但在中国共产党看来,这种集体入党的形式无法选出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以这种形式吸收进来的党员对党的认同感不强。因此,中国共产党从诞生起就禁止集体入党这种形式,强调个人直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个人直接申请入党只是“个别吸收”原则的一个方面,中国共产党针对发展党员提出的这一原则主要还是强调各支部在吸收党员时,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方针,不能为了扩大党员队伍而降低党员的标准或是在短时间内搞突击发展。基于这一原则,对于不同的人,从提交入党申请到被批准入党的时间长短就有可能不同。这样不仅保证了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而且有利于督促那些申请入党时还与党员标准有一定差距的人积极改进。许多党员在成为正式党员前都曾多次提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基层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每一个经历了如此严格的考察过程的人,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都会对党员身份倍加珍惜。

再次,中国共产党有着严密的党员吸收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基层党支部会给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联系人的职责有两点:其一,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了解,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其二,代表党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能不能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能不能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能不能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能不能认真参加党组织的培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等。此外,党支部每半年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看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以及能否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果考察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反之,党支部会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帮助其进步并继续对其考察,直到合格为止。这种考察并不局限于联系人提供的反馈信息,还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求更为全面、客观地了解、评价入党积极分子。

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过程中的第二个环节是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重点发展对象。但不是从全部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而是在那些已经接受为期一年的培养、教育,且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人选。被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参加为期5-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了确保学习质量,许多地方的党委都会从各地、各级党校或高校中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进行重点问题的讲解,帮助重点发展对象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及其规章制度。培训结束之后,每一名重点发展对象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提出入党申请时的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基层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比培养联系人更大,一方面要向被介绍人解释中国共产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另一方面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随后,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这实际上就启动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过程中的第三个环节:审批、发展预备党员。

在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上,申请人要汇报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只有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不过,支部会议无权审批预备党员,要将相关材料上报给上级党委,由上级党委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党委会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对于批准入党的,上级党委会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上级党委也会通知党支部和本人,说明具体原因,鼓励其进一步努力,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成为预备党员后,实际上就已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仅要在党旗前宣誓,还会被编入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承担实际工作,拥有与正式党员一样的义务,只是在党员权利方面不能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情况下,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这一年里,党支部会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并在预备期满时召开会议讨论其是否可以转为正式党员。只有支部会议讨论通过且经上级党委批准后,预备党员才能成为正式党员。这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后一次把关,凡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都会被延长预备期,甚至取消预备资格。

最后,中国共产党在严把“入口”的同时,更注意疏通“出口”。即使经过了严格的考察、发展程序,也无法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自始至终地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为此,中国共产党将及时清理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出党,视为保证党员队伍整体质量或纯洁性的关键点。仅2010年,出党人数就达到3.2万名,除少数脱党、退党的党员外,大部分是被开除的。在中国共产党的认识里,只有在严格发展党员的同时,及时清除不合格党员,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纯洁性。而相对于党员数量抑或党的规模来说,党员队伍的质量高低才是决定一个政党能否长期存在并蓬勃发展的根本因素。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1日 15:32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