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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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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河南信阳地委关于“信阳事件”的报告(即《关于整风整社运动和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夸大敌情,混淆敌我矛盾,把该地区发生的粮食严重减产和大量饿、病、死人的现象,一概归于坏人当权和地主封建势力的破坏,因而提出依靠贫下中农,进行整风整社,彻底孤立和打倒反革命复辟势力的作法。中央批示肯定这份报告,并要求“全国三类社队整风整社都应照此执行”。这一批示助长了整风整社运动中“左”倾错误的发展。

1月14日-18日 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和讨论李富春《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鉴于“大跃进”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和带来的严重困难局面,会议强调贯彻执行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适当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和降低重工业发展速度。会议正式通过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决定在农村深入贯彻《十二条》,进行整风整社。全会还批准上年9月中央政治局关于成立六个中央局的决定。在会上,毛泽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这次会议,标志着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转变,表明“大跃进”的方针实际上已经停止,国民经济转入调整的轨道。

1月15日 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报告》,规定:财政大权集中于中央、大区和省、市、自治区三级,坚决纠正财政过于分散的现象;国家财政预算,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上下一本账;坚持制度,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坚决纠正财政纪律松弛、不遵守财政制度的现象。

1月20日 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认为,农村中约80%的县、社、队是好的或基本上是好的,只有约20%存在性质不同的严重问题。90%以上的干部是好的或基本上是好的,只有近7%是犯有严重错误或比较严重错误的,其中真正属于五类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约为3%。《纪要》要求所有的农村人民公社进行整风整社,彻底检查和纠正“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生产风、特殊化风、命令风;要彻底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彻底清查平调账,坚决退赔。

1月20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强调经济管理大权应该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三级,在最近两三年内,应该更多地集中到中央和中央局。

3月6日 安徽省委根据农民群众的要求,决定试行“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田间管理责任制。试行以来,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到秋末,全省85.4%的生产队都实行了这种办法。同时,在全国各省区,也有20%以上的地区实行了类似的办法。在这期间,安徽省委曾三次(3月20日、4月27日、7月24日)向中央、毛泽东作了书面报告,并取得毛泽东的同意。但后来在1961年12月,毛泽东向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表示改变对“责任田”的看法,他认为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就不要再搞“责任田”了。此后,“责任田”被当作“单干风”受到错误批判。

3月15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毛泽东思想和领袖革命事迹宣传中一些问题的检查报告》。报告指出,在对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中存在着简单化、庸俗化的现象;在宣传领袖革命事迹的出版物中,有的文章所写事实不真实。希望各地党委和中央有关各部党组,督促报刊书籍出版部门认真对待这一工作。

3月15日-23日 中共中央在广州举行工作会议。在总结农村人民公社过去三年多的经验和贯彻《十二条》的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主持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它对于纠正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得太多太死,民主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都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8:35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美余 打印