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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管理为什么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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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牵制原则是财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党费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既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党费财务工作实践的客观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党费财务管理实行钱、财分管,有利于加强会计、出纳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党费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14:5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梁秀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