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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叔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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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叔衡,1876年出生,湖南省宁乡县人。1902年,考中秀才,县衙请他去担任主管钱粮的官吏,他激愤于衙门腐败,甘愿在家种田、教私塾,乡里人称“穷秀才”。1913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讲习班,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同学志同道合,成为最好的朋友。在第一师范结业后,先后在长沙楚怡学校和第一师范附小任教,同时积极参加毛泽东、蔡和森等组织的革命活动。1918年4月,他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发起组织成立新民学会,曾任执行委员长。

    五四运动中,他与长沙的进步教师支持学生反帝爱国行动。1920年3月,参加驱除皖系军阀张敬尧的斗争。1920年夏,他与毛泽东等发起组织湖南俄罗斯研究会,确定以“研究俄罗斯一切事情为宗旨”,提倡赴俄勤工俭学,先后介绍刘少奇、任弼时、萧劲光等进步青年到上海外国语学校学习俄语及赴俄留学。

    1920年冬,他与毛泽东共同发起成立湖南的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与毛泽东一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10月,参与组建中共湖南支部,任支部委员。1922年任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委员。在湖南大力发展党员和基层组织,开展革命活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按照党的要求,他在湖南发展国民党组织,推动国民革命的发展,曾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监察委员等职。

    四一二政变后,1927年5月21日,长沙发生马日事变。他不顾危险,经长沙潜往上海,为党创办地下印刷厂,坚持秘密斗争。1928年6月赴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9月进入莫斯科中山大学,与徐特立、吴玉章、董必武、林伯渠等编在特别班学习。1930年7月从苏联学习回国后,在上海负责全国互济会工作,组织营救被捕同志,将暴露身份的同志转往苏区。

    1931年11月,他奉命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与毛泽东等参加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领导工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临时中央政府工农检察人民委员、内务人民委员部代部长、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等职。毛泽东高度评价他的革命精神和工作能力,说“叔翁办事,可当大局”。在中央苏区,他主持中央临时政府检察、内务和最高法庭工作时,事无巨细,均审慎细致,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他白天和群众在田间地头边干活边交谈,晚上召集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干部,靠行政命令去推行工作,有的甚至贪污腐化,如不及时克服,将直接威胁苏维埃政权的巩固。随即向毛泽东、项英等中央政府领导汇报,以求及时解决问题。他的审慎作风和务实态度,遭到“左”倾领导者的错误打击。但他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从大局出发,忍辱负重,努力做好组织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何叔衡奉命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经受了严峻的生死考验。1935年2月24日,从江西转移福建途中,在长汀突围战斗时壮烈牺牲,实践了“我要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誓言,时年59岁。1937年在延安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6周年大会上,毛泽东在为牺牲同志默哀的名单中念到何叔衡的名字时,大家莫不为这位党内的革命长者的牺牲而深感悲痛。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何叔衡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14:23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