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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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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文摘】

第一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理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执政社会基础的巩固和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实现,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从这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对于全党自觉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渊源

建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在一种美好的状态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理想。中国共产党继承了人类社会的这一追求,同时在更高的层次上努力实现人类社会的这一奋斗目标。

一、“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也是自古以来追求的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在我国五千多年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展开过丰富多彩的讨论。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宣扬“民为贵”、“君为轻”,提倡在一定范围内调和统治者和劳动人民的关系。在《礼记·礼运》中,孔子对弟子言偃描绘了自己向往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是一个文明、高尚、仁爱、公平、人民各得其所的美好社会,其达到的和谐层次已经相当高远。这样,大同就成为国人两千余年期慕的社会理想。

孔子弟子有若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关于和谐的理解:“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也就是说,和谐是社会生活非常精彩的一个原则,但并不是所有事都要求和谐,许多事还必须要用礼来节制。这里有若既强调了社会生活中和谐的重要性,又指出完全的一团和气是不行的,还要讲究原则。

孟子提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也就是说,通过发展多种生产、开展伦理教化,可以消除社会的不和谐现象,达到他理想中的王道政治。同时他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的社会治理原则。应该说,孟子关于他那个时代和谐社会的设计是较为主观的,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但他对于和谐社会的强烈愿望和为实现这一愿望而做出的努力是应该肯定的。

晋朝诗人陶渊明脍炙人口的名篇《桃花源记》描绘了一个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桃花源里面的人共同从事劳动生产,创造了一个生态良好、人际和谐的理想状态。

我国历史上一些农民在起义过程中也表达出农民阶级关于社会和谐的想法。比如南宋钟相、杨么在起义过程中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设想了“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都反映了对于社会和谐的期盼。晚清时康有为倡导维新变法,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在古代神话中关于天国、仙界的描绘也间接地反映了前人对于社会和谐的祈愿。应该说,古人的这些思考和探索直到今天还有着积极的启发意义。

二、西方思想家对社会和谐的理论思考

在西方,和谐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世界的统一就是万物之间数量关系的和谐比例。苏格拉底与柏拉图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自然和谐理念引入了人世社会,主张社会各阶级按照正义原则行事,从而促进整个社会或国家的和谐和健康。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洛克、卢梭等提出社会契约理论,主张通过每个人都自愿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委托给立法机关或指定人员,通过组建政府、确立法律的方式使社会达到有序状态。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家主张以自由市场竞争来调节资源分配,同时通过立法、税收等非市场手段,遏制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奥古斯特·孔德、涂尔干等西方社会学家认为应当通过学校教育、税收调节、立法约束与民主政治等方法,缓和阶级矛盾,重塑道德力量,恢复社会秩序。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理论来源之一。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必将为“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1842年,德国空想共产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马克思称这本书是工人阶级“史无前例的光辉灿烂的处女作”。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和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明确提出:“提倡社会和谐”是“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分析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历史局限性和理论缺陷,认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也没有找到实现社会变革的正确途径,结果只能陷于空想。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和谐社会思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战略策略,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飞跃。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作了科学设想。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他明确提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大力帮助农民,消除城乡对立;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精简机构,反对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时时处处千方百计地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15:35 来源:人民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