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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传,就是一部“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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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近世数百年来学者们的种种努力是有成效的,今年恰是杜甫诞生一千三百年。杜甫逐渐被视为传统中国曾经产生的最伟大诗人,大约也有一千年了,作为“诗圣”,他超越了一切其他的天才。这当然与他诗歌的艺术有关,很大程度上还与传统中国对“文学”的理解有关:从孔子开始,“尽善尽美”(艺术的美和伦理的善之结合)就是文艺最高的原则,而杜甫不妨是最好的典型;他的诗当然自觉地探索了种种新的形式和艺术的可能性,笼罩了后代许多的努力方向,但同时,或许更重要的是由实实在在书写自己的经历,抒发了关怀天下的情思,因而成为那个时代的“诗史”。

    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对杜诗的理解与对他人生经验的了解,从来就是不可分割的。吕大防《年谱》以来近千年,杜甫的生平经历,被历代学者反复考究,至今不辍。这种考究的基础,回过来,最重要的又正是杜甫的诗作。诗与生活的缠绕,在杜甫这里非常显著,可以说,一切杜甫传,都将是一部“诗传”。

    洪业《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在很大意义上就是这么一部“诗传”,它引证、译注了三百七十四首杜诗,以“描写杜甫的生平,说明其时代之背景与史实的意义”(洪业“我怎样写杜甫”,《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第348页;以下引及此书,仅随文给出页码),六十年前在哈佛大学出版社以英文出版(William Hung, Tu Fu: China's Greatest Poe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2)。1952年,在现代杜甫传记研究的历史上,是很有意义的一年:洪业作为现代中国杰出的史学家,在北美出版了平生唯一的专书,即现在所谈的这部诗人杜甫的传记;同年,现代中国杰出的诗人冯至,在国内出版了或许是他最重要的学术著作《杜甫传》。如果稍微前后扩展一些来看,大概可以说1950年代,就世界范围的杜甫研究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时期:1950年,日本现代最主要的杜甫学者吉川幸次郎结集出版他早期的研究为《杜甫私记》(中译《读杜札记》);1956至1957年,现代中国杜诗研究大家萧涤非先后出版《杜甫研究》上下卷(上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56年6月,下卷1957年10月)。从“诗传”的角度来说,稍后的萧涤非两卷《杜甫研究》,设计与洪业《杜甫》有可以类比之处。萧书的下卷,实是两百六十六首杜诗的选注,五年后修订成《杜甫诗选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刊行,是晚近数十年间非常有影响的很具学术性的杜诗选本。

    洪业是在北美以英文完成《杜甫》一书的。据他辛卯年(1951)9月的《自叙》,该书撰作的缘起是“丁亥至戊子岁(1947-1948),予再赴哈佛大学教席,授以杜甫行实。诸生喜焉,促予笔削以成编。戊子岁二月,又宣之于耶鲁大学伍德沃(Woodward)讲席。听者亦促予以英文撰为一书”,可以设想,撰写是从1948年开始的;同时他告诉我们“此书之成,距今已二载余”(第1页),是则此书1949年当已完成,撰著过程为时不到两年。不过,有一点需要提及,1951年交付出版之际,作者还有局部的补订。洪业至少两次在注中提到冯至1951年发表的观点,而这很可能是《杜甫》一书所参考的最晚近的学术工作:杜甫可能成婚于741年(第72页),而杜甫早年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照四川出土古砖上的画像,舞者手中应该是有剑的(第219页)。虽然这两点意见,洪业都不赞同,但他显然是重视的(冯至在《杜甫传》正式成书刊行时仍然坚持这两点,见《杜甫传》第13-14页及第29-30页)。

    在那个时代的北美撰写英文的《杜甫》,书中自然会有所体现。除了翻译的比照讨论,对杜诗的辨析推究中,洪业时时会提到他之前的英文译者Florence Ayscough和德文译者Erwin von Zach的利钝得失。涉及杜甫孩子的例子比较有趣,流露出洪业少年读杜的感受:“艾思柯女史甚至认为在两个孩子中杜甫偏爱小的一个。这是一个颇为严肃的结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在读《忆幼子》和《遣兴》的时候,我也在为这种想法困惑,杜甫更关心他的幼子,而不是长子。作为家中的长子,我自然会有一种敏锐的遗憾,看到自己最爱的诗人也有一般父母所具的偏心。”(第109页)四十年后,洪业相信这是误解,他一定松了口气。有时,他也会参考日本学者的研究,比如判定杜甫被任命为左拾遗的告身为赝品的时候(第107页)。但终究,洪业对杜诗和杜甫的把握,是在传统之中形成的,是从十三岁父亲授以《杜诗镜铨》扎根的(杨伦这部书也往往是以前读杜的入手第一书,参郭绍虞所撰《杜诗镜铨》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通观全书,洪业的《杜甫》坚实地建立在传统的杜甫阅读和研究之上,他反复参稽的还是仇兆鳌、朱鹤龄、杨伦等,博引旁征各类可能相关的文献史料,心细如发而又清晰明彻地省察既往杜诗的版本、编次、阐释、考证,最终连缀起中国最伟大诗人杜甫的生平故事。

    洪业的《杜甫》着力在杜甫生平的史实方面,从其缘起便决定了,书源自课,那课的名目即“杜诗与历史”(“我怎样写杜甫”,第347页)。他后来比较A. R. Davis《杜甫》(Tu Fu, New York: Twayne, 1971)与自己的著作时,也坦然承认:“此书颇有胜于吾书之处,以其能文史兼重,可补吾书偏重史实之阙失也。”(“再说杜甫”,第371页)然而,正如前文已言,杜甫的生平史实,离不开他的诗,故而他的传记必是一部“诗传”。“诗传”,决定了诗歌系年的重要性。以往的注家已然投注了极大的精力,作为史学家的洪业,仍能敏锐地提出不少修正意见。比如《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何时写作此诗很重要”,这关系到“他最早何时就开始在内心斗争,试图在入世的儒家信仰和神秘宗教之间保持平衡,这在此诗中表现得颇为明显”;过去的注家系于749年,洪业则认为:“如果此诗作于749年,就会引起一个疑问,杜甫应该称玄元皇帝庙为太微宫。仅仅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即741年初春至742年晚秋之间,这座建筑的官方名称才是我们诗人在诗题中采用的‘玄元皇帝庙’。杜甫的拜谒一定在741年岁末,因为这首诗很明显作于冬季。”(35-36页)不仅是处所的名称,人物的封号同样有助于确定诗歌的作时。《洗兵马》是杜诗中的名篇,“许多注家坚持此诗应该系于759年。我认为他们完全错了”。洪业提出的最主要的一个疑点是:“从前的广平王在758年4月14日已经被封为成王,同年6月29日被立为太子。而这首诗中用了‘成王’一辞,它一定作于这两个日期之间。我倾向于认为此诗作于4月下旬,因为其中还提到农夫们期待下雨以便开始春耕。”(第121页)宋代黄鹤以下,注家大都将此诗系于759年,而仇兆鳌至萧涤非等古今注家,一般都注意到了成王之封,而未留意其紧接着被立为太子的时间,史学家洪业却不会忽略(他采用了《资治通鉴》的说法,而不是两《唐书》“代宗纪”中的“四月庚寅”)。

    诗歌系年,显然与对诗歌的解读和分析紧密相关。洪业对杜诗的某些读解,很有出乎意表的一己之见。且先看一个还是与时间问题有关的例子。《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对理解杜甫长安困顿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一篇,它“作于748年年终或749年年初”,洪业“更倾向于后一个日期”。这来自他一个很细密的考虑:诗中有一句“骑驴三十载”,这当然是有问题的,“即使是杜甫三十岁时,他也不可能有三十年骑驴的经历”,仇兆鳌提到稍早的卢注“三十”作“十三”,他经考证肯定了这一改动(《杜诗详注》第75-76页,中华书局1979年);洪业则感觉“很难将十三年乞食生涯与八九年的快意日子调和起来,要知道这八九年可占了十三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所谓“八九年的快意日子”来自杜甫晚年回顾平生的《壮游》中“快意八九年”一句,这也是洪业《杜甫》一书概述杜甫736至745年间生活的第二章的题目,所以他“建议将‘三十’读为‘三四’,这是杜甫说‘三年多’的惯用方式”,该诗所概括的只是“我们诗人从745年下半年至749年上半年在长安附近的生活”(第58页)。洪业对杜甫诗句的这一校订乃至重释,基于他对杜甫前后生活的周全研究和理解。不过,有意思的是,此处“骑驴三十载”中“三十”的校订,无法不让人联想到古今注家对陶渊明《归园田居》第一首“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中“三十”的争议和校订,或说“三十”当作“已十”,或说“三十”应作“十三”如仇兆鳌等之对于杜诗,或坚持“三十”不误,一辞之改易与否也都牵扯到陶渊明生平、年寿等诸多问题(参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第77-78页,中华书局2003年)。回过来看杜甫。“快意八九年”里,后代诗史上特别引人瞩目的无疑是他与李白的遇合。在杜甫一生中,关于李白的诗篇很多,《赠李白》(“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向来被认为是对李白的生动刻画,杨伦引蒋弱六评语:“是白一生小像。公赠白诗最多,此首最简,而足以尽之。”(《杜诗镜铨》第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当代,叶嘉莹还有专文阐发(“说杜甫〈赠李白〉诗一首:谈李杜之交谊与天才之寂寞”,载《迦陵论诗丛稿》第111-134页,中华书局1984年)。洪业则以为此诗“常常被误读”,“汉语中的诗歌语言总是很简洁,人称代词一般都被省略。这里,不能够加上第二人称,否则看上去好像年长的诗人被当作一个顽劣孩子一样被斥责”(第42页)。依洪业的读法,前两句的主语是“我们”即杜甫兼包自己与李白而言,后两句的主语则是“我”即杜甫自谓。中译者细心地附录了洪业的英译,很清楚地显示了他的全新理解:

    Autumn again, we are still like thistledown in the wind.

    Unlike Ko Hung, we have not found the elixir of life.

    I drink, I sing, and I waste days in vain,

    Proud and unruly I am, but on whose account?

    如此,所谓“痛饮狂歌空度日”,所谓“飞扬跋扈”,便皆非李白的形容,而是自己的写照了。

    既然说到了早年形象,不能不提洪业《杜甫》对这段日子里杜甫生活的两项非常重要的考察。杜甫早年“快意八九年”的漫游,经济上的支持来自何处是一个大问题。“费用是家里提供吗”,“杜甫的家庭与唐代一般家庭的经济状况相比如何”?洪业以一般七口务农家庭作为对照,详细计算了杜甫父亲杜闲的家庭经济状况,“杜闲的家庭是官员家庭,免去了捐税和服役。作为兖州司马,杜闲可以拥有两份田产,得到两份收入”,“计算他从田租中得到的收入”,“以谷物为单位计算他的所有现金收入”,“杜闲从自己的职位得到的收入”“是一般正常家庭收入的十一倍”,“这个计算还没包括当地政府提供给杜闲的房舍——或者马匹,办公费用,以及其他特权和服务”,“还没有算上杜闲从父祖那里继承来的土地和财产,以及他自己的积蓄和投资”,最后的结论是:“他完全可以负担得起大儿子杜甫的旅行费用。”(第32-33页)由此,可以理解何以“杜甫以一种相当奢华的方式旅行。他衣轻裘,策肥马。在兖州北部和西北部,杜甫花了大部分时间去观光和狩猎”,“《壮游》一诗中,杜甫回忆自己射飞鸟、逐走兽、呼猎鹰,纵横山林间”,这都是因为“杜闲的资助一定非常大方”(第34页)。对杜甫经济生活的关注,洪业《杜甫》中这不是唯一的一处。经过在长安的十年努力,755年杜甫最终获右卫率府兵曹任职,洪业随即指出:“在官阶上这个职位属于从第八品下阶。这个级别的职位赋予任职者以两百亩土地的永久拥有权,在任职期间则为两百五十亩,年收入约一百三十四斛谷物,月收入总计三万五千六百四十文钱,另带其他一些福利,例如配给两名仆人,使用马匹,等等。这样的收入能够使得我们诗人维持大概十口人的日常开销。”(第87页)在这两次经济宽裕之间,是杜甫长期求取仕途通达的困窘年代:随着父亲去世及之后的守丧期过去,“在接下来两年(743和744年)的大部分时间中,杜甫寄居在洛阳,试着谋生”,“开始体味到贫穷”;“杜甫为什么不去寻求个一官半职呢?尽管他没有通过736年的进士考试(这也是洪业特别的意见,他没有将杜甫应考如通常的那样定在735年),也拒绝参加后来的科考,他至少还可以通过荫补方式进入官僚体制,毕竟杜闲的官阶不但达到了从第六品上阶的标准,实际上还高过两级”。洪业的解释虽然“冒险”,不过看来合情合理:杜甫是杜闲与崔氏夫人的儿子,现在他将这项特权让给了自己的继母即杜闲第二任卢氏夫人的儿子,因为“杜甫的一个弟弟,很可能是杜颖,作了临邑的簿曹,这是一个正第九品下阶的小官,而作为兄长的杜甫却依旧还是一个平民和四处漫游的自由诗人”(第37页)。果真如此,便把握到了杜甫前后生活状态转折的关键所在,这是杜甫转向伟大诗人的起点吧。正写到这里,翻到报上有关杜甫的访谈,他说“在他父亲做官,家庭收入稳定的时候,杜甫就是一个有学问的纨绔子弟,但是他父亲一死,他的生活一下子就很严峻,自己寻求生活”,“杜甫和以前所有诗人不同之处在于,他的诗是他所有人生经历的一个心灵史,他的诗歌是他在人生困境状态下,竭尽了所有诗歌变化的能事,你能体会到杜甫的诗歌最主要的是写他自己”(《东方早报》2012年4月27日B6版)。陈尚君教授讲得很好,杜甫的这个选择导致了生活道路的变化以及诗歌方向的转折,其意义之重大,就不必辞费了。

    洪业的《杜甫》,应该是到那个时刻为止,现代学者关于杜甫其人所做的最审慎最细致的研究:吉川幸次郎的《杜甫私记》只写到安史乱前,且他更大的关切在诗歌,书中《七言歌行》、《胡马画鹰》两节表现尤为明显;冯至的《杜甫传》或许比洪书读来更为流畅,但毋庸讳言,考究之细密与严格,实有所不逮。然而,智者千虑,似乎也不是一切都精准明晰。当然不能居后来之优势来妄议前贤,仅就其书本身可能的瑕疵聊举一例。杜甫进三大礼赋之后,“杜甫还得参加一次考试。这次显然相当正式。名流们聚集在中书省。首相李林甫出题。礼部尚书帮助判卷。集贤院的高官们像一堵墙似的环绕在杜甫周围,而他则端坐在中间,勇敢而骄傲地奋笔疾书”。对此情景,作者提示读者:“参见第十章所载杜甫《忆昔行》及下面的《奉留赠集贤院崔国辅于休烈二学士》一诗。”(第70页)但其实那些诗与此一场景间,多少显得不着边际,作者显然是根据《莫相疑行》敷衍而成的:“忆献三赋蓬莱言,自怪一日生辉赫。集贤学士如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

    书中还有的一些讹误,与作者应无干系。平心而论,《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一书的译、编,都是非常用心的,算得近年来的译著精品。然而,也因此不避细琐,期待更臻完善之境。正文例,第136页末二行,“诗人以极其低沉的语调提到自己,对自己仕宦经历的失望和幻灭表现的淋漓尽致”,“表现的”当是“表现得”;注释例,第63页“杜甫之所以没有提到掉高仙芝于751年被阿拉伯人击败的事件”,“提到”后的“掉”显为衍字。书中数字有讹误处,第241页提到《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一诗,作“771年”,那时杜甫已逝,无疑当是“770年”。英文标注,也存在小疵,如前引书中英译《赠李白》一诗的首行“Autumn again, We are still like thistledown in the wind”,“W”不必大写;“代译后记”开篇列出英文书名等信息,“William Hung, Tu Fu: China's Greatest Poe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书名应作斜体,出版社则不用。书中还有些关涉到处理体式的问题,比如第24页,作者提到《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涉及的杜甫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的时间,注释提示读者“参见我对诗篇CCCXXX的注释”,但这一注释当然得安置在杜甫在夔州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之处,那是在第218-219页了,而第24页如有译注的指点,读者翻检起来会方便很多。当然,比较大的问题,还是取消原书设立“子注”另册格式的处理,出于经济因素也好,出于对如今的中文读者无需提供一般性文献信息的考虑也好(见译者“补记”,第440页),至少在书中不该留下由此导致的缺失。前文提及,洪业至少两次在注中提及冯至1951年发表的观点(分别见第72及219页),今书中对此两出处分别作“冯至II,NO.3,32页”、“冯至NO.1第33页”,由此读者完全无法知道冯至是在何时、何处提出自己观点的。手边有冯至《杜甫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的单行本,舞剑器者手中有剑和杜甫成婚于741年两点,分别见该书第二节“童年”和第四节“与李白的会合”,还是与洪业《杜甫》的信息对不上;于是去找陆耀东《冯至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年),其中明文记述:“1951年1月至6月,《杜甫传》以《爱国诗人杜甫传》为总题,刊于《新观察》杂志二卷一期至十二期”,“童年”和“与李白的会合”正是第一和第三篇,这才与洪书的标注对上号。其实这番周折,读原英文本应是不存在的:“昔者我于二册后,并有仔细引得:上册以杜甫身世、史地为要;下册偏重参考书目。”(洪业“再说杜甫”,第367页)删略下册,书目不存,今书中不少出处无法悉知,并非绝无仅有。或许保存原初叶理绥(Serge Elisseeff)教授建言的两册的格局,还是必要的,不说免去许多无谓的翻检案索之劳,至少得见洪业研杜之全貌;而这两册书,在洪业自己看来,也各有不同的作用:前者力图展现杜甫生活的真实,而后者试着揭示诗人生平之非实(While the volume on Tu Fu: China's Greatest Poet attempts to say, “Thus, Tu Fu really was”, this volume of notes attempts to say, “Thus, Tu Fu really was not.” 见洪业审阅补充的“洪煨莲简历与著述表”,《洪业论学集》第442页,中华书局1981年)。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3:48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雍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