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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

 

【基本信息】

作者: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组织 编写(李培林主持编写)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9月

【内容简介】

《小康中国》,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李培林主持编写。全书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分10个专题,全面介绍了小康社会提出的来龙去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新要求,重点讲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五大民生问题。全书观点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文风朴实,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认识和了解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基本内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任务,为了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组织编写了本套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分十个专题,分别讲述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发展是硬道理”、“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美丽中国”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十大方面,是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战略部署的参考教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李培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相关链接】

《走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八讲》

《兴国之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讲》

《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五讲》

【目录】

第一讲 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一、何为小康

二、小康社会目标的来龙去脉

三、2020年全面小康愿景

第二讲 发展是硬道理

一、扩内需促发展

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农民富了才是国家富了

第三讲 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一、依法治国

二、发展协商民主

三、体现公平正义

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第四讲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发展文化事业

二、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三、树立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第五讲 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一、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居民收入倍增

三、大量减少扶贫对象

四、住有所居不是梦想

第六讲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二、就业难与招工难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面面观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七讲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强国

二、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四、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第八讲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

二、看病难与病有所医

三、发展慈善事业

第九讲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二、把社区建成平安家园

三、家庭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

第十讲 建设美丽中国

一、保护生态环境

二、促进资源节约

三、走进生态文明新时代

后记

【章节选读】

第六讲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是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生计和尊严,也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我们党历来重视就业工作。进入21世纪,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央明确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2007年,党的十七大强调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把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安排,各级政府建立起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和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就业总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在总结国内外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此后又根据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地进行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使积极的就业政策渐成体系,惠及城乡所有劳动者。

2008年,随着《就业促进法》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与此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工作也得到长足发展。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到2007年已较好地解决了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并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进而推动就业工作和就业政策向建立长效机制迈进。同时,就业总量持续增加,2003年至2011年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800万人。就业结构也在逐步优化,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趋于合理,尤其是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成功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截至201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

然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叠加,农民工市民化难题、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交织的基本状况还难以改变,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知识链接

劳动力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

劳动力总量性矛盾是指劳动力数量过大,远超过国家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增大,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是青年就业者,也就是大中专毕业生。同时,还有900万到10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阜阳火车站每年运送农民工上千万人次

 

阜阳火车站每年运送农民工上千万人次

 

所谓结构性矛盾,通俗地说,就是工作岗位不能正好满足就业需求,有的岗位需要的人多,但是合适的人少,即有事没人做,而同时有的岗位需要的人少,但是合适的人多,即有人没事做。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表现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招工难主要体现在技工和一线普工同样短缺,就业难主要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要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具体地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开发和利用。社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者有更高的就业能力,就业总量持续扩大,城乡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在总体规模上能够使新增劳动力得到基本消化。城乡统筹就业较好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经过中等以上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二是就业渠道通畅,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统一开放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城乡就业的体制分割基本消除,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更加健全,遍布城乡直到社区村镇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联通网络更加完善。三是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对失业的扶助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都能获得失业保险,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四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互利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各种劳动权益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劳动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并形成健全的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能通过有效的途径得以解决。劳动收入水平有较大增长,社会保障覆盖所有劳动者。

为了解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实现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党和政府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具体地讲,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第一,选择有利于就业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大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注重培养发展新型消费产业以带动就业有效需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第二,推进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发展对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同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等各项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在工作地实现较稳定的就业。第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实施有利于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并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培训政策、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政策的有机结合,使相关政策措施组合配套,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综合政策体系,达到最好的促进就业效果。第四,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普遍组织城乡劳动者进行就业培训、创业轮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第五,解决好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军队退役人员等的就业问题。第六,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促进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第七,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为劳动者和就业岗位需求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典型案例

扩大就业 保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山东把扩大就业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坚持以发展促进就业。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万人,连续8年实现“双过百万”。为此,采取了如下具体的就业措施:

 

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上潮水般涌来的求职者

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上潮水般涌来的求职者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狠抓就业政策的落实和相关资金配套。省级财政安排毕业生就业资金6500万元,增加创业资金4500万元,保证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的落实。二、狠抓重点群体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这两个就业重点群体,2011年,全省共举办36场就业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17万人次。2011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85.85%,特困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23%。累计举办“农民工恳谈日”活动100余场次,解决各类问题900余个。打造山东特色的“四全援助”模式:“全员登记认定”、“全员免费服务”、“全员岗位提供”、“全员特困安置”。三、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一网两库”建设和大学毕业生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中期绩效评估。2011年1-9月,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978笔,总金额达7.72亿元。四、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10年,组织各类招聘会3727场次,帮扶农村劳动者就业94.6万人。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12.2万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大力加强就业培训,积极推进就业培训五年规划。

二、就业难与招工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必须解决就业领域存在的求职者就业难和用人单位招工难并存的问题。

就业难主要是指大学毕业生和部分城镇居民就业难。招工难主要是指企业难以招收到合适的普工、技术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销售或服务人员。从本世纪初,招工难与就业难这对孪生兄弟就交织在一起,逐渐趋于常态化,从沿海蔓延到内地。随着人口红利时代的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中青年劳动者逐渐减少已成必然趋势,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用工矛盾将愈演愈烈。

 

  

导致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原因很多,其中以下三点是主要原因。

首先,求职者技能与就业岗位要求不符是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原因之一。例如,部分用人单位表示,企业招聘的工种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如车工、钳工、钻工、水电工等,而拥有这些技能的应聘者太少了。服务行业和销售岗位对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要求,满足条件的求职者也不多。这种求职者技能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的结构性错位既导致用工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同时也造成许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由于缺乏工作经验、特长和技能而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其次,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和岗位环境不符合求职者的期望,也是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就业市场中求职者的平均期望工资高于用工企业给予的平均工资。在福利待遇方面,很多企业不会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或者“五险一金”等,有部分企业表示会在工作一年或两年后给员工缴纳“三险一金”。除了关注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农民工特别是大学毕业生还关注招聘岗位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以及对工作生活环境、业务文化生活的改善,而企业提供的岗位环境往往难以满足求职者的这些要求。从这个角度讲,企业招工难实际上还是求职者找到好企业难。

大学毕业生及有关求职者对福利待遇优越的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

大学毕业生及有关求职者对福利待遇优越的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

再次,收入分配不公平也导致就业市场“两难”并存。一方面,垄断行业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会出现“千人竞一岗”的极端现象;另一方面,许多大学毕业生宁愿在家啃老,也不愿到中小企业做普通工人。城镇居民失业和就业困难,除了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的原因,也有劳动力市场调节功能不充分的原因。以民工荒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招工难现象,是由劳动力供给与劳动力需求之间的矛盾造成的。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量逐年下降。与此同时,经济快速增长继续产生对劳动力的需求,这便导致劳动力短缺。而且,东部与中西部给予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差距缩小,农民工尚未成为城镇户籍居民,在城市中工作缺乏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权益,面临周期性失业风险。这导致农民工就业不稳定,从东部地区回流至中西部地区就业,从城市流回农村就业,从而造成民工荒和企业招工难。

破解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难题,需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措施。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求职者的就业技能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和就业岗位需要,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使用效率。

二是提高职工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者要转变观念,把职工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资源,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要吸引职工,留住职工,就必须满足职工更多的发展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职工权益方面的保障机制,给予职工合理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是政府应当强化就业促进措施,架起求职者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合理配置劳务资源。政府要全方位加强信息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辟求职招工绿色通道。特别要将各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充分提供给求职人群,同时将求职者的学历、技能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各用人单位,帮助用人单位、求职者全面掌握所需信息。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改善面向员工的公共服务。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虽处于产业链末端,却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由于经营门槛低、平均利润率低、工资水平低、员工流失率高,致使这些小微企业成为受累于“招工难、就业难”问题的政策洼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必须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尤其是在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要统筹规划公租房、学校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小微企业招工留人营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典型案例

沛县着力解决就业难与招工难

并存的结构性矛盾2012年以来,江苏省沛县人社局把就业再就业放在首位,加大劳务输出,加大财政补贴,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和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7月底,城镇新增就业525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0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0人,农村转移劳动力7410人,开发面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民政协理员公益岗位34个。

搭好平台疏通就业绿色通道。春节前后,县人力资源市场依托各职业介绍所,帮助106家企业委托招聘,发布用工信息11万个,推荐介绍6000多人次。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月举办4场定期公益招聘会,有效地发挥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服务平台在调节、配置劳动力中的桥梁作用。

开展“三进五送”提供零距离服务。春节前后,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县劳动就业管理处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以“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送服务、送温暖、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为主题的“三进五送”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招聘信息和紧缺工种及优先扶持产业工种的技能培训信息,切实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抓实多层次职业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按照政府统筹,行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办学原则,全县定点19所包括中专、职校在内的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城乡劳动力从业技能的培训,重点突出品牌培训。在培训形式上,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展校校之间联合办学,校企之间联合办学,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内容上,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在培训层次上,按照初、中、高级培训梯次重点培训,积极引导城乡劳动力参加市场紧缺的高技术、高收入工种的培训。按照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一般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产业培训与特色培训相结合的要求,从常规性培训向适应性培训发展,努力提升城乡居民就业能力。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面面观

为了到2020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因此,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对实现充分就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更难。图为女大学毕业生排队等候和用人单位洽谈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更难。图为女大学毕业生排队等候和用人单位洽谈

近几年来,不少大学生一直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就业难问题。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经济增速的放缓、就业岗位的减少(尤其是民营企业)及工作岗位质量的下降,大学毕业生的求职难度将会更大,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与没有实习或者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相比,有实习或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相对容易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还会导致工资低和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等问题。例如,许多企业向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工资接近甚至不如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与大学毕业生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而且许多企业往往不与大学毕业生签订企业、学校和大学毕业生均认定的三方协议,只与大学毕业生本人签订就业合同,无法保证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大学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这么难?综合来看,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从供需角度讲,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大学毕业生总量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特别是就业市场对高层次就业人员的需求不足,导致一些大学毕业生难以就业,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200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为115万。此后,人数迭创新高。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比2012年增加19万人,再一次刷新纪录。中国社科院2012年《社会蓝皮书》的数据显示:2008年大学毕业生失业率为9.1%,2010年为12%,2011年为17.5%,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数十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且,相比前十年,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工作岗位质量下降,也使得大学毕业生的求职难度更大。

第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不畅,也加剧了就业难。当前的就业信息渠道主要是学校推荐、熟人介绍、校园和社会的招聘会、人才或就业网。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网站和招聘会才是最主要的就业渠道。因此,目前的就业信息渠道还不够合理,导致就业不够顺畅。另外,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还不够广阔,特别是创业渠道不畅,无法充分发挥大学毕业生创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小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对大学毕业生的吸纳能力较低。

第三,高校专业设置错位,培养的大学毕业生不符合市场的用人要求。一些大学的专业及课程设置有较大盲目性,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供给严重大于需求。一些学校仍然沿袭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一些学生高分低能。不少学校专业划分过细,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一些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缺乏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功底不系统,应有的动手能力也不强。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则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第四,大学毕业生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就业。大学生就业理念也存在一些误区,如“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就业难不如再考研”等。此外,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存在期望过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薪酬、地域、个人发展机会、职位要求、行业要求、假期要求和要求专业对口等方面。大学生还缺乏求职技巧,部分学生在求职时往往表现得不够自信,过分紧张,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表现不出自己的实力。大学毕业生的职业规划意识也不够强。很多大学本科在校生对于以后的就业没有清晰的打算,还有一些没有做任何的打算,而真正有明确规划的人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第五,就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公平,加剧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当前,公众反映最突出的就业不公平是“拼爹”就业,一些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权力、社会关系等各种资源,在子女毕业时为其铺路搭桥。一些用人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出现了“萝卜招聘”、“内部招聘”等破坏公平公正的丑恶现象。另外,企业也存在用工制度不合理现象。一些民营企业不仅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不提供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劳动福利。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提供的起薪较低,升幅不大,并伴有苛刻的罚款制度。同时,用人单位还设置工作经验、性别、户籍、毕业院校等障碍拒绝应届毕业生。

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采取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综合措施。

一是改革高校专业设置,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革人力资源的供给结构。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就业状况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是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结合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尤其要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定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和国有企业等渠道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逐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创业地应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四是提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水平。大学生在读期间,学校要全面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辅导。支持实行校企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高校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健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直辖市除外)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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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促进就业公平,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准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准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必须“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也即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当前,农民工就业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关系两亿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市民化问题。

知识链接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伴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具体分为从农民到农业转移人口、再从农业转移人口到市民两个过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质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四层含义:一是经济活动的市民化,在寻找工作、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权益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二是权利的市民化,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民主政治参与权利,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三是社会生活的市民化,在文娱生活、消费支出、社会交往、心理和价值观等方面变得越来越与城镇居民一样,最终实现无差异的城镇生活;四是身份确认的市民化,获得城镇户籍身份是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行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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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个重要目标

近年来,与农民工群体大量出现做散工、打短工的“短工化”现象和“用工荒”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和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日益增长。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对市民化产生强烈诉求,出现重大转变。首先,由农民工向民技工转变。据调查,当前农民工群体对自身定位由亦工亦农正在向非农就业转变,之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过客心理转向在务工地区长期稳定生活,对职业角色的认同逐步向产业工人迈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在转向民技工,渴望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其次,从要求吃饱饭到要体检。当前,农民工进城就业不再是为了仅仅吃口饭,而是更加强调职业健康、技能培训、发展前途、文化生活等软性条件。第三,从讨工资转变为找身份。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民工期盼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和权利,如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

鉴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第一,改革农民工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体制,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改革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机制,实现对农民工权益法制严肃、机制合理的优先保护,实现农民工有体面、有健康的生产劳动,实现农民工有尊严、有理性的话语表达。调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政策,促进农民工等各类群体普遍参加养老保险,努力实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

第二,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的经费投入,努力推动农民工享受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随迁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城市,通过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或依托街道社区居民服务平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方式,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第三,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满足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愿望。按照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充分尊重农民工意愿前提下,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全面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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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变长期以来附加在户籍上的种种束缚条件

第七讲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没有一项事业能像教育那样寄托着整个民族的希望,因为它联系着现在和未来,沟通着现实与理想。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教育是奠定国家人才竞争力的基石。它肩负着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的伟大使命,它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催化剂,是一个民族最崇高的追求。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道路,建立了宏伟的教育体系,使得亿万中国人民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保障了人民受教育的权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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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7日,温家宝到北京师范大学考察免费师范生教育

教育优先发展,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强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延伸阅读

党始终高度重视教育

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

——十四大报告

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五大报告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六大报告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十七大报告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八大报告

一、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强国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

一提到中国的现状,很多人喜欢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来形容。人口众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为13.39亿,占全世界总人口的近1/5。但是“地大物博”却常常引起争议。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面积,耕地总面积居世界第四,可只有全世界耕地面积最多的美国的1/4,人均耕地面积更是排在全世界126位以后。中国各种自然资源储量丰富,可一旦除以这个巨大的人口数,人均资源占有量在世界上就处于较低水平,如中国煤炭和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2,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

另外,数量庞大的人口给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造成很大的压力。由于新增人口较多,每年新增的国内生产总值有相当一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抵消。中国人口素质总体偏低,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重要性渐渐得到充分认识,人口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由过去被认为是一个不利因素正转变为一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因素。人口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种负担,不能仅仅用人口数量的多寡来说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劳动力作为生产中的一种能动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口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的人力资源。

 教育优先发展是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唯一途径

21世纪,世界正处在一个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折的时代,发达国家已从后工业化时代逐步迈入知识经济时代。世界上公认的四种资源(物力资源、资本资源、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中,人力资源是一种可不断开发的可再生资源,是一种可以促进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为宝贵的战略资源。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源在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如何更好地利用好这一优势,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是未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的根本大计。

人力资源的状况归根结底取决于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从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大国的发展之路来看,在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国的人力资源,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此,中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在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上将“人口负担”转变为宝贵的人力资源,让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这是党的十八大对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的教育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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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种新型的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态。工业化、信息化和知识化是现代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动力,教育、文化和研究开发是知识经济的先导产业,教育和研究开发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主要的部门,有知识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最为重要的资源。

二、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始终把教育发展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5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事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各级各类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初步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学前教育入园机会有所提高,但入园难仍然存在

学前教育虽然不属于义务教育,但它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关系到下一代公民的素质,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应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坚持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党的十七大以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学前教育越来越普及和规范,重视学前教育成为各级政府扩大教育公共服务的方向。2011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6.68万所,比2006年增加了3.6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3424.45万人,比2006年增加1160.6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2006年增加59.7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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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仁良村小学,6岁的韦兴发在学前班的课堂上做鬼脸

学前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但是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比重依然较低,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学前教育底子薄,历史欠账严重,短期内很难缓解。经费投入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在区域、机构、教育要素的投入结构中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东、中、西部地区财政投入差距显著,城乡生均财政投入存在较大差异。另外,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的财政投入存在明显差异。入园难依然是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在准确估算本县学前教育供需的基础上,落实经费,进一步解决入园难的问题。

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逐步实现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新修订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上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2007年开始,免费义务教育扩展到了农村,国家实施的西部地区的“两基”攻坚计划顺利完成,改变了西部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2008年9月,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惠及1.6亿学生,保证所有适龄儿童都能“不花钱、有学上”,实现了义务教育事业“大步跨越”发展,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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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开始实施。为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水平,从2011年秋季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约2600万名在校生,中央财政每年拿出160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了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义务教育在城乡公平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快进步。

 

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复兴村小学的学生在吃免费“营养餐”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在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之后,适龄儿童“有学上”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提高全民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之间还存在明显差距。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少年儿童“上好学”,有着重大的意义。

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中职教育占得半壁江山

党的十七大以来,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2011年末,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7638所,招生1664.65万人,在校生4686.61万人;高中毛入学率为84.0%,比2006年提高24.2%。全国普通高中13688所,招生850.78万人,在校生2454.82万人,比2006年减少59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093所,招生813.87万人,在校生2205.33万人,占到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半壁江山。《2012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显示,中职学生总体发展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职业学校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超过70%,优化了我国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了全社会整体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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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要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即高中的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这也是“十二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目标,即2015年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提高,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调整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针,将发展的重点转移到了提高教育质量上,招生规模增长速度有所放缓。2011年全国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的入学率达到26.9%,比2006年提高4.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2006年增加856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的机构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2011年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在校研究生164.58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加16.23万人、54.11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在校生2308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117万人、569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218.51万人,在校生547.5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34.06万人、22.6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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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招生人数年年大幅提高

党的十八大要求“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即高等教育规模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质量的提高。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高等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挑战逐渐显现。我国高等教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人民对良好教育的要求,与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等教育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完善现有的高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学生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在高等教育外延式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品质和效益的提升,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种人才。

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十一五”时期,我国不断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出台了一系列的助学政策。2006年,对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深化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2008年秋季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义务教育在城乡全部实现。2009年秋季起,对涉农专业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到2010年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0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建立,与此同时,提高了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标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2012年,在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出台研究生奖励政策。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继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之后,中国教育历史上第二项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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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大幅提高。以高校为例:国家奖学金由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增幅达100%;新设立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达100%,博士生提高到1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000元增加到1500元,增幅达50%;中西部地区小学和初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由每生每年500元和750元增加到750元和1000元,增幅分别为50%和33%。

国家对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年奖励人数扩大至原有的15倍,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学生平均占在校学生的20%,比2005年资助人数增加了7倍,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面分别达到90%和2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在校生的20%;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人数不断增加。

到2010年,基本建立健全了从小学至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迈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步伐。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2007年至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学生累计达3.4亿人次,资助金额累计达到3526.17亿元。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只有在坚持教育公平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弱势群体子女的成才之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教学水平和教育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国民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民族地区教育快速发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缩小,国家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新的时期对教育公平的推进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制度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使教育公平制度化,把促进教育公平落在实处。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2013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父母就业地就近入学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本措施在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由于我国城乡、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教育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不同地区和不同教育层次的差异较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明显不均衡。以学校之间的教育不均衡为例,由于实行重点学校制度,各级政府给予重点学校最优质教育资源和极大的政策倾斜,使得其在教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相对于普通学校具有绝对优势。正是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催生了学生择校的利益驱动,令许多人痛恶的择校费也由此而来。近年来,家长为孩子上学选择学校越来越普遍,择校费也因此越收越高,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严重不满。

典型案例

择校费

“择校费、择校费,中间多少家长泪!”一句民谣道出了天下父母的辛酸和无奈。在一些大城市,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大部分家长就在为子女择校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拼爹、拼钱、拼命”,都是为了“拼重点”,而这几年择校费也是行情猛涨。

何来择校费?这是一个答案明确的问题。择校费根源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政府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示范性学校”、“窗口学校”、“重点学校”,集中了最好的师资力量、最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最雄厚的资金,教育质量足可以傲视其他普通学校。对于望子成龙的父母来说,这些进了校门就相当于迈进重点大学一只脚的学校,无疑吸引力巨大,但付出的金钱也更多。享受最好的教育就得付出更多的金钱,这不仅是一些学校收取择校费的理由,就连一些家长也这样认为。
但是,这里有一点被忽视了,每个学生都有公平享有教育资源的权利,择校费的出现,显然打破了这一公平。在现有教育制度下,分高者上学是人人能接受的规则。但是,“择校费”的出现,打破了这套规则,“分高者上”变成了“价高者上”,最终把重点高中变成有钱人的“私立学校”。将学校人为划分成三六九等,等于在促进学校之间的两极分化,重点中学越来越好,普通中学越来越差。两极分化的结果将造成下一代受教育机会更大的不公平。

2010年底,教育部要求各地用3年到5年时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既是受教育机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教育公平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资源配置制度,通过合理的配置资源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旨在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

 

 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绽放灿烂笑容

四、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让每个孩子成为有用之才,是教育的理想和目标。党的十八大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学有所教作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

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达2.63亿人,他们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已经成为各项建设、各个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到处可见他们的身影。他们背后还有另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子女。据相关数据显示,现有农民工子女数在7000万以上,其中有1200多万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其余适龄儿童作为留守儿童大军在农村学校就读。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党的十七大要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顺利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免费义务教育。

农民工随迁子女已可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但是,他们需缴纳高额的赞助费才能进入城市学校的大门,而这对本来收入就不高的农民工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许多人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让自己的长辈抚养,成为所谓的留守儿童,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就学,更不能在城里参加高考。孩子的教育关乎家庭和整个国家民族的未来,所以推进教育公平,让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教育,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成为有用之才”。国家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由“义务教育”扩展到“教育”的整个阶段,即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是在解决了“有学上”的基础上,对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更好地实现“上好学”提出的新要求。

“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是党和国家的嘱托,也是人民的期待、父母的期望,更是教育事业的伟大使命。坚持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是实现这个美好愿望的前提。与此同时,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第八讲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生问题,关乎个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民生之依,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

社会保障作为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以追求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达到26959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社会财富急剧增加。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很大,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这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为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当前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支撑市场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网”作用。

党的十八大指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际上,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直给予高度关注。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内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已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成为现实。2009年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2011年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

但同时必须看到,新农村医疗保险水平较低、城乡社保不衔接等问题依然存在,城镇非就业的老年居民、城市农民工等社会保障水平依然比较低,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的根本目的,更好解决人民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党和政府始终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通过各种政策引导、支持和激励符合条件的群体参保,解决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公平现象;明确把政府公共财政优先用于发展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比重,努力拓宽社会保障体系的融资渠道,开辟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保证社保基金的来源及其保值增值,以此解决由于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和老龄人口不断增多带来的社保资金短缺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好民生之依,民生之基,在整个社会形成一张更加结实、更加紧密的社会保障网,让全体国民人人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一、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

儒家思想一直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即家庭一般通过自己的子女来解决长辈的养老问题。赡养老人是国人责无旁贷的责任。“养儿防老”、“百善孝为先”等已成为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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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过程。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这种下一代对上一代予以反馈的模式在每两三代之间的取予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单位内形成一个天然“养老基金”的缴纳、积累、增值以及给付过程。

家庭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中国未富先老。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6亿,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0%,居世界首位,并且继续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已达到1805万,并以年均100万以上的速度增加。2009年,中国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10年。这10年,老年人口将以每年311万的速度增长,中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未来10年,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以年均5%的速度迅速增加。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总人口的30%。与其他老龄化问题严重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老龄化面临更为严重的问题,中国经济虽然一直保持飞速发展,可人均GDP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不足发达国家的20%,未富先老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秦迎 编制新华社发)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生育率下降、人均寿命的延长,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减少,全国每个家庭的平均人口数已经下降至3.1人,导致家庭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成倍增长。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赡养4位老人的窘况正在逐渐显露,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重。另外,丁克家庭、单身家庭等新的家庭形式出现,使家庭养老变成了自我养老。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一种孝道,更是一种家庭养老的需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12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2.6%,城镇户籍人口比重约为36%。全国有两亿多流动人口为了寻找工作和增加收入,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的壁垒,大多数人无法在迁入地生根,无法将老人和孩子带来,空心村现象随之出现并日益严重。家庭养老变得越来越困难。总之,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结构,人口的老龄化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维持。

陕西省定边县堆子梁镇,67岁的薛丕忠(左)、老伴杨桂兰和孙子在自己家里,薛丕忠家里有十几口人离开农村,外出打工或上学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

为迎接各种挑战,中国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物质条件还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不能单单依靠政府力量来发展养老事业。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在解决养老问题上,政府不可能把所有的事务都承担下来,在政府承担社会养老义务、机构养老覆盖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和民间力量,发展养老产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在烟台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曲敬国老人在和同伴们谈笑

居家养老服务相对于机构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可以实现以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从而让一部分经济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在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影响下,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去一个新环境养老。居家养老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方式,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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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新农保缓解农村养老压力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农民的养老问题也日益严重。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5%,是中国老年人的主体,与城市相比,农村有着更大的养老压力。因此,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2009年,国务院在全国10%的农村进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计划于2020年实现对农村的全覆盖。这成为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使老有所养的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6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2011年,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到60%。2012年,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此,覆盖城乡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我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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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看病难与病有所医

健康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病有所医”与“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一样,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梦想。但它的实现并不能依靠医生们的悲天悯人和悬壶济世而自动实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支持至关重要。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13亿多人口的健康,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凌晨4点,北京某医院挂号大厅就挤满了前来挂号的人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得了阑尾炎,白种一年田;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老百姓的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党和政府始终把保障人民的健康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终极目标。

党的十七大要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把健康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规划,确立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

2009年3月,为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又称新医改方案,确立了以推进全民医保为主线,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宏伟目标,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了基石。在新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国务院确立了2009-2011年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随着新医改方案逐步施行,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疾病的防治能力不断加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减轻了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

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面从2008年的87%提高到2011年的95%以上,中国已构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新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最初的人均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受益人次从2008年的5.85亿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截至2011年底,23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儿童白血病等疾病的患者享受到重大疾病补偿,实际补偿水平约6%。2012年,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大病也被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8090万人次。

2011年5月17日,在沪务工的顾五铨在上海杨思医院为工友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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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历史上政府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2011年2月17日, 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指出: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形成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以药补医”机制,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优化整合和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截至2011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为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以规范基层用药行为,实施招标采购并取消药品加成,使得基本药物价格比原来平均降低了30%,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看病贵”的问题。

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在政府的资金支持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得到保障,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国家支持近3.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农村和社区培养卫生人才。实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服务设施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改革要求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旨在促进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从2010年起,在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医疗服务体系,优化了资源配置,带动了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能力的提升,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

北京市友谊医院自2012年7月1日起启动医药分开改革试点

医疗卫生资源短缺问题逐步缓解,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随着新医改方案的稳步推进、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资金投入的增加,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医疗卫生资源短缺问题得到逐步缓解。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6.2万个(所),比2006年增加4.4万个(所)。执业(助理)医师252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06年的1.5人增加到1.9人。注册护士242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002年的1.1人增加到1.9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57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02年的2.5张提高到4.3张。

与此同时,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据统计,到2011年,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2006年的24.5亿增加到62.7亿,住院人数由2006年的7906万人增加到1.5亿人。中国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年均就诊4.6次,每百名病人住院11.3人,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8.5%,治愈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3天。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可及性显著提高。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由2003年的80.7%提高到2011年的83.3%。

 三、发展慈善事业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的民族,有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慈善仁爱的思想自古有之,“仁者,莫大于爱心”、“爱无差等,远施周遍”、“博爱是仁”等慈善理念在我国源远流长。作为一项文明而崇高的事业,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特殊的公益事业,也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方式,是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重要补充,它对维系社会团结、强化社会友爱、增进社会理解、建设幸福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健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慈善事业肩负了更多的责任。

慈善事业蒸蒸日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慈善事业的发展蒸蒸日上。慈善组织数量和规模较快增长,从1981年成立全国首家慈善公益组织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以来,慈善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达到46.2万个,其中,基金会有2614家,社会团体25.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慈善基金总额不断增加。据统计,2010年我国社会慈善捐赠总额达700亿元,其中上亿元的捐赠有60笔,达到200多亿元。同时,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全国规范注册的青年志愿者超过3124万人。

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在弘扬传统美德,扶助弱势群体,紧急救灾救援,建设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我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探索的初始阶段,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2011年,我国社会捐赠总计845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18%,而美国的慈善捐赠总额占GDP的比重为1.98%。党的十八大要求“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为欣欣向荣的慈善事业注入了更加强劲的动力。

但是,我国公民的慈善观念较为落后,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随着慈善捐赠规模的逐年扩大,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存在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的问题日益明显。而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慈善事业法以及相关制度的缺失,是造成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不信?!

解决慈善事业“衙门化”的问题,应当逐步变政府主导为政府辅导,给民间慈善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慈善事业法律规范的缺失,成为中国慈善事业道路上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仅有民政部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慈善公益组织在善款的筹集方式,救助对象的确定,资金使用监管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缺乏严格而细致的规范。

2011年,民政部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提出,未来5年,将逐渐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保护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在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应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强化监督与监管,巩固长期以来慈善事业取得的成果,完善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慈善事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广泛传播慈善文化,鼓励和规范各种慈善行为,培育和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增添慈善事业的活力。

总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必须按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其次,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再次,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最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17:4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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