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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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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党的建设科学化书系·第二辑“制度研究”系列

 

 【基本信息】

作者:王庭大  主编

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9月1日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八章,按照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逻辑展开。其中,第一章介绍了党的制度的概念和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概念,论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意义。第二章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的设想、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的探索与思考以及我们党对制度建设认识上的提高与实践中的发展,试图回答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是什么”的问题。第三章评述了党的制度建设五个发展阶段。第四章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六个坚持”,试图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回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需要“做什么”的问题。第五章分析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目标要求。第六章阐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五项重点任务。第七章则从树立科学制度理念、切实加强理论研究、严格制度制定程序和着力抓好制度执行四个方面探讨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实现途径,试图回答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怎么做”的问题。第八章主要介绍了国外主要政党制度建设情况,以帮助广大读者从更大范围、更广视野来了解与分析政党制度建设科学化的有关实践与思路。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内涵意义

第一节  党的制度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理论渊源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的设想

第二节  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第三节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党的制度建设的发展

第三章  党的制度建设及其科学化的实践基础

第一节  党的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1921-1949年)

第二节  党的制度建设的曲折历程(1949-1978年)

第三节  党的制度建设的突破创新(1978-1989年)

第四节  党的制度建设的全面推进(1989-2002年)

第五节  党的制度建设的深入发展(2002年至今)

第四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二节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第三节  坚持党章在党的制度体系中的统领地位

第四节  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第五节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第六节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制度建设

第五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目标要求

第一节  构建党的制度体系

第二节  党的制度体系的标准

第三节  构建党的制度体系的要求

第六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点和任务

第一节  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

第二节  党的组织制度科学化

第三节  党内民主制度科学化

第四节  党的作风制度科学化

第五节  党内监督制度科学化

第七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实现途径

第一节  树立科学制度理念

第二节  切实加强理论研究

第三节  严格制度制定程序

第四节  着力抓好制度执行

第八章  国外主要政党制度建设情况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政党制度建设情况

第二节  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制度建设情况

第三节  其他国家政党的制度建设情况

后记

 

第六章  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点和任务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它涉及党的建设及国家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制度建设必须既要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又要结合改革开放新实践;既要着眼于党内的实际情况,又要与国家法制建设互相衔接;既要勇于创新,又要脚踏实地。

第一节  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化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内容。

一、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制度指党的领导工作与活动的规则和程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它对党的领导机关的产生、构成形式及其相互关系,领导机关的权限、活动程序、工作指导原则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调整党的领导机关内部关系和党的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范,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内领导关系中的具体运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在几十年的革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总体上看,它的基本制度是好的,是同党的性质和党的纲领、路线的要求相适应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形成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的领导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了提高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制度的科学性这个重大命题。这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对我党自身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认识深化的表现。

首先,正确评价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形势。一方面,充分认识改革的巨大成就。如实际上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已彻底废除;家长制现象和特权现象所依赖的制度也基本废除;权力过分集中和官僚主义也大为改善,等等。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长期性、深刻性和艰巨性。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一是我国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历史悠久,影响根深蒂固;二是共产国际时期领导人高度集权的模式对我党的影响;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效仿苏联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管理体制。这些都对党内民主发展形成惯性压力,是建设科学的领导制度的深层障碍。

其次,充分认识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还存在很大空间。 比如,严密程度远远不够,有待精细化。据专家称,有关惩治贪污的法律条款,日本较之我国几乎多两倍。我国一个区级土地规划局长,倒卖土地,持续七年,贪污超过一个亿,自有房产22处,既没人举报,也没有纪检监察部门查究。这都说明,领导制度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整体配套改革,整体推进。

最后,正确理解改革的社会可承受程度。领导制度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不同,老百姓是深化改革的拥护者。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人的一篇文章认为,上访、闹事事件屡见不鲜导致许多群体事件,重要原因是告状难,一些地方动辄以“保稳定”为借口,干扰司法监督,使法律屈从地方“土政策”和权贵。也就是说,领导制度的改革、完善,不存在社会难以承受的问题,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稳定,应该更有勇气、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加以推进。

 

二、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核心是发展党内民主

邓小平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明确指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应实现的要求之一是政治上充分发扬民主。党中央一直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既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内民主是改革完善领导制度的目标,又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作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首要条件和举措。推进和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明确以下几个认识问题。

1.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那种认为党的领导机关或党的领导人是党的主体,党员只是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附属,或实现领导意向的工具,是不对的。执政为民,为民作主,两者都“为民”,其实有原则的区别。执政为民的“为民”是服务于民,民是主体;而为民作主为民者是“施主”,是“恩人”,成了主体,民则成了子民,是取代、包办和恩赐的对象。这实际是封建皇权政治的遗留,是共产党人必须警惕和防止的。我们党提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这就告诫全党,只有党员的主体地位是永远不变的,领导干部切不可以永远的作主者“自居”。

2.坚持民主与权威的统一。既不能一讲民主就否定权威,也不能用权威压制或否定民主。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正是民主与权威相统一理论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权威观是:领导就是权威,领导权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一致行动。共产党的领导权威是领导实践的产物,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威,是领导集体的权威,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权威,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特征的权威。既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权力傲慢,也反对极端民主化。

3.党内民主是对领导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民主的效力体现在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时体现在对领导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文化大革命”的灾难证明,不能对领导权力有效制约的民主是徒有虚名的民主,对执政党来说,危害极大。党的十七大强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说明监督权对于决策权、执行权的权威和相对独立性。共产党人的权力制约,一是具有统一性,即权力及其制约的目标是一致的,不存在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问题;二是总体协调性,以为只有资产阶级的多党对峙争斗才是民主是不对的。当前,党内权力结构和运行的现状与问题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归属及其边界还不够清晰,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对领导权力的制约、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制约、监督,制度的强制力明显不足。

4.不能认为只有直选才是民主。我们党正努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接选举范围正逐步扩大并迅速推广,受到普遍好评。但是我们不赞成有些人主张的只有直接选举才是民主选举的观点。民主选举制度从形式到程序都因国情不同而不同。即使美国总统选举,还要先选出选举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几千万党员的大党而言,民主选举切不可简单化,草率从事。

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必须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

集中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点和优点。党章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这些年来,党章的历次修改,使党章的这一规定越来越精确、周密。邓小平同志讲得很清楚,改革固然要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但是,“不是说不要强调党的集中统一,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强调集中统一都不对……问题都在于‘过分’”。无论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回升来看,还是从四川汶川、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和重建的雷厉风行统一高效来看,即使西方那些一贯污蔑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反民主的人也不得不为之惊叹。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国内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扩大,利益多元化,尤其要把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关键是“适度”。任何时候,也无论怎么改革,都绝不容许出现资产阶级政党的那种自由涣散。苏联共产党的自我瓦解是前车之鉴。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最重要的是正确界定并处理党委同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首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各级党委都要致力于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切勿沉浸于行政管理、具体项目。其次,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部署贯彻落实。以为党组不利于党的统一领导,会助长分散主义,而要取消党组是不对的。不能因为党是领导核心,就否定各种组织自身也必须有层次不同的核心,也不能因党的统一领导就否认、弱化各种组织各自独立负责。再次,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形成党委全面领导、党政职能分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执政机制。党政职能应该分开。党执政是通过党选派自己的党员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权力系统、掌握政权来实施的。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执政党对国家权力系统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通过发挥政治影响、推荐重要干部、管好权力机构中的党组和党员、提出有关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并使之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因此,在执政过程中,党政各有自己的职能,不能随意混淆或合一。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15:22 来源: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代影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