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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书如何变成畅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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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年从作者的角度看,感觉到出版的市场、出版的环境有些是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也出现了很多的尴尬、无奈乃至困惑,比如我最近要出一本《证据法的理论》著作,一共十二章,每篇都是中国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发表,每篇都经过了学术编辑的检验、审核,而且它也代表了《证据法》,自己认为还算是前沿的一些东西。当把这样的书稿交给出版社编辑的时候,出版社编辑给我写了这么一段话:要出这本书可以,你必须搭配一本演讲录。

  阅读面临的困惑与尴尬

  刚才苏力教授已经讨论了目前阅读面临的困惑和尴尬,谁在读书?什么人在读学术专著?恐怕这个面是非常窄的,所以就希望有像陈学亮教授所说的“闲书”,希望我们出“闲书”,这个闲书可以加引号,目前这种“闲书”种类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像学术随笔,演讲录,访谈录,对话录,案例分析,口述作品,人物传记等等,可以多达十几种。最近这几年,只要是认真写作的这种书,每推出一本几乎都变成畅销书了。

  我有时候喜欢较真,我就问这些编辑朋友,难道只有出一些闲书才能挣钱吗?我可以举很多例子,严肃的学术作品也能够有相当好的经济效益。比如刚才苏力教授,他那几本书很多都是他的学术论文汇集的,有体系的书,思想含量不用说,影响力很大,市场销量也是相当可观。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我再举一个案例,法律出版社出过一本《法学家演讲录》,按理说演讲录这种题材阅读的面是相当广的,出了10本左右,真正经得起时考验的不到4本,出了二版,三版。演讲录,大家认为好像是比较通俗的读物,口头语,琅琅上口,可以跟大家进行娓娓道来的对话,但并不必然就是畅销书。再比如说最高法院何帆博士,他翻译了一系列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的著作。我当面请教过何帆,我说你作为一个翻译者,为他人做嫁衣的,你把美国联邦大法官的书翻译过来成为畅销书,你觉得原因是什么?他自己非常谦虚地说,自己那篇博士论文卖不动,他写过一篇很好的著作《刑民交叉的法律分析》,这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上都是前瞻性的,当时送过我一本,他说那本书连1万册都没卖到。出版者,销售者,读者和作者,这四类人群怎么来理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丰收,首先不管是教科书,学术专著还是所谓的闲书,思想的含量是第一位的,没有思想,包装再好,表达方式再流畅,再文学化也是没有意义的。所有的书只要它在市场上能成功,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思想含量的丰富是第一个。什么叫思想含量的丰富?一定要有智慧,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见解。中国法学经过30年的发展,最早的阶段更多的是介绍引进移植,介绍引进移植国外现成的理论,现成的制度,翻译作品,介绍作品,这恐怕对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来说是第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开始完善中国的制度,尤其是从事部门法研究的学者基于对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一种困惑,大量的作品都是完善制度。至今很多所谓的法学专著还停留在第二阶段。第三个阶段就是在最近几年以来,随着各个学科、学者产生了一点点感悟,也是一种觉醒,在各个部门法领域,在立法领域,司法领域,实践领域乃至法律生活领域都出现了中国的问题,中国独特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不做经验总结,不进行教训的概括,不从经验上升到规律,给它概念化的表达,中国法学学科恐怕是没有前途的。

  前几年,蒋浩总编辑利用他自己独特的判断力,促成我跟田文昌律师有个对话。当时在对话的时候,我有一个最大的体会是,都说中国司法环境不好,为什么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中还诞生了大律师?而且个人年收入能达到3000万以上。一个律师一年能获得这么大的经济收益,有这么高的社会知名度,有没有什么绝招?有没有什么经验?难道把这个东西总结出来不可以给中国律师一点启发吗?难道把这东西总结出来不能给学法律的人一点感悟吗?我当时印象最深的是既要打积极辩护,又要打消极辩护。在中国消极辩护比积极辩护效果更好。

  第二点,要想让一本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形成完好的结合,应当有一个评审机制。我们现在的书,尤其是这些学术书,教科书也是一样,没有门槛。那么要想生产出最好的书来,我们认为遴选很重要,淘汰机制非常重要。我们现在这个读书市场混乱,有的出版社给每个编辑下达指标,它的市场可想而知。所以今天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十本专著里面可能有一两本有点思想含量的,有点市场号召力的就不错了。

  第三点,表达方式很重要。这主要是对作者说的,但是对图书编辑来说一定要引导。最近我在北大出版社出了几本书,编辑给我很大的启发,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就沟通交流,他们就提出,一定要写点文化味的,千万不要板着面孔,讲大道理尽可能通过一些案例佐证。

  畅销书的第四个要素是让读者受益。我们过去的法学著作更多针对的是学生,我不认为学生是比较好的读书者。我几年来给本科生讲法律课的经验告诉我,只有一本教科书,他不会读别的,你给他布置几本参考书,他可能翻一翻就完了,他不会精读的。谁在真正读书?研究生以上,但研究生可能更关注的是本专业的书。所以真正的读者群在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遇到好书时是不会在乎价钱的。

  今天中国的法律图书市场出现了重大的变化,一个最大的标志是读者要求高了,尽管读书的人不一定特别多,但是读者的品味高了,要求你的包装,要求你的品味,要求你的思想含量。所以我们做书的人,销售书的人是不是也要转变一下观念,做出内容和形式达到最高水平的书。(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09:18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钟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