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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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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过去,学校之间一度分成所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这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加快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的巨大差别,成为择校之风盛行的重要原因。

择校之风,凸显了当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也反映了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就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当前,围绕消除择校之风,教育主管部门已作出部署,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在经费投入方面,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师资力量方面,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怎样遏制教育乱收费问题?

据统计,最近3年来,全国共派出检查组5.6万个,检查各类学校87.6万所(次),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政纪处分5931人(其中撤换校长794人),累计清退违规资金达13.7亿元。

什么是“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2004年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费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减轻负担、治理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近年来,有关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标本兼治地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年,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又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在,关键是要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从源头上预防教育乱收费。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了“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要继续推行“一费制”,禁止提高收费标准或超标乱收费,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实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费标准和资金流向公开化、透明化。

同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惩治力度。要建立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收费情况和财务情况要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怎样让每个贫困家庭的学生上得起大学?

从2005年开始,中央决定每年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这项奖学金分为两部分:“国家助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月资助150元生活费,资助人数53万人;“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资助人数5万人。

这项措施的出台,在全国高校引起热烈反响,使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大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据了解,2005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如何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政府、各高校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目前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主要渠道之一。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两年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已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据统计,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06年4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44.1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21.1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30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90.9亿元。

二是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既有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也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还有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

三是实施勤工助学制度。高校通过组织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参加适当的劳动,取得一定的补助生活的费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参加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各项服务性劳动。

四是开展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是各级政府和高校对贫困家庭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五是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具体减免对象和额度由学校确定。自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获得学费减免。

此外,为保证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从2000年开始,各高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并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通过以上这几个方面的资助,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来说,能有效地解决面临的困难,顺利地完成学业,走上服务社会的工作岗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有中央的高度重视,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解决好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让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这一天并不会太遥远。

深度阅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2005年12月24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2005年5月25日。

相关链接

周济:《世纪之初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人民日报》2006年4月18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14:30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