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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不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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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同志,在原单位辞职,到我单位工作,但与原单位关系不是非常融洽。后经多方协调将其人事档案拿到我单位档案室,里面有其入党档案,遂通知本人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原单位始终不给开具,后以超过6个月未缴纳党费为由,告知其自行脱党,不予开具介绍信。这种情况下,该同志该怎么办?我单位是否可以依据档案材料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安排组织生活和收纳党费。(12371网友2g1es0)

  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正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不予接收。根据您现在所说的情况,您可以直接与该同志的原单位党组织沟通,若为该同志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转接延误,可不予接收。若为该同志原单位责任过失,请与其上级党组织沟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梁秀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