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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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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坚持原则、尊重民意,抵制渗透演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发展二十多年来,由于我们过多强调市场经济而对社会主义这个前提强调得不够,一些地方盲目推进市场化导致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极大冲击甚至丧失,盲目推进所谓“媒体市场化”,导致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乱象不断。再加上国外各种文化产品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以及不少国外媒体也纷纷开始进入中国人的生活,国内外各种声音、力量的冲突、较量,使得人们的思想更加多元、多变,利益多元化、矛盾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等导致一部分领导干部面对突发事件无所适从,面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问题不敢主动“亮剑”,态度不明、是非不清甚至姑息养奸等。面对复杂、多变、严峻的国内外形势,领导干部要想真正做到从容应对、不断进步,就必须以真实性原则为抓手,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掌控舆论阵地的能力;以通达社情民意为抓手,加强六大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坚持共同富裕为抓手,加强市场经济研究,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以反意识形态渗透为抓手,加强国际问题研究,增强反和平演变的能力。

  一、以真实性原则为抓手,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掌控舆论阵地的能力

  真实观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几大基本内涵之一,新闻必须真实,这本来应该是所有新闻人普遍接受、自觉履行的重要原则,也是最基本的常识, 似乎不用再费口舌。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看看近些年来不断出现的众多虚假新闻的涉事新闻单位中,不仅有网络媒体也有传统媒体,不仅有商业化媒体也有党报党刊,不仅有地方小报也有中央大报。并且,在网络化大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提出了更多新挑战。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缺失、媒体竞争加剧、市场化冲击、敌对势力渗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有偿乱闻等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情况也不断发生,使得我们不得不深思“在网络时代应坚持什么样的真实观”。同时,也提醒我们广大领导干部要以真实性原则为抓手,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掌控舆论阵地的能力。

  (一)必须严格监督新闻媒体始终坚持新闻真实性第一的原则

  我党一直十分高度重视新闻的真实性,并把这一点提高到新闻工作的无产阶级党性原则来强调。早在1925年12月,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反攻敌人的方法,并不多用辩论,只是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政治周报》的体裁,十分之九是实际事实之叙述,只有十分之一是对于反革命派宣传的辩论。”1956年5月、6月,刘少奇先后两次与新华社负责同志谈话,要求新闻“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公正的、全面的,同时必须是有立场的”。1985年9月,邓小平也向全党强调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1989年11月,江泽民在中宣部举办的新闻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008年6月,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也强调:“要注重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但令人担忧的是,在媒体行业激烈竞争的压力下,一些新闻媒体忘记了这些要求,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等,竟然牺牲新闻真实性而去追求所谓轰动效应,甚至公然炮制虚假新闻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谋取单位私利等目的。还有的新闻单位在市场经营的压力下,为了追求广告利益,以软新闻等形式变相出卖报刊版面、网站频道和电台、电视台的时段、栏目等,把一些未经核实或者根本就不进行核实的虚假新闻、广告等以新闻的形式进行发布、播出,导致这些虚假新闻误导民众、危害社会,尤其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宣传、虚假医疗广告等方面的软新闻危害更为巨大。

  媒体淡忘新闻真实性第一原则的教训应该被牢记。2010年11月16日,湖北的《襄樊日报》刊发了《50件有毒玉米奶疑流入我市工商部门紧急排查》的报道,引起了全国众多媒体的转载和炒作。由于此稿严重失实,给湖北省和襄樊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湖北省委宣传部向全省新闻单位通报了《襄樊日报》虚假报道案例,并责成襄樊日报社党委向襄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将检查情况报省委宣传部。《重庆晚报》2011年1月19日刊登新闻《母亲千里走单骑》说,从浙江温州到重庆黔江,行程两千多公里。一位年轻母亲在浙江打工5年,半夜梦见6岁儿子全身是血,与老鼠争食……第二天,她竟独自骑着摩托车,从浙江奔走两千多公里回渝,耗时6昼夜。而《华商报》记者胡国庆调查发现,这一“现代传奇”直到目前仍缺乏直接证据,几乎很难证实。《都市快报》评论员徐迅雷更是发现了三条与“从浙江骑摩托车到重庆”类似的新闻,统统都是《重庆晚报》刊发的。这难道仅仅是“巧合”?众多质疑自然使得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黑记者、假记者横行多年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与县市区、乡镇的基层领导干部交流时,大家几乎都对黑记者、假记者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呼吁有关主管部门严加管理、彻底整顿。但是,黑记者、假记者横行并不是近年才有,而是一个存在二三十年的老问题,有关主管部门也曾多次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和假新闻等,但却一直没有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2013年2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连续报道了一个叫李德勇的《购物导报》记者,打着所谓综合记者站的牌子,大肆招聘所谓记者、办假记者证,四处打着采访的旗号去敲诈敛财。报道称,李德勇等人在外出敛财的时候首选方式是收取现金,但自己从不直接收钱,而是采取先派“记者”去谈曝光等问题,等被采访对象愿意“花钱免灾”的时候再让经营人员甚至司机去讨价还价以及收钱。并且,如果被采访对象实在不能或者不方便提供现金也没关系,他们竟然可以让对方通过汇款或者转账到《购物导报》等方式完成“交易”。由此可见,这个李德勇并不是假记者,而是一个真记者,并且是一个报社知道且和报社有着利益联系的真记者,这也许正是其被称为黑记者的原因所在。其实,李德勇事件只是揭开了一些媒体买卖记者证、买卖版面等众多问题的冰山一角,随着近年来所谓“媒体市场化”之风愈演愈烈,一些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几万元到几十万一个买卖记者证,把报刊的版面、网站的频道或者电台、电视台的时段、栏目等承包给社会上的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些管理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家多次因为买卖记者证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报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就是每次罚点钱,最多停业整顿或者撤换一些报社领导嘛,我们都有办法应付。罚的那点钱和我们挣的钱相比差远了,被撤换的报社人员也可以换个名字继续待在报社,停业整顿也只是暂时避避风头,过了风头再送些礼就可以重新开始了!主管部门对这些事情也是心知肚明,我们经常出事他们才有机会被送礼!所以,我们心里很清楚,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存在,这些问题是很难得到根治的。”

  不少新闻媒体始终坚持新闻真实性第一,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其做法值得借鉴和学习。《新民晚报》记者在采访上海干洗服务质量问题时,接到有人报料说干洗店用的洗涤剂大都是四氯乙烯,这是一种有毒致癌物质。在不少媒体看来,这肯定是一条可以制造轰动效应的爆炸性新闻。但《新民晚报》记者却没有马上发布这条消息,而是在进一步走访各方面专家后了解到,四氯乙烯本身的确有毒,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致癌尚有争论,它在我国已全面推广多年,现在即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主流洗涤产品。所以,《新民晚报》最后在报道中并没有刻意突出夸大四氯乙烯致癌的问题,而是客观全面地报道了专家们的各种说法,这样报道虽然少了一些“卖点”,但却避免了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在赢得读者更大信任的同时凸显出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信力。这也表明,媒体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增强公信力的最佳路径。

  对于新闻媒体炮制虚假新闻的行为,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地的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严格监管,一旦发现就严厉惩处绝不手软,不仅对其进行政治、经济等惩罚,而且要求其公开纠正和道歉,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些情节恶劣的新闻单位要在全国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对其进行关停,甚至追究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必须高度重视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和领导权掌握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真实是新闻的首要标准和第一选择,要求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因素都要真实无误。真实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最为核心的关键词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主要理论支撑。但通过对一些虚假新闻的剖析,我们发现,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低下导致新闻从业人员缺乏明确的方向性,往往为了追逐个人名利等而不顾新闻的真实性。2010年12月22日,《成都商报》第18版刊登了一篇题为《夜上黄山谁让救援队变敢死队?》的报道,其中有段文字说复旦学生“三次报警失败后,一个队员想到了上海的亲戚。当时的说法是,他二姨父影响很大,如果向他求助,绝对有效。”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说的,不仅没有加以核实,而且是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就尽快发表了出来。虽然后经证实所谓“二姨夫”并非“影响很大”,而只是一个普通上海市民。但稿件利用一些民众的仇官、仇富、仇名人的心理,故意渲染“二姨夫”,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却很难挽回。

  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不少记者尤其是年轻记者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实际“跑新闻”,而是乐意跑会议、打电话采写稿件,尤其是现在很多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都会给到场的记者发红包,有的单位为了让刊登的新闻稿件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惜花大价钱,“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使得记者在采写新闻稿件的过程中很可能不去核实被采访对象提供的新闻材料的真实性,而是以其单方面提供的、没有经过核实的新闻素材为基础编发稿件造成虚假新闻的产生。这些正面报道甚至所谓典型报道中的不实报道问题在一些为单位、个人等歌功颂德的正面新闻中最为明显,高铁通车之初大量过分拔高甚至吹嘘的正面报道、一些刚使用不久就出事故的所谓献礼工程在投入使用时的正面报道等也都是这样的例子,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

  此外,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信息传播的即时性、随意性、碎片化等特性进一步凸显,再加上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等指挥棒的压力驱使,使得网络成为虚假新闻的重灾区,而一些传统媒体的编辑、记者习惯于从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体上寻找新闻线索,甚至于对这些新闻线索不加必要的核实就加以报道,这些报道再通过网络媒体在网络上进行二次传播,使得虚假新闻的恶劣影响凸显。从“金庸去世”到谣传抢盐,很多虚假新闻最初都是在微博上出现,并且连中国新闻社主办的《中国新闻周刊》这样的知名媒体也成为假新闻的制造者。网络上的虚假新闻被一些传统媒体不加核实加以传播,严重损害了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尤其是《中国新闻周刊》“金庸去世”的谣言让人还记忆犹新,其教训之深刻发人深思。2013年3月,同样属于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国新闻网又再次爆出造假丑闻,该网发布的《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图片新闻,被很多网站广泛转载后被证实为是假新闻。原来,这张新闻照片竟是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副社长郑小红和通讯员、“网络推手”石金泉摆拍的假新闻,是利用人们的爱心进行炒作。并且,这个“网络推手”石金泉早在2011年就因制造《眼癌宝宝母亲跪爬,被“富家公子”戏弄》的假新闻被曝光,也曾向社会公开道歉。而已经在假新闻的阴沟里翻过船的中国新闻社竟然对这种有“前科”的“网络推手”的稿件依然轻信、盲信,没有进行认真核查就贸然刊发。是根本没有汲取教训还是其中另有隐情?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种虚假新闻背后存在猫腻。尽管中国新闻网为此发出道歉信,但这样的假新闻对人们爱心的伤害、对社会公德亵渎又该谁来负责?同一个新闻单位为何连续发生如此性质恶劣的假新闻?人们对此有太多疑问,这些疑问应该引起有关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深思!曾国藩曾强调“乱世须用重典”,这个原则对今天的新闻界同样适用,如果一次次假新闻之后只是道歉或者批评教育,最多也是罚款降职,注定是无法根治虚假新闻的。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由微博、论坛等爆料引发的假新闻也越来越多。由《微博天下》总编辑王甘霖亲自管理的《微博天下》杂志官方微博2012年初发出了一条“免费午餐涉嫌洗钱遭到中纪委调查”的微博,引发了一场关于“免费午餐”是否足够干净透明的网络争论。结果被新浪微博以此微博不属实且无确凿证据为由,注销了《微博天下》杂志官方微博账号。2011年8月13日,《广州日报》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简称“47号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也相继对此进行报道。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辟谣。这起“乌龙事件”堪称2011年新闻造假之冠,其中的教训应该深刻总结。2013年10月22日,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长沙警事”证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月23日,长沙市公安局表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人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在报道过程中,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监管、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长沙市公安局称,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审核,认定嫌疑人陈永洲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给中联重科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据办案民警介绍和陈永洲本人供述,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其中有一次就多达50万元。据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等媒体上刊发,“我没有审核这些文章的真实性”。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是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我被利用了”,“违背了新闻操守”,“对当前的新闻媒体来说,我可能不是孤例,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在事实面前,10月23日、10月24日连续两天通过在头版显著位置以醒目大标题《请放人》、《再请放人》等不正常方式给警方施加压力的《新快报》不得不在10月27日头版就陈永洲收钱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一事致歉。10月26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发文严厉谴责《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指出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面对逐渐明晰的案情,不少网友纷纷呼吁尽快查封《新快报》,严惩其总编辑、值班总负责人、相关部门主任和背后指使的企业、个人等所有涉案人,并借机对整个新闻行业进行一场大整风,对全国媒体关门一批、换人一批、扶持一批,彻底整治新闻行业的混乱局面。由此可见,一些记者乃至整个媒体机构置新闻的真实性于不顾而沦为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工具,甚至为了利益搞有偿新闻、新闻造假乃至敲诈勒索,不仅给记者这个职业乃至整个新闻行业抹黑,也让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是所有媒体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都不应该忘记的警示。

  据日本新闻网2012年2月16日报道,日本大分县近日发生了一起女童失踪案件,当地警方于5日逮捕了这位女童的母亲,指控这位母亲杀害自己女儿并抛尸。当天,共同社记者将得到的一张母女二人的照片随同新闻稿配发。6日,日本全国有41家报纸杂志刊登了这张照片。但结果发现,这张照片并非案件主角的照片。发现问题后,共同社立即登门向受害者道歉,并逐一追查问题原因和责任。16日,该社以“把关不严,核实怠慢”为由,免去了总编辑奥野知秀的职务,并对3名董事进行了减薪处分。此外,和采编该新闻相关的9名编辑记者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成都商报》对《夜上黄山 谁让救援队变敢死队?》报道失实事件的处理措施则是:辞退当事记者,当版责任编辑和新闻中心主任被撤职,新闻中心分管编委被停职,当日值班签片的编委被扣罚责任风险金3000元,《成都商报》总编辑陈舒平本人也扣罚责任风险金3000元,向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等。共同社和《成都商报》处理问题的方式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所有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同时,要注重把意识形态教育与新闻业务紧密结合,并使这种培训经常化、长期化、制度化。要求每一位新闻从业人员都要牢记做到:不仅新闻来源要真实、可靠,来源所反映的事实也必须真实;不仅所报道的单个事情要真实、准确,更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真实性,坚持追求新闻的宏观真实和本质真实的统一。尤其是要注重“走转改”活动的长期化、经常化、制度化,推动更多新闻从业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采访发布权威、完整、准确的信息,通过第一线、第一手的切身采访去伪存真,还原事实真相,增强媒体的公信力。而对于那些故意制造虚假新闻的记者,要坚决吊销其记者证,并驱逐出新闻队伍,同时通过其所在的媒体以及更多媒体刊登公告来通告全社会让其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掌握好新闻单位的领导权,确保把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当前,一些新闻单位的负责人意识形态能力薄弱,为了所谓明哲保身或追求经济利益、轰动效应,不仅忘记了肩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而且没有明确的是非标准,面对宣扬西方的民主宪政、普世价值、公民社会、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言行不敢坚决站出来旗帜鲜明地反对,有的甚至变相支持,产生了非常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对这些媒体的负责人要坚决撤换,让那些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专家成为新闻媒体的领导者。

  (三)必须严厉惩处利益集团和新闻从业人员相互勾结制假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市场交换等原则几乎渗透到每一个领域,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利益集团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或者谋取私利,自己出面或者利用公关公司、广告公司、传媒策划机构等,用金钱、名利、美色等收买一些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甚至负责人,相互勾结起来制造虚假新闻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近年来多次爆出的中国乳业两大巨头蒙牛、伊利之间在媒体上的相互攻击战就是一个典型代表。据警方证实:2010年7月14日,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与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商讨炒作打击竞争对手——伊利“QQ星儿童奶”的相关事宜,并制定网络攻击方案。

  网络攻击手段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并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联系点击量较高的个人博客博主撰写文章发表在博客上,并“推荐到门户网站首页”、“置顶”、“加精”等操作,以提高影响力;此外还发动大量新闻网站及草根博客进行转载和评述,总计涉及费用约28万元。整个操作链由“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公司(郝历平、赵宁、马野等)——北京戴斯普瑞网络营销公司(张明等)、博主(网络写手)——李友平(戴斯普瑞公司合伙人)”这样串联而成。2011年3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安勇以及受雇于蒙牛乳业的公关公司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雪梅等六名被告人通过网络媒体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诋毁和损害了伊利集团的商业信誉和“QQ星儿童奶”的商品声誉,其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如果不是警方介入,这种多方勾结践踏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制假行为很难被发现。但这只是极少数被查处的事件之一,而没有被查处的类似事件可以说是在大部分新闻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曾经引起很大反响的深圳“缝肛门”报道也是一个教训。2010年7月23日,一名孕妇在深圳凤凰医院顺产生下男婴后,其丈夫陈默发现产妇肛门处被缝线了,一开始的报道说“缝肛门”是指把肛门缝上,是恶意的报复。但事实却是陈默的描述是出于误解。因为手术之后不久,他发现太太身体下面比较疼,肛门周围有线,再加上与护士之间的不愉快,才产生这样的怀疑。由于陈默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他的怀疑是有一定理由的。但是媒体并没有对包括助产士在内的医院一方进行平衡性采访,就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事实了,就把陈默单方面描述的情况作为事实、作为新闻的真相进行传播。最后调查发现,缝的其实是痔疮,是痔疮治疗的一种手术。而《南方都市报》记者虽然在报道正文中描述了法医鉴定结果,缝的是痔疮而不是肛门。但是这篇报道标题却是《法医鉴定:产妇肛门的确被缝》,记者的逻辑竟然就是:“痔疮长在肛门上,缝了痔疮就等于缝了肛门。”更发人深省的是,面对记者这样的报道,编辑部的把关形同虚设,这样一篇假新闻在编辑、值班的副总编或者总编那里竟然是一路绿灯,难怪有人怀疑报社被陈默买通了!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把关制度,从采写稿件的记者到编辑、值班的总编或者副总编,都要肩负起、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新闻媒体对于涉及曝光、攻击一些单位、个人的稿件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核查记者是否采访到了事件涉及的各方,尤其是利益对立的双方必须都采访到。同时,一旦发现利益集团和新闻从业人员相互勾结制造虚假新闻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同时在全单位乃至在全行业、全社会进行通报,让这些害群之马无藏身之地。并且,要敢于与第三方一起联合主动公布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虚假新闻等新闻违规行为,对于被查证属实的举报则重奖举报人。我们相信,只要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并愿意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有决心、有毅力对这些行为长期采取高压、严打态势,一定能最大可能减少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此外,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和造谣、传谣行为的打击,尤其是那些通过虚构情节、捏造事实、篡改历史等手段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从2013年5月初开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故意传播谣言等行为,不仅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账号,而且对相关人员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同时欢迎全社会都来积极举报谣言,并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人士特别指出:有一些微博上的所谓“大V”账号以“求证”、“求真相”、“求辟谣”等手段和方式故意扩散谣言,引导了一些甚至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盲目跟风,严重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阻碍了网络的健康发展。2013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幕拉开,行动不仅严厉打击了造谣、传谣行为,而且对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敢于、多于拿一些“粉丝”数量巨大的并造谣、传谣的“大V”人士进行开刀,关闭其账号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长期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的长效机制,任何时候都对造谣、传谣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因此,我们一定要切记,新闻工作与党的事业休戚与共,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全体领导干部尤其是思想宣传战线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舆论引导能否发挥作用及其发挥的程度,必须要以公信力作支撑,只有坚持无产阶级的新闻真实观才能牢牢掌握新闻舆论的引导权、主动权、领导权、主导权。新闻媒体必须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决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政治家办媒体”的原则,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的性质不容置疑,党管媒体的方针不能改变,党管舆论导向的原则不能动摇。对于一些地方和媒体盲目推进所谓“媒体市场化”的错误做法要严令禁止,绝对不能允许那些攻击我们党和国家的言论在新闻媒体上出现,绝对不能放任资本等市场力量左右新闻媒体的发展方向和内容导向,绝对不能让我们的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媒体成为某些人或利益集团左右舆论乃至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工具。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09:06 来源:人民出版社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