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50年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1月6日 政务院发布省、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对各级地方政权的隶属关系、组成、职权、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使地方各级政权的建立有了初步的法规依据。

1月14日-16日 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分别收回了前美国、法国、荷兰(占用前德国兵营)在北京兵营的地产,并征用了各该地面上的兵营和其他建筑物。这是中国人民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的措施之一。

1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随后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新的海关税则,并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中国海关由此完全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

2月14日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莫斯科签订。在此之前,毛泽东于上年12月16日访问苏联。周恩来于1月20日抵达莫斯科。1月22日,中苏就签订新约和协定问题开始正式谈判。经过毛泽东、周恩来同斯大林、维经斯基会谈,两国政府签订这个条约。《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双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等。同时,还签订《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根据这些协定,苏联同意放弃在中国的特权,不迟于1952年末,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和财产无偿移交中国政府,并从旅顺口撤退苏联军队,中国政府偿付苏联自1945年以后在此处的建设费用。大连的行政由中国管辖,苏联在大连临时代管和租用的财产于1950年内由中国政府接收。苏联政府贷款三亿美元给中国政府(年利1%)。

2月13日-25日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研究克服我国财政经济困难的政策和措施。新中国的财政困难,除政府开支庞大、通货膨胀和投机资本捣乱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的财政制度不健全,收支系统不统一,各地自收自用。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全国财政会议详细地讨论了全国财政收支、贸易、粮食、金融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决定节约开支,整顿收入,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以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现金出纳平衡和金融物价的稳定。3月3日,政务院据此作出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规定统一全国的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由于这个《决定》的贯彻执行,到四五月间,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统一,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物价趋于稳定,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初步好转。这是新中国在经济战线上的一个重大胜利。这次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高度集中的财政经济管理体制。

2月28日 中财委发出《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指出:为了迅速完成恢复与发展生产这一中心任务,必须对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原官僚资本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建立有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这是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使工人亲身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以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措施。

3月18日 中共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指示,指出: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巩固各级地方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必要前提。为此,人民解放军分别在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的各省结合部、偏僻山区及沿海岛屿等土匪活动区域,展开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到1951年上半年,大陆上的匪患基本平息。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20:13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美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