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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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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新世训》

作者:冯友兰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定价:25.00元

出版日期:2011年10月

【内容简介】

《新世训》又名“生活方法新论”,是冯友兰先生所著的“贞元六书”中最贴近人伦日用的一部著作,重在引导青年塑造道德人格,以通俗的语言讲解何谓成功的人生,如何从日常行事入手实现人生的成功。现作为“清华大学国学院德育读本”之一,由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陈来教授作序导读,以方便读者阅读的新形式重新出版

【作者简介】

冯友兰(1885-1990),字芝生,现代著名哲学家,曾任燕京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其哲学作品为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现代新儒家”。

【名家推荐】

还是在青年的时候,我很喜欢富兰克林所作的《自传》,在其中他描写了他一生中怎样由一个穷苦的小孩子逐渐成为一个成功的世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新世训》里所宣传的,实际上就是这种生活方式。《新世训》的总目的还是个人的成功。   

——冯友兰   

《新世训》这本书一名《生活方法新论》。这是二十年来同类的书里最有创见最有系统的一部着作。同时又是一部有益于实践的书。书中所讨论的生活方法似乎都是著者多年体验得来的,所以亲切易行。本书中所指示的生活方法多是从日常行事中下手,一点不含糊,当下便可实践,随时随地都可实践。   

——朱自清   

《新世训》的各章都先在《中学生》杂志发过,指导青年人生和修养成为它的基调,虽然它在体系上也可以说是《新理学》哲学的一种应用,是对把传统理学的道德教训应用于现代生活的一种新论。   

——陈来

 

【目录】

自序

绪论

第一篇 尊理性

第二篇 行忠恕

第三篇 为无为

第四篇 道中庸

第五篇 守冲谦

第六篇 调情理

第七篇 致中和

第八篇 励勤俭

第九篇 存诚敬

第十篇 应帝王

【精彩章节选登】

有些人要在古圣先贤的教训中求行为的标准。这些标准不如忠恕之道所说的切实合适。因为古圣先贤的教训,不是说及一类的事,即是说及某一件事,如他们的教训是说及某一类事者,则其所说,必是较宽泛的。一个人当前所遇见的事,虽亦可属于某一类,但它总有它的特殊方面,为某一类所不能概括者。关于某一类的事的教训,如适用于某一类中的某一事,则常使人感觉宽泛,不得要领。例如事亲是一类事。事亲须孝,这是尽人皆知的。但对于事亲一类中的每一事,如只以须尽孝为其标准,则行此事者仍觉得无所捉摸。他虽知尽孝是事亲一类的事的标准,但对于这一类事中的每一事,仍不一定能知若何行方合乎此标准。这种宽泛的标准,从实际行为的观点看,是没有大用处的,是不切实的。

如古圣先贤的教训是说及某一件事者,则其所说,必较切实,不宽泛。不过一个人如欲应用此教训于当前的一件事,此当前的一件事必须与原来所说的一件事是一类者。虽是一类,然亦必有许多不同。于此一个人又常觉得古圣先贤关于某一件事的教训,因说得太切实了,如适用之于当前的一件事,又不合适。

但如果一个人于事亲的时候,对于每一事,他只需想他所希望于他的儿子者是如何,则当下即可得一行为的标准,而此标准对于此行为是切实的而又合适的。一个人于待朋友的时候,对于每一事他只需想,他所希望于朋友者是若何,则当下即可得一行为的标准,而此标准对于此行为,亦是切实的而又合适的。

又有人以为人有良知,遇事自然知其应如何办。一个人的良知,自然能告他以任何行为的标准。此说亦以为,一个人如欲知任何行为的标准,不必外求。此说虽与忠恕之道之说同样简单,但不如其平易。因为良知说须有一种形上学为根据,而忠恕之道之说,则无须有此种根据也。

己之所欲,亦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欲或不欲,正是一般人日常所有的欲或不欲,并无特别神秘之处。所以忠恕之道,又是极其平易的。

以上是把忠恕之道作为一种实行道德的方法说。以下我们再把忠恕之道作为一种普通“待人接物”的方法说。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我们不知应该如何办。

此所谓应该,并不是从道德方面说,而是从所谓人情方面说。普通常说人情世故,似乎人情与世故,意义是一样的。实则这两个中间,很有不同。《曲礼》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一个人来看我,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必须回看他。一个人送礼物与我,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必回礼与他。这是人情。“匿怨而友其人”,一个人与我有怨,但我因特别的原因,虽心中怨他,而仍在表面上与他为友。这是世故。我们说一个人“世故很深”,即是说此人是个虚伪的人。所以“世故很深”,是对于一个人的很坏的批评。我们说一个人“不通人情”,即是说此人对于人与人的关系,一无所知。所以“不通人情”,亦是对于一个人的很坏的批评。“不通人情”的人,我们亦常说他是 “不通世故”。这是一种客气的说法。“不通世故”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一种长处,而“不通人情”则是人的一种很大的短处。

“来而不往,非礼也。”若专把来往当成一种礼看,则可令人感觉这是虚伪的空洞的仪式。但如我去看一个人,而此人不来看我,或我与他送礼,而他不与我送礼,或我请他吃饭,而他不请我吃饭,此人又不是我的师长,我的上司,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心中必感觉一种不快。因此我们可知,如我们以此待人,人必亦感觉不快。根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我们不必“读礼”而自然可知,“来而不往”,是不对的。

一个人对于别人做了某种事,而不知此事是否合乎人情,他只须问,如果别人对于他做了这种事,他心中感觉如何。如果他以为他心中将感觉快乐,则此种事即是合乎人情的;如果他以为他心中将感觉不快,则此种事即是不合平人情的。

在某种情形下,一个人如不知对于别人做何种事方始合乎人情,他只须问他自己,在此种情形下,别人对于他做何种事,他心中方觉快乐。他以为可以使他心中感觉快乐者,即是合乎人情的;他以为可以使他心中感觉不快者,即是不合乎人情的。

在表面上,礼似乎是些武断的、虚伪的仪式。但若究其究竟,则它是根据于人情的。有些深通人情的人,根据于人情,定出些行为的规矩,使人照着这些规矩去行,免得遇事思索。这是礼之本义。就礼之本义说,礼是社会生活所必须有的。所以无论哪一个社会,或哪一种社会,都须有礼。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0日 17:38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编辑:雍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