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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事业:从布鲁塞尔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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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价格”,“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清偿的”:这是正义的最古老和最天真的道德戒律,是地球上一切“善行”、“公允”、“好意”、以及“客观性”的开端。

——尼采

伊曼努尔·康德,1724年诞生于普鲁士哥尼斯堡一个马具匠家庭,他比卢梭小12岁。但康德活了80岁,远比卢梭长寿。

马克思、康德和黑格尔都出生在普鲁士。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同盟国接受了丘吉尔的建议:为了彻底肢解“法西斯的策源地”普鲁士省,便把马克思的故乡特利尔划归了民主德国。而康德的故乡哥尼斯堡则再次划归了苏联,直到现在,它还属于俄罗斯,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康德算是半个俄罗斯人。

与写下《社会契约论》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卢梭不同,康德毕生疏离于政治,尽管他晚年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面对着欧洲的烽火连天,怒斥了欧洲的军阀混战,写出了《论世界永久和平》这本伟大著作,但在康德生活的时代,哥尼斯堡一度被沙皇俄国占领,而康德在沙皇俄国统治时代似乎过得很不错,康德跟许多沙皇俄国军官的关系都非常好,甚至还跟他们一起合作搞研究(这个研究也很有趣,就是对一个先天盲人进行复明手术,因为康德想搞明白盲人“想象的世界”与他第一次睁眼看到的世界之间的关系,亦即“观念”与“视觉”的关系,“无形的观念世界”与“有形的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想象力与理解力之间的关系)。

当时的普鲁士有两所著名大学,一所是耶拿大学(马克思在此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普鲁士历史上最年轻的博士),另一所就是哥尼斯堡大学,而康德后来则成了哥尼斯堡大学的校长。不过,对于康德的政治能力(治校能力),他的同事希佩尔却这样评价说:尽管康德是一个伟大的学者,但他却没有能力“领导一个邦、一个村,甚至一个鸡圈”。

在欧洲,作为特殊阶层的知识分子或者“独立知识分子”,首先是在普鲁士产生的,因为“制造知识分子阶层”正是普鲁士的既定国策,或者说是普鲁士当局针对欧洲各国彼此争霸的局势而作出的战略选择。正是在普鲁士国家有意识的鼓励和推动下,“知识分子”被从工匠阶级中分离出来,并与工匠相对立;或者说,德意志的“大脑”被从手的劳动中分离出来,并与手的劳动对立。而这一切都是在普鲁士率先发生的。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方才形象地把德国社会说成“头足倒置的”——在马克思看来,德国的落后,就是由于缺乏英国那种“先进的工人阶级”,即那种与现代科学技术密切结合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而这就是因为:德国社会的主体,乃是“动脑不动手”的知识分子,这样的知识分子仿佛是在用他们的木脑袋倒立在地上行走。当然,康德就是其中的典型。

不过,马克思或许忽视了:普鲁士却并没有因为这种战略选择而真正“落后”,恰恰相反,普鲁士之所以能够在欧洲国家争霸中后来居上,完成了德国统一大业并迅速超过英国,就是因为德国与英国相比,更为重视专业化的知识分子的培养,更加重视造就一支专家队伍,更加有意识地资助和鼓励学院研究。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方才使得在康德时代“学院公民”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

而与普鲁士(以及后来的德意志)比较而言,这一时期的英国虽然其国内也有很多工程师社团,但是,英国却并没有“学院公民”这样一个特殊阶层,在当时先进的英国,由国家主导的技术人才和工程师的教育培养也并不多。英国这个相信实践和经验的国家,如同相信作家是不可培养的那样,普遍相信技术人才和工程师并不是学校可以培养出来的,而是在生产实践中产生的,因此,最有益的学习就是在生产实践中向那些有技术的工人学习。

例如,一位在英国享有极高声誉的工程师曾对他的学生说:“我必须对你提出郑重警告,不要妄想从法国作者那里学习到实用的力学知识。你可以把他们的作品当作纯学术书籍来阅读,向他们学点儿静力学、动力学和几何学等等。但他们写的力学书,就像现代作者提出的宗教原理一样,你最好少去理会。到铁匠铺或造水磨的木工房里呆上几个小时,你就会学到更多实用的力学知识。关于实践方面的知识,你应当阅读英国作者的书籍。从他们那里,你学到的东西也许并不多,但却永远忘不掉。”

英国人的这种自信,当然就来自英国工业革命从劳动实践中获得了无数技术发明的经验。英国人相信,即使动手试验、劳动实践并不比理性计算和推理更加重要,起码它们也同样重要:

19世纪70年代以前的许多技术进步都是实践性或经验性的。它们产生于冒险的实践、大胆的试验以及尝试的失误。这是一个充满乐观主义的时代,也是工程师大显身手的时代。人们对“工业启蒙运动”带来的光明前景深信不疑。在这场“工业启蒙运动”中,蒸汽和金属铁为造福工业和全人类而得到普遍应用。这个时期的工程师行业不同于后来的工程师行业。那时的工程师较少依靠数量分析和理性计算,他们往往凭借一种思维方式,并以满腔热情和超常的能量为支撑,带着浪漫主义精神的印迹。正是这种浪漫主义精神,在19世纪上半叶决定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文化。

然而,英国这种不重视理论学习,而是仅让技工们在生产实践中凭借创造精神进行技术发明的做法,却很快使它的技术能力被德国和美国等国家主导的“专家培养模式”所赶超了,而且,不论是英国的国家实力,还是其在工业生产中的技术发明的数量,都被德国和美国所迅速地超过了。

而康德就是典型的德国“专家式教育”的早期产物,也是这种德国教育的杰作。普鲁士教育认为:理性计算和推演比动手试验更重要,而且,理论是只有在专门性的教育、研究机构中才能完成的训练,这种训练要求学者脱离长期实践的摸索,一心一意去掌握法则和规律。学生们与其去学习木工、锻工和机械,与其在工厂里与能工巧匠混在一起,还不如在专门性机构里学好数学、逻辑学和语言学,从而打好形而上学的理论基础,以保持一个研究者的“头脑清明”。正是在这样一种“头足倒置”的文化氛围中,康德这个“工匠的儿子”很小就离开了工匠阶级,走上了一条与“劳动人民”相脱离的道路,从此之后,与那个号称“日内瓦公民”的卢梭不同,康德这样的人便开始骄傲地号称“学院公民”,而与卢梭在著作的封面上印上“一个日内瓦公民”不同,康德在自己著作的封面上骄傲地印着“康德硕士”:

成了大学的成员或称为“学院公民”之后,他不再接受哥尼斯堡行政单位的管辖,而是直属大学的行政系统。像行会一样,大学也是相当独立的组织,而埃马努埃尔的大学生身份,也为他带来了许多特权。一个学院公民不仅有听课与使用大学设施的权利,同时也不必接受城市或国家的直接命令。举例来说,他可以受到免征入伍的保护。……1740年9月24日,大学校长将“埃马努埃尔·康德”这个名字填入注册名单的那一刻,影响至为深远。这表示这个工匠的儿子其实就等于从一个行会转入了另一个行会。然而这个“知识”的行会有自己独特的位阶,在许多方面,它的地位较接近贵族,不似靠自己的双手劳作或靠买卖营生的阶级,从一般“市民”到“大学生”的转变,因此不容小觑。在18世纪的普鲁士与其他各地,对年轻人而言,成为学院公民乃是……很重要的跃升。

为人类的活动立法,这就是康德的志向,而且认为,这也应该是所有知识分子共同的天职和“志业”,因为知识分子就是这样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是社会再生产领域的主导者,而这个领域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生产和交换活动制定法则,为人类行为制造规范和价值标准。

在康德看来:人最杰出之处,便是他内心中拥有道德法则,这使人的行为是“合目的的”,是符合社会法则并在法则支配下进行的,而不是盲目试验的被动反应。康德认为,道德的基础便是遵守法则,服从法则的支配,因此,一个讲法则的坏蛋,在道德上也要超过一个“无原则的好人”——这就是伦理学(实践理性)的实质。

康德对于法则的重视,从随便的例子中便可以看出:康德很年轻的时候,就在大学获得了钟点讲师之教席(中国当下的学院体制与欧洲类似的,就是硕士毕业只能当讲师)。所谓钟点讲师,就是看学生来听课人数的多少收费。当年,曾经有一个学生通知康德说,自己决定来听他的课,只是说过之后,却总也不来,后来,这个学生让康德推荐他做律师,康德则坚决不写推荐信,而且还批评这个学生言而无信,即他的行动“不能受法则支配”。康德认为,这种“心中没有道德法则”的人根本就不配当律师。

康德自己对于“钟点法则”可谓身体力行,这包括他一生都生活得如同钟表那般有规律,整个哥尼斯堡也都把康德当作法则、规律的象征,著名的典故是康德每天中午12点出门散步,分秒不差,所以每当康德出门,大家都知道这是正午12点了。

不过,康德的研究者们却对这种“钟点法则”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他们说:康德之所以生活得如此有规律,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伦理的,而是“生理”的,不是出于道德目的,而是为了“养生”。卢梭毕生为泌尿系统疾病所困,康德则为“心肌缺氧症”所苦,至于究竟病症如何,今已难考。不过,我们知道,在18世纪的欧洲知识界流行卢梭所讥笑的“疑病症”,即怀疑自己有病,这乃是知识分子中的时髦,其实这也与当时的中国差不多,即“以病为美”,也就是《病梅馆记》里所写的那种时尚,它也一直在中国士大夫中流行。

总之,康德似乎也是个“林妹妹”,他天生胸腔塌陷,所以一辈子总是担心自己随时会死掉,这种疑神疑鬼的忧郁症对于他的思想和哲学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养生,为了与“疑病症”作斗争,康德方才对自己的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并且严格地按照作息时间表身体力行——无论这种精神分析式的说法是否靠谱,坚持严格的、有规律的生活确实给康德带来了好处,因为康德最终活了80岁,而且去世的时候毫无痛苦。

康德对自己为人类制定的普遍法则——以数学、逻辑学和语言学为基础的形而上学非常满意。他完全有理由相信,人们也会心悦诚服、“普遍赞同”地这样说:这正是人最基本的美德,是一个求学者先天具备的美好素质,一旦认识到这一被上帝植入所有人内心的法则,人们就会感恩戴德地遵从它,因为这是普遍而终极的法则,是人人具备、人人同意的法则。

不过,世界上总是还有这样一些特立独行者,他们对“普遍法则”的说法深表怀疑,并指出康德所说的“先天法则”不过是布尔乔亚社会——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道德法则,因而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法则。这些人甚至认为:一切法则,无论它号称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无论是现实的还是人们头脑中产生出来的,都无非是特权阶级和统治阶级制造出来、束缚人类社会发展的工具。持这种观点的人,前有卢梭,后有尼采和马克思,这些人的英名与康德一样永垂不朽,而他们却都是与康德完全不同的人,即这些人是“天生的革命家”。

例如,数学和逻辑学的法则,这在康德看来是最真实、普遍不过的法则,但是,到了卢梭和尼采那里,恐怕就没有比这些法则更不真实的了。正如各种各样的树是真实的,而一个抽象的“树”的概念是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那样——同样的道理,“圆”和“三角形”这种东西也根本不存在,因此,康德所说的法则都是头脑中想象的产物,这些逻辑的产物在现实中根本就没有对应物,于是,除了对这些法则硬性规定、强行灌输之外,人们根本不可能理解它们,也便根本不能指望人们心甘情愿地服从它们。

尼采说:

逻辑学所根据的是,现实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前提;比如等同物的存在,又如“一个物质即使被放在不同地点上还是同一的”等等。就数学而言,也同样如此。如果人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就严格意义而言,根本不存在直线和圆形,也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的量”的话,数学恐怕就不可能出现。

从前的教士们可以这样为“法则”辩护说:法则是上帝制定的,如果谁有异议,尽可以找上帝去打官司,即他们可以把责任推给上帝。但是,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教授们”却完全不能这么做,而康德的办法则是这样指出的:“先天综合判断”乃是上帝出于爱,植入我们头脑中的“先天法则”,数学、语言和逻辑能力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先天能力。因此,他方才说,他所提出的法则,乃是“先天综合判断”。

但是,尼采却说,这些法则和能力并不是先天具备的,也不是上帝“基于爱”赋予我们的,康德所说的那些法则实则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则,它并非永恒的,而是历史地起源于人们在债务—投资关系和买卖—交换关系中产生的规则,因此,它完全是后天才形成的。比如说,所谓“公平意识”,就起源于“买卖公平”,起源于买卖和交换活动。所谓“法”和规则,无非也就是“戒律”,而“戒律”乃是为了“惩罚”而制定的,它惩罚的首先也就是“借债不还者”;而法律的公平,无非也就起源于“欠债还钱”这个公平,它的实质是“以恶报恶”。正是由于法则的根本目的是惩罚和惩戒,所以,它的本质便是恶,而不是善。

既然法则作为“戒律”是为了惩戒而设置的,那么上帝也就是把惩戒、报复——“恶”植入了人间。康德提出的内心道德法则的基础是恶,道德起源于恶。

尼采说,正是在买卖—交换关系和债务—投资关系中,价值尺度才得到了极其迅猛的发展;也正是在买卖—交换关系和债务—投资关系中,人们方才产生了衡量和彼此衡量的意识,并进一步把自己当作“万物的尺度”、宇宙的尺度;也正是在买卖—交换关系和债务—投资关系中,方才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对抗的“恶的法则”。

总之,一切法则的目的,无不是为了压迫人、束缚人、惩戒人,因此,那些标榜“道德的”社会法则实际上都起源于恶。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16:25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