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县属单位党支部如何设立?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县(市)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其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单独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1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